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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前融合教育概述

融合教育是一种用来描述障碍学生融入正常学生的班级、学校、社区、环境,参与学习和社会活动的专业术语。基本含义是不要把障碍学生孤立隔离在封闭的教室、学校、交通设施和居住环境之内,主张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学生能真正地和正常发展的同伴一起参加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有特殊需求学生的潜能。

一、学前融合教育的概念

学前融合教育(Inclusive Preschool Education)是指将学龄前(3 ~ 6 岁)的特殊幼儿安置到普通幼儿班接受教育的形式,学前融合教育强调有效掌握特殊幼儿的特殊需求,以及把握障碍发生的时效性,依照个别差异,及早施行适切的教育服务,并提供医疗、教育及社会资源等各方面的协助。

二、学前融合教育的意义

学前融合教育的实践和探索,是一种新的教育思潮,它给特殊幼儿提供了平等的、常态的学习环境,也促进普通儿童的社会化发展,提高了幼儿园接纳各类儿童的能力,提升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技能,是消除对特殊幼儿的歧视,让特殊幼儿回归主流社会,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然途径和趋势。

(一)落实教育公平、公正理念,为特殊幼儿提供平等的、接纳的学习环境

特殊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普通儿童是一样的,只不过发展的速度、质量都会因为障碍而受到影响。儿童身心各方面发展的关键期,绝大部分都在学龄前,例如语音发展的关键期是 2~4 岁,数学概念发展的关键期在 5 ~ 5 岁半,智力发展的关键期在 4岁以前,坚持性、耐力发展的关键期在 4~5 岁。但是在学龄前阶段,家长发现特殊幼儿身心成长出现问题时,第一选择是去医院或康复机构接受治疗与康复训练,往往忽略教育。当特殊幼儿成长至 6 岁、7 岁时,家长才意识到应该给孩子寻找学校让其学习,而此时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期已经错过,即使去弥补,也难达成效。

学前融合教育的开展可以为特殊幼儿提供一个常态的学前教育环境,使其在接受必要的治疗、康复时,也能够像其他学龄前儿童一样接受正常的学前教育,从而确保其身心各方面的发展得到专业、有效的引导。

学前融合教育的开展,使特殊幼儿拥有了与普通儿童共同生活、学习的机会。有实践研究表明,在同伴交往中,特殊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都会得到很大提升,在老师的引导下,特殊幼儿能够发展出较好的学习能力、模仿能力、适应能力,为下一阶段的学习提供了保障。

此外,融合教育幼儿园会设有资源教室,资源教室的教师能够准确评估特殊幼儿的现有能力以及在园学习的长短期目标,会有专业的教育康复老师为特殊幼儿提供必要的康复训练,通过团体教学、小组学习与个别训练相结合,使得特殊幼儿在园接受适合其教育的同时,也享有必要的康复服务,从而进一步促进特殊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促进普通儿童的成长和社会化发展,提高普通儿童家庭的包容性

学前融合教育的开展不仅让特殊幼儿及其家庭受益,普通儿童在融合教育幼儿园学习的过程中也会受益颇多。

普通儿童在家中属于“弱势群体”,需要成人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融合教育幼儿园中,普通儿童发现特殊幼儿比自己更需要他人的照顾,在老师的正确引导下,普通儿童逐渐认识“不一样”,慢慢学习如何去照顾和帮助他人,理解如何与自己不一样的伙伴更好地相处,从而培养孩子的爱心和责任心。王宇通过学前融合教育促进普通儿童幼儿亲社会行为获得的实验研究得到的结论是:学前融合教育能够促进幼儿对他人的接纳和关注;学前融合教育能够促进幼儿的主动帮助行为;学前融合教育能够消除幼儿在关注他人方面的性别差异。普通幼儿在学前融合教育中的受益变得越来越明显。

同时普通儿童家长在参与融合幼儿园的建设过程中,认识了各类特殊幼儿,了解了特殊幼儿家庭的不易,理解了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的意义,并学会了如何用宽容、和善的态度接纳这群不一样的孩子,能够积极引导自己的孩子去正确看待班级中的特殊幼儿,教育孩子在游戏、交往和学习中友爱互助、接纳和包容,共同助力融合教育幼儿园的积极发展。

