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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胡塞尔其人及此书出现的背景

先介绍一下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他出生在现属捷克的普罗斯涅茨,德国籍犹太裔,父亲是个商人,上有哥哥,下有弟弟,还有一个妹妹。他在莱比锡、柏林、维也纳等地的大学先后学过物理学、天文学、数学,最后致力于哲学。1884年到1886年,他在维也纳听了布伦塔诺的课。布伦塔诺在现象学思想史上是很有作用的一个人,培养出了不少有成就的学生,后来还影响到海德格尔。胡塞尔听了布伦塔诺的课,就下决心去搞哲学了。他说,由于听了布伦塔诺的课程,才使我获得了一种确认,即哲学也是一个严肃工作的领域,哲学也能够以最严格科学的精神去研究。这种确信使他鼓起勇气来选择哲学为终生的事业。这些听起来有点像科学家,把哲学也当科学看待了。不过也不要完全被这个表面现象掩盖住。他有他自己对“科学”的独到理解。胡塞尔的一个特点是他对很多用语都有自己的解释,与流行的看法很不一样。

1891年,他发表了第一本书《算术哲学》,对数学和逻辑的基础,从意识心理的角度进行分析,引用了一个从布伦塔诺那里学到的重要概念:“意向性”。这本《算术哲学》受到现代分析哲学创始人弗雷格的批评,认为这里头有很严重的经验主义、心理主义。胡塞尔对弗雷格的批评很重视,后来也由于他自己思想的发展,在1894年到1895年开始形成了他的现象学的思想,写出了《逻辑研究》第一卷,清算了心理主义,包括他自己的心理主义。1900年发表第一卷,1901年发表第二卷,这就标志着现代现象学的诞生。这个时期他还在哈勒大学做讲师,《逻辑研究》发表以后他转到了哥廷根大学,任编外副教授,这是由于大学同行们的阻挠,教育部只能采取“编外”这样一个妥协的办法。他的人生经历中数次碰到这样一些坎坷,当然也不是很大。1902年底,他的副教授终于被纳入编内。但1905年教育部提议他当正教授,又被哥廷根大学哲学系拒绝了,理由是“缺乏科学水平”。直到1906年6月,他才终于成为了正教授。

在1901年发表了《逻辑研究》第二卷之后,他的思想又进入一个危机时期。胡塞尔一生里有好几次都对自己感到怀疑。他这个人的特点,按照《现象学运动》的作者的介绍,一方面是特别的自信,特别有独立性,思想很有独创性;另一方面,他研究到一定程度突然就会对自己发生怀疑,觉得自己搞了这么久,实际上还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的东西。1901年以后他就陷入这么一个状态,当然与诸如评职称受阻这样的一些外在困难也有关系。这个时期他开始更多地吸收康德的东西,还有笛卡尔的。在1906年、1907年做了一些演讲,这时他的思想发生了转变,也就是所谓的从早期《逻辑研究》的描述现象学转到以1913年发表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为标志的先验现象学。实际上在我们今天要讲的《现象学的观念》这本书里,他的先验现象学的思想特点已经形成。他于1916年从哥廷根大学转到了弗莱堡大学。

胡塞尔在三个不同的大学,也就是哈勒大学、哥廷根大学、弗莱堡大学的时间,似乎很粗略地对应着三个思想阶段;哈勒大学是前现象学阶段,哥廷根大学是静态现象学阶段,即描述现象学和相当一部分先验现象学,最后是比较典型的晚期阶段,搞出了发生现象学。1916年到了弗莱堡大学以后,海德格尔拜在他门下,做他的助手。海德格尔那时还很年轻,羽翼未丰,是一个临时教员,对胡塞尔的思想早就很感兴趣。就在这一段时间内,胡塞尔的思想又有一个发展,出现了所谓“发生现象学”这么一个新的特点,以后我们讲《经验与判断》这本书时再讨论。

20世纪20年代他与海德格尔关系很好,把海德格尔推荐到了马堡大学当副教授。他与海德格尔刚开始比较冷淡,后来一段非常好,到最后还是不欢而散。这里边有海德格尔的原因,胡塞尔这边有没有原因呢?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胡塞尔有一个特点,在他的一生里,他的思想引发过很多人的思想,引出过那么多的哲学大师,但他对于任何一个后来有独立思想、有重大成就的思想家,如果跟他有私人关系或者有过思想上的关系的话,一般都是刚开始觉得还不错,很鼓励他们用现象学方法,到后来就觉得不能容忍了,认为他们背离了他的思想原则。不过胡塞尔这个人是非常正直的,尤其是他对于哲学的投入、献身,把它当做科学甚至某种意义上当做宗教,这在哲学家里头也是非常突出的。所以他在思想方面可能有时不能很宽容地对待别人,当然也有别人的原因,这我就不多说了。

