19世纪30年代鸦片战争爆发前夕,西方商会随着外国的商业、军事和政治扩张进入中国。与欧洲和北美的国内商会不同,这些设在中国的西方商会不仅是外国商人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组织,而且也是外国列强在中国从事冒险事业的政治伙伴。 因此,江浙地区的改良派士大夫对这些西方商会的最初反应是为中国商人设计类似组织,超越行会的同乡和同业的局限性来推动华商团结,并促进官商合作、共同对付外国势力入侵。随后,精英商人领袖提出了更有创意的计划,试图发展从大都会到小城镇的广泛商会网络,并要求政府赞助,而不是让官僚控制这些新的商人组织。
中国的第一个西方商会出现于1834年,这年正是英国驻华贸易总监律劳卑(William John Napier)试图绕过清政府特许垄断对外贸易的广州牙行或所谓“十三行”,通过与清朝官员直接交涉来扩大英国利益之际。当律劳卑的企图遭到中国官员和商人抵制后,一个英国商会在他的建议下于1834年8月25日出现于广州的外国商馆区内。 这个英国商人组织的主要目的是“在律劳卑勋爵试图强行打开中国大门的时候,确保统一行动”。 1836年,广州和澳门的英国及其他西方国家商人进一步通过成立一个总商会联合起来,并借此扮演了各种商业性或者政治性角色,直到它在鸦片战争爆发之前解散。
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大门后,新的通商口岸出现了更多的西方商会,如上海、厦门、福州、汉口、天津以及被英国占领的香港。1847年,一个英国商会首先在上海成立。它在1867年开始吸收这一通商口岸的其他外商,并改名为上海西商总会(Shanghai[Western]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此后,上海西商总会成为中国通商口岸内的其他外国商会的榜样和领袖。它还与江浙地区的中国商人行会及地方官发生了直接接触甚至卷入冲突,从而对清末士大夫和精英商人设计、建立类似组织产生了显著影响。
如表2所示,直到19世纪80年代,上海西商总会仅由英、德、美、法四国公司组成。那时,它每年选举一个执行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四名英国人,两名美国人和两名欧洲大陆国籍的成员”,即法国和德国人。 至1890年前后, 这个西方商会开始接纳日本和其他外国公司为其会员。到1901年,上海西商总会变得更像一个国际商人协会,拥有来自11个国家的92名成员。尽管如此,它仍然主要是一个西方组织。除了3家日本公司,其余成员都是欧美公司。
19世纪后期,上海西商总会一直将其会员资格限制为大型外国公司,拒绝接受个人会员,并收取高额会员年费。 但它积极从外国外交机构和军队中招募个人成员。根据其规定,上海西商总会接受来自外国政府的重要来访官员作为客座会员,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它也邀请列强的外交官和海军军官作为荣誉成员,其中前者无需支付任何会费,后者仅需支付少量会费。 这套规则后来影响了上海商务总会,后者自称具有与上海西商总会“类似的目的和规章”。
表2 1880、1890和1900年间上海西商总会会员国籍
续表
资料来源:“Shanghai[Western]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上海西商总会》),Annual Report for 1880(《1880年年度报告》),p.4;Annual Report for 1890(《1890年年度报告》),p.5;Annual Report for 1900(《1900年年度报告》),p.5。以上资料中每一年度报告所列会员实际为次年数目。