由此可见,无论是特殊幼儿还是普通儿童,无论是特殊幼儿家庭还是普通儿童家庭,在学前融合教育中均是受益者。

(三)提高幼儿园接纳各类儿童的能力,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技能

接纳特殊幼儿入园,对普通幼儿园而言,无论是对物理环境还是人文环境均是极大的考验和挑战。

一是需要无障碍的物理环境。接纳不同障碍类型的特殊幼儿,对园方物理环境创设以及康复训练设施设备的购置,均提出较高要求。例如,招收到动作障碍的特殊幼儿,使得园方要重新考虑幼儿园的硬件设施设备(楼梯等)是否达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能否确保动作障碍儿童在园活动方便、无障碍。招收语言障碍儿童入园,园方是否能够为其提供专业的语言、言语康复训练的设施设备等。在物理环境的调整过程中,幼儿园的接纳能力也在不断提升。

二是需要有爱的人文环境。特殊幼儿入园,要求全园工作人员,包括普通班级教师、班级保育老师、保健医生以及后勤工作人员等都要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各类特殊幼儿,补充特殊幼儿相关知识,把握特殊幼儿的身心发展特征,共同构建“有爱”的融合环境,确保特殊幼儿在幼儿园是被“接纳”的。对于班级专任教师,要求其学习各类特殊幼儿比较能够接受的、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方法,树立个别化教育教学的理念,学会课程调整的技能以及融合教育班级管理的办法,这样方能确保特殊幼儿在普通班级学习的有效性。在举全园之力构建融合教育环境的过程中,幼儿园所有员工的融合教育意识以及班级教师服务特殊幼儿的专业能力都会得到很大的提升,进而提高幼儿园的办学水平。

(四)消除歧视,使特殊幼儿回归主流社会,实现教育公平

学前融合教育不仅是一种单纯的针对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安置形式,更是消除歧视、尊重生命的具体体现,是“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哲学思想和“教育机会均等”的融合教育理念在学前教育阶段的具体落实。特殊幼儿回归主流社会是大势所趋,1990 年美国《障碍者教育法》提出了零拒绝、非歧视性评估等原则,我们必须将“正常化”贯彻到实践中。

“教育公平”从概念上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内涵:第一,教育机会均等说。该学说强调在同一个社会中,个体在入学机会、教育过程及受教育的结果上都应是平等的,对于特殊孩子而言,这种机会均等使得他们可以和普通孩子一样享受着均等的受教育权。第二,教育平等说。袁振国认为教育公平的核心包括保证个体受教育机会的均等,保障个体受教育权利的平等,人即是最终目的,差别性等因素都会影响教育公平,在学前融合教育的开展中,一定要遵循这些原则。第三,教育公平社会说。教育公平体现了社会的公平,社会公平同样会影响着教育公平的实现。第四,教育公平差异说。个体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特别是特殊孩子与普通孩子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水平、发展能力、发展目标等的差距,根据不同的受教育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教育措施,使得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能获得适当的教育,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学前融合教育的宗旨。

三、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现状

20 世纪 80 年代,“随班就读”的理念在我国大陆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开始一场“回归主流”的教育运动,随着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学前教育也开始探索一条学前融合的道路。

(一)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现状

1.学前融合教育的法律法规发展现状

我国学前融合教育在法律层面的体现可以追溯到 199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普通教育机构应当接受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此外《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均提出对学龄前特殊幼儿教育、安置等问题的思考和导向。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2017 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专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的行政法规。该《条例》确立了与保育、康复相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制度,确立了相关配套保障制度,如残疾儿童入学登记制度、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度、入学争议解决制度、个别化针对性的教育制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制度等。 2017 年 7 月,教育部等 7 部门发布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此计划强调大力发展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

与此同时,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关注残疾儿童康复的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法规以及条例均涉及学前特殊幼儿的康复问题。 2018 年 7 月10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指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 0 ~ 6 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由此可见,学前特殊幼儿的教育、康复问题,在我国的政策法规文件中占比逐年增加,而且内容趋于详细,国家在促进学前特殊幼儿的健康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学前特殊教育体系的建构发挥重要作用。

2.学前特殊幼儿的教育现状

《2006 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显示,我国 0 ~ 14岁残疾儿童共 387 万人,占残疾人口的 4.66%,其中 0~6 岁学前残疾儿童为 141 万人,占残疾人口总数的 1.7%。 2006 年的调查数据还显示,每年全国新增 0 ~ 6 岁残疾儿童19.9 万人。如何为 0~6 岁儿童提供能够满足其身心成长需求的教育、康复服务,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策、法规等积极推动下,全国各省市学前儿童入学率不断上升。而 0~6 岁的特殊幼儿,作为学龄前儿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提供能够满足其需求的学前教育也是一项关乎人口素质的重要工程。但是特殊幼儿的学前教育在国内的发展是十分缓慢的。近年来,随着融合教育的发展,学前融合教育日益引起关注,越来越多的幼儿园尤其是发达地区,尝试招收特殊幼儿,开始探寻学前融合教育之路,使得学龄前特殊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

