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思宗下令全面清查阉党逆案以来,一重重障碍被清除,一个个阉党重要骨干被曝光,将阉党集团的名单及其罪行查清、坐实,公布于众的时机已经日趋成熟。
崇祯二年(1629)正月二十四日,明思宗在文华殿召见内阁辅臣韩爌、李标、钱龙锡,吏部尚书王永光,都察院左都御史曹于汴等人,要他们确定逆案的名单,强调“朕欲定附逆人罪,必先正魏、崔、客氏首逆,次及附逆者。欲分附逆,又须有据。”他将各地乞请建造生祠、称颂魏忠贤的奏疏交给他们,供确定逆案名单参考,并要求他们在内阁秘密查阅,以免受到外界的干扰。他还特别叮嘱,确定逆案名单,既要做到除恶务尽,又要区别对待,“如事本为公而势非得以,或素有才力而随人点缀,须当原其初心,或可责其后效。惟是首开谄附,倾陷拥戴,及频频颂美,津津不置,并虽未祠颂而阴行赞导者,据法依律,无枉无徇”
。然后提出一个初步名单,再同刑部尚书乔允升一道,依照律例做进一步斟酌。
负责议定逆案的这些官员,有的是魏忠贤或其心腹安插的,本身就是阉党分子,根本就不可能认真清查阉党。如吏部尚书王永光,长期依附阉党,仇视东林,在清查逆案时,处处庇护阉党分子。其他参加议定逆案的官员,有的虽然是明思宗即位后刚任命的,与阉党没有瓜葛甚至遭受过阉党的迫害,但他们面对阉党余孽的强大势力,也显得畏首畏尾,缩手缩脚。如新任内阁大学士、东林党人韩爌为人宽厚,钱龙锡为人谦和,都不想打击面过大,以免树敌过多。结果,他们只开列了一个一百四五十人的逆案名单。明思宗看后很不高兴,要求扩大范围,并加重惩处,最轻的也应该削籍。韩爌等内阁辅臣只好在名单上又增加数十人,明思宗还是不满意,要求按“称颂”“导赞”“速化”等几种类型分别开列上报,说:“忠贤一人在内,苟非外廷逢迎,何遽至此。其内臣同恶,亦当入之。”阁臣以外廷不知内廷之事来塞责,明思宗一针见血地指出:“岂皆不知,特畏任怨耳。”于是命人将司礼监的“红本”通通收缴上来,装在一个黄包袱里,召见辅臣说:“此皆红本,珰实迹也。宜一一按入之。”原来,在明武宗正德年间,宦官刘瑾专权,大臣的奏疏都要抄写两份,先将包着红色封皮的一份交给刘瑾,称为“红本”,另一份包着白色封皮的递交通政司,称为“白本”。魏忠贤专权时,虽位居秉笔太监,但他是个白丁,充当其谋主的掌印太监王体乾及李永贞等人,便仿照这种做法,由李永贞等人将大臣送上来的奏疏先摘出要点,告知魏忠贤,再由他议决施行。明思宗收缴的红本,就是由李永贞等人摘出的奏疏要点。他认为这些所谓红本,都是魏忠贤一伙阉宦结党营私的罪证,要求韩爌等人逐一按核,据以增补逆案的名单。韩爌等阁臣又推托说:“臣等职司票拟,三尺法非所习也。”明思宗又召见吏部尚书王永光,王永光也推托说:“吏部只谙考功法耳,不习刑名。”明思宗不得已,遂召刑部尚书乔允升,命其“据律定罪”
。
内阁辅臣韩爌与刑部尚书乔允升、都察院左都御史曹于汴,经过反复审核,呈上第三份逆案名单。明思宗看后,仍觉得遗漏太多。二月二十六日,他再次召见韩爌等辅臣及乔允升、曹于汴,责问道:“张瑞图、来宗道何不在逆案?”阁臣回答:“无事实。”明思宗说:“瑞图善书,为珰所爱;宗道祭崔呈秀母,文称‘在天之灵’,其罪著矣。”接着,又责问:“贾继春何以不处?”阁臣答曰:“其请善待选侍,不失厚道,后虽改口觉反复,其持论亦多可取。”明思宗说:“惟反复故为小人。”
于是退回这份名单,并列出红本有名而未被列入名单的 69 人,让他们重新审查酌定。