上海西商总会不仅以其规章制度,还以它努力与外国政府建立直接联系的行动影响了中国的社会精英。1869年该组织的大会上,英国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 & Co.)的代表F.B.约翰逊(F.B.Johnson)提议,“[上海西商]总会应该向与中国签有条约的列强外交部门直接发表意见,并与欧美主要商业机构保持联系”。 针对这一提议,委员会主席F.波特(F.Porter)表示了担忧。他认为,这会使上海西商总会成为一个政治机构,而不是商业组织,并超过它能承受的财政负担。然而,1869年12月上海西商总会召开全体会议,仍然通过了约翰逊的建议,并提高了会员年费,以资助这一计划。
正如波特所担忧的那样,上海西商总会确实将其关注焦点从商业扩大到了政治方面,并在其运作中更像是一个政治性而非商业性组织。一位美国人对上海西商总会的记载印证了这个观点:“[上海西商]总会与美国商会的一般概念不同。它不是一个‘促进贸易’的机构……但具有广泛的权力,被外国领事官员和中国人都视为几乎具有半官方地位的组织。简言之,如果总会就贸易事项建议采取某些行动,通常会理所当然地被接受,外国领事也会要求其本国在华侨民以及中国政府进行同样行动。”
确实,上海西商总会与外国列强密切合作,从清政府攫取经济和政治上的权益。在1868年中英关于修改《天津条约》的谈判中,英国领事阿礼国(Rutherford Alcock)特别邀请上海西商总会发表意见,并请其为在中国开放更多通商口岸问题提供信息。上海西商总会随即召开全体大会,倡导开放新的通商口岸,甚至提倡将“整个中国对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开放”。大会并选出3名成员与总会执行委员会合作,收集关于建议开放的通商口岸信息。上海西商总会对阿礼国的回应后来转交到驻北京的所有外国公使、英国和荷兰外交大臣、英国国会议员以及英国和法国的商会。
上海西商总会也与当地公共租界工部局之间有着密切合作。1897年,工部局特别寻求总会支持,企图将公共租界扩展到华界之内。 上海西商总会对此行动给予了热情协助,向驻北京的外交使团通报了“上海外国人的社区对于这一行动[表示支持]的公共舆论是一致、坚定,并且合理的”。
作为一个活跃而强大的在华外国企业联合组织,上海西商总会长期介入了与中国商人行会进行商业竞争甚至对抗的活动。1873年,一家外国公司因其买办使用公司的期票偿还他在一家中国钱庄的个人债务,拒绝兑现这份被挪用的期票。上海北市钱业会馆敦促上海西商总会遵守中国钱庄惯例,强调公司期票的兑现与其持有人身份无关。当这一要求遭到上海西商总会拒绝后,上海北市钱业会馆在1874年组织了华人行会抵制所有外国公司,迫使西商总会接受了中国钱庄的金融交易惯例。
虽然中国商人行会与上海西商总会有过直接的接触甚至冲突,它们并未自动模仿这一西方商业组织,也没有超越同乡和同业的局限而联合成为一个类似的团体。但是,晚清的一些改良派士大夫及江浙地区的精英商人领袖长期以来对上海西商总会表示了兴趣,并从19世纪80年代初开始起草不同的计划,谋求建立类似的华人组织。
作为晚清上海西学和改良派的先驱之一,钟天纬首先提出了在中国建立西式商会的建议。 1884年,他向晚清中国早期工业化的新晋领袖、两广总督张之洞上书,提出《扩充商务十条》,其中第一条即为请“设商会……仿外洋领事[在通商口岸]之法,许各业推举绅董,优以体制,假以事权,遇有商务,许其直达有司。凡有益于中国商业,听其设法保护,而不以成法扰之”。
钟天纬显然认为西方商会主要是追求官、商合作的一个联络机构。因此,他建议通过官方的支持成立类似的中国商人组织,用以强化官商联系。他的建议在当时没有得到张之洞的积极回应,但10年后,继钟天纬之后在江浙地区活动的改良派士大夫和精英商人再次提出这一建议,请求官方关注。20年后,他们最终促使清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商会。
