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一词由来已久,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尤其是智能手机的普及和4G/5G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基于互联网的直播形式开始出现。网络直播是指用户在手机或计算机上安装直播软件,利用摄像头进行实时拍摄,其他用户可以在相应的直播平台直接观看和互动。
2016年,网络直播进入爆发期,这一年网络直播行业出现了千余家直播平台,用户规模突破3.5亿,这一年也被人们称为“直播元年”,而网络直播行业的激烈竞争被称为“千播大战”。经过多年的发展,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达7.51亿,占网民总人数的70.3%。
直播的特点可以分别从内容与传播两个维度来进行分析。
1.内容维度
在内容维度上,直播具有以下特点。
●娱乐化: 娱乐化是网络直播最大的特点,不管是秀场直播、游戏直播,还是电商直播,主播选择的直播内容往往带有娱乐因素,能够让用户感受到快乐。
●多样化: 如今网络直播进入全民时代,充分挖掘了平时隐藏在人群中的各类主播,且直播内容涵盖各个领域,可以满足用户多方面的内容需求。
●商业化: 直播的商业化主要是主播在直播时推销自己或合作的电商店铺,吸引粉丝购物,将粉丝转化为购买力。
●发展“直播+”模式: “直播+”模式推动直播平台向产业链各端渗透,促进平台内容创新和产品创新,在增强用户黏性的同时,其强大的传播能力和即时、互动、透明等特点也为其他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2.传播维度
在传播维度上,直播具有以下特点。
●时间碎片化: 由于网络资费的降低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观看网络直播,不再拘泥于固定的时间。
●持续性: 持续性是网络直播“圈粉”的重要特征之一,粉丝每天都期待着主播直播,一旦主播几天没有直播或者直播时间不规律,粉丝流失的速度会十分惊人。
●即时互动性: 直播的即时互动性是其他文字、视频交流方式难以匹敌的,在网络直播中,不管主播的名气大小,都会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
●弹幕文化: 弹幕文化起源于“二次元”网站,用户不仅把弹幕作为表达情绪的工具,还形成了一系列独特的弹幕文化,强化了用户的群体认同心理。
●分享便捷: 用户可以通过发送链接或二维码的形式将直播间网址链接分享到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增加直播间的人气。
●马太效应: 在直播平台中,用户并非是被平均分配给每个主播的,而是以一种幂律分布的方式聚集,形成马太效应。知名的主播会占据大部分的用户资源。
直播主要有秀场类直播、聊天类直播、商务类直播、生活类直播、知识分享类直播等类型。
1.秀场类直播
秀场类直播是主播展示自我才艺的最佳形式之一,用户在秀场直播平台浏览不同的直播间,类似于走入不同的演唱会或才艺表演现场,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秀场类直播平台有映客直播、YY直播、花椒直播等。
2.聊天类直播
聊天类直播主要是主播发表自己的观点,与用户互动讨论的直播形式。聊天类直播的主播要坚持输出正能量的观点,发表自己的个性化内容,同时及时回答用户的问题,与用户热情互动。主播可以提前设置聊天的话题,即直播的主题,因此可以设置自己比较擅长或感兴趣的话题,这样更容易活跃直播间的气氛。
3.商务类直播
商务类直播具有更多的商业属性,进行这类直播的企业或个人通常带有一定的营销目的,他们尝试以更低的价格吸引用户并产生交易。目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商务类直播平台是淘宝直播,而很多短视频平台(如抖音、快手等)也上线了商务直播功能。
4.生活类直播
分享与陪伴正成为网络直播的新动力,越来越多人希望将自己的生活搬到摄像头前,所以生活类直播顺势而生。生活类直播弱化了外貌和技能对主播的要求,在最大化地展现直播的核心价值:分享和陪伴。