内阁辅臣韩爌、李标、钱龙锡和刑部尚书乔允升、左都御史曹于汴等大臣,见明思宗决心彻查逆案,便进一步扩大逆案范围,于三月十五日呈上第四份名单。明思宗亲加审定,名曰“钦定逆案”。这个钦定逆案的名单共分八等定罪。(一)首逆:魏忠贤、客氏 2 人,俱诛死,已正法。(二)首逆同谋:兵部尚书崔呈秀等 6 人,俱依谋大逆减等拟斩。(三)结交近侍:提督操江右佥都御史刘志选等 19 人,俱谄附当斩,秋后处决。(四)结交近侍次等:大学士魏广微等 11 人,俱遣戍。(五)逆孽军犯:东平侯魏志德等 35 人,俱发烟瘴地面永远充军。(六)谄附拥戴军犯:内监李实等 16人,俱放回原籍,革去冠带,为民当差。(七)结交近侍又次等:大学士冯铨等 128人,俱坐徒三年,纳赎为民。(八)祠颂:大学士黄立极等 44 人,俱依照考察不谨例,冠带闲住。
综观这个逆案名单,有个别不该列入逆案而被列入者,也有个别应该列入逆案而未被列入者。但总的来看,大体上还是做到实事求是,这对阉党集团是个沉重的打击,因而受到了正直官员和广大民众的欢迎。后来,南明弘光政权的大理寺丞詹兆恒在评述此案时,即赞誉道:“先皇手定逆案,芟刈群凶,第一美政。”
宦官专政是君主专制的产物,是皇权的一种异化现象。如果宦官不是以皇帝圣旨为后盾或是假传圣旨以行事,其权力是不可能超出宫门之外荼毒天下的。但是,明代的宦官专政,从王振、汪直、刘瑾直到魏忠贤,尽管都曾权倾一时,气焰嚣张,但最后都难逃覆灭的命运。这同汉唐的宦官专政大不相同。汉唐时期,宦官势力极度膨胀,不仅掌控行政、司法大权,还独揽军事大权,可以将皇帝变成自己的傀儡,甚至径直立君、弑君、废君。明代的君主专制高度发展,皇帝不仅掌控行政、司法大权,就连军权也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中。明中期以后,在各省、各边设置镇守太监,在京城设置提督、坐营、监枪太监,让宦官染指军事权力,但这种军事权力并不完整。因为同他们一起掌握兵权的还有武将(总兵官、提督)和文官(巡抚),这些官员和宦官彼此互相牵制,最后均需听命于皇帝。因此,明代的权阉尽管气焰熏天,但他们终究是皇帝掌控之下的家奴,受宠而代行皇权。一旦皇帝觉察到他们对皇权构成威胁,一翻脸即可将他们从权力的顶峰推下去,使之跌个粉身碎骨。正如明代中后期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王世贞所指出的:“夫振、瑾至狼戾也,公卿台谏至狐鼠伏也,亿兆至鱼烂也,然而不为汉、唐之季者,高皇帝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即狼戾如振、瑾者,一
而忧,再
而危,片纸中夜下而晨就缚,左右无不鸟散兽窜,是以能为乱而不能为变也。”
明思宗在钦定逆案的同时,也在逐步地展开为受阉党迫害的仁人志士平反的工作。
天启年间,魏忠贤为了排斥异己,独揽朝权,曾采取极其残暴的手段,镇压杀害一批东林党人和倾向于东林党的清流派官员。为此,魏忠贤的心腹爪牙,先后炮制了一系列的黑名单,作为黜陟的依据。其中,比较突出的有内阁大学士魏广微于天启四年(1624)冬呈进的《缙绅便览》,它将投靠阉党的黄克缵、王绍徽、王永光、徐大化、贾继春、霍维华等五六十人列为“正人”,名下各加两圈或三圈,而将拒绝依附阉党的叶向高、韩爌、何如宠、成基命、缪昌期、姚希孟、陈子壮、侯恪、赵南星、高攀龙、乔允升、曹于汴、李邦华、郑三俊、杨涟、左光斗、黄尊素、周宗建、李应昇等百余人目为“邪党”,重者在名下加三点,次者加两点,让魏忠贤“据是为黜陟”。天启五年(1625),崔呈秀又向魏忠贤进《天鉴录》和《东林同志录》两份名单,“令忠贤凭以黜陟”。前一份名单首列“东林渠魁”叶向高、韩爌、孙承宗、刘一璟、赵南星、杨涟、惠世扬、高攀龙、左光斗、乔允升、曹于汴、钱谦益等;次列“东林协从”孙鼎相、徐良彦、熊明遇等;后面又列出所谓“真心为国,不附东林”的顾秉谦、魏广微、王绍徽、冯铨、王永光、霍维华、徐大化、周应秋、薛贞、崔呈秀、闫鸣泰、王在晋、杨维垣等若干人。