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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爱欲初醒

在当年那长达八年的文理高级中学时期,我们每个人身上都验证了一项极其私人的事实:我们从十岁的小孩子开始逐渐长大,陆续长到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成为名副其实的男性青年,各方面的特征都很正常。因此,那种源自大自然的本能也开始主张起自己应得的权利。这种萌发于青春期阶段的性觉醒,以如今社会上所奉行的常识来看,似乎纯属私人领域内需要靠自己来想办法解决的问题,旁人插手不得:每个正在经历青春期的孩子都必须运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来跟这个独属于自己的问题进行抗争。而且,像这样的一类问题,仅凭最直观的一瞥便能看出来,是绝对不适合拿来公开讨论的。然而,对于我们这一代人而言,青春期所带来的危机感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它本应触及的范畴。除了其本身原初意义上的觉醒之外,它还向我们展示了另一种层面上的觉醒:它第一次教会了我们以更加具有批判性的眼光,去审视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接触到的社会化世界,以及存在其间的种种惯例。一般来讲,儿童——甚至包括大部分年轻人——都倾向于将自己所处日常生活环境中原本就已存在的种种规则作为铁律来遵守,努力调整自己来适应这些规则,而不会去仔细探究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这种做法也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唯有当他们亲眼看到环境需要他们去遵守的那些规则,确实也被其他所有人老老实实地遵守着时,他们才会按部就班地去遵守。教师或者家长一旦有了任何不诚实的言行,哪怕只有一次也罢,只要被青少年撞见,就必然会促使他们开始用怀疑的眼光去看待自己所处的整个环境,与环境互动时的感觉也会变得更加敏锐。如此这般,没过多久我们便发现,过去我们一度十分仰赖的那些权威,比如学校、家庭和公共道德,它们在性爱方面统统表现得极其不诚实,无一例外——实际情况甚至更糟,不只是不诚实而已:在性爱问题上,它们还要求我们做到守口如瓶、不得声张,一切相关内容皆不允许拿到台面上讲明。

这是因为三四十年前的人们对于这样一类事情的想法,跟我们今天这个世界上的人们截然不同。在公共生活当中,或许再也没有其他的任何一个领域,能够像两性关系这样,在仅仅一代人的时间内便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由一系列因素造成的——妇女解放运动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体育竞技领域的发展所导致的对身体的崇拜,年轻一代独立自主意识的觉醒,等等。如果我们在此试图对十九世纪的市民阶层道德观(基本上等同于维多利亚时代 道德观)进行一番描述的话,如果想要搞清楚彼时的道德观与我们眼下非常流行的、更自由也更无拘无束的道德观存在着怎样的不同的话,那么,最接近事实情况的说法或许是这样的:在那个已然逝去的年代,人们出于内心深处产生的某种不安全感,急于去回避那些与性爱相关的问题。要知道,在更早一些的时候,当教徒们尚且很虔诚地信奉自己所选择宗教的那个历史时期,尤其是严格意义上的清教徒时期 ,性爱问题的解决方式反而简单了 。中世纪的信众通常都被灌输了这样一种过分正直的观念:心理上对性爱的需求乃是魔鬼的毒刺,身体上对性爱的需求则是淫乱与罪孽的体现。在这种观念的指引下,中世纪的权威们从理论上成功地解决了性爱问题对人们所造成的困扰,并通过他们所颁布的严苛禁令,还有与之相对应的一系列残酷惩罚,强行推广他们长期信奉的那套死板又冷酷的伦理道德标准 。在由加尔文教派 所掌控的日内瓦 ,情况更是严重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至于我们曾经身处的十九世纪,已然是个在诸多方面尽显宽容、早已不相信恶魔也几乎不信上帝的时代了。如此的一个时代,自然没有勇气去承担如中世纪时那般激进的憎恶与否定,无法再通过严苛的手段去对一切世俗要素加以掌控。但是,即便如此,它也依旧将性爱视作一种不受管控的潜在风险——正因为无法受到管控,所以便成为一种令人备感不安的因子,既不可能融入公共伦理当中,也不可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因为,除了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外,在任何一种形式下追求性爱自由的恋爱关系都有碍于市民阶层的“体面”,都与维护这种“体面”两相矛盾。在我们那个时代,正是因为存在着上述的二元对立,一种奇特的折中手段也由此应运而生:虽不禁止年轻人发泄自己的性欲,但与此同时,又通过社会伦理道德观的约束,要求年轻人选择某种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方式,来处理这种尴尬的私人需求。既然人类的性欲无法从根本上清除掉,无法令它在真实世界里彻底消失,那么至少也要令它在道德世界里消失不见——至少在公共领域,它是不应该出现的。如此这般,大家逐渐变得很有默契,尽量避免在学校、在家庭、在公开场合讨论性爱这个会令参与者感到不快的隐秘情结。无论什么东西,只要有可能使人联想到性爱,有可能使人觉察到性爱确实是存在的,都会被打压下去。

自从弗洛伊德的理论被世人所熟知之后,我们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凡是企图从意识层面上去压制住自发产生的性欲冲动的行为,不仅丝毫不能消除这些本就存在的性欲冲动,反而还会将它们逼入潜意识所管辖的领域内,这无疑是相当危险的。站在今时今日的角度回顾往昔,我们当然很容易就会对当年那种朴实又天真的欲盖弥彰抱有嘲笑的态度,因为那根本就是无知的体现。可是话说回来,纵观整个十九世纪,人们竟然完全不加防备地陷入了这样一种妄想,即认为人类可以用理性来解决一切冲突,越是主动地去藏匿自身的天性,就越能够驯服体内那股狂野的力量;只要没有人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向懵懂的青少年们告知性爱的存在,那么他们就很难感知到自己体内潜藏着的对性爱的渴望,自然就会忘掉性欲的存在了。只要能够做到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就可以有效地克制住性欲——当时社会的各个层面都对这种妄想深信不疑,所有人都选择缄口沉默,团结在一起,共同组成了一道针对性爱的封锁线。学校和教会里那些负责关怀人类灵魂的人们、沙龙与司法机构、报纸和书籍、时尚和风俗领域,原则上都尽量避免提及任何关于性爱方面的问题;可耻的是,甚至连科学界都加入到了这一认为“天性肮脏” 的行列当中——要知道,科学的真正任务,本来应该是以平等公正的态度来处理人类所面对的一切问题的。可眼下就连科学都屈服了,还借口说处理这类丑恶问题实在是有辱科学的尊严。如今的人们只需要去翻阅一下当时出版的那些书籍就会发现,无论是哲学方面的,还是法律方面的,甚至连医学方面的也一样——只要是有可能涉及性爱的地方,行文上都会以看起来十分焦急的态度,刻意避开对性爱内容的直接谈论。当研究司法的学者在学术会议上探讨如何对监狱内人员实施人性化管理的时候,当他们尝试去研究监狱生活中可能触及的道德沦丧状况时,也总是会羞涩地避开原本应该是这类研究之核心议题的囚徒性欲发泄问题。神经科医生们同样不敢坦承与性爱相关的一些事实,比方说,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完全清楚导致某些癔病的具体病因,却从来不会将对应的观点公开 。人们至今还能够通过阅读弗洛伊德了解到,就连弗洛伊德本人十分敬重的老师沙可 ——就连这样一位在神经病学领域地位颇为显赫的人物,也曾经在私底下向弗洛伊德透露,说自己虽然很清楚一些癔症的真正病因,但从来没有向公众公开过。至于当年盛行一时的所谓“唯美”文学 ——当时便是如此称呼这样一类作品的——更是一点都不敢描写客观存在的真实性爱,因为这类文学作品本身就是以描绘美学意义上纯粹的“美”为己任的,内容真实与否却并不重要。要知道,在那个时代之前的好几个世纪时间里,作家们其实并不惧怕对自己所处的年代进行真实而全面的文学描绘。实际上,在笛福 的作品中,在阿贝·普雷沃 的作品中,在菲尔丁 和雷蒂夫·德·拉布勒托纳 所创作出来的作品中,如今的人们仍旧可以读到对当时各种赤裸裸的真实状况丝毫不加掩饰的描绘。可是,前述的那个时代只允许向大众展示“充沛的情感”与“崇高的事迹”,至于那些会令人感到尴尬的事情,以及人类真实的欲望,却是完全不允许被拿来展示的。因此,十九世纪都市青年们的危险行为、阴暗思想与难解困惑,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当中几乎完全没有得到反映,甚至连只言片语都找不到。即便哪位作家在文章中大胆地提到了卖淫行为,也认为自己必须先将这一行为以文艺创作手法精心美化过之后才能拿出来见人,不仅如此,就连这卖淫故事的女主人公,也必须被粉饰为“茶花女”才行 。如此这般,这就导致我们如今需要去面对这样一项奇怪的事实:倘若今天有哪位年轻人想要知道上一代和上上一代的年轻人是如何在生活中浮沉挣扎的,那么,当他翻开当时最伟大的文学大师们所创作的小说,翻开狄更斯 和萨克雷 的作品、戈特弗里德·凯勒 和比昂松 的作品时——不过,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必须排除在外,因为他们是俄国作家,是站在欧洲伪理想主义 圈子外面的——他就会发现,像这样一类同时代的小说当中所描绘的,居然全部都是已经经过了精细加工的、找不到任何出格之处的情节,因为身处于那个时代的整整一代人迫于时代本身所给予的压力,不得不抑制住自由表达的欲望,转而在创作中采取一种全然克制的态度。但是,即便已经采取了这种在文学创作上全然克制的态度,也依旧无法令那个时代感到满意——要知道,那个时代可是对祖先们所抱持的道德观念投入了近乎歇斯底里的狂热。当时社会的整体气氛早已是今人难以想象的了。难道不是吗?像《包法利夫人》这样一部对社会真实状况进行彻底客观描绘的小说 ,居然在法国的一场公开审判中被列为禁书,以内容淫乱为由禁止出版。 ——现在的人们怎么可能相信这是真事?在我的青年时代,左拉的小说曾经一度被视为色情文学 ,这样的事情现在的人们会相信吗?或者再换个例子,像托马斯·哈代 这样一位文笔如此冷静克制、如此古典主义的叙事大师,居然在英国和美国引起了一场愤怒抵制的风暴,这种情况又如何呢?虽然这些当时出版的书籍在内容上已经很克制了,但对于那个时代而言,这些书籍还是揭露了过多的现实。