生活类直播是一种更为贴近用户的直播种类,更接近日常生活,直播内容也是多姿多彩,如做饭、吃饭、逛街、旅行等。此类直播的优势就在于人人都能做主播,门槛不高,直播内容也会贴切每个人的生活,亲近感和互动性也会更高。
5.知识分享类直播
知识分享类直播的用户群体很广,且用户对知识的主观消费意愿强,更易于流量变现。知识分享类直播的专业门槛较高,所以对主播的要求很高,用户也更加关注主播的解说和直播内容。主播的变现方式为付费收看,媒体、企业、商业推广等,“吸粉”方式主要是为用户提供专业信息知识和技术服务。
主播在直播前、直播时和直播后都需要大量团队成员分工合作,为其提供选品、化妆、布光、场控等服务。由此可见,直播行业带动了其上下游产业链的就业。
关于直播的产业链,从整体功能角色上划分,直播的产业链可以分为5个部分。
1.内容提供方
内容提供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模块。
●“网红”/主播模块: 这是直播产业链最上游也是最核心的模块,为直播平台生产内容,“网红”/主播也是直接面向粉丝用户的群体。
●经纪公司/公会模块: 经纪公司/公会能掌控直播产业链上游的核心资源,是将“网红”进行产业化运作的机构。
●培训/整合模块: 这个模块可以看作是围绕“网红”产业发展的服务行业,分为“网红”学院和“网红”平台。前者是对“网红”进行培训、打造与包装,并为各大公会和平台输送人才;后者是“网红”进行自我展示、资源对接、合作代言的平台,一般针对有一定粉丝基础的“网红”和主播。
●内容/版权模块: 内容是直播平台的核心元素之一。直播平台若能够与专业团队合作,获得优质版权资源的转播权,其内容端将得到关键提升,这也是直播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2.平台运营方
平台运营方是连接用户和“网红”、用户和内容的中心力量,主要是指直播平台。
直播平台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泛娱乐直播平台和“直播+”平台。泛娱乐直播平台以“网红”生产内容为核心,以“网红”和粉丝或用户互动为支柱,以社交关系搭建为目标,重点在于不断增加“网红”的人气,让“网红”和用户产生社交关系,进而实现商业变现。“直播+”平台是指把直播作为工具服务于某个行业,这也是直播发展的趋势之一。
3.传播渠道方
传播渠道方指的是互联网渠道,可以分为社交类渠道、门户/网站/新闻/流量类渠道、视频类渠道和电商类渠道。
●社交类渠道: 这类渠道是利用社交圈来推广直播信息,追求的是直播信息在社交圈内自主流通,可以帮助“网红”进行直播外的粉丝积累和互动,促进直播内容的分享传播。
●门户/网站/新闻/流量类渠道: 这类渠道通过对用户信息的准确匹配及个性化的精准信息发布,使其在分发类媒介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可以帮助“网红”进行软文和直播内容分发,带来更多曝光,实现为直播引流的目的。
●视频类渠道: 视频类渠道包括视频网站、短视频平台等,其中以短视频平台为主。
●电商类渠道: 这类渠道的目的主要是对商品渠道、变现渠道进行扩充。
4.服务支持方
服务支持方是整个直播产业链最根本的保障层,没有服务支持方,直播行业就无法运转,更不会有如今繁荣发展的景象。服务支持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内容监管方: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直播行业的秩序,让直播行业能够健康、有序发展。
●广告主: 广告主的存在和商家的诉求为直播行业的发展注入原动力,保证其商业价值的存在。
●支付方: 网络支付的普及保障了直播行业的变现能力,直播行业中的很多创新功能是基于这样的支付环境和基础搭建起来的。
●视频云服务: 视频云服务供应商的存在保障了直播平台的低门槛和稳定运营。
●智能硬件: 智能手机和各种直播硬件设施的普及,以及接入了直播功能的摄像机、无人机等设备的出现,使得直播门槛变得很低,使其很快在社会上普及。
●应用商店: 应用商店为加速直播行业的商业化提供了支持,使人们更容易接触到直播产品。
5.直播服务方
直播服务方主要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
●资源整合服务: 将达人资源、广告商家资源、传播渠道资源整合在一起,面向商家销售或面向直播平台销售,可以单个销售,也可以组合销售。