后一份名单在录题之下注明是“补点将录”,首列辅臣叶向高以下 6 人,词林孙慎行以下 19 人,部院李三才以下 57 人,诸臣卿寺顾宪成以下 73 人,台省黄尊素以下 41人,还有部郎常博、藩皋郡邑、任子赀郎武弁等各若干人。天启五年八月,王绍徽还仿照《水浒传》一百零八将之例,编写了一个《东林点将录》,开列托塔天王李三才、及时雨叶向高、玉麒麟赵南星、智多星缪昌期、入云龙高攀龙、浪子钱谦益、圣手书生文震孟、神机军师顾大章等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献给魏忠贤,“令按名黜汰”
。后来,御史严承钦还嫌 108 人的名单未能网罗所有的东林党人,又仿效宋朝的《元祐党人榜》,炮制一份所谓东林党人 309 人的大名单,交给魏忠贤,于天启五年十二月以皇帝谕旨的形式刊布全国,称为《东林党人榜》。此外,魏忠贤及其亲信,还按籍贯、职务、已处未处以及日期,编制了《东林籍贯》《东林同志录》《东林朋党录》等黑名单。这些黑名单,把凡是不依附阉党的人,都加上东林的大帽子,进而迭兴大狱,对他们进行残酷的迫害。
阉党兴起的大狱,以“六君子之狱”和“七君子之狱”最为惨烈。天启五年(1625)三月底,魏忠贤编造受贿的罪名,将东林党的重要骨干杨涟、左光斗、袁化中、魏大中、周朝瑞、顾大章逮入诏狱,严刑拷打,“究问追赃”。这六位东林党人誓死不屈,表现出高尚的气节。杨涟先被打得肋骨寸断,并用“土囊压身,铁钉贯耳”
,仍不屈服,最后被用铁钉钉入脑壳而亡。临终时,他犹写下血书,表达自己视死如归的傲然正气:“仁义一生,死于诏狱,难言不得死所,何怨于天,何憾于人……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左、袁、魏、周、顾五人,也都英勇不屈,惨死狱中。天启六年(1626)二月,魏忠贤又矫诏以“欺君蔑旨”的罪名,下令逮捕著名的东林党人周起元、周顺昌、周宗建、缪昌期、李应昇、高攀龙、黄尊素。三月十五日,锦衣卫官旗到苏州逮捕周顺昌,苏州全体市民罢市。十八日,锦衣卫官旂在县衙开读逮捕令,数十万市民集结衙门之外,最后冲进衙署,痛打锦衣卫的官旂。这就是明史上著名的“开读之变”。事变之时,周顺昌一直在场,独自吟诵于谦的诗句:“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三月十七日,锦衣卫官旂前去无锡逮捕高攀龙的前一天,高攀龙在家中已经得到消息,但仍谈笑自若。第二天一大早,他先离家拜谒宋代大儒杨时的祠堂,再回家中的后园,和两个门生一起饮酒。周顺昌被捕的消息传来,他平静地笑道:“吾视死如归尔,今果然矣。”然后起身回房中与夫人说了一会儿话,出来后“作字二纸”,一为遗表,一为别友人书。当晚,他整好衣冠,自沉于后园池中。家人打开他的遗表,上面写道:“臣虽削夺(高攀龙原任左都御史,后被阉党削籍),旧为大臣。大臣受辱则辱国,故臣北面稽首,效屈平(屈原名平)之遗则。”
除高攀龙外,其他六位东林党人均惨死于诏狱之中。
除了“六君子”和“七君子”,其他许多东林党人和一些正直的清流派官员,也都惨遭阉党的迫害,或被杀,或自尽,或遭禁锢,或被放逐。据史载:“自(天启)四年十月,迄熹宗崩,毙诏狱者十余人,下狱、谪戍者数十人,削夺者三百余人,他革职贬黜者不可胜计。”
随着魏忠贤的倒台,人们自然想到那些遭受阉党迫害的东林党人和清流派官员,认为必须为之平反昭雪。崇祯元年(1628)正月初五日,翰林院编修倪元璐即上疏,说最近读到杨维垣的奏疏:“臣顷阅章奏见攻崔、魏者,必与东林并称邪党。夫以东林为邪党,将以何者名崔、魏?崔、魏既邪党矣,击忠贤、呈秀者又邪党乎哉!”