可是,我们这辈人恰恰就是在这种病态的、令人感到窒息的空气当中长大的。我们的成长过程时时刻刻都被这浸染了浓郁香水味的压抑沉闷气氛所环绕。这样一种虚伪的、全无心理学道德可言的欺瞒与隐匿,如同一座无形的阿尔卑斯山,重重压在我们这辈青年人的身上。而且,由于那个时代所施行的这套欺瞒与隐匿的技术是全方位覆盖的,涉及裹挟于其中的每一个人,所以,真正能够反映当时社会真实状况的文献资料,在文学与文史层面上其实是整个缺失的,是不存在的。即便有心去重建从今人眼中看去已经变得难以置信的那些往事,恐怕也并不容易。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想去了解那个时代的真实状况,那么,如今或多或少也还是有一些线索可供参考的。大家只需要关注一下时尚领域,就能获得足够的信息——以世纪百年为计量单位,每个世纪里的每一种时尚,都拥有其独特的视觉特点,这种视觉特点是有目共睹的,而且会在不知不觉间出卖当时的人们所持的道德观念。在1940年的今天,当1900年的男男女女穿着属于那个年代的戏服出现在电影大银幕上时,无论是在欧洲还是美国,每座城市、每个村庄的观众一看到这样的画面,想必都会不由自主地开怀大笑,这样的现象可绝非偶然。即便是如今最朴素、最不讲究的那一类人,也会无情嘲笑这些来自早已逝去的昨日世界里的古怪人物,认为他们是从报纸上刊载的滑稽漫画里跳出来的角色,是一群穿着不贴身、不舒服、不卫生、不实用衣物的傻瓜。甚至就连我们也一样,我们岂不是也曾见过自己的母亲、姑姑和女友身穿这种荒唐无稽的宽大裙袍吗?岂不是也曾在自己的童年时代,穿着同样可笑的衣服走来走去吗 ?那可是整整一代人哪,居然能够毫无异议地屈从于这种愚蠢透顶的衣物。以如今的观念看来,那简直就是一场可怕的梦魇。不仅女士时尚如此荒谬,男士时尚也一样:作为配饰的衣领又高又硬,穿上带有这种衣领的一套衣服之后,连任何稍微放松的动作都做不出来,因此,这类男士衣领也被形象地称为“弑父者” ;黑色燕尾服的后摆过长,男人穿着这种燕尾服走路,就像不停摇摆尾巴的动物;再加上那顶奇高无比、令人不由得联想起工厂烟囱的黑色大礼帽——亲眼看见这一切时,想让人忍住不笑出声来,都可以称得上是一场严峻的挑战。上述这些倒还不算什么,昔日“淑女”的那套讲究穿着才是真正的匪夷所思!要知道,她们当时穿的那种衣服,不仅穿起来极为劳心劳力,上身之后还会直接对身体施加暴力,每一个细节上都是在进行自我摧残!“淑女”费尽心思穿上那套华服之后,腰身部分简直细得跟一只黄蜂一样,那是因为腰部已经被人用鲸鱼须骨 制成的紧身胸衣给紧紧地束缚起来了;腰那么细,下半身部分却又要用裙撑给架起来,简直跟一口巨大的挂钟似的;脖颈处扣得严严实实,衣领一直朝上,将下巴完全抵住;双脚被层层叠叠的外裙完全遮盖住,连脚趾朝向哪边都看不见;满头长发,在额头两侧位置烫出无数只小发卷,贴近头皮的部分则梳整为一圈绕一圈的旋涡形状,打理成如苔藓地衣般复杂的纹理。在瑞士发簪的帮助下,长发如高塔般盘旋而上,聚集在一只威风凛凛、摇曳不停的巨大帽子怪物下方。即便是在最炎热的夏日时节,她们的双手也一定要藏在手套里。这些已然成为尘封往事的“淑女”,以如今社会上的人们普遍抱持的观念来看,完完全全就是不幸的集合体,是值得人们去叹息怜悯的无助存在——尽管她们将自己打扮得珠光宝气,琳琅满目的珠宝首饰挂满全身,华服上装饰着价值连城的蕾丝、镶边和流苏,也无法改变这样一种事实。只需要瞧上一眼,大家就能明白,一旦哪位女士穿上了这样一套华贵礼服,将自己给全副武装起来了,那模样简直就跟穿上了全套笨重盔甲的中世纪骑士一样,再也没办法自如、轻快、优雅地行动。穿上这样一套礼服之后,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姿势,乃至于她整个人因为套在礼服里面所必须摆出的那种扭捏作态模样所造成的整体效果,都必然是虚假刻意、不自然、反自然的。先不考虑其他——不去想相关的社交礼仪需要花很长时间来接受的悉心教导——光是穿上和脱下这套“淑女”华服,就需要熟练掌握相当复杂烦琐的程序,而且,不借助他人的帮助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首先是背部,从腰部下方开始,一直到脖颈处,需要将无数只搭扣按照顺序逐一合拢、扣好;紧身胸衣,每次穿的时候,女仆都必须用尽全部力气来将它系紧;至于那满头长发——在此,我必须专门提醒一下年轻人:三十年前,除了为数不多的一部分俄国女大学生外,欧洲的每位女性都可以将自己的满头长发披散到自己的臀部位置,她们留的都是这么长的头发——“淑女”会专门雇一位女性理发师,由她负责率领一整支由发卡、发夹和发梳组成的军团,在烫发钳和卷发器的帮助下,每天花费大量时间来打理头发:烫卷、压纹、梳开、定型,再用发簪高高盘起;打理好头发之后,再像一层套一层的洋葱皮那样,依次为“淑女”穿上内衬裙、贴身内衣、短上衣和小斗篷等。借由这样的层层包裹与改造,将其作为女性的性征与作为人类个体的身体特征完全抹去,直到连最后的一点残余都不剩了,才算是完成了这一整套穿衣过程。这套流程看似毫无意义,实际上却有着一套匠心独具的隐秘逻辑:女人天然的身体曲线,务必要通过这样一套精致加工的手法来完全掩盖住,甚至连婚宴上即将成婚的新郎,也无法猜到自己未来将要朝夕相处的伴侣是直腰还是驼背,是丰腴还是干瘪,是短腿还是长腿。运用各种工具与手段人为地改造女性的头发、乳房,乃至于身体其他任何部位的特征,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并适应当时社会审美观所要求的那种普适的“美”——在那个“道貌岸然”的时代,人们并不认为这种做法有丝毫的谬误。一位女士越是诉求于“淑女”这重身份,她作为人类个体的自然形态,也就越不被允许被外界辨识出来。上述描述的这些带有明显导向性的时尚标准,可以说基本上就是在顺应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伦理道德倾向,关注的重点完全放在对性征的遮蔽与隐藏上。

