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这样理解,摄影的本质是记录,确实没错,摄影就是用相机记录原始影像,至于影像,后期经过怎样的加工,传达了什么,都不影响它的记录本质,这也是摄影和绘画的区别。绘画,很多时候都增加了画家的想象力。摄影,则记录了原始画面。
(1)根据影像作品的信息容量分类
“小品”类的纪实摄影——新闻摄影;
“电视剧”类的纪实摄影——报道摄影、专题摄影;
“电影”类的纪实摄影——介于二者之间。
图 4.1 共和军战士之死(罗伯特·卡帕摄)
(2)根据影像作品的拍摄目的分类
纪实影像: 指记录客观现实生活中有价值的瞬间影像为第一拍摄目的,对人、事件以及自然风貌进行客观反映的纪实影像。可分为新闻影像和文献影像。
图 4.2 殷孟珍
图 4.3 Zenin(俄罗斯)
艺术影像: 指以表现创作主体审美情感或艺术情趣为主要目的,运用摄影与摄像的造型手段对社会生活进行平面视觉效果艺术反映的影像。
图 4.4
图 4.5
商业影像: 指以获得经济利益为拍摄时的主要目的,运用摄影与摄像造型手段对可能有经济价值的客观景物或人物进行平面影像记录或反映的影像。商业影像分为商业人像、广告和工艺影像等。
图 4.6
图 4.7
图 4.8
图 4.9 工艺
广告摄影以被摄主体性质不同可以分为:
产品广告摄影
形象广告摄影
公益广告摄影
图 4.10
图 4.11
图 4.12
在现代设计领域中手绘插画可以说是最具有表现意味的。它与绘画艺术有着亲近的血缘关系,手绘插画艺术的许多表现技法都是借鉴了绘画艺术的表现技法。手绘插画艺术与绘画艺术的联姻使得前者无论是在表现技法多样性的探求或是在设计主题表现的尝试和广度方面,都有着长足的进展。展示出更加独特的艺术魅力,从而更具表现力。从某种意义上讲,绘画艺术成了基础学科,手绘插画成了应用学科。纵观插画发展的历史,其应用范围在不断扩大。特别是在信息调整发达的今天,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商业信息,插画设计已成为现实社会不可替代的艺术形式。
手绘插画是运用图案表现的形象,本着审美与实用相统一的原则,尽量使线条、形态清晰明快,制作方便(如图 4.13)。
图 4.13 张明浩
现代手绘插画与一般意义上的艺术插画有一定的区别。从两者的功能,表现形式,传播媒介等方面有着差异。手绘插画的服务对象首先是商品。商业活动要求所承载的信息准确,明晰地传达给观众,希望人们对这些信息接收、把握。并在让观众采取行动的同时使他们得到美的感受,因此说它是为商业活动服务的。
图 4.14 在一次性纸碗上的手绘插画(杨珉)
图 4.15 在折扇上的手绘插画(陈刚)
图 4.16 手绘人物 陈刚
图 4.17 手绘人物头部 陈璐
图 4.18 手绘字母组合 万诗莹
所谓手绘插画视觉注意,是指视线投向选定的插画,视觉被吸引到特定手绘插画。手绘插画注意的一个重点是选择一部分做进一步回工,手绘插画视觉注意分为被动和主动注意两种;被动的手绘插画视觉注意即刺激驱动捕获,指插画设计师因为外在的某种刺激而被动地注意,即在相对稳定的插画视觉刺激中突然出现不稳定的刺激因素所造成的手绘插画视觉注意。如在静止不动的纸张上突然出现运动图案,如在黑纸上的环境中出现亮点等。此外其他感觉器官的感知刺激也会引起视觉注意。引起手绘插画视觉注意的刺激和个人的心理、经验也有关系,如某种在记忆中印象深刻的画面或情景再次出现也会造成相应的视觉注意。主动的手绘插画视觉注意即目的指向选择,是插画设计师的意识作用下的主动行为,如在阅览时对图案的注意,为某种目的寻找特定目标而注视某些图案,这种手绘插画视觉注意是人在自我意识控制下的行为,这种手绘插画注意力的程度高低取决于意识的强弱程度。如手绘插画注意力高的视觉注意在外在刺激产生时不易受刺激的影响,如专心插画设计的人感觉不到身边有人说话,所以不会产生被动的视觉注意:而注意力低时,人会不自觉地注意声音发出的方向。研究表明刺激驱动欣喜若狂胜过目的指向选择,是知觉系统被组织起来使人的注意被自动拉到环境中新的手绘插画上。
媒体计算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基于互联网海量的图像信息源,通过用户给定的图像期望元素对象以及对象的具体特征,通过一定的筛选过滤算法,从图像库中选择最匹配的图像源,再经过对图像对象的分割、提取,经过处理后最终合成出最能满足用户需要的结果图像。
其一般的处理流程是:
(1)用户给出期望图像的草图,根据文字标签从互联网自动下载图像;