1888年,上海的另外两位维新派士人也以本地行会为基础,或仿照西方股份公司模式,策划了新的商业组织。他们的设想也在后来影响了关于中国商会的讨论。在上海格致书院,一位学者张玠曾建议由通商口岸的行会领袖成立通商公会,用以讨论商业事务,并通过与清朝中央政府的直接联系来保护商人免受官员敲诈和外国压迫。这个书院的领袖是著名的维新派先驱王韬,他也呼吁清政府仿效英国东印度公司,设立商务总局作为官、商之间联系的纽带。
与钟天纬的提议一样,张玠和王韬的计划也没有立即得到清政府官员的回应。但19世纪90年代甲午战争后,清朝的失败震惊了全国,他们的想法也激励了维新人士和精英商人谋划组建西方形式的商会。作为这场战争的结果,《马关条约》直接影响了江南地区,迫使苏州和杭州对外国贸易和制造业开放。 面对新的外国经济入侵,江浙地区的精英商人开始加入改良派士大夫的行列,参与建立西式商会的讨论和设计。
郑观应领导了上述1878年左右江浙绅商的赈灾活动后,他在19世纪90年代中期已经成为上海半官办企业的商人领袖之一。他对西方商会进行了广泛考察,并提出了创建类似中国组织的第一份系统计划。这个计划被收录于他广为流传的《盛世危言》一书,而该书影响了改良派士人、官员甚至年轻的光绪皇帝。 郑观应在自己的著作中引用了上述钟天纬的建议,他还使用了中文“商会”一词来指称西方的同名组织。但他规划的中国商会名称是王韬所使用过的“商务局”。郑氏认识到,“局”在西方是官方机构的名称,但他显然设想“商务局”是与官府关系密切的西方形式商会。
除了这种西方组织模式的启发,郑观应参与行会和善堂活动的个人经验也导致他将商务局设计为一种不同等级城镇内的新型商人社团网络。根据郑氏的设想,各省应在省城建立商务总局,省级官员应选择有名望的绅商担任这些局的董事。这些董事可以让官员了解商人意见,并向省级甚至中央政府提交有关商业事务的建议,以求获得官方支持。府、县一级的官员也应指示商人组织商务分局,并选出他们的董事。这些董事将定期举行商务会议,并通过省级商务总局向政府提交建议。郑氏认为,这种新的组织将使商人和官员联合起来,最终使中国商业赶上西方。
从19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晚清最为激进的维新派领袖康有为也与江浙士大夫及精英商人一道,呼吁成立中国商会,并由此引起了全国关注。1895年5月,康氏集合超过1300名在北京应试的举人请愿,反对签订中日《马关条约》,并用这一机会号召在晚清中国推广西式商会。在他起草的著名的《公车上书》中,康有为将英国东印度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等西方公司与商会混为一谈。他声称英国对印度的占领、荷兰在东南亚的殖民统治以及西方对中国的侵略都得力于此类“商会”。因此,康有为要求清廷设立类似机构以抵御外国入侵。
与此同时,康有为领导的改良派中的谭嗣同、徐勤等人也对商会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1898年2月,他们在湖南的维新派刊物上发表了第一份关于建立中国商会即“大清商业总会”的草案。该刊编辑部自称“中国振兴商业总会会馆”,另外计划在北京设立“大清帝国商业总会会院”,在通商口岸和各省会设立“商业总会协会会馆”以及在各行业的支会。 这些商会组织将通过探索新的知识来促进中国商业,并通过培养互信和友谊来团结商人。商会领袖必须通过选举,来自官府的赞助者只有接受商会条例才能成为成员。这套规则反映了这些维新派人士试图建立包括商会在内的改良派社团网络的雄心。
