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一学生放学前报告自己的画册不见了,老师让孩子们翻翻自己的书包检査是否“拿错了”,无果后老师拿出手机假装与公安局联系要求警察带狼狗来破案,一女生报告在同桌课桌斗里发现了(当时同桌正好不在场且该同桌平时很是淘气),几经周折后该女生终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老师让她写了经过及保证,家长来后在孩子面前一口咬定:“我孩子不可能做这事,老师冤枉了我孩子。”结果女孩“翻供”,老师将他们分开分别做工作后,女孩坦白,最终家长也承认:“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了,只是过去没声张、没教育而已,刚才那是要面子。”
人们习惯于将那些把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悄悄地占为己有的本能占有欲行为称为偷窃,而偷窃的定义对儿童来说使用时就必须慎重了。幼儿园的儿童往往会把自己喜欢的玩具带回家,认为好玩的东西应该与他永远在一起,因为他还没有分清楚“自己的”与“非自己的”的概念,道德的概念还没有完全形成,还不能认识到别人的东西不能带走,只是原始意义的“恋物”而已。家长经常会对孩子偶尔的顺手牵羊行为反应过度,马上将孩子联想为“潜在罪犯”,这可能导致问题激化。对年幼的孩子来说,错误的标准与成人的不同。因此父母必须区分孩子对偷窃行为的认识:很多时候孩子的行为是无意识的,对成年人定义的偷窃标准,孩子并不能完全理解。作为家长应该防微杜渐,针对其中某一次认真进行教育,使孩子搞清楚“我”与“非我”,通过道德形成孩子的罪恶感,矫正“恋物”行为。
偷拿、窃取、贪污等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的行为一直被重视诚实的中国传统文化唾弃。小学阶段的孩子如果还“恋物”则应引以为戒了,针对孩子的这种行为家长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孩子偷窃的原因可能是各种各样的,父母应在找到原因之后对症下药。一般来说,孩子偷窃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为了满足对物品的需要。一般来说,4~5岁的孩子,拿别人的东西纯粹就是因为喜欢。他们还不懂得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别人的,还不懂得别人的东西未经许可不能随便拿的道理,但是,这个阶段的儿童已经具备学习判别的能力。因此,家长要帮助儿童区别自己的和别人的东西,并要告诉孩子别人的东西不能拿的道理。
当一个孩子已经知道什么东西是自己的,什么东西是人家的时候,明知拿别人东西是不对的、不光彩的,但是看到别人的东西好,又控制不住自己,故意把别人的东西悄悄地带回家,这就属于是有意偷窃了。对此,家长不能姑息迁就,也不能粗暴解决,而应认真对待,寻找针对性强的矫正方法。
(2)家庭的不良影响。许多孩子的偷窃行为与家长教育不当及家庭不良影响有关。
有时,问题虽然出在孩子的身上,但根子却在父母那里。比如家长爱占小便宜,在外面占了小便宜,便在家里沾沾自喜,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悄悄地跟着学,随着占小便宜的愿望逐渐增加,孩子往往也沾上小偷小摸的行为。当家长发现孩子有偷窃行为时,有的家长姑息不管,有的家长棍棒相见,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会使孩子走向极端,滑得更远。应该说,孩子偷窃,家长是有责任的。
(3)偷窃是一种条件反射。孩子在偷窃之前,往往先有说谎、厌学、吸烟、逃学等不良行为。如果这些不良行为未经发现并及时进行教育,则容易发展成偷窃行为。一般是先从家里小偷小摸开始,一旦成功后,就从家里渐渐偷到社会,从小偷小摸发展到见了别人的东西,不管是否需要,都要把它偷到手的恶习。也就是说,偷窃已形成了条件反射。
(4)无意成习惯导致偷窃。父母在家乱放钱财,当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子女由于急需买某个学习用品或要缴老师规定的活动费用,在未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拿了钱,结果父母没有发觉,孩子也忘记告诉父母,久而久之,从开始时无不良动机发展到在外面乱花钱。
(5)作为自我吹嘘的手段。有的孩子错误地认为,自己拿走别人的东西而不被人们发现,是“英雄”行为,是“有本事”的象征,显示自己“聪明”“能干”,有时还将赃物送给同伴,换取他人的好感。
(6)泄私愤导致偷窃。两个学生因故吵架斗嘴,老师不公正地只批评一个学生,另一个学生愤愤不平,就偷偷拿走了那位同学的钢笔。他的本意不是偷窃,只是为了报复。但后来觉得钢笔很好使,就留了下来,并觉得心安理得。