杨维垣上疏狡辩,说判断忠直不应以是否反对崔、魏为标准,况且东林党人也有许多不足之处。倪元璐再次上疏驳斥杨维垣,盛赞“东林自邹元标、王纪、高攀龙、杨涟外,如顾宪成、冯从吾、陈大绶、周顺昌、魏大中、周起元、周宗建等之真理学、真气节、真情操、真吏治,戍遣如赵南星之真骨力、真担当”,并说:“以崔、魏定邪正,譬之以镜别妍媸。总之,东林在今日,当曲原其高明之概,不当毛举其纤寸之瑕,而揭揭焉代逆珰分谤。”
当时魏忠贤、客氏及阉党的首恶分子尚未受到严惩,明思宗批示:“朕总览人才,一秉虚公,诸臣亦宜消融意见,不得互相诋訾。”
直到二十六日,明思宗下令将魏、客、崔三犯戮尸于市,并严惩“五虎”“五彪”,这才决心为遭受阉党迫害的官员平反昭雪。
崇祯元年(1628)二月,明思宗宣布废除杨涟等人在狱中被强加的、诬陷的罪名。接着,南京给事中陈尧言上疏,要求为遭受阉党削夺官职的官员平反,重新起用。吏部拟出一个包括内阁大学士刘一璟、韩爌,吏部尚书周嘉谟,礼部尚书孙慎行,左都御史曹于汴,通政使刘宗周,詹事钱谦益,翰林文震孟、陈子壮等人在内的90 多人的名单,请求“先准复原官,致仕仍给与应得诰命,俟各衙门从公酌议妥确,分别起用”。明思宗批复:“废籍诸臣,沉沦已久。朕此番昭雪,非徒弘旷荡之恩,正欲考其进退始末,以衡人品。”要求吏部将这 90 多名官员的削逐情节“分别项款,细开具奏”
。到四月,他正式宣布恢复刘一璟、韩爌、周嘉谟等 90 多名官员的原有官职,到年龄应致仕者补给诰命,其中品望、年力可用者可酌情再度起用。
在给事中陈尧言上疏五天之后,工科给事中颜继祖上疏,请求为被阉党迫害致死的万燝、周起元、周顺昌、周宗建、李应昇、黄尊素、缪昌期、丁乾学赠荫,以示平反。明思宗下令部议。经部议后,明思宗于崇祯元年三月正式宣布,为原都察院左都御史邹元标、高攀龙,左副都御史杨涟,左佥都御史左光斗,工部尚书冯从吾,应天巡抚、右佥都御史周起元,给事中吴国华、魏大中,太仆寺少卿周朝瑞,御史吴裕中、周宗建、黄尊素、李应昇、夏之令、袁化中,吏部员外郎周顺昌,工部郎中万燝,吏部郎中苏继欧,左谕德缪昌期,翰林检讨丁乾学,陕西按察副使顾大章,扬州知府刘铎,刑部员外郎张汶等恢复名誉,各赠荫有差。九月,明思宗又下旨,为已故诸君子追赠官衔、谥号。这一系列平反昭雪的举措,大大打击了邪气,提升了正气。
明思宗还注意从魏忠贤的专权乱政中吸取教训,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宦官专政的重演。天启七年(1627)十一月,他下令将魏忠贤贬谪凤阳为皇陵司香,并命查抄客、魏家产后,即下令撤回魏忠贤派驻各镇的内臣,谕曰:“矧宦官观兵,古来有戒。朕今于各处镇守内官尽行撤回,一切相度机宜,约束吏士,无事修备,有事却敌,俱听经、督便宜调度,无复委任不专,体统相轧,以藉其口。”
后来,又重申永乐时所制定的《自宫禁例》,禁止民间私自阉割入宫为宦。他告谕礼部:“朕览《会典》,自宫禁例一款:‘民间有四五子以上,许以一子报官阉割,有司造册送部院收补日选用,敢有私自净身者,本身及下手之人处斩,全家发烟瘴地面充军,两邻歇家不举者治罪。’我祖宗好生德意,真至周密,故立法严明。近来无知小民,希图财利,私行阉割,童稚不堪,多至殒命,违禁戕生,深可痛恨。自今以往,且不收选。尔部可宣布朕命,多列榜文,谕到之日为始,敢有犯者,按法正罪。”
崇祯元年(1628)正月,又规定所有宦官都须值班,除非有特殊的命令,一律不许走出宫门。二月,又戒谕外廷大臣,不许他们结交宦官。
明思宗受命于危难之际,即位后深思熟虑,采取静以待变的策略,先是不动声色地稳住魏忠贤,暗中则加紧策划,潜移默夺,步步为营,稳扎稳打,一待时机成熟,便一举加以铲除,显示出过人的眼光和智慧,受到广大臣民的赞誉。明思宗的日讲官文震孟之子文秉即称赞说:“烈皇昔由藩邸入继大统,毒雾迷空,荆棘满地,以孑身出入于刀锋剑芒之中,不动声色,巨奸立扫,真所谓聪明睿智,神武不杀者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