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凡是好事(科研成果、“神七”“神十”成功上天、工作中的成绩、个人获得奖励、安全行车等)都是“想得到”的必然结果。都是预先经过人们辛勤劳动(脑力和体力)汗水的浇灌,艰苦努力,奋力拼搏而获得的。据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徐公卿开车三十八年无事故,安全行车200万公里(大约相当于绕地球50圈),徐师傅之所以能经历三十八个春秋,在“公路流动棺材”和“通往死亡坟墓”的社会舆论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同行人车辆及各种复杂道路打交道,手不离方向盘,身不离驾驶室,往返于人海车流之中,能保证安全行车,这与他保持共产党员本色,良好的驾驶作风及高超的驾驶技术分不开的。这是他奋力拼搏的成果也是“想得到”的结果。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像这样的好事可以说是不胜枚举,随时随地都可出现,就不多列举了。
然而,凡是坏事(无意识)包括工作中的失误,生活中钱财的丢失,人身的伤残(烧伤、烫伤、工伤等)及道路交通事故,都是人们想不到的。有一实例:某县拖拉机站的一位汽车司机,将自己三岁的亲生儿子轧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这位司机三岁的儿子活泼可爱,父母视为掌上明珠疼爱有加,平时总爱撒娇,有时在车上爬上爬下。父母没有强管,也没在意。有一天,儿子正在车轮下玩耍,这时,这位司机父亲有急事出车,上车一起步,儿子就倒在了他的车轮下。如果这位父亲司机做到:鸣号起步,上车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并观察汽车前、后的方交通情况。也许有可能改变这流血的后果。
在2013年2月22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在《今日说法》栏目中报道了一起“离奇事故”。事故发生在2012年的夏天,上海虹口区的某个小区内。
图4-1 儿子死在了亲生父亲的车轮下
晚上10时左右,小区居民柏庆云喝酒归来,醉倒在程健轿车的右前侧。恰巧这时,程健要开车去送几个朋友,上车一起步,感到车身颤抖了两下,下车一看,有一个身高1米8多、体重100多公斤的男子(柏庆云),死在了他的车下。程健一下惊呆了,出了人命,赶快报案。经上海虹口区公安、交警有关单位的现场勘查、询问,又模拟还原当时的现场,死者处的位置是在车的右前侧,是车的死角驾车人的视盲区。因此,得出结论是:程健是无意将醉酒者柏庆云轧死。开始交通监理部门认定,是交通肇事罪;后经公安政法部门认定,是过失致死人命罪(依照法律应判刑3至7年)。程健的父亲得知这一消息后,给受害者家属送去10万元,又聘请了律师。受害方提出120万元的赔尝。最后经法院判决:程健有期陡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程健是个22岁有事业心(同父亲一起来上海打拼,做地板生意)和爱心(一年献两次血)的有志青年。自经历了这件事后,使程健认识到人生的不易和艰辛(懂得要珍惜今后的人生),更使他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如果,在车起步前,遵守交通规则,按顺时针方向绕车一周,就能避免此事故的发生)。
以上两个血的教训,可能是我由此萌生“想得到”这一想法的开始,也可能是我对安全行车这方面的认识,由感性逐步转化为理性认识过程中的一个起点。在以失去孩子和柏庆云生命为代价的事实面前,使我受到了启发,才使“想得到”的概念,由模糊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无数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证明:凡是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在事发时都“想不到”,已成为不可争的事实。试问,如果把“想不到”变成“想得到”那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后果(可能性)是否可以改变呢?答案肯定是显而易见的!
前面说到汽车司机轧死三岁亲生儿子和程健轧死醉酒者柏庆云的悲惨事件,然而还有一件,意想不到的流血事件,更让人心痛:2009年的正月初五(阴历),有一外出打工十九岁的男青年,在山东省曹县汽车站去青岛的公交车上,在公交车驶出车位时,这一男青年的头撞在了发车区的水泥柱上,不幸身亡。如果这一青年能遵守乘车时乘车人的头、手不得伸出车外之规定,或司机能及时把车停住,也许有可能改变这流血的事实。这也是驾驶人、乘车人(也包括失去生命的男性青年)及在场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得到的。后来,所有知道此事件发生的人,都为这个小青年失去的生命而心痛和惋惜,但又无能为力。我只好把它写出来,以警示后人。
可以说,凡是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汽车轧人、撞车、翻车、下沟、掉下山崖、碰树、掉下河等),都是因驾车人当时想停车而停不住造成的。在事发时,驾车人没有一个不想停车的,然而都停不住。特别是两车相撞事件的发生(两车头相撞),双方司机都想停车,但都停不住,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两辆车撞在一起而无能为力。1991年9月17日我亲眼目睹了发生在山东省曹县境内的菏民路上(菏泽至民权)河南省商丘地区闫集农机站,车牌号为47-50649江淮牌汽车与河南省周口地区粮食局,车牌号为46-11190解放牌汽车,两车相撞事件的发生。当时,两车在公路的中间相撞,两车头相抵,两车的保险杠紧紧咬在一起。江淮牌汽车的驾驶室严重开裂,扭曲的方向盘抵住了驾驶员座位的靠背上,仪表盘上滴着殷红的鲜血,当时人员生死未卜(后来得知死2人);解放牌汽车前挡风玻璃全碎,车头上溅满了血迹。两车相撞的惨景,不堪目睹。当时我就想,在两车相撞的同时,双方司机没有一个不想停车的,哪怕停在离对方车辆只有一厘米处也行,可都停不住。
图4-2 两位汽车司机驾驶睁眼看着自己的车与对方的车相撞
这起惨烈车祸的发生也可能是我由此萌生“停得住”想法的开始,也可能是我对安全行车这方面的认识、由感性认识逐步转化为理性认识过程中的一个起点。在两车撞得面目全非,车毁人亡的事实面前,使我受到了启发,才使“停得住”的概念由模糊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无数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证明:凡是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在事发时,都想停车而都“停不住”,已成为不可争的事实。试问?如果把“停不住”变成“停得住”那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后果(可能性)是否可以改变呢?答案也肯定是显而易见的!