然而,那个时代自作聪明的伦理道德却完全忘记了一个粗浅的道理:如果强行将魔鬼关在门外,那么它多半会选择从烟囱或者后门溜进来。如今,以我们相对而言还算是不偏不倚的审美眼光来审视那个时代的服饰风格,就会发现,那种服饰风格的核心内容,无非是想尽办法要将一切暴露在外的皮肤,还有真实的胴体曲线尽量隐藏起来罢了。实际上,那种时尚如今还能吸引我们去关注的地方,根本不是它们试图彰显的、独属于那个时代的伦理道德;恰恰相反,那种时尚将两性之间的差异突出到了近乎挑衅的地步,反而令人感到无比尴尬。我们现在这个时代的青年男士和年轻女性,无论男女,个体审美方面都是倾向于身材高挑且体态苗条的;有吸引力的青年人,无论男女,面部都很光滑,留的也都是短发——男女相见时,光是看到对方拥有这样的外表,就知道模样很是般配,彼此之间或许可以有进一步的交往。可是,在那个时代,不同性别之间必须尽可能地塑造出明显的差异。为了在面容上尽量突出与女性的不同,男士们都蓄着长长的胡须,或者至少也要留上一撮浓密的小胡子,因为胡子是专属于男性的、人所共知的明显性征;相对应的,紧身胸衣则张扬地凸显出了乳房这一专属于女性的性征。除此之外,在对日常行为举止的要求上,也格外强调所谓的“强势性别”与“弱势性别” :男人性格上必须豪爽、侠义、好胜,女人则需要对外保持羞涩、胆怯、防备的姿态;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犹如猎人与猎物,而不是正常情况下的平等、对等。那个时代将人们对外表现出来的衣着外表与行为习惯予以非自然的分化,却没有想到,这种分化所导致的男女性别两极化的情况愈明显,两种不同性别之间存在着的内在吸引力也就愈发强烈,人们在潜意识中反而更加倾向于男欢女爱:这种结果是必然的。因此,由于当时的社会采取了上述这种违反心理学基本常识的方式来对性爱问题加以掩饰,盲目地认为在所有人都保持缄默的情况下,性爱问题就不复存在,结果反而造成了与自己的期待完全相反的效果。实际上,恰恰由于那个时代顽冥不灵地对性爱问题保持着长期恐惧与过度谨慎的态度,不断地在生活、文学、艺术、服装等一切具体而微的领域追踪自己认为有悖道德伦理的内容,然后又匆忙地将这些内容完全掩盖住,以避免任何性爱方面的刺激,它其实反而被迫要去不断思考有悖道德伦理的内容。而且,由于它需要持续不断地探察那些可能藏有不恰当内容的事物,这就导致它不得不令自身长期处于一种杯弓蛇影的高度警惕状态。因此,“体面”对于当时的世界而言,似乎永远都是朝不保夕、岌岌可危的:每一个手势,每一句话,都可能导致道德沦丧、斯文扫地。即便是活在今天的人们,大概也能够理解下面所说的这样一种状况:在那个时代,女士在独自做运动或者跟人一起打什么比赛时,如果下半身穿的是条裤子,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被认为是一种犯罪。但是,那个时代所独有的、近乎歇斯底里的保守态度,居然认为女士们连“裤子”这个单词都不应该说出口,即便随口一提,也是有伤风化的——保守到这种地步,活在今天的人们又怎么可能理解?一旦哪位女士需要在言谈中提及某种可能会令人一不小心联想起感官需求的危险物品,比如说男士穿的那种裤子,她都必须字斟句酌地选用纯洁无害的“长裤”这个词 ,或者干脆选用那个特意发明出来的专用回避词“不好说出口的那样东西”。在那个时代,几个来自相同社会阶层、唯独性别不同的年轻人想要在没有其他人看管的情况下结伴外出游玩,简直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情——或者干脆说得更直截了当些,一提起这种状况,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很可能会“发生那档子事”。像这样的年轻人聚会基本不可能得到准许。格外开恩的情况,是要由监护人——通常是年轻人的母亲们,或者古板又唠叨的女性家庭教师——在整个过程当中寸步不离地陪伴在年轻人左右,唯有这样才会允许他们聚一聚,而且最多也就是这样了。即便是在最炎热的夏天,当年轻女孩们在外面打网球时,穿的衣服如果露出了双脚,甚至哪怕只是光着胳膊,都会被视为伤风败俗、不成体统。还有,倘若一位大家闺秀在公共场合交叉双脚,依照当时的“社会礼仪”来看,也是一件非常不像话的事情,因为女性的这个动作,很可能会使自己的脚踝从裙摆下方显露出来。即使是那些完全来自大自然的元素——即便是阳光、水和空气,也不允许随随便便接触到女性的肌肤。即便遭了海难,掉进了一望无际的大海里,她们身上那套厚重的华服也必须严阵以待,从脖颈到脚跟,都不允许暴露在外——即便是在挣扎求生的过程中,也必须保持这样一种状态。在寄宿学校和修道院里,年轻的女孩们甚至必须穿着白色长衬裙洗澡,以便彻底忘记自己实际上拥有着一副青春的胴体。当女性年华老去,成了年迈老妪,并且最终死去时,除了当年为她们接生的助产士、娶了她们的丈夫,还有眼下正在为她们清洁尸身的洗尸工之外,这世间就再也没有其他任何人见过她们的肩膀或者膝盖了——这番说法可绝不是什么都市传说,也没有任何夸张的成分,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事实。诚然,在四十年后的今天看来,这一切听起来都像是童话故事一般不真实,或者至少在形式上令人感到过于滑稽且夸张。可是实际上,像这样一种对身体与本能欲望的无限恐惧,其实早已从社会的最高统治阶层一路渗透到了整个民族之中,其程度之激烈,不亚于那些货真价实的重度神经官能症 。如果情况不是如此糟糕的话,今天的人们又怎么可能想象得到,在世纪之交的那个时间点,当第一批妇女勇敢地骑起自行车来时——或者干脆直接就跟男人们一样,张开双腿跨骑到马背上,脚踩在马镫上,打算策马飞驰时——看到这幕景象的农民们居然还会朝这些勇敢的先行者扔石头。谁能想得到呢?当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维也纳的报纸曾经就皇家歌剧院的芭蕾舞演员究竟应不应该穿着紧身长袜跳舞进行过整版的争论——当时,皇家歌剧院刚刚宣布了一套表演服装方面的革新方案,允许女演员在表演时不必穿着紧身长袜。那群老古董自然极力反对这套方案,认为它有伤风化、十分可怕。当伊莎多拉·邓肯 在当时的欧洲表演她那套极为经典的舞蹈时,那身白色束腰短袖长袍(幸好,那身长袍还是松松垮垮地垂下来的 )之下,居然是完全赤裸的双足,而不是通常的舞者应该穿的丝绸制舞鞋:明明是今日看来寻常无奇的事情,在那个时代竟然引发了社会震动,造成了无与伦比的轰动效应,谁又能想得到呢?现在,我们不妨来设想一下:如果年轻人们长期处于这样一种受到严格监管的环境下,耳闻目睹的都是这样一类事情,那么,一旦他们透过某个契机发现,那件原本想要保持长久的神秘感,默默遮盖在力图掩饰之物上方的名为“伦理道德”的斗篷,居然早已千疮百孔,布满了裂缝和漏洞——如果年轻人们发现事实不过如此,他们必然会觉得,为了那永远都在受外界威胁的所谓“体面”,长期保持这种担惊受怕的状态是多么可笑。毕竟,在比如五十名文理高级中学学生里面,难免就会有那么一名,偶然在某处昏暗的小巷内撞见自己的任课老师,发现他正在做着这样那样的无耻勾当;要么就是在自家亲戚朋友们的交际圈子里无意中听到这样一则消息,说是这位或者那位在我们面前素来道貌岸然的人士,原来干下了多么不得了的罪行,简直就是道德沦丧、引火焚身云云——这样的事情是无论如何都避免不了的。实话实说,这世间再没有什么比笨拙的掩饰手段更容易勾起我们的好奇心了,或者换种说法,在这一整个欲盖弥彰的过程当中,我们的好奇心反而被彻底炒热了。况且,既然人们不愿意让发自本能的欲望自由、公开地表露出来,理所当然地,在好奇心孜孜以求的努力之下,欲望反而为自己在大城市里找到了潜藏于地下世界的、通常不怎么体面的发泄渠道。来自各个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都能够感觉到,因为那个时代对年轻人的性欲采取了过分压制的态度,在无法得到正常宣泄的情况下,受到长期压制的性需求最终不得不以一种幼稚且无奈的方式发泄出来:几乎没有哪道栅栏,或者哪处晦暗阴森的角落,不曾被人用内容不雅的文字或涂鸦给涂抹过;几乎没有哪处游泳馆里隔开女性专用游泳池的木板墙上,不曾被人钻出过几个偷窥用的小孔。如今那些早已因为社会伦理道德观念的拨乱反正而自然衰退凋敝的行业,在那个时代的地下世界里生意却颇为兴隆。在涉及“那类内容”的诸多行业当中,占据着市场主体地位的,当数裸体艺术人像摄影和纯粹的色情裸照。每家酒馆里面都有卖照片的流动摊贩出没,手伸到桌子底下,向正处于青春期的小伙子们提供购买这类照片的机会。如果裸照不是卖得最多的,那应该就是色情文学,即所谓的“sousle manteau” 出版物——色情文学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当时的严肃文学限于时代要求,必须走理想主义套路,行文上也必须小心翼翼——这类主打色情的出版物统统使用劣质纸张印刷,是用极为拙劣的文笔所书写出来的最差劲的书籍,却卖得如火如荼。还有自我标榜为“重口味艺术”的那些杂志——如今已经完全找不到内容恶心淫秽到如此地步的杂志了。戏剧方面也是如此,除了必须为自己的高贵立场、为自己如雪一般的纯洁无瑕鞠躬尽瘁的宫廷剧院之外,当然也有那种专门为最低俗下流的欲望服务的大剧院和小剧场。实际上,被压制的东西自己也会挣扎求生,创造出各式各样的延续自己生命的办法:要么改变自身,要么绕点远路,总是能找到出路的。因此,生活在那个时代、被极端保守地禁止了任何形式的性启蒙、禁止无拘无束地与异性相处的那一代年轻人,单就对性爱的欲望而言,实际上要比今天这群享有高度恋爱自由的年轻人高出成百上千倍。因为,唯有那些被众人否定之物,才会使人产生强烈的欲望;唯有那些遭到禁止之物,才会令人如痴如醉地想要去追求。眼睛看到的越少,耳朵听到的越少,脑袋里面幻想出来的内容反而越多。空气、光线与太阳跟身体接触得越少,身体感官也就越敏感,面对肉欲诱惑也越容易意乱情迷。总而言之,当时的社会其实给予了我们那辈年轻人过多的压力,与此同时,却也并没有因此而赋予我们相比现今社会而言更崇高些的道德伦理观念。究其结果,仅仅是给我们心中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不信任与埋怨,并且对带来这一切的有关当局感到深恶痛绝。自从我们的两性意识开始觉醒的第一天起,我们就本能地感觉到,社会上这种不诚实的伦理道德观念,它企图通过隐瞒与掩盖的方式,从我们身上夺去一些理应属于我们这个年纪的东西;它实际上是在以牺牲我们试图诚实面对自己的意愿为代价,去成就一种早已不复真实的传统。

