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正式进入文本。首先讲第一研究“表述与含义”,第一章“本质性的区分”。在第1节里,胡塞尔区分了“表述”与“信号”。这里的“信号”(Anzeichen)一词我倾向于翻译为“指号”。第一研究讨论的主要问题是,语言表达式,也就是胡塞尔所谓的“表述”和这种表达式具有的含义的现象学意义是什么,或者它们的本性是什么。但是为了讨论这个问题,他先要做一些很重要的、根本性的区分,概念上的区分。胡塞尔的所谓“工作哲学”往往采用的一种方式,就是先做几个区分,把我们平常混在一起的概念分开,以便剥离出他需要的某个东西,尤其是内在超越的东西。
在第1段里,他讲的意思大致是,平时我们用“表述”和“符号”这两个词好像是可以互换的。“表述”:Ausdruck,expression;德文Ausdruck带有“把什么东西压出来、挤出来”的意思;英文也是这样的:ex-press。“符号”德文是Zeichen,英文是sign。胡塞尔说,这两个 (表述与符号) 不等同。每个符号都是某种东西的符号,然而并不是每个符号都有一个“含义”,即借助符号表述出来的“意义”。也就是说,“表述”的外延比“符号”要小 (但是,胡塞尔有时候也在下面讲的“信号”的意义上使用“符号”这个词) ,它是某种特殊的符号。
下面他就区别了两种“符号”,一种就是“表述”,还有一种叫Anzeichen,“信号”或“指号”,英文是indication。“在信号〈Anzeichen〉(或记号〈Kennzeichen〉、标号〈Merkzeichen〉等等)意义上的符号不表述任何东西。” 所以“信号”与“表述”不一样,它不表述任何东西,它们“标志”某些东西,“指示”某些东西。“如果它表述了什么,那么它便在完成指示〈Anzeigen〉作用的同时还完成了意指〈Bedeuten〉的作用。” 也就是说,“表述”除了完成“指示”的作用,它比“信号”还多一个功能,就是Bedeuten,“意指”。这些对应关系可以被写成:
“含义”(Bedeutung)一词是从“Bedeuten”来的,是“bedeuten”的名词化;英文是“meaning”。要注意一些词之间的关系,比如“Anzeichen”就是“zeichen”加上一个“an”。“指示”(Anzeigen)中的“zeigen”是“显示”的意思,英文是“show”;这个词在海德格尔早期还是挺重要的,——“形式显示”的方法。大多数“表述”又有指示功能,又有意指功能;但“信号”是没有“意指”功能的,它只有“指示”功能。那么“表述”是不是只属于信号中的一类呢?不是,这两者是“交织”在一起的。“实际上在这两个符号概念之间并不存在概念上的窄与宽的关系。” 胡塞尔举了个例子,在某种情况下,“表述”不具有指示功能,而只具“意指”功能,比如,“表述也在孤寂的心灵生活中发挥着它的意指作用,只是不再作为信号而已” 。而在另外的情况下,“表述”往往又有“意指”功能,又有“指示”功能:“在告知的话语中〈in mitteilender Rede〉——总是与那个信号存在状况交织在一起。” 比如就像我现在的情况,我跟你们说话,你们听我说话,或者你们提问题,我来听,在我们这个交往的过程中,“表述”是和“信号”的存在状态交织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