经过自己五十多年的驾驶实践和在老子、孔子、孙子、王阳明等圣人优秀传统哲学思想的熏陶影响下,逐渐产生了对安全行车这方面的点滴体会。这点点滴滴的体会积累起来,使我慢慢开始醒悟,这些醒悟渐渐累积多了就演化成了灵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小灵感像花絮一样常常缠绕在自己的脑海里,老是挥之不去、拭之又生,刚开始恍恍惚惚、朦朦胧胧,后来,经过日夜揣摩,反复思考,再后来经过再三推敲与综合考虑,把对汽车驾驶主观上的思维和实践操作融通为一体。这时心地豁然开朗,安全行车的思想陡然清晰起来,最终完成从积累到成果的裂变(从量到质的蜕变)。一种新的思想脱颖而出,心头一动(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从心底最深处迸发出灵感的火花,也就是在这一刻安全行车的秘诀诞生了,它就是“想得到、停得住”,这也成为贯串全书的灵魂。在此刻使我萌生了一种,把自己一生安全行车的感受写出来,好让世人行车安全和把安全行车的经验传世于后人的欲望,大概也就是这种想法,成为我后来创作的动力源泉。
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有好多巧合,无独有偶。2011年2月份的一天,我在电视里看到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有一位开了一辈子汽车的老司机,总结了一生的经验说:“开车的最高境界,不是如何踩油门而是如何踩刹车。”真是一语道破天机,阐明了安全行车的真谛。这句话和“停得住”的观点如出一辙,一脉相通。如果有机会和这位老同志能见上一面,我一定要和他好好聊聊,磋商和沟通在安全行车这方面的话题,因为我找到了知音。这是我哥俩不谋而合,从一辈子的工作实践中,经过反复摸索和探寻后,共同得出保障安全行车的结论——“如何踩刹车”和“想得到、停得住”。
因“想得到”而避免和防止了很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因刹车及时准确无误“停得住”同样也能避免和防止很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故“想得到、停得住”是安全行车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秘诀”所在。“想得到”就是驾车人对所处环境、面临状态的观察、分析、预测与判断;“停得住”就是依据上述判断,所要采取的应对方法与措施,该停则停,该走则走,该避则避,该转则转,如此等等。“想得到”与“停得住”相依相存,“想得到”是前提、是基础,“停得住”是其延续、是结果,知是行的开端,行是知的完成。两者完美结合、无缝对接,则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知和行的统一。“想得到”与“停得住”是保障安全行车的一对不可分隔的孪生兄弟,也是安全行车的奥秘所在。
难道在探索到了安全行车这个奥秘之后,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了吗?就可以到此为止而完结了吗?回答是否定的!而是要把它再次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在实践的验证过程中才会知道它的正确与否。预测和推论的正确性是指被假设的逻辑推论和预言,在观察、实验和实践中得到了检验和确证。一个科学假说被证实的基本特征是它必须能够成功地预见未来,即根据这个假说所预言的,现在还未出现的、将来一定会出现;现在还未观察到,但将来一定会被人们通过各种途径观察到。预见未来,指导将来是科学理论的功能和特征。如果,“想得到、停得住”在实践的再次验证中,结果发现它能全面反映事物的整个面貌,能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合乎实际,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所谓规律也叫法则。它是客观世界运动发展规律和主观的思维认识活动规律的总称。思维规律、认识规律则是宇宙运动中的本质反映。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都按照自己的规律发展着。只要是规律,不管它属于那个领域都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和愿望为转移的,人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但能认识规律,利用规律。客观规律存在于客观事物的内部之中,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大量的丰富的现象进行调查研究,人们才能逐步认识它、掌握它、利用它,学会按科学规律办事。“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68页)“想得到、停得住”是通过自己多年的驾驶实践并结合“知行合一”理论的学习,而从中总结出保证安全行车的规律。用它来指导行车,如果能做到行车安全,那么,证明它就是正确的。反之,它就是错误的。具体一点,就是说驾驶人在行车途中:在什么情况下,驾车人应该“想得到”车不出事;在什么情况下,驾车人应该把车“停得住”车安全;又是在什么情况下,驾车人既要“想得到”又要把车“停得住”才能保证安全行车。诸如此类的问题,只有驾车人在汽车驾驶的实践中得到解答,只有驾车人在汽车驾驶实践的验证过程中,去感觉、去理解、去认识、去提高、去探讨新的课题,去探索新的奥秘。因为宇宙间事物的发展是无穷无尽的,永远没有完结。所以对以上诸多问题,下面我们还要再做进一步的探讨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