●直播方案策划服务: 为商家提供单场直播策划服务,将直播方案策划、脚本策划、内容传播等环节全包。
●直播场地服务: 为没有直播间的商家提供直播场地租赁,并搭建场地设施。
●直播设备和专业团队服务: 有些商家直播频次较低,不需要自己搭建直播间,购买设备,可以寻找专门出租设备、提供拍摄团队的企业。
●直播平台搭建服务: 很多商家想在自己的产品上接入直播功能或开发新的直播产品,在搭建直播团队成本很高的情况下,可以寻求直播平台开发团队的帮助。
●直播技术支持服务: 这类服务商会通过提供一系列高质量的直播技术支持服务为直播保驾护航,满足商家直播的个性化需求,让商家直播起来更省力、更省心,如数据导出服务、专属域名服务、直播后台品牌定制服务、第三方转推服务等。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直播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并呈现出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1.技术赋能,加速直播技术发展
随着各种新兴技术发展的脚步加快,未来直播结合新技术发展有望再次迎来突破。直播通过视频的形式输出内容与用户互动,视频播放的流畅性和互动氛围的渲染对用户体验有重要影响,如5G、终端设备等应用对行业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直播平台要借助技术为其赋能,通过布局5G、VR、AI等技术获取差异化优势,并寻求平台留存用户、提高收益的突破点。
2.用户下沉,开辟更广的市场空间
用户下沉是近年来互联网发展的关键点之一,对于三四线城市的用户,娱乐方式较少,而空闲的娱乐时间较多,加强对该部分用户的挖掘,可以为直播开辟市场空间。直播行业市场的下沉发展,也将推进直播在内容与形式上的创新。
3.直播专业化,产业链布局更完善
直播行业将更加注重精细化与专业化运营,产业链布局更加齐全和完善。直播平台通过产品与形式的创新,立足自身的差异化特点,避免陷入内容同质化,并通过加强主播生态构建等举措,强化平台优势,在激烈的竞争格局中吸引用户。
4.“直播+”进一步发展,领域更细化
未来,“直播+”趋势将进一步发展,直播行业将向细化领域发展。例如,垂直市场中的电商、教育等,内容垂直化更加明显。直播内容与形式也将呈现多样化发展,满足用户的多元化需求,商业模式继续创新,直播的商业价值将被进一步开发。
如今直播行业和短视频行业逐渐形成相互融合的趋势,建立起共生关系,一是因为短视频和直播在内容上取舍不同,二是两者的功能开发也可以相互融合。现在的直播平台在探索多元化的出口时,纷纷入局短视频,而短视频平台也开始增加直播功能。
直播与短视频的共生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和内容上取长补短
从本质上来看,直播与短视频的产业链构成基本一致,都是以内容生产和平台分发为核心,区别在于直播的内容表现形式较强,只要主播愿意,可以持续直播,没有时间上的特别限制;而短视频的时长较短,一般只有15秒到5分钟,内容极度浓缩,需要提前拍摄和剪辑制作。因此,两者可以在用户使用时长上实现互补,这也是两者互相融合的基础。
直播的内容固然有趣,但在短时间内很难娱乐用户,这就影响了直播平台的用户体验,但插入短视频模块后,用户可以在来不及观看直播内容时浏览短视频内容,从而提升用户留存;在短视频平台中加入直播功能,可以弥补用户观看短视频时的意犹未尽感,用户在时间充足时可以进入直播间尽情欣赏其中的优质内容。
2.功能上取长补短
随着短视频使用门槛不断降低,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这促使用户积极使用平台来展现自己,而用户消费习惯的移动化和时间碎片化要求短视频制作具有内容价值高、短时间传达大量信息的特点。
与短视频不同,直播的核心功能是互动性和强大的变现能力。因为直播的即时性,其具有商品细节展示、消费场景和使用体验高度还原的优势,可以增强用户对商品的信任感,所以可以最大限度地刺激用户在直播平台上消费,从而实现流量变现乃至盈利的目的。
直播和短视频在功能上可以取长补短,融合短视频强大的流量聚集能力和直播的超强变现能力,可以多方位、多角度地为平台及其创作者赚取更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