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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任务一 商业发票缮制与操作

发票是指在买卖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卖方或供方提供给买方或受方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是卖方签发的中心单据。我国进出口贸易中使用的发票主要有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及厂商发票(Manufacturer’s Invoice)等。

一、商业发票的概念

商业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列的发货价目清单,是买卖双方记账的依据,也是进出口报关、纳税的依据。商业发票代表一笔业务的全貌,内容包括品名、品质、数量、价格、金额、包装等内容,同时也是买方办理进口报关不可缺少的文件。因此,商业发票是全套出口单据的核心,在单据制作过程中,其余单据均需参照商业发票缮制。

二、商业发票的作用

1.核对卖方履约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商业发票是对一笔交易的全面叙述,表明了以价格为中心的合同主体内容,将商业发票内容与合同条款逐条核对,可了解卖方交货情况。

2.买卖双方记账及核算的依据

商业发票作为卖方交付货物、卖方结算货款的凭证,是卖方核算经济效益及买卖双方结算记账的基本依据。

3.报关、纳税的依据

商业发票载明的价值和有关货物的说明是海关凭以核定税款的依据,也是进出口国海关验关放行、清关提货的依据。

4.替代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在不使用汇票的业务中,商业发票可以替代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此外,商业发票还可以作为海关统计、保险索赔的依据。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使用的商业发票无统一格式,一般都由卖方自行设计。

商业发票样例见表 3.1。

表 3.1 商业发票样例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续表

三、商业发票缮制方法和操作注意事项

1.商业发票缮制方法

商业发票上应明确标明“ INVOICE”(发票)或“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字样。在信用证项下,为防止单、证不符,发票名称应与信用证一致。

(1)出口商(Exporter)

此处填写出口商名称、地址及电话、传真等,此栏必须同买卖合同的卖方或信用证的受益人的描述一致。

(2)进口商(Importer)

除信用证有其他要求之外,此栏一般缮制为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Applicant)或买卖合同的买方名称、地址,以及电话、传真等。

(3)运输事项(Transport details)

此处填写装运港(地)、目的港(地)及运输方式,例如“From Shanghai,China to Hamburg,Germany by sea”。

(4)发票日期和发票号(Invoice date and No.)

发票日期最好不要晚于提单的出具日期,而且要在信用证规定的议付期之前。此外,卖方经常签订合同后即开立发票,出具日期也就早于信用证开立日期,根据《UCP600》的规定,这是允许的,但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发票号由出口商自行编写,一般是根据出口商名称缩写字母和年份数字编写。

(5)合同号(S / C No.)

由于发票是证明卖方履行合同情况的文件,因此必须要注明具体的合同号。一笔交易若有多个合同号,应分别列出。

(6)信用证号(L/ C No.)

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还要注明具体的信用证号。

(7)原产地国/地区(Country / Region of origin)

此栏注明该批货物的原产地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8)贸易方式(Trade mode)

注明该笔业务的贸易方式,如“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

(9)交货和付款条款(Terms of delivery and payment)

填写该笔业务采用的贸易术语和支付方式,如“CIF、L/ C”。

(10)运输标志和集装箱号(Shipping marks;Container No.)

填写运输标志(唛头)和集装箱号。

(11)包装类型及件数和商品描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 Description of goods)

填写包装的件数和种类、商品的描述(包括品名、品质)。内容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货描(Description of Goods)完全一致,必要时要照信用证原样打印,不得随意减少内容,否则有可能被银行视为不符点。但有时信用证货描非常简单,此时按信用证打印完毕后,再按合同要求列明货物具体内容。若信用证对此部分有开错的,应将错就错,或用括号注明正确的描述。

(12)数量(Quantity)

填写成交的数量,与合同和信用证保持一致。

(13)单价(Unit price)

国际贸易中的单价必须包括计价货币、单位价格金额、计量单位和贸易术语 4 个组成部分,要与合同和信用证保持一致。对应不同货物标明相应单价,注意货币单位及数量单位要与合同和信用证一致。

(14)金额(Amount)

小写金额,为单价和数量相乘的结果。

(15)总值(用数字和文字表示)[Total amount (in figure and word)]

与小写金额保持一致,并标明大写金额。

(16)出口商签章(Exporter’s stamp and signature)

若信用证要求Signed invoice,就要求卖方签字、盖章,签字的方式有手签、盖章签字和打孔签字等。按《UCP600》的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无须签章。

2.商业发票操作注意事项

①《UCP600》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无须签字。

②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的出具人与汇票的出具人应相同,大多数情况下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即合同的卖方;抬头人为开证申请人,即合同的买方。

③货物描述与信用证和合同的描述相同。

④发票上包括信用证和合同提及的其他资料,如唛头、运输细节等须与其他单据保持一致。

⑤发票上的货币与信用证一致,发票金额与汇票金额一致,且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

⑥注意上下浮动的幅度,如信用证的金额、单价、数量前有“约(about)”字样,则有关金额、单价、数量有 10%上下增减幅度。《UCP600》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在所支取的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的数量准许有 5%的增减,但当信用证规定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量的,此项浮动则不适用。

⑦如果信用证规定商业发票注明基本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填制在(11)栏货物描述的下边。

⑧公司名称和地址要分两行打,名称一般一行打完,不能换行,地址则可合理分行。

殷实根据项目二中的信用证样例和信用证修改书样例缮制完成的商业发票如下(表 3.2)。

表 3.2 商业发票

任务二 形式发票缮制与操作

一、形式发票的概念

形式发票是一种非正式发票,是卖方对潜在的买方报价的一种形式,买方常常需要形式发票,以作为申请进口许可证和批准外汇之用。

形式发票是在没有正式合同之前,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产生法律效力的充当合同的文件,它包括产品描述、单价、数量、总金额、付款方式、包装、交货期、卖方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形式发票本来只是在客户确认了价格并下订单之后卖方所做的供对方再次确认的发票,但在没有正式合同之前,形式发票即合同。

二、形式发票的作用

形式发票是买方安排开立信用证的依据,是买方安排预付货款的依据,更是买方申请进口许可证的依据。

形式发票样例见表 3.3。

表 3.3 形式发票样例
宏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续表

TOTAL AMOUNT:

SAY TOTAL:

BENEFICIARY:

ADVISING BANK:

NEGOTIATING BANK:

三、形式发票缮制方法与操作注意事项

1.形式发票缮制方法

形式发票无统一的格式,其内容与商业发票相似,只是发票名称为“ Proforma Invoice”。另外,形式发票需要标明出口商的银行账号等详细信息,以便于进口商预付款项。

2.形式发票操作注意事项

①形式发票的内容与商业发票一致,单据名称必须显示“形式发票”。

②形式发票不要漏打出口商的银行账号等详细信息。 MC8JA6qScZ6Wk8n8dihDJoSBK6eDVC+uZGvkixBOP4KB+8kN37hwWTkX3r1/oS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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