这种所谓的“群体道德观念”,它一方面在私底下认同性欲的存在,以及其自然而然的宣泄过程;另一方面,却又偏要在公众场合对性欲问题讳莫如深。实际上,这种观念甚至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双重的欺骗。因为,在对待年轻男士时,它选择将自己的其中一只眼睛眯成一条缝——这表示它对男士们私下的泄欲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自流态度;不仅如此,它甚至还用另外一只眼睛冲他们挤眉弄眼,鼓励他们“勇于尝试” ——这是那个时代的人们在自己家里聚会聊天时,常常会对年轻小伙子发出的善意调侃 。可是,在对待女士们时,它却干脆摆出一副担惊受怕的模样,紧闭双眼,将自己伪装成一个瞎子。作为一名成年男性,本来就是会有性冲动的,而且他也理应拥有产生性冲动的权利:即便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普遍抱持的社会常识,也不得不默认这一点,即使不会公开承认,也将之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来加以维护。然而,同样的事情换到女性身上,结论就大不一样了:一旦诚实承认成年女性也会屈服于自身的性冲动,万能的造物主为了达成自己永恒的目的 ,也需要两性中女性这一极产生与男性那一极相同的欲望——如果承认了这些,那就违背了“女性圣洁” 这一概念。在弗洛伊德理论诞生之前的年代里,人们普遍认为,女性只要没有被男人唤醒性欲,那就一直不会有任何生理上的需求。而且,很显然,这种被男人唤醒性欲的情况,只能是在正式的婚姻生活当中——这是毋庸置疑的。在那个时代,上述看法是作为一种不证自明的公理而存在的。可是话说回来,即便是在那个伦理道德至上的时代,空气中——尤其是维也纳这座城市的空气中——依旧满溢着随时随地都可能令人性欲勃发的危险传染物。有鉴于此,一个正经人家出身的女孩,从她出生开始,直到与自己的新婚丈夫一起双双步下教堂婚礼圣坛的那天为止,都必须生活在一种完全消毒、仿若真空的环境之中。为了保护少女贞洁不受玷污,人们绝对不会让她们独自一人做任何事情。平时,她们身边都会有一位女性家庭教师负责看管和教育,绝不允许她们在无人保护的情况下踏出家门一步;她们永远都是被带去学校的,被带去上舞蹈课,被带去上音乐课,下课之后,又以同样的方式被人接走;她们看的每一本书都会被提前检查一遍。所有这些举措当中,最重要的是,务必让少女们忙个不停,以此来分散她们的注意力,以免潜在的危险念头突如其来地降临到她们脑海之中。课余时间里,她们必须练习钢琴,学习歌唱、绘画、外语、艺术史与文学史。人们努力培养她们、过度培养她们。但是,当人们试图使她们尽可能地接受良好教育并且在言行举止上优雅、成熟又得体的同时,却又焦急地确保她们在所有本应再自然不过的常识上仍旧保持一种如今之人完全无法理解的无知状态。作为正经人家出身的女孩,脑袋里是不允许产生任何有关男性生理结构的想法的,当然,她们也完全不知道孩子是怎么出生的,因为这位天使不止需要在肉体上完全不受影响地走入婚姻殿堂,在精神层面上也要保证完全的“纯洁”状态。在那个时代,对于一位少女而言,“受过良好教育”完全就是“不谙世事”的代名词;不仅如此,这种与真实人类生活之间的巨大隔阂,有时甚至会伴随当时女性的一生。即便是在今天,当我回忆起自己那位姑姑身上曾经发生过的荒唐故事时,也依然会被逗乐:她在新婚之夜的凌晨一点钟突然又回到了自己父母的家里,大哭大闹,说她再也不愿意看见那个跟她结婚的可怕男人,他是个疯子,是一头食人魔,因为——他刚才居然非常认真地想要脱掉她的衣服。无奈之下,她主动出击,经历重重困难,总算将自己从这种明显病态的古怪欲望当中解救出来,并且逃回了家。

好吧,我也无法对上述情况中存在着的如下事实保持沉默: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种对于性爱方面的无知同样给了那个时代的年轻女孩们神秘的吸引力。当时的女孩们就仿佛是某种虽然长着健全的翅膀,却不会飞的动物:她们已经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在自己所身处的这个世界的外围,在自己背后的隐秘处,其实还存在着另一个世界,而她们却对那个世界一无所知。不仅一无所知,身边的人们甚至还不允许她们主动去获知关于那个世界的任何事情。这种情况令她们感到好奇、憧憬、欣喜又困惑,不由得感到那个世界格外吸引人。每当有陌生人在大街上朝她们打招呼并且试图搭讪时,她们马上就会脸红——现在还有年轻女孩会因为这种事而脸红吗?当女孩子们单独相处时,她们总是咯咯笑着、窃窃私语,说话的时候笑声不断,就像微微喝醉了酒一样轻松自在。在不约而同地经历过那种被所有人排斥在外的感觉之后,每一位少女的心中都满怀着期待。她们浪漫地幻想着自己结婚后将要过的生活。不过,在幻想的同时,少女们的心中同样也充满了羞耻——她们生怕有人会在无意之间发现,她们所拥有的那副青春胴体竟然如此渴望得到爱抚:即便她们实际上连爱抚是什么都不知道。在她们体内藏匿着某种寂寥的混乱,不断刺激着她们,扰乱她们的心神,令她们坐立不安。那个时代的少女们走路的方式也与现在截然不同——通过参加各种体育运动,现代女孩子们的身体得到了充分锻炼,肌肉和骨骼都变得强健有力,无论做什么动作都游刃有余,即便跟那些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伙子较量一番,在耐力与体力等各个方面也是不遑多让——即便隔着足有一千步远的距离,单单从走路时的姿势和动作,就能够分辨出谁是年轻女孩子,谁是已经见识过男人本来面目的妇女。相比如今的少女,那个时代的少女们更像是小女孩,没有多少成熟女性的感觉。她们本质上有些类似于配备了温室系统的植物园里精心培育的异国花卉,从小到大都生长在玻璃屋内,通过人工手段精心营造出恒温的环境,不受任何讨厌的风吹草动的影响:她们是经由特定的教育与文化灌输、完全依靠人工培育出来的产物。