(2)进行基于轮廓和内容一致性的图像过滤,并将前景图像分割出来;
(3)计算最优的图像合成组合;
(4)对培训的前十组组合进行合成,将结果提供给用户,用户可以选择满意的合成结果,并进行简单的交互修正。
一个元素合成到画面中,大小设计,位置摆放;
一个元素合成到画面中对其他元素的影响。主要使用工具:扭曲工具组。
具备同样质感的物体在同样的受光环境中会呈现相同的漫反射状态。
主要使用工具:曲线、色阶、亮度对比度等。调整图像先调亮度,然后颜色。因为亮度只有一个值,而颜色有三个值。拿到图像首先将饱和度调为零,重新调整其亮度。
色彩的差异主要由受光环境的不同或不同的后期调整造成。
前者差异可以通过调色工具中的曲线、色阶、色彩平衡、色相饱和度、照片滤镜甚至混合模式来实现,而后者差异需要设计师有非常强的观察和实现能力。
由于受光的不同前景和背景呈现不同的明暗和阴影。这些在后期是最难修改的。我们无法改变物体的受光位置,只能旋转或扭曲物体模拟一致光线。由于物体的属性不同,还可以分为不透明、透明、透光而不透明(如葡萄、纸张等),不透明的物体有漫反射和镜面反射的分别,透明物体有折射和焦散的特性,多个物体之间还有环境色的影响,这些都是需要设计师去观察的。
光线匹配应注意 6 点:漫反射不投影、镜面反射(注意水面反射)、模糊反射、折射、发光、环境色。
不同物体的表面有不同的表现特征,在合成的时候要注意质感纹理的融合。绝对不可以用画笔和蒙版一刷了事,只能欺骗自己,一定要做到纹理的正常融合(也是用蒙版和画笔,但是要沿着纹理细细的擦)。
不同设备拍摄的素材具备不同质感(比如胶片独特的颗粒感),相同的设备在不同的受光环境和ISO情况下也具备不同质感,完全相同的拍摄环境和摄影机参数也可能由于后期调整或压缩产生不同的质感,即使同一张图在亮部和暗部也具备不同质感。一般质感匹配原则是:高质量匹配低质量。
景深具有产生空间感和突出主体作用。景深产生主要有三个要素:光圈、镜头焦距和拍摄距离。底片的大小也会对景深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在合成的时候,需要注意这些因素,来创建正确的合成。同时,模糊形态与镜头有关,并非高斯模糊可以模拟,需要用镜头模糊特效来匹配模糊形态甚至控制对焦位置。摄影机的合焦区域为一个对焦平面,非对焦点,景深主要是前后关系,很少有左右关系。
不同焦距的镜头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畸变。在广角镜头上畸变表现会比较明显。畸变虽然会使画面边缘部分产生明显的变形效果,但是畸变不是都有害。畸变产生的过量透视感,经常用于得到更多的内容和创建更强的空间感,鱼眼镜头就是利用畸变产生的特殊效果。处理畸变的时候需要注意边缘畸变和中心是不一样的,边缘会强一些。AE 摄影机观察的画面只有透视没有畸变,这个在合成的时候需要注意。
在快门速度比较低的情况下,物体运动会产生运动模糊。运动模糊的大小与物体运动速度以及快门速度有关。一般情况下,照相设备可以通过加快快门速度凝固物体,摄像设备由于帧数的限制,都会存在运动模糊。另一方面,如果摄影机运动,那么在产生运动模糊的同时,需要将合成物体进行追踪操作,然后匹配摄影机运动。一般合成软件中主要集成 2D追踪,还有一些与业的 2.5D、3D追踪,可以进行更复杂的运动匹配操作。
雾是由不干净的空气造成。理论上任何场景都有雾效存在。水雾(偏白)和灰尘(偏不同程度的灰)对图像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大宗旨:近实远虚(虚绝非透明)、近饱和高、远饱和低。
图 4.19
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主要适用下列a—c所列场所;安全标志主要适用c—h所列场所;道路交通标志适用h所列场所;消防安全标志适用全部场所。
a)旅游景点、公园、机场、码头、车站(火车、汽车、电车、地铁站)、市区街道等公共场所;
b)宾馆、饭店、旅馆、购物场所、会议中心、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医院等服务设施;
c)飞机、船舶、火车、汽车、电车、地铁等运输工具;
d)工矿企业、仓库、货栈等;
e)工程施工现场;
f)林区、矿区、油田、钻井平台等;
g)科研院所、机关、学校、幼儿园、疗养院、高层公寓等;
h)道路两旁、桥梁、隧道等;
i)其他场所。
(1)安全
