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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不能“带住”

一月三十日《晨报副刊》上满载着一些东西,现在有人称它为“攻周专号” [1] ,真是些有趣的玩意儿,倒可以看见绅士的本色。不知怎的,今天的《晨副》忽然将这事结束,照例用通信,李四光 [2] 教授开场白,徐志摩“诗哲”接后段,一唱一和,甩道“带住!让我们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一声,带住!” 了。还“声明一句,本刊此后不登载对人攻击的文字”云。

他们的什么“闲话……闲话”问题,本与我没有什么鸟相干,“带住”也好,放开也好,拉拢也好,自然大可以随便玩把戏。但是,前几天不是因为“令兄”关系,连我的“面孔”都攻击过了么?我本没有去“混斗”,倒是株连了我。现在我还没有怎样开口呢,怎么忽然又要“带住”了?从绅士们看来,这自然不过是“侵犯”了我“一言半语”,正无须“跳到半天空”,然而我其实也并没有“跳到半天空”,只是还不能这样地谨听指挥,你要“带住”了,我也就“带住”。

杂文中的叙事艺术。

对不起,那些文字我无心细看,“诗哲”所说的要点,似乎是这样闹下去,要失了大学教授的体统,丢了“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的丑,使学生不相信,青年不耐烦了。可怜可怜,有臭赶紧遮起来。“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有这么多的丑可丢,有那么多的丑怕丢么?用绅士服将“丑”层层包裹,装着好面孔,就是教授,就是青年的导师么?中国的青年不要高帽皮袍,装腔作势的导师;要并无伪饰,——倘没有,也得少有伪饰的导师。倘有戴着假面,以导师自居的,就得叫他除下来,否则,便将它撕下来,互相撕下来。撕得鲜血淋漓,臭架子打得粉碎,然后可以谈后话。这时候,即使只值半文钱,却是真价值;即使丑得要使人“恶心”,却是真面目。略一揭开,便又赶忙装进缎子盒里去,虽然可以使人疑是钻石,也可以猜作粪土,纵使外面满贴着好招牌,法兰斯呀,萧伯讷呀 ,……毫不中用的!

痛快!

李四光教授先劝我“十年读书十年养气”。还一句绅士话罢:盛意可感。书是读过的,不止十年,气也养过的,不到十年,可是读也读不好,养也养不好。我是李教授所早认为应当“投畀豺虎”者之一 ,此时本已不必温言劝谕,说什么“弄到人家无故受累”,难道真以为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我以这样巨罚之后,还要我叩谢天恩么?还有,李教授以为我“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我自己的意见却绝不同。我正因为生在东方,而且生在中国,所以“中庸”“稳妥”的余毒,还沦肌浃髓,比起法国的勃罗亚 [3] ——他简直称大报的记者为“蛆虫”——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使我自惭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为例罢:一,因为我知道李教授是科学家,不很“打笔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为要回敬贵会友 [4] 一杯酒,这才说出“兼差”的事来。二,关于兼差和薪水一节,已在《语丝》(六五) 上答复了,但也还没有“写到露骨到底”。

鲁迅被目为“褊狭”“刻毒”“好斗”,源头可远溯“现代评论派”,且看他个人对此如何解说。

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万一那些虚伪者居然觉得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俩也有穷时,少装些假面目,则用了陈源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教训”。只要谁露出真价值来,即使只值半文,我决不敢轻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戏的方法来哄骗,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们来敷衍。

从材料看,鲁迅的论敌“现代派”其实并不“宽容”。对北师大学生如此,对支持学生的所谓“某派”“某系”教授亦如此。奇怪的是至今说到这段公案时,却并没有人说过这些欧美学者——新标签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不宽容。

“诗哲” [5] 为援助陈源教授起见,似乎引过罗曼·罗兰 [6] 的话,大意是各人的身上都有鬼,但人却只知道打别人身上的鬼。没有细看,说不清了,要是差不多,那就是一并承认了陈源教授的身上也有鬼,李四光教授自然也难逃。他们先前是自以为没有鬼的。假使真知道了自己身上也有鬼,“带住”的事可就容易办了。只要不再串戏,不再摆臭架子,忘却了你们的教授的头衔,且不做指导青年的前辈,将你们的“公理”的旗插到“粪车”上去,将你们的绅士衣装抛到“臭毛厕”里去,除下假面具,赤条条地站出来说几句真话就够了!

二月三日。

注释

[1] “攻周专号” 1926年1月31日《晨报副刊》用全部篇幅刊载徐志摩的《关于下面一束通信告读者们》和陈源的《闲话的闲话之闲话引出来的几封信》,所以2月2日《京报副刊》发表署名杨丹初的《问陈源》一文,称它是“陈源同徐志摩两个人凑成的攻周的专号”。
徐志摩(1896—1931),浙江省海宁县人。先后留学英美,新月派诗人,现代评论派主要成员之一,曾任《晨报·诗刊》主编、《新月》月刊编辑。作品有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和散文《落叶》等。
陈源(1896—1970),笔名西滢,字通伯,江苏无锡人。现代评论派重要成员。1912年留学英国,获博士学位。回国后,参加编辑《现代评论》杂志,先后任北京大学英文系主任,武汉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1946年受国民党政府委派,赴巴黎出任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著有《西滢闲话》等。

[2] 李四光 (1889—1971) 湖北黄冈县(今黄冈市)人,地质学家。1913年赴英学采矿,后改学地质。1919年冬应蔡元培电聘回国,先后任北京大学地质系主任、教授,北京图书馆第一副馆长等职。1948年应邀参加伦敦国际地质学会,1950年4月返回北京,先后任地质部长、全国科协主席等职。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被选为中共九大代表及中央委员,并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3] 勃罗亚 (L.Bloy,1846—1917) 通译布洛瓦,法国作家,著有《一个专事拆毁的工程师的话》《失望者》等。

[4] 指王世杰,因他与李四光同为“教育界公理维持会”(后改为“国立女子大学后援会”)的成员,故这里称“贵会友”。他曾针对支持女师大学生的教授说:“北大教授在女师大兼充主任者已有五人,实属违法,应加以否认。”对此,鲁迅写《“公理”的把戏》一文反驳说:“北大教授兼国立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不也是正在坐中‘维持公理’,而且演说的么?使之何以为情?”
王世杰(1891—1981),湖北崇阳人,宪法学家。英国伦敦大学毕业,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1920年起历任北京大学教授、武汉大学校长、国民党政府法制局局长、教育部长、外交部长、总统府秘书长、中央研究院院长,以及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等职。著有《比较宪法》(与钱端升合著)。

[5] “诗哲” 指徐志摩。这里说的徐志摩引用罗曼·罗兰的话的文章,见发表于1926年1月20日的《晨报副刊》的《再添几句闲话的闲话乘便妄图解围》:“我真的觉得没有一件事情你可以除外你自己专骂旁人的。……引申这个意义,我们就可以懂得罗曼·罗兰‘Above the Battle Field’的喊声。鬼是可怕的;也不仅附在你敌人的身上,那是你瞅得见的,他也附在你自己的身上,这你往往看不到,要打鬼的话,你就得连你自己身上的一起打了去,才是公平。”

[6] 罗曼·罗兰 (Romain Rolland,1866—1944),法国作家、音乐家、社会活动家。1915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有长篇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剧本《爱与死的搏斗》以及《莫斯科日记》等。 T09AiYsnPfgS5DAv3p1v2XmxTvbmY8pIdWEOibRX9BDwRGZCFFzvEywyPi6tu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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