可是,当时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人们希望年轻的女孩在保持愚昧的同时受到良好的教育,在交际场合举止端庄得体,又全无戒心;内心对一切新鲜事物充满着好奇,又对探寻未知领域感觉到可耻。她们在性格上是不自信且不切实际的,一系列脱离现实的教育,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她们将会在未来的婚姻生活当中被自己的丈夫完全控制住,任由他们摆布。她们所有关于真实生活的概念都将来自丈夫,一切都将交给他们来当家做主。上述的这种社会观念,乍看上去似乎是在保护少女们免受来自外界的一切危险因素侵害,因为少女是那个时代最隐秘理想的象征,是女性端庄、贞洁、超凡脱俗品格的代表。可是话说回来,如果在这些年轻女性当中,有哪位不小心错过了自己被社会要求应该去做某件事情的年龄——比如,当她二十五岁的时候、三十岁的时候,如果还没有结婚,那她的境遇该是多么凄惨啊!因为当时的社会习俗所提出的要求可谓冷酷无情,为了“家庭和睦”和“伦理道德”,即便女性已经年满三十岁,也必须始终保持那种缺乏男性经验的、幼稚天真的状态,浑然不知性欲为何物——就算这种状态早已不适合她的实际年龄,也必须如此。可是另一方面,在这套社会习俗的作用下,保持上述状态的大龄女性却得不到任何尊重:既然是来自社会的要求,那么,她们所展现出来的这种纯良又温柔的形象也理应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是,她们的形象通常都会被丑化,化作一幅赤裸裸的、残酷无比的讽刺漫画。没有结婚的少女摇身一变,成了“待字闺中”的女人,待字闺中的女人转眼就变成了人们口中的“老处女”。画报丛刊 [1] 上那类陈词滥调式的嘲讽开始在她身上不断上演。时至今日,无论是谁,只要能够找到几十年前的旧版《飞叶周刊》 [2] ,或者当时的其他随便什么幽默刊物,拿起来翻阅一番,都会惊恐地发现——这些刊物的每一期里面几乎都有专门针对大龄女青年的最愚蠢的嘲讽。这群可怜的女性,原本正常的精神因为受了错误的引导,最后彻底出了差错,拼命掩饰自己本应该坦诚面对的对情爱的天然渴望。为了自己的家庭,还有所谓的好名声,她们不得不压抑自己内心深处对肉欲本能的需求、自己作为一名女性对爱情与母性的渴望。可是,那个时代的人们却并没有意识到在这些被社会伦理道德牺牲掉的鲜活生命身上所发生的悲剧,反而以一种缺乏同理心的方式去嘲笑她们——要知道,这种缺乏同理心的态度,如果放在今日的世界里,是要遭到我们所有人唾弃的。然而,一旦哪个人打算去揭发自己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肮脏秘密,揭发它因为自身的不诚实而对人类天性犯下了不义之举时,那个时代、那个社会对这位义人的报复,往往也最为残忍。

如果说,那个时代的市民阶层近乎疯狂地想要维系一种事实上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传统:一名来自“体面阶层”的女性,只要她没有结婚,就不会也不可能拥有性欲——否则,她就是一个“有悖伦常之人”,就会被这个家庭抛弃——如果情况确实是这样的话,那么人们在认同这一“传统”的同时,却也不得不承认,在年轻男性的身上确实是存在着性欲的。因为事实有目共睹,各种各样的实践经验已经雄辩般证明,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阻止已经性成熟的年轻男性享受他的“情欲生活” [3] 。正因为此,他们实际上并没有被传统给限制住——传统在这方面对他们并不怀有多少期待,唯一的要求就是,当他们享受自己那有伤风化的欢愉时,尽量躲到那套神圣不可侵犯的传统所触及不到的地方去 。如此的一种状况,就好比在城市那光鲜亮丽的街道底下,隐藏着下水管道一样——上面到处都是贩卖昂贵商品的漂亮店铺,还有优雅别致的林荫大道;下面却藏污纳垢,所有肮脏的东西统统排放到里面去,尽量不被外面的人看到。与此类似,年轻人的全部性生活,也应该在“社会”的伦理道德表象之下偷偷摸摸地进行。在此过程当中,无论年轻人面临怎样的危险、陷入怎样的窘境,“社会”全都选择不闻不问。因为,对于这些年轻人而言,“社会”基本上等同于学校与家庭,但它们对在性爱领域对年轻人予以启蒙教育这件事感到惧怕,唯恐避之不及。直到上个世纪末,才时不时地冒出一些懂得防患于未然的——或者依照当时社会上普遍的说法,出现了一些“思想开明”的父亲。在儿子才刚刚开始要长胡须时,他们就已经果断采取行动,试图帮助孩子在性欲探索方面走上正确的道路。于是,父亲请来了家庭医生,这位医生会专门挑选一个合适的时机,将年轻人请到一个单独的房间里,先是费力地擦拭一番自己的眼镜,然后才开始讲解性病的危害,并且劝诫年轻人,在做那些事情的时候要懂得适可而止,不要光顾着一时冲动,忘掉这样或者那样的注意事项云云——尽管在通常情况下,这位年轻人恐怕早已自学成才,不需要他再嘱咐些什么了。另外一些父亲则采取了更奇怪的方法,他们雇了一名漂亮的女佣在家里工作,这名女佣的任务是给年轻小伙子进行性爱方面的实践指导。在他们看来,既然总归是要做的,那么年轻人最好还是躲在自己家的屋檐下做这种容易惹上麻烦的事情为妙,因为这样既可以保全外在的体面,又可以排除自家孩子意外落入某个“狡猾人物”之手的危险。但是,在那个时代有一种启蒙方式,无论在哪种场合与形式下,都是被家长们坚决反对的,那就是开诚布公、直截了当的性启蒙。

既然大体情况如此,那么,对于一名来自市民阶层世界的年轻人而言,存在着哪些享受“情欲生活”的机会呢?在其他一些阶层里——比如,在所谓的“底层”人群当中,这些问题实际上都不成问题。在农村,年轻农民早在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跟女佣睡在一起了。如果说这种性关系会造成什么未婚先孕的后果,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在我们阿尔卑斯山附近的绝大多数乡村小镇上,私生子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婚内诞下孩子的数量;广大无产阶级人群之中,不少还没结婚的工人早已跟女工以“野婚”的方式同居了;在那些生活在加里西亚地区的极端正统派犹太人的认知当中,新郎甚至可以是刚满七岁的男性 ——换句话说,就是些连“毛头小子”都还称不上的小男孩。这些童婚的小男孩到了四十岁左右时,早就已经成为爷爷了。唯有在我们的市民阶层社会里,解决性需求问题的真正解药——早婚,才会被视作一种洪水猛兽,简直到了一听到“早婚”这个词就会皱眉的地步,因为没有哪个家庭的父亲会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一个二十二岁甚或只有二十岁的年轻人,因为这样的“年轻人”还不算成熟。显然,市民阶层的这种态度再次暴露了他们内里的不真诚,因为当时这一阶层所遵循的人生道路诸阶段的时间安排与自然法则对人类生命进行的时间安排相比,存在着根本上的分歧。就自然法则而言,十六七岁的年纪已经属于成年人了;可是,对当时的那个社会环境而言,年轻人只有在为自己创造出了足够坚实的“社会地位”的前提下,才能够被称为成年人——在二十五岁或者二十六岁之前,这件事几乎是不可能办到的。因此,在自然法则限定下的成年人与社会环境限定下的成年人之间,出现了一个长达六年、八年甚至十年的空白地带。这一空白地带完全是人为造成的,当年轻人的年纪恰好处于这个空白地带时,他就不得不为自己的性欲问题操心,想办法寻找泄欲的“机会”,或者干脆“铤而走险”。