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2)醒目
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3)便利
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4)协调
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1)设置方式
图形标志一般采用的设置方式为:附着式(如钉挂、粘贴、镶嵌等)、悬挂式、摆放式、柱式(固定在标志杆或支架等物体上),以及其他设置方式。
(2)便于视读
标志的偏移距离应尽可能小。对位于最大观察距离的观察者,偏移角不宜大于 15°(见图 4.20)。如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该要求,应适当加大标志的尺寸。
应尽可能使标志的观察角接近 90°。对位于最大观察距离的观察者,观察角不应小于 75°(见图 4.20)。
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标志通常不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物体移动后人们看不到标志。
图 4.20
(3)照明要求
应将标志设在明亮的地方,以保证人们能正常地辨认标志。如在应设置标志的位置附近无法找到明亮地点,则应考虑增加辅助光源或使用灯箱。
用各种材料制成的带有规定颜色的标志经光源照射后,标志的颜色仍应符合有关安全色标准的规定。
(4)适量设置
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5)设置地点
导向标志应设在便于人们选择目标方向的地点,并按通向目标的最佳路线布置。如目标较远,可以适当间隔重复设置,在分岔处都应重复设置标志。
提示标志应设在紧靠所说明的设施,单位的上方或侧面,或足以引起公众注意的与该设施、单位邻近的部位。
环境信息标志应设在入口处或某场所中最醒目处。
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要说明(禁止、警告、指令)的设备处或场所附近醒目位置。
(6)设置高度
附着式设置的标志,其设置高度为:
与人眼水平视线高度大体一致;
略高于人体身高;
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可根据具体场所的客观情况来确定。
悬挂式设置的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2m。对道路交通标志应按规定的净空高度设置。
柱式设置的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高度宜在 2m左右。如确信标志的设置地点不会因其设置高度而对人体造成伤害,其设置高度可与人眼视线高度大体一致或选用其他合适的设置高度。
(7)图形标志方向
设置含有方向性的图形标志时,应避免其方向与实际场景的方向相矛盾(见图4.21)。可使用标志的镜象来解决这一矛盾。
图 4.21
导向标志中的图形标志如含有方向性,则其方向应与箭头所指方向相一致(见图4.22(a)),如不一致,应改变图形标志的方向(如使用其镜象,见图 4.22(b))。
设置禁止标志时,标志中的否定直杠应与水平线成 45°夹角。
图 4.22
图形标志除单独使用外,常与其他图形标志、箭头或文字共同显示在一块标志牌上(见图 4.23),或多个单一图形标志牌、方向辅助标志牌组合显示(见图 4.24)。
(1)布置方式
图形标志、箭头、文字等信息一般采取横向布置(见图 4.24),亦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纵向布置(见图 4.23)。
布置各种功能的图形标志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由左到右或由上到下排列。
(2)图形标志之间的间隔
两个或更多提示标志在一起显示时,标志之间的距离至少应为标志尺寸的 0.2 倍(见图 5)。
正方形标志与其他形状的标志,或者仅多个非正方形标志在一起显示时,标志尺寸(见第 8 章)小于 0.35m时,标志之间的最小距离应大于 1cm;标志尺寸大于 0.35m时,标志之间的最小距离应大于 5cm。