有些幼儿园招收特殊幼儿,设置特殊班级,将特殊幼儿集中安置于特殊班,由专业教师为其开展一日活动。有些幼儿园选择“全融合模式”,将特殊幼儿安置于普通班级中,与普通儿童一起学习、生活。依据国家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要求,部分省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班,部分障碍程度较重的幼儿会选择去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就读。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为特殊幼儿提供了接受早期教育的机会,创造了特殊幼儿融入常态社会的条件,促进了特殊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但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并不高,学前特殊幼儿在幼儿园中能够做到形式上的融合,而要达到真正的融合还需要我国学前教育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国家对学前特殊幼儿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投入。

(二)学前融合教育存在的问题

1.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支持

虽然《残疾人教育条例》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中都提出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幼儿”“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学前融合教育的规定更多的还是鼓励和倡导,没有具体可执行可操作的措施,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这使得各省市的学前融合教育依然处于“可做可不做”的状态,严重阻碍了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步伐。

2.普通幼儿园缺乏创办融合教育的条件

虽然融合教育的推动一直在进行,但是学龄前特殊幼儿和普通儿童一起接受融合教育的思想和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很多普通幼儿园尤其是园方领导尚不具备学前融合教育的理念、意识,拒绝特殊幼儿入园的幼儿园不在少数,从而导致全国至少有 10 万名有特殊需要的婴幼儿被拒于普通托幼机构之外。

部分幼儿园虽然接纳特殊幼儿,创设融合教育环境,但是由于资金不足,环境创设无法满足特殊幼儿需求,也影响了学前融合教育幼儿园的建设。据了解,我国除北京、上海的一些试点幼儿园外,其他普通幼儿园硬件设备还没有达到无障碍环境的要求,对辅助设备有需要的特殊幼儿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

部分幼儿园具备融合教育理念,也有足够的资金为特殊幼儿创设环境,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但是因为未及时创建接纳的人文环境,普通儿童的家长纷纷抗议幼儿园招收特殊幼儿,导致幼儿园不得不终止融合教育相关工作。

由此可见,融合教育幼儿园的创建需要物理、人文等各方面环境、条件的配备。

3.专业师资的匮乏

确保学前融合教育的质量,师资是关键。鉴于特殊幼儿的“特殊性”,既需要资源教室的教师为其开展专业的教育评估与诊断,制定符合其身心发展的长短期目标,开展能够满足特殊幼儿成长的康复训练,同时也需要普通班级教师了解各类特殊幼儿的身心特征,掌握个别化教育教学技能、课程调整技能以及班级管理的方式方法。

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缓慢的关键影响因素在于师资缺乏。很多幼儿园拒绝接收特殊幼儿的理由就是没有师资,即没有能够运作资源教室的资源教师,普通班级教师更是从未听说过各类特殊幼儿,也就谈不上了解各类特殊幼儿的身心特点。

作为培养学前教育师资的高校,由于受到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学前融合教育师资的培养(无论是在学前教育专业开设特殊教育或学前融合教育课程,还是在特殊教育专业开设学前教育或学前融合教育课程)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汪海萍在对“普通师范院校特殊教育课程开设情况的调查”中发现:137 所示范院校中已开设特殊教育必修或选修课程的仅有 19 所,占调查总数的 13.9%;至今尚未开设特殊教育必修或选修课程的有 118 所,占总数的86.1%。

教师作为教育的主导,是推动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关键,应该引起应有的重视与关注。

4.家长学前融合教育意识淡薄

学前阶段的儿童,尤其是特殊幼儿,与家长相处的时间最长,特殊幼儿接受到怎样的教育和康复服务,家长发挥着关键作用。若家长知晓学前教育对特殊幼儿身心成长的意义与价值,学前融合教育对孩子的益处,能够及时、有效地为特殊幼儿创造接受融合教育的条件,将会极大地促进学前特殊幼儿的成长。但是现实中,特殊幼儿家长不愿意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幼儿园,一是因为被普通幼儿园拒绝过,已失去信心,二是认为自己的孩子相对“较弱”,老师无法很好地照顾自己的孩子,担心孩子会在幼儿园中受到欺负和歧视。在特殊幼儿家长徘徊、茫然时,特殊幼儿多方面身心发展的关键期也就错过了。