不过话说回来,那个时代并没有给市民阶层的年轻人提供多少泄欲的机会。只有极少数年轻人能够拥有这样的机会——那些特别有钱的年轻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奢侈地“包养”一名情妇,即为自己的性伴侣专门租一套公寓,并且支付她的生活费。同样,当时只有少数特别幸运的男士真正实现了文学作品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想爱情——顺便说一句,这也是当时唯一可以在小说中描绘的艳情模式——与一位已婚妇女保持关系。至于其他的市民阶层男性,多数是想方设法地去找一名女售货员,或者酒店女服务员,与她发生性关系。可是,这种单纯肉体上的关系,却让他们的内心得不到多少满足感。因为在那个时代,轰轰烈烈的妇女解放运动尚未兴起,女性尚未积极独立地参与到公共生活之中,只有那些有着无产阶级背景的、极度贫穷的女孩才会掺和到上述这种肉体关系中来:她们一方面足够天真愚蠢,和男人做这样那样的事情从来不会多加考虑;另一方面也拥有足够的自由,可以尽情享受这种短暂的伴侣关系,不需要过多思考未来是否真要结婚之类的问题。她们身上没有体面的衣着,经过每天十二个小时的辛苦工作之后,只能拿到微薄惨淡的酬劳。她们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疲惫不堪,而且还很不讲卫生(在那个时代,拥有独立的浴室和厕所还是有钱人家的特权),加之从小到大生活圈子都很狭窄,这些可怜的雌性生物在各个方面都远远低于她们情人的水平。也正因此,那些男性大多数都选择避而不谈跟自己差距悬殊的临时伴侣,甚至不愿意在公共场合看到她们。诚然,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尴尬的状况,向来考虑周到的“社会”也发明了一种特殊的应对举措,即所谓的“包房”,在那里,男人们甚至可以在外人看不见的情况下与女性共进晚餐。除了“包房”以外,这种男女关系中一切该做的事情也可以在暗巷的小旅馆里进行——这类小旅馆就是为这一业务专门设立的。然而,男女之间的这种相聚时光往往都很短暂:当事人不得不草草了事,过程中根本没有任何真正的美感可言,与其说是爱情的滋养,倒不如视作纯粹的泄欲。发生在暗巷小旅馆中的这种性爱永远都是匆匆忙忙的,两个人偷偷摸摸地享受片刻性爱带来的欢愉,仿佛在干什么违法勾当。除了上述这些之外,尚存在着另外一种获得泄欲机会的可能性,那就是想办法跟那些一半处在“社会”之外、一半处在“社会”之内的“两栖动物”——女演员、女舞蹈家、女艺术家们,即那个时代唯一获得了“解放”的女性发生关系。不过,总的来讲,招妓仍然是当时在婚姻关系之外享受性生活的主要渠道。可以说,如果将以市民阶层为主体的“社会”视作一栋美轮美奂的宏伟建筑物的话,那么,招妓这一行为无疑是这栋建筑的地下暗藏着的黑暗地窖的拱顶,“社会”那完美无瑕的耀眼外墙,恰恰就构筑在这暗无天日的拱顶之上。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欧洲娼妓业那肆无忌惮的扩张景象,如今这一代年轻人几乎不可能想象得出来。虽然如今在大城市的街道上,妓女就跟车道上跑着的马匹一样稀少,但是,在那个时代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待价而沽的女子,想避开她们比找到她们还要难。除了站街的妓女之外,还有为数众多的“私人会所” 、夜总会和卡巴莱歌舞剧场 ,有专门雇佣女舞者和女歌手表演的歌舞厅,有请了大批陪酒女郎的酒吧。在那个时代,女性作为一种鲜活的商品,以不同价位在不同时段公开出售。实际上,当时的一个男人如果想要买下哪位欢场女人的一刻钟、一个小时或者一个晚上,他需要为此花费的精力,就跟买一包烟或者一份报纸一样少。在我看来,如今的日常生活模式和爱情模式肯定要比那个时代更加真诚且自然,因为如今的年轻人们几乎是自觉自愿地远离了娼妓业这个在当时欧洲一度不可或缺的行业,个中原因也是不言而喻的:成功将娼妓业从我们曾经生活过的那个昨日的世界里赶走的,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律法规,而是对它需求的减少。作为那个时代虚伪道德观念的可悲副产品,在那种观念土崩瓦解之后,娼妓业也随之逐渐凋零,只留下了很少的一部分。

对于招妓这种“不体面”现象,国家官方所持的立场与社会伦理道德方面,向来都是十分抵触的。从社会伦理道德的角度看,他们无法公开承认女人拥有卖身的权利;另一方面,从公共卫生的角度看,又不能将卖淫行为完全取缔,因为当时它毕竟在一定程度上疏导、解决了恼人的婚外性行为问题。因此,当局试图通过将非法卖淫与合法卖淫区分开这样一种方式,来帮助自己解决“卖淫”概念边界模糊不清的难题:前者,即非法卖淫,被国家认为是不道德和危险的;后者却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的方式,获得特定的性交易许可证,并由国家征税。对于决定注册当妓女的女孩,警方将会给予一份特别许可证书,以及一张营业执照,前提是她愿意接受并通过警察局方面的面试,以及履行每周由专门的医生进行两次体检的义务。只要能够做到上述这些,她就获得了以她本人认为合适的价格出卖自己身体的权利。如此这般,娼妓作为一种职业,也算是在三百六十行中得到了官方的正式认可。但是——注意,虚伪伦理道德的马脚露出来了——她们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认可。比如说,如果一名妓女将自己可提供的商品,即自己的身体出卖给了一名男子,而该男子随后拒绝支付约定的款项,她却不能对该男子提起诉讼。她的合法诉求转眼间就变成了一个不道德的要求,没有办法得到当局的保护——如果按照法律上的说法,那就是“基于不道德因素”。

在整体层面上,他们将这些从事卖淫业的女性置于国家许可的行业范畴之内。可是,在个人层面上,却又将她们置于相关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外——这种定义上的模糊性,在上段所述的那些细节当中,已经体现得足够明显了。不过话说回来,真正不公平的地方并不在这里,而是在对执法尺度的具体把握上。因为,关于卖淫的所有这些条条框框限制,实际上只适用于较贫穷阶层的女性,“体面”阶层的女性做类似的事情并没有受到任何约束。举例而言,比如某位芭蕾舞女演员,维也纳的任何一位男士只要愿意付出两百克朗的价钱,随时都可以跟她共度春宵——这件事本身的性质就跟付出两克朗的价钱,随时都可以跟站街妓女睡一觉一样。而且,这位芭蕾舞女演员做这种事当然不需要办什么营业执照。至于那些地位更高的知名“交际花” ,她们的名字甚至会出现在那些关于走马比赛 或者德比马赛的新闻报道当中,位列于众多莅临现场的社会名流之间,因为她们本身已经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些为宫廷、贵族和富裕阶层提供这些“奢侈商品”的高级皮条客的世界,同样也是法外之地,否则,岂不是应该对这些不必交税的皮条客施以重刑?严格履行的法律法规、无情的监管、来自整个社会的排挤——这些统统只针对成千上万的底层娼妓大军。她们实际上是在用自己脆弱的身躯与受尽侮辱的灵魂,来捍卫一种古老的、早已被破坏殆尽的伦理道德观念。那种观念认为,自由、自发的爱情是不应该存在的。

这支庞大的娼妓军团就像真正的军队一样,也分为各个不同的兵种:骑兵、炮兵、步兵、要塞炮兵 等。各自的职能不同。娼妓业内的要塞炮兵,当数那些占据城市中某几条特定街道上的特定地点,来作为自己营业场所的妓女群体。她们所占据的地点通常是中世纪对犯人处极刑时固定搭建绞刑架的地方,要么就是曾经的麻风病医院或者教堂墓地。无业游民、刽子手和其他一些不法之徒往往也选择这些地点作为自己的庇护所。换句话说,那里就是市民阶层几个世纪以来宁愿绕道都要避开的危险地点,若非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居住在那附近。于是,当局便为这样一类地点专门颁下法令,将毗邻的几条小巷开辟为烟花柳巷:这就好比是日本的吉原 ,或者开罗的鱼市场 一般。时间都已经迈入二十世纪了,在那些地方依然还能见到两百甚至五百名妓女,一个挨一个地坐在低楼层廉租公寓的窗户前,展示自己的肉体,如同展示一件廉价商品。她们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日夜两班倒,永远都是营业中。