(7)拾物不还发展为偷窃。有些孩子由于从小受到的教育和引导不够,偶尔拾到了物品或钱财,不是交还给老师、家长,而是自己用了,并逐步发展为偷拿同学的小东西。有时同学的东西放在他身边忘记拿了,被他无意中拿回家,也不还给别人。甚至还有的孩子为了出别人的“洋相”,开玩笑拿走同伴的东西,由于东西适用而留下了,慢慢养成坏习惯。
(8)取得别人的注意。我们经常听到一些有严重偷窃行为的儿童出生于富裕的家庭或者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这种儿童有偷窃行为并不是真正需要某件东西,而是通过偷窃行为获得别人的注意。这类儿童的父母往往忙于工作,较少注意孩子的情感,很少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致使孩子经常从家里偷了东西出去给朋友以换取他们的好感,或者偷了同学的东西以吸引老师的关注。可以说,这类孩子的偷窃行为是由于缺乏感情和关注而引起的。
(9)不公平感觉的结果。有的偷窃行为是由于孩子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引起反抗的表现。例如,有的老师偏爱某些孩子,给他们更多的表现机会,其他孩子遂由嫉妒发展成反抗;有的孩子在学校或家里受到处罚,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就设法通过偷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10)贪婪自私人格的变态——偷窃癖。有人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并非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或经济目的,而是将偷窃物隐藏或抛弃,或暗地还给主人。
对于孩子的偷窃行为,要谨慎教育,公开批评孩子可能会伤及他的自尊心,让情况变得更糟,所以应努力让孩子理解自己的行为,找机会与孩子正式地讨论关于偷窃问题,向他说明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自己的东西和别人的东西之间的区别。不动别人的东西是社会的公共准则,大家都必须遵守。一定要让孩子从小就知道这种行为是被人所唾弃的。
对于儿童常出现的一些说法和行为,父母可以这样教育孩子:
“那我确实很喜欢那件东西怎么办?”——顶多走近它多看几眼或者伸手摸摸它就够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得到自己所希望的一切事物,每个人都不得不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你并不是世界上唯一的愿望得不到满足的人。日常生活中谁都会遇到自己心爱的东西,如果人人都不问自取的话,社会就乱套了,你心爱的东西都会被别人拿走,这样行吗?
“那我通过什么正当途径来获得呢?”——买,自己努力学习长本领,将来长大了自己挣钱买!我们大人看哪个孩子好,标准是谁懂道理、谁知道的事情多、谁善良正直、谁乐观向上、谁的成绩好等,而不是看谁的玩具多、文具好、衣服贵等,因为这些都不是他自己挣的,都是父母买的。
“我确实是无意把同学的东西带回家了。”——家长立即表现得深恶痛绝以及对失主的歉意与难过,十分严肃认真地迅速作出决定:赶紧还给人家,向人家道歉,解释清楚,要保证接受教训,今后永不再犯!
“妈妈,我今天又不小心把别人东西拿回家了。”——家长立即捶胸顿足、万分自责、痛苦无比,甚至痛哭流泪,并唠叨“我怎么生出这样的孩子”“我的孩子怎么会这样”“我以后怎么见人”的话语,让孩子体会问题之严重、父母之伤心,从而受到教育。或者让孩子将其最心爱之物找来,当面扔进垃圾堆:“请你感受一下你的东西永远不再属于你的滋味。”事后,父母应耐心找孩子谈话,了解他为什么拿人家的东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例如,儿童真正需要的是情感和关注,而不是某件东西,那么,父母或老师就应更多地给予热情关怀,让他感到温暖体贴,逐渐克服为了求得人们注意而产生的偷窃行为。如果孩子的偷窃行为是由于父母乱放钱物的诱惑,或是偷了没有及时被家长发现而制止所引起的,那么,父母一方面应减少或消除这种诱惑,另一方面要细心观察并发现儿童的不良行为,及时给予教育。
发现孩子有偷窃行为,如果只是粗暴地辱骂他或严厉地惩罚他,或者限制他一切行动,冷淡、厌弃他,而不去细致地了解他偷窃行为的内在原因,那么,他可能会出现其他的不良行为。有时严厉的惩罚可能会使孩子的偷窃行为消失,但引起偷窃行为的某种因素如引起他人注意的需要仍然存在,儿童就可能产生别的行为问题,如欺侮他人,在教室内出洋相或做出各种令人讨厌的行动,以求获得人们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