两个引导不同方向的导向标志并列设置时,至少在两个标志之间应有一个图形标志的空位。
(3)导向标志的布置
标志中的箭头应采用GB1252 第 3.1.1 条中的形式,箭头的方向不应指向图形标志。
箭头的宽度不应超过图形标志尺寸的0.6倍(见图3)。箭杆长度可视具体情况加长。
标志中的箭头可带有正方形边框(见图 4.24),也可没有该边框(见图 4.23)。没有边框时,箭头的位置可按有边框时的位置确定。
标志横向布置
箭头指左向(含左上、左下),图形标志应位于右方(见图 4.22(a));
箭头指右向(含右上、右下),图形标志应位于左方(见图 4.22(b)、图 4.23);
箭头指上向或下向,图形标志一般位于右方。
标志纵向布置
除b的情况,图形标志均应位于下方(见图 4.23);
箭头指下向(含左下、右下)时,图形标志位于上方。
(4)图形标志与文字或文字辅助标志结合
与某个特定图形标志相对应的文字应明确地排列在该标志附近,文字与图形标志间应留有适当距离。不得在图形标志内添加任何文字。
图 4.23
图 4.24
文字横向排列时一般位于图形标志的右方(见图 4.25 或下方(见图 4.26),也可放于左方(见图 4.27)。文字竖向排列时位于图形标志下方,在标志杆上呈现时,则应位于标志杆的上部(见图 4.28)。
文字横向排列时的总高度或竖向排列时的总宽度一般不超过图形标志尺寸的 0.6倍(见图 4.25)。
尽可能只设置图形标志,不设或少设文字辅助标志。如使用文字辅助标志,必须与图形标志连用,不得单独使用。亦可采用中、英文的文字辅助标志。民族自治地区可加入相应的民族文字。
(5)图形标志、箭头和文字结合
文字不应位于箭头的头部(道路交通标志的方向地点标志除外),也不宜位于图形标志与箭头之间。
图 4.25
图 4.26
图 4.27
图 4.28
(1)标志尺寸的选择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所要保证的最大观察距离为准。要根据所要传递信息的要求(如安全要求)及客观环境的条件(场景的大小及标志所设的位置)确定最大观察距离,具体确定方法可参考附录A(参考件)。
(2)最大观察距离确定后,应按表 1 规定的尺寸系列选择合适的标志尺寸。
(3)组合标志应在选定了每个单一标志的大小后,再根据规定要求确定其尺寸。
表 1 图形标志尺寸系列
注:表中边长或直径包括标志的边框和衬边。
(1)各种图形标志必须按照规定的图案、线条宽度成比例放大制作,不得修改图案。
(2)图形标志(公共信息图形标志除外)应带有衬边。除警告标志用黄色外,其他标志均使用白色作为衬边。衬边宽度为标志尺寸的 0.025 倍。
(3)用灯箱显示标志时,灯箱的制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标志一般选用薄钢板、铜板、铝板、塑料等耐久性材料。亦可选用透明材料。
(5)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标志。
(6)室外露天场所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及交通标志宜用反光材料或自发光材料制成。
(7)对防火有要求的标志应使用不燃材料,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8)特殊场合使用的标志的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各种方式设置的标志都应牢固地固定在其依托物上,不能产生倾斜、卷翘、摆动等现象。室外设置时,应充分考虑风压力的作用。
A1 假设在A或B处设置标志(见图A1):如要求门口的观察者能看清标志,则最大观察距离分别为LA1 和LB1;如果要求室内任何位置的观察者都能看清标志,则最大观察距离以室内离标志最远位置的观察者为准,分别为LA2 和LB2。
图 4.29
A2 室外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指令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可根据标志的内容引起观察者做出反应的安全距离来确定。例如要求在某危险品仓库周围 20m的距离内禁止烟火,那么最大观察距离为 20m。
A3 设置在道路边缘的标志应根据车辆的行车速度来确定最大观察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