骑兵或者步兵对应的则是站街妓女:待价而沽的年轻姑娘,数目多到数都数不清,直接站在街道上招徕顾客。在维也纳,她们一般也被称作“线内女孩” ,因为警察们用一条看不见的线,划出了允许她们用来展示自己商品价值的人行道活动范围。她们在规定范围内日夜不停地来回行走、揽客,直到凌晨时分仍在街上晃悠。即便在冬天那冰天雪地的酷寒天气里,或者暴雨滂沱的时候,她们也必须拖着疲惫的身躯,身上穿着费尽心思买来的、实际上全是假货的名牌服饰,在大街上走来走去,强迫自己那张已经累到麻木僵硬的、妆容糟糕的脸庞,对每一位擦肩而过的路人露出诱惑的媚笑。时至今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城市,在我看来都变得比过去更加美丽也更人性化了,因为那些总是成群结队出现的饥饿又不快乐的女人,在大街上已经看不到了。这些娼妓业中的骑兵和步兵,她们将情欲作为商品来销售,自己却没有任何情欲可言;她们每天都在无休止的徘徊中茫然度日,反复从一个角落走到另一个角落,永不停歇;她们最终都走上了同一条必由的道路:去医院的路。

但是,在那个时代,即便有如此之多的娼妓,也还是供不应求:人们持续不断地在这一领域内进行消费,并且提出诸多要求。有些男人对于自己必须在大街上追逐这些翩翩起舞的夜蝙蝠或者伤心欲绝的天堂鸟感到不满,希望至少在交易地点上能够更加舒适,更具有私密性。有些男人希望满足情欲时的环境能够更高级些:有明亮的灯光,充足的暖气供应,舒心的音乐,助兴的舞蹈——总体而言,能够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奢华情调。为这些客户专门准备的场所是妓院的“包房” 。在那里,在一处装潢上尽显虚假奢华风气的所谓“沙龙”里面,女孩们聚在一起寻欢作乐,其中一部分的身上穿着高贵淑女才会穿的那种正式礼服,另外一部分身上穿着长长的睡袍 ——没错,就是睡袍。专程聘请来的钢琴演奏家负责提供美妙的现场音乐,以供人们娱乐消遣。在一对对情人退入一间间私密的卧室里之前,还有饮酒、跳舞和聊天等一系列调动情绪的活动。在一些名声比较显赫的妓院里——尤其是巴黎和米兰的那几间知名妓院,经过多年的经营,这些妓院甚至拥有一定的国际地位,举世闻名——没有多少这方面经验的新客人可能会陷入一种幻觉当中,即认为自己实际上是被邀请到了某间私人宅邸里,这里正在举办一场精心组织的名流聚会;自己身边的这些女性也并非妓女,而是一些高贵优雅的社交圈名媛。至少从表象上看,这些身在妓院内的女孩要比她们那些走街串巷的同行过得好得多。她们不必在风雨飘摇的天气里、在烂泥与窄巷间穿行。她们可以坐在供暖充足的房间里,穿着质料上乘的衣物,有种类丰富的精致食物可供选择、享用。除此之外,还免费提供大量高级酒水,好让她们醉生梦死。作为享受这一切的代价,她们实际上成了妓院老鸨的囚徒——老鸨强行给她们穿上的那些高档衣物,价格完全由老鸨说了算,定价极其高昂,且全部作为她们向老鸨预支的收入,还要收取高额的利息。除此之外,在她们的食宿费用上,老鸨也会玩弄这样那样的算术把戏。凡此种种,即便是最勤劳、最坚强的女孩,再怎么努力接客、努力攒钱,也无法还清自己欠老鸨的债务,不得不永远被关在这样一座罪恶的牢笼之中,永远不能自由地离开妓院。

如果将其中一些妓院的秘史记录下来,结集成书,那肯定会是一本内容十分吸引人的书,同时也将成为记录当时社会文化状况的重要文献,因为妓院里往往藏匿着它们所属时代最奇异的秘密。当然,这些秘密对于要求向来如此严格的当局而言,根本就称不上是秘密,反而是人尽皆知的事实。据说,那些知名的妓院里全都安装有隐藏得极为巧妙的秘门,以及构造特殊、只供少数人行走的楼梯。那些身处社会顶层的高端人士——在那些流传甚广的都市传说中,甚至还包括皇室成员——可以通过这些秘门和楼梯造访妓院,避免被其他阶层的下等人看到。妓院的一部分房间里装满了镜子;一部分房间经过特殊改造,以满足贵客们的偷窥癖——他们能够在不被察觉的前提下,秘密地窥视隔壁房间里正在发生的一切。比如,他们可以看到隔壁那对小情人无拘无束、毫无戒心地享受性爱的全过程。妓院里的人们可以尽情穿着、展示那个时代最怪异的服饰,从修女的长袍到芭蕾舞演员的表演服,统统锁在妓院的柜子和箱子里,供那些对服装有特殊要求的性心理障碍顾客 使用。同样的城市、同样的社会、同样的伦理道德观——当年轻女孩骑自行车时,他们马上就感到义愤填膺;当弗洛伊德以他那冷静、清晰、透彻的方式说出他们不想承认的真相时,他们马上就宣布这是对科学尊严的亵渎。在那个时代,世界以病态到可怜的严厉态度充当着女性贞洁的卫道士,可是与此同时,它又能容忍娼妓业的存在。不仅容忍,它还主动将妓女们组织起来,甚至乐于从女性这种可怕的卖身行为中获利。

所以,还是请不要被那个时代出版的、以伤春悲秋为主要内容的长篇或者中篇小说给误导了——那根本就是一个彻底不利于青年们的时代。少女们被小心翼翼地封闭起来,置于家庭的严格控制之下,隔绝于真实社会之外,这样一种畸形的成长方式,严重抑制了她们正常的身心发育;少年们则被一种基本没有人相信和遵循的道德观念催促着去做那些隐秘且下作的事情。依照人类的天性,那种真正无拘无束、坦诚相待的人际关系,本应是每个青年都能够拥有的东西,本应代表着每个人的青年时代所独有的幸福与快乐,在那个时代却只被极少数人所拥有。那一代男性中的无论哪个人,一旦他试图去回忆自己与女性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他就会发现,当时发生的事情其实并没有什么能够让他真正记住,因为实在没有什么能够真正牵动心弦的体验,也不存在任何没有蒙上阴影的喜悦之情。除了来自社会伦理道德的压迫,迫使人们一直保持着谨小慎微的态度,对男欢女爱之事讳莫如深之外,当时还有另外一个因素也在束缚着灵魂深处对自由的渴望,即便在性爱进行到最你侬我侬的时刻亦是如此,那就是对染上性病的恐惧。在这件事情上,与如今的青年一代相比,当时的青年们也处于绝对的劣势。我们不应该忘记,四十年前的性病极度猖獗,其流行程度比如今要严重一百倍。当然,这还不是最关键的——关键在于那时的性病也要比现在危险、可怕一百倍,因为当时的医院还没有多少经验,不知道如何对性病进行临床治疗。在医学研究上也一样,尚没有找到能够像今天这样快速、彻底地消灭引发性病的那些细菌和病毒的方法。也正因此,当时的性病患者几乎都熬不过第一期,这就导致医学上根本就没有超过第一期的病例可供研究。如今,由于采用了保罗·埃尔利希 研制出来的疗法,梅毒几近绝迹,以至于在那些中小型大学的校内医院里,医学院教授常常一连等待好几个星期都等不来一个新感染梅毒的病例,完全没办法让自己的学生们通过实例观察加以学习。可是在那个时代,针对部队内部和大城市居民的统计数据表明,十个年轻人当中,至少有一到两个已经染上了梅毒,成了传染病肆虐的受害者。人们不断地提醒年轻人注意这种危险。走在当时维也纳的大街上,每隔六七栋房屋就能看到一块写有“皮肤病与性病专家”的诊所牌子。除了对感染本身感到恐惧之外,还有对当时治疗性病方法之残酷的恐惧,以及患病后人生彻底堕落、丧失为人尊严的恐惧,但今日的世界已然对上述这些一无所知了。决定接受治疗之后,连续几个星期的时间里,梅毒患者的全身都要涂上水银 ,进而导致牙齿脱落,出现其他健康问题。不幸的梅毒受害者们,本身就是因为可怕的巧合才染上这种病,结果在治疗的过程当中,不仅精神上受到污染,身体上也要被玷污。即便在经过如此可怕的治疗之后,他们表面看上去似乎已经痊愈了,但这些可怜的、曾经染过病的人终其一生也无法确定,这种阴险的病毒是否还会突然从沉睡中苏醒过来,从脊髓开始重新发起进攻,继而瘫痪四肢,软化额头后面藏着的大脑,使人最终精神错乱,变成白痴。由此看来,也难怪当时有很多年轻人一经确诊就马上拿起左轮手枪,选择自杀。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还有自己最亲近的人——被怀疑患上了不治之症时的那种感觉,实在是难以忍受。除此之外,一直在暗地里进行的“情欲生活”还带来了其他的一些烦恼:此时此刻,我正试着以非常认真的态度回忆青年时代与朋友们相处时的点点滴滴——我发现,自己几乎想不起来有哪位朋友是完全没有经历过那种面色苍白、神情不安的难熬时刻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难熬时刻,第一种可能,是自己生了病,或者担心自己生病;第二种可能,是被人以堕胎为理由讹诈钱财;第三种可能,是自己生了病但没有足够的钱,无法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独自去治病;第四种可能,是某个女服务员突然带来一个孩子说是他的,但他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为这个孩子支付赡养费;第五种可能,是他的钱包在妓院里被偷了,他却不敢去报案。在那个假道学的虚伪时代,年轻人们所过的生活比宫廷诗人写的小说和戏剧更富有戏剧性,也更加污秽不堪;更具张力的同时,也更有压迫感。在爱欲之神所辖的领域内,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几乎从来没有获得过自己那个年龄本应获得的自由与幸福,正如在学校和家庭里一样。