江浙地区仍然是全国范围内关于商会的讨论和维新派早期社团活动的中心舞台。在代理两江总督张之洞的支持下,康有为于1895年底成功地将维新派的最早政治组织强学会从北京扩展到上海。它的成员包括几十位改良派士人、官员及精英商人,例如经元善和郑观应。 如本书第二章所述,康有为最终将把他关于设立商会的建议带到北京的清朝中央政府,并自上而下地推动商会在戊戌变法时期的短暂出现。相比之下,江浙地区的改良派精英为商会网络从省会到地方的发展制定了更为具体的计划。他们还向清政府提出了更强烈的要求,以求商会活动得到法律保护和官方支持,而不是官僚机构控制。
在江浙地区,商会的另一位主要倡导者是张謇。1895年,他加入了康有为的强学会,然后从一名京官转变为绅商。同年,他帮助总督张之洞起草了一份抵御新的外国入侵的奏折,其中吸收了郑观应关于设立商务局的想法。但张謇在1895、1896和1897年的著述中都将商务局和商会作为同样的组织,并强调了它们团结商人,联系官、商,促进中国商业发展,反对外国侵入的类似功能。他的提案不仅规划了省级商务总会和府级商务分会,还强调商会应该在商人领袖而不是官员的主导下运作。
按照张謇的计划,不同行业的商人需要选派其领袖进入府级商务分会和省级商务总会。在府级分会,其商人领袖必须考察当地情况,讨论商业改良问题,并将解决办法提交给省级总会的商人领袖。省级总会商人领袖然后需将这些办法进行审查,自行作出决定,不必等待官方批准。 他们只需将决定通知总督和巡抚,以求获得官方的支持和保护。最重要的是,张謇要求清廷制定“简易法”,确保政府对于这些商会的法律支持和保护,禁止官员干预其事务。
另外一位参与强学会的江浙维新派领袖汪康年也从1896年到1898年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敦促商人自行建立商会。在他看来,这种商会不仅能使商人保护自己免受外国经济入侵,而且还能提升他们在官商关系中的地位,并增加他们对国家商务政策的影响。 1898年9月,汪康年的一位堂弟汪大钧还在上海一家米店创办了商业研究会,开始出版商业杂志。他并利用该期刊倡导商会,以挽救遭受外国侵略的中国实业。
这本商业杂志很快就发表了一套上海总商会的章程,其中的序言指出:西方商会仅需得到官方批准,但并非由政府所组织。因此,这一章程强调上海总商会主要是商人与官员之间联系的纽带,并要求清廷任命一名办理总商会委员,作为该组织和地方官员之间的联络人。然而,总商会本身将由来自不同行业的商人行会领袖所组成。他们将讨论商业问题,并自行作出决定,然后报告政府,以便取得批准和支持。该期刊还将此计划中的上海总商会称为全国类似组织的先驱和典范。
这套商会章程再次表达了戊戌变法时代江浙地区改良派士人和精英商人的共同愿望。这些商业化的绅士和富裕商人等社会精英已经通过他们在行会、善堂中兼任的领导职务以及对个人名声、家庭财富和公共利益的共同追求而结合在一起。对西方商会的共同反应,又使精英商人和改良派士大夫联合起来,努力推动清政府成立类似西式商业组织,以促进中国商业的复兴、民族的救亡图存及晚清的政治改革。 不过,这些社会精英设计的商会不仅仅是推动超越同乡和同业行会局限的商人团结、促进官商合作以抵御外国侵略的制度性工具,他们还试图用这些新建的组织来扩大他们主导之下的社团网络。
确实,为了追逐其政治权力和理想,维新派士人和精英商人积极推动了商会和其他新式社团。作为康有为创立的上海强学会中的精英商人成员,郑观应甚至还接受了日本外交官员的建议,在1898年3月发起成立了上海亚细亚学会分会。这个位于上海的跨国组织宣称要通过开通民智和开发资源来振兴亚洲,并计划在亚洲各国、各省和县建立分支机构。该组织的中方领袖和成员包括郑氏本人、张謇、汪康年、严信厚等。 如上所述,他们都是在清末提倡成立商会的士人或商人领袖。虽然激进的士人后来推动的戊戌变法在1898年失败,他们的学会等社团也被清廷禁止,但严信厚等江浙地区的商人精英与改良派官员始终保持互动,终于在此地区建立了最早的中国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