普通儿童家长若具备融合教育的理念,不阻碍幼儿园融合教育的开展,同时积极引导自己的孩子如何与特殊幼儿友好相处,将极大地助力融合教育的发展。但是在我国,无论中小学还是幼儿园,都发生过多次普通儿童家长联名抗议,要求将学校或幼儿园中的特殊幼儿驱逐出去的事件,普通儿童的家长难以接受自己的孩子和特殊孩子在一个班级学习,担心自己孩子学坏或被伤害,从而造成很恶劣的社会影响。

5.社区、社会支持体系有待进一步建构

特殊幼儿作为社会中的一员,生活、学习均离不开社区、社会。而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进步,面对特殊幼儿,从最初的要求特殊幼儿应不断改变以便能够适应社会,到现在的思考“社会能够为特殊幼儿做什么”。但是目前社区、社会缺乏一套完善的支持体系,包括平等受尊重的社会环境、无障碍的社区环境、完备的医疗、康复、生活、升学等的支持性服务。

四、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学前融合教育行政力度

虽然我国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倡和支持学前融合教育,但是很多都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执行力,为更好地落实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必须加强行政支持,明确政府职责,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学前融合教育专项政策、法规,从指导思想、立法规范、立法体制、立法内容、法律实施、监督保障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政府职责、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奖惩制度等方面做出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这是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的保障。

将学前融合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同时加大在教育上的资金投入,应提高对学前融合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比如可以成立学前融合教育的专项经费,对有条件开展融合教育的幼儿园给予专门的财政支持,用于无障碍环境建设、师资培养、康复器材引进等。有条件的地区,可执行特殊幼儿学前教育全免费的措施,同时优化经费来源渠道,可以通过财政经费、社会团体和企业个人的资助开展各种形式的助学活动,从而提高学前特殊幼儿的入园率。

(二)提高学前融合教育服务意识

学前融合教育的服务意识直接影响着融合的效果,学前融合教育的服务群体包括幼儿园和家长,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提高幼儿园和家长对学前融合教育的认识。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包括园长、普通幼儿教师、后勤服务人员等,他们应该了解学前融合教育的理念和积极意义,了解特殊幼儿。为此,可以通过讲座、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让普通教师全面地了解各类特殊幼儿的特点及教育须知,真正在思想上认可这种服务理念,并践行在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中。

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园共育活动”,让普通儿童的家长可以更好地了解特殊幼儿及其家庭,幼儿园要通过专业的讲解和介绍,消除家长的担忧,包括普通儿童家长和特殊幼儿家长的担忧,并引导自己的孩子更好地与班上的特殊幼儿融洽共处,相互尊重、共同学习成长。

调动各方资源,在特殊幼儿家长与普通儿童家长之间建立起一座友善、互助的沟通桥梁。

(三)培养学前融合教育专业师资

融合教育师资的专业性是融合教育顺利开展的保障,融合教育教师是践行者也是见证者,但是目前普通幼儿教师缺乏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的相关专业知识。培养学前融合教育专业师资可以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开展职前的培养。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相关课程,使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就职前可以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为今后进入到幼儿园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储备人才,同时在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中设置学前教育相关课程,使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掌握一定的幼儿园知识,从而可以在今后的就业方向中选择从事幼儿园的资源教师工作。第二,进行职后教育。对普通幼儿教师开展一系列专业培训,培训主要围绕各类特殊幼儿的特点及教育教学的方法、特殊幼儿康复、护理等相关知识,以满足在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需要,也可通过专题研讨的方式,来提高教师们的认识,从而更好地为特殊幼儿服务。

(四)建构学前融合教育服务体系

一些成功践行学前融合教育的国家经验表明,学前融合教育绝不是单一的安置形式,而是需要各方势力的共同努力。除了上述讲到的政策法规和经费的行政支持、学前融合教育的服务理念、专业化的师资团队,还需要卫生、残联等部门的支持,包括社会公益团体组织、个人和社区等的参与。只有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才能真正保障学前融合教育顺利开展,才能解决特殊幼儿家长的后顾之忧,真正构建一个平等、尊重、有爱的社会环境和无障碍的社区环境,增进特殊幼儿的社会参与度,进一步加快和谐社会的建构步伐。 OZp36BZDAl7JleT5t/GY7dKiysZrTb7e+RgWNFVi204Zks/7JcT4y5t9f1fFtL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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