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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特殊幼儿教育康复概述

第一节 特殊幼儿教育康复的背景与意义

在特殊教育领域,康复是不可或缺的一项教育活动。不同于医疗体系中的康复,在教育领域中开展康复其目的是促进儿童的发展与功能改善,带有明显的教育性质,实施教育康复的教师往往需要根据特殊幼儿的身心全面发展考虑开展康复活动的方式与康复内容。

一、背景

特殊群体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对待特殊群体的态度和方式历经了中世纪的愚昧、残忍,到近代的同情与隔离保护,再到现代的接纳与平等化。当前,世界各国对待特殊群体的总体趋势是融合与支持,从而让特殊群体真正地享有平等的权益和有尊严的生活。我国从 20世纪 80年代起,持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对特殊幼儿的教育尤其关注,其中,包含对特殊幼儿开展康复教育。因为越早干预,预后越好,特殊幼儿的康复就显得尤为重要。本节将从社会发展需要和当前特殊幼儿的现实需要两个方面,分别阐述开展特殊幼儿教育康复的背景。

(一)在学前融合阶段进行教育康复的时代背景

让特殊幼儿享有有质量的、适切的教育,真正体现公平平等的教育权益,是特殊教育改革的主旨思想。党的“十七大”提出“全社会要关心特殊教育”,“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提出普及程度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的建设目标。

针对不同特殊幼儿的不同需求,我国建立起了以普通学校(幼儿园)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特殊幼儿群体中,60%以上的特殊幼儿就读于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2017 年,融合教育被首次写进《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等文件均提出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国家《“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提出要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在发展义务教育段特殊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

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不同类型的学前特殊教育的尝试。普通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是最普遍的一种形式。融合幼儿园在利用现有的师资、课程体系开展教学的基础上,亟需在教育中增加教育康复模式,以满足特殊幼儿的个别化需求。

(二)特殊教育对象的变化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利因素,如污染、竞争压力等问题,导致残疾儿童的出现率有所变化。同时,医学的发展使人们对“残疾”的含义和类别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诊断与鉴别更为精准,这使得更多特殊幼儿的早期教育成为可能。特殊教育的对象发生的变化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残障婴儿存活率提高使早期特殊教育幼儿类别增加

从目前婴儿出生的情况来看,患感染性疾病的发生率下降,而遗传性疾病、先天畸形、早产、极低体重等婴儿的存活率逐渐上升。由于先天障碍或缺陷,这些婴儿可能会出现如脑瘫、自闭症、智力障碍等症状。由于现有的医学手段尚无法治愈这些疾病,这些幼儿需要接受长期的康复治疗。到了受教育的年龄,他们也只能带着残障接受教育。

2.残障类型占比发生变化

除了早期特殊教育类别增加以外,不同障碍类型幼儿在特殊群体中的比例也有较大变化。其中一个较明显的现象是:视、听障幼儿正逐渐减少,自闭症幼儿及多重障碍幼儿的数量却逐年增加。融合幼儿园所招收的特殊幼儿类型也呈现出相同的趋势,幼儿园开展康复活动的需求相应地发生了变化。

随着康复医学和康复技术的发展,某些残障程度较轻的特殊幼儿在早期接受及时的干预能获得较好的康复效果,比如接受了人工耳蜗手术的听障幼儿,后期进行及时的言语语言康复,能获得较好的听觉康复效果。而难以通过医疗技术康复的,如智障幼儿、脑瘫幼儿、自闭症幼儿,还包括一些几乎丧失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其他障碍幼儿,需要为他们提供能开发潜能、补偿缺陷的教育,这需要将教育康复理念和知识技能贯彻到幼儿园融合教育,提升教师对特殊幼儿的支持力度。

3.多种功能障碍并存的幼儿增多

多数特殊幼儿存在多种功能障碍,个体间差异较大。例如:一些特殊幼儿既有智力障碍,又存在视力方面的问题;一些脑瘫幼儿既有运动缺陷,又有语言问题;有些智力障碍幼儿兼有情绪与行为问题等;同时,绝大多数特殊幼儿又都存在社会适应问题。随着融合教育的推进,针对特殊幼儿的康复需要,提供个别化教育康复支持,才能真正满足特殊幼儿的发展需要。

二、特殊幼儿教育康复的意义

(一)个体发展意义

在大教育理念下的特殊教育是以“潜能开发、缺陷补偿”为宗旨,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幼儿的教育。教育对象本质上首先是人,是处于发展阶段中的人。学龄前(0~6岁)是幼儿多项生理、心理机能发展的关键期,是特殊幼儿开展教育康复的黄金时期。在这个时期里,康复见效最快、效果最佳,对身心影响最大。科学的康复措施能促进绝大多数特殊幼儿的身心发展,有效地改善和补偿其障碍,相当一部分的特殊幼儿功能障碍状况得以改变,甚至一部分特殊幼儿在康复后能够像健全幼儿一样学习、生活和进行社会交往。

特殊幼儿教育康复不仅能较大程度降低残障对幼儿发展的不良影响,降低残障发生率,而且能对已出现残障症状的幼儿提供及时的治疗或缺陷补偿,以有效阻止障碍的进一步发展。对存在障碍的幼儿来说,抢救性的康复治疗和教育,能使特殊幼儿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一个相对良好的基础。

(二)社会意义

首先,从社会文明发展来看,特殊幼儿的教育康复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残障儿童的关心和重视,促进在社会中形成尊重、关心残疾人群的良好社会风气,有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同时,特殊幼儿的教育康复体现了特殊教育和全民教育的进步,使更多残障幼儿在人生早期就享有与普通幼儿相当的发展权利与机会,是在特殊群体中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的起点。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有积极意义。

其次,从社会经济发展来看,特殊幼儿的教育康复能及早以最经济的方式减轻大部分幼儿的残障程度,帮助特殊幼儿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确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减少特殊幼儿在未来生活中的困难,进而有利于减轻社会保障部门的压力,前期的投入能为未来社会减轻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

(三)家庭意义

特殊幼儿的教育康复有利于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生活负担。我国目前有针对学龄前特殊幼儿的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帮助家长尽早地对孩子进行康复治疗。对0~6岁特殊幼儿进行有效、及时、科学的康复治疗将大大缩减后期康复、购买医疗器械的费用。康复教育治疗效果可以让特殊幼儿更好地接受正常义务教育,提高孩子的生活自理和自立能力,大大减轻家庭的教育、生活和经济负担。

特殊幼儿的教育康复还能改善家长的教育观念,提升家长的生活品质,增进其自我价值感。在发现自己的孩子有特殊需要后,很多家长是无法接受的,感到悲观和绝望。通过教育康复专业人员的干预,特殊幼儿的家长看到了孩子的潜能,能客观地对待孩子,重新调整心态,树立信心,配合开展家庭教育,为孩子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家长能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开展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减少烦恼、压力和负担,提升生活品质。 rPxJBKdgEaJ3a8SGsjmVhj7Gsz6CM1r0ukbIbXL1lZpJ23ZC9HvlpERCju1eP3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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