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有两种划分方法: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图1.2)和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图1.3)。
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图1.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图1.3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工程设备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配套的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等建筑设备,包括附属工程中电气、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通信及建筑智能等为房屋功能服务的设备,不包括工艺设备。具体划分标准见《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 T 50531—2009)。明确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设备,其设备费用不作为计取税金的基数。
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其内容包含以下两方面:
①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 7 项费用组成: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税费。
②仪器仪表使用费: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意外伤害保险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检验试验费、非建设单位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企业技术研发费、其他。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根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措施项目费分为单价措施项目与总价措施项目。
单价措施项目是指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中有对应工程量计算规则,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形式组成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单价措施项目根据专业不同,包括的项目不同。市政工程的单价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围堰,便道及便桥,洞内临时设施,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地下交叉管线处理、监测、监控。
总价措施项目是指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其中,各专业都可能发生的通用的总价措施项目如下:
①安全文明施工:为满足施工安全、文明、绿色施工以及环境保护、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本项为不可竞争费用。
②夜间施工: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夜间照明设施的安拆、摊销、照明用电以及夜间施工现场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安拆等费用。
③二次搬运:由于施工场地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的二次或多次搬运费用。
④冬雨期施工:在冬雨期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期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防冻等费用,不包括设计要求混凝土内添加防冻剂的费用。
⑤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进行的遮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在园林绿化工程中,还包括对已有植物的保护。
⑥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覆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⑦临时设施费: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等费用。
⑧赶工措施费:施工合同工期比所在省现行工期定额提前,施工企业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时,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⑨工程按质论价: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完成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或评定为优质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⑩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地下不明障碍物、铁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干扰而发生的施工降效费用。
总价措施项目中,除通用措施项目外,市政工程还有一些特有的措施项目,如行车、行人干扰:由于施工受行车、行人的干扰导致的人工、机械降效以及为了行车、行人安全而现场增设的维护交通与疏导人员费用。
①暂列金额: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建设单位。
②暂估价: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在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不计入暂估价汇总。
③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④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总包服务范围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并且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规费是指相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①工程排污费:包括废气、污水、固体及危险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等内容。
②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5 项社会保障方面的费用。为确保施工企业各类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落到实处,省、市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③住房公积金:企业应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目前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 号)计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市政工程日益复杂,不同的市政工程,其工程造价的确定都各有特性。因此,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也便于进行同类工程的指标分析与比较,有必要将市政工程按照不同的项目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施工取费定额“工程类别划分”把各专业工程类别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共 3 种类别,企业管理费费率按照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计取。
市政工程按照专业定额分册的编制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可划分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水工构筑物(设计能力)、防洪堤挡土墙、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等。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详见表1.1。
表1.1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表
续表
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针对不同的项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并以定量为主划分为三类。
②单因素确定原则:某专业工程有多种条件时,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③就高原则:多个专业工程一同分包时,按专业工程最高类别确定。
①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标段内的单位工程的施工难易程度等,结合市政工程实际情况划分确定的。
②工程类别划分以标段内的单位工程为准,一个单项工程中如有几个不同类别的单位工程组成,其工程类别分别确定。
③单位工程的类别划分按主体工程确定,附属工程按主体工程类别取定。
④通用项目的类别划分按主体工程确定。
⑤凡工程类别标准中,道路工程、防洪堤挡土墙、桥梁工程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⑥道路路幅宽度为包含绿岛及人行道宽度,即总宽度;结构层厚度指设计标准横断面厚度。
⑦道路改造工程按改造后的道路路幅宽度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⑧桥梁的总长度是指两个桥台结构最外边线之间的长度。
⑨排水管道工程按主干管的管径确定工程类别。主干管是指标段内单位工程中长度最长的干管。
⑩箱涵、方涵套用桥梁工程三类标准。
⑪市政隧道工程套用桥梁工程二类标准。
⑫10 000 m 2 以上广场为道路二类,以下为道路三类。
⑬土石方工程量包含弹软土地基处理、坑槽内实体结构以上路基部位(不包括道路结构层部分)的多合土、砂、碎石回填工程量。大型土石方应按标段内的单位工程进行划分。
⑭表1.1 中未包括的市政工程,其工程类别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报上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企业管理费、利润计算基础按规定执行。包工不包料、点工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工资单价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标准见表1.2。
表1.2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标准
①单价措施项目以清单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按照各专业计价定额中的规定,依据设计图纸和经建设方认可的施工方案进行组价。
②总价措施项目中部分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率标准见表1.3 和表1.4,其计算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其他总价措施项目,按项计取,综合单价按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①暂列金额、暂估价按发包人给定的标准计取。
②计日工: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③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a.建设单位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1%计算;
b.建设单位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2%~3%计算。
c.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表1.3 市政工程措施项目费费率标准
表1.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
①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等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按实计取列入。
②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按表1.5 标准计取。
表1.5 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
注:1.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2.点工和包工不包料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已经包含在人工工资单价中。
3.大型土石方工程适用各专业中达到大型土石方标准的单位工程。
4.社会保险费费率和公积金费率将随着社保部门要求和建设工程实际缴纳费率的提高,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