在完成关于那个时代真实图景的描绘过程中,上述所有内容都必须专门拿出来突出强调一番。因为,每当我跟“战后一代” 的年轻朋友们聊天时,每当我试图告诉他们,我们的青春与他们的青春相比,绝对称不上有多幸运时,他们永远都会摆出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到了最后,我几乎要动用武力才能够勉强说服他们。实话实说,我们在公民义务上所享受到的自由,确实比如今这一世代的男青年们要多一些。因为,在现今的许多国家里,我们的青年不得不去响应政府号召,被迫去服兵役、服劳役——这样的集体行为,已经成为眼下大多数人认可的一种大众意识形态。实际上,眼下无论什么事情,都必须听从愚蠢的全球政治大局的摆布 。在昨日的世界里,青年时代的我们能够忘乎所以地沉溺于艺术之中、沉溺于我们所钟情的精神领域内;我们可以无拘无束地塑造独属于我们自己的私人生活;在集体生活之外,我们能够享受更加个性化的日常。相比现在,我们可以生活得更加国际化,整个世界都向我们敞开怀抱。我们可以在没有护照和许可证的情况下四处旅行,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没有任何人会来查验我们的政治倾向、出身、种族和宗教信仰。我们确实——对此我一点都不打算否认——曾经拥有过如今的人们无法估量的个人自由。我们不仅热爱这种自由,我们还会去尽情使用这种自由。然而,正如弗里德里希·黑贝尔 曾经说过的那样:“我们转眼便缺了酒,我们转眼又缺了杯。” 纵观人类的整个历史,很少有同一代人能够两全其美:一旦社会习俗愿意给予人们自由的时候,国家机器便会以强制的手段逼迫人们交出自由;而一旦国家机器愿意给予人们自由时,社会习俗就会试图去践踏它。相比于现在而言,我们这辈人确实经历过更加美好的世界,确实体验过更多来自外界的事物,但如今年轻人的选择比当年的我们丰富得多,而且也更加自觉自愿地体验着独属于自己的青春。每当我见到如今的年轻人们走出中小学校园、走出大学学院时,我眼中的他们个个都是昂首挺胸、如沐春风的。每个年轻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无忧无虑的笑容。我看到他们聚在一起、结伴同行,男孩和女孩也能够成为亲密无间的好伙伴;我看到他们在学习、运动和游戏中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结成团队,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没有丝毫虚伪的羞涩和无谓的羞耻——那都是属于过去的东西了;我看到他们踏在滑雪板上,飞驰于雪地之间;我看到他们在游泳池里比赛嬉闹,看谁游得最快,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就仿佛回到了古典时代 ;我看到他们坐着车在乡间奔驰,成双成对地享受生活——他们生活的方式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是健康开朗、无忧无虑的,没有任何内外负担。如许种种,历历在目。反正,我每一次看到他们,都觉得他们这代人跟我们这辈人之间,相隔的仿佛不是四十年,而是整整一千年!在那个时代,每当我们要去表达爱意或者接受爱意时,总是要费心去寻找荫翳之处,让这一切在偷偷摸摸中进行。如今我意识到,社会伦理道德已经向青年们妥协,朝着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发展了。区区几十年的时间里,社会伦理道德发生了多么大的转变啊!翻天覆地,简直如同革命一般!青年们在爱情和生活上重新获得了多少本应属于他们的自由啊!在这种全新的自由当中,青年们的身心得到了全方位的滋养,得以茁壮、健康地成长,这是多么令人感到振奋的事情啊!对此,我的心中饱含着诚挚的喜悦之情。在我看来,自从女性得到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允许,可以自由展示自己的形体美之后,她们的步态变得愈加挺拔,她们的双眸也愈发明亮了。如今,她们的谈话不再像过去那样矫揉造作,她们似乎也确实变得比过去更美了。在这一代新青年们的身上所显露出来的自信是多么强大!因为,除了他们自身需要担负的基本责任之外,除了他们内心对自己所提出来的要求之外,他们的行为再也不需要为其他任何人负责了。他们已经彻底摆脱了母亲、父亲、各路姑婶亲戚和老师们的控制;他们早已不需要再去背负我们这辈人的成长过程当中必须承受的种种压制与恐吓,不必再去体会那种命悬一线的感觉;他们对我们不得不走的那些弯路、不得不守口如瓶的秘密浑然不知;他们如今认为理所应当、不必多想的权利,恰恰是我们当年用公开的方式求而不得,只好鬼鬼祟祟地摸索着挪用的那些。我们的青年时代已经过去了,令人欣慰的是,他们正以与他们这个年龄相匹配的活力与朝气,以一种轻松自在、无忧无虑的态度,享受着真正属于自己的大好青春年华。在我看来,当代青年人所享受的幸福生活当中最美好的一部分,是他们再也不必在其他人面前撒谎了——他们大可以诚实地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本能感受,坦承自己的欲望。如今年轻人们所过的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也许意味着他们多少会缺乏一些对精神世界的敬畏,而这种敬畏曾经一度活跃于我们的青年时代。也许正是由于他们拥有这份拿得起放得下的率性自在,爱情当中存在着的一些要素——那些在我们看来弥足珍贵、特别具有吸引力的东西——他们反而无法体会到。比如,由虚伪的羞涩和无谓的羞耻衍生出来的一份神秘距离感,由敏感纤细的行动方式所牵引出来的一份柔情。禁忌的约束与失败后的颤抖是如何神秘地增加快感的,也许他们根本就无法想象。不过话说回来,这一切在我看来,与今天的年轻人们成功摆脱了恐惧和压制、充分享受到我们当年被剥夺了的东西相比——与这样一个堪称救赎的变革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们被剥夺掉的,正是他们所拥有的那种不被约束的畅快感与自信心。

[1] 原文为Witzblätter,指专门刊登笑话、连环画、讽刺政治漫画的报纸杂志。在照片尚没有在报纸杂志上普及的年代,这种以插画为主的出版物是十分受大众欢迎的日常娱乐途径,二战后逐渐式微。当时德语世界知名的画报有 Lustige Blätter Der Wahre Jacob 等,皆采用了套色印刷的形式,质量非常高。

[2] Fliegenden Blätter ,1845年创刊于慕尼黑的幽默周刊,1944年停刊。

[3] 原文为拉丁语vita sexualis,直译即为“性生活”,此处选用日本作家森鸥外作品 vita sexualis 的中文译法,译为“情欲生活”。茨威格这句话实际上是在暗指自渎,因为在满足男性性需求的情境中,这种行为在合理范围内几乎是不可能被阻止的。 y6JT9zk1zLEHM8wSzgHVNLqJ/2JJ+QOkKdluJ2YhtvwJd1t/LV6DTZdtltX5Dz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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