胡塞尔在1928年退休时把海德格尔从马堡大学召回来接任他的教席,任正教授,这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师传。到了30年代,纳粹上台,海德格尔1933年当了弗莱堡大学的校长。但是实际上,在纳粹真正掌权之前的30年代初,他们两个已经出现裂痕,因为胡塞尔那时发现海德格尔跟他思想很不一样。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是胡塞尔帮着在胡塞尔和舍勒编辑的杂志上发表的,但开始时他也没有仔细看,甚至帮他出主意怎么写。后来他们之间出现裂痕以后,他再回过头去读,发现不对味了,于是在《存在与时间》边上做了很多批语,说它违背了现象学的一些基本思路,包括现象学的还原,只是哲学人类学。纳粹事件一出来,两个人的关系就更不行了。他晚年在纳粹的阴影下度过,一直到1938年去世。死之前很受迫害,著作被禁止出版。在他刚过世时,有一个非常崇敬胡塞尔的比利时青年范·布雷达,找到胡塞尔的遗孀,说情况很危急,手稿都可能保不住;这样胡塞尔的太太就把大部分手稿交给他,由他偷运到比利时卢汶大学藏起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就在卢汶大学成立了一个胡塞尔档案馆,现在还在那儿,胡塞尔后来的很多选集都是从这个档案馆里整理出版的。

今天要讲的《现象学的观念》是胡塞尔生前就准备发表的,所以是经过胡塞尔自己修订的东西,但是由于当时的情况所限,还没公开发表。1938年胡塞尔去世的时候,弗莱堡大学哲学系只有一个人参加他的葬礼,非常凄凉。海德格尔也没有去,后来很受到别人的指责。但实际上大家都没去,因为当时胡塞尔算“另类”。海德格尔为这个做过检讨,说这是不近人情的。海德格尔很不爱认错,这是他真正认错的一次。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关系,有个人的和思想之间的激发、引发和争斗。也可能不只是胡塞尔引发海德格尔,有人说海德格尔的思想也回过头来刺激了胡塞尔后期思想的出现。

胡塞尔有典型的西方哲学历程中的开创者的经历。他首先研究天文学、数学,然后研究逻辑和数学的基础,再发展到现象学。在这过程中他受到弗雷格的影响。这是数学经历。第二是他受到心理学的影响,曾经用心理学研究数学基础,然后到现象学。现象学里边又分为两个阶段,前期现象学和后期现象学,后期里边又有一个发生现象学的阶段。中间有一个插曲是他受过弗雷格的批评,有过交往。当时他和弗雷格关心的都是数学基础问题。这就是说,欧陆哲学和分析哲学有一个几乎是共同的开端,问题是共同的,但用的方法不一样。弗雷格用的是数理逻辑的形式化的方法,胡塞尔则吸收了心理学的成就,虽然后来批判了心理主义,但他走的路子与分析哲学不一样。早期分析哲学特别是以卡尔纳普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相当形式化,搞语言分析,越来越看重语言的逻辑句法的分析,不正面考虑传统的认识论问题。胡塞尔却是要认真考虑这个认识论的问题的,关心逻辑的有效性应该建立在什么样的认识根底上。于是他在心理学中吸收了一些东西,但经过改造,使之现象学化。现象学和分析哲学有共同的问题,但是方式不一样,有点像江河的起源,长江黄河起源的地方是很近的,后来就相隔很远了。

现在来看《现象学的观念》 (俗称《小观念》) 。这本书处于他的现象学第一阶段 (《逻辑研究》) 与1913年的《纯粹现象学通论》 (俗称《大观念》) 之间。关于它出现的动力,可以参考《现象学的观念》出版者序言,第l页。首先是他受到了屈辱,教育部任命他为哲学教授,被哥廷根大学拒绝。然后是他思想上的,他对自己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他说:我已经受尽了模糊性、左右摇摆的怀疑的折磨,我必须达到内在的坚定性,我知道这是至关重要的事情,我知道,伟大的天才们曾在这里失败过。如果我想和他们去比较的话,那么一开始我就不得不绝望,等等。他处理这些事情特别认真。这样,他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尤其是强烈地受到了康德问题的影响;这个问题最重要的一个表达就是科学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为什么他会感到他以前的《逻辑研究》的模糊性、左右摇摆性?在我看来是因为在《逻辑研究》中不同成分交织在一起,而且很关键的是,现象学的思想在那儿与精密科学的思想,如数学、逻辑学或者现代物理学没有根本划分开,好像现象学只不过是又一门更根本的科学。这不是他的本意,但怎么把这两者非常清楚地分开,却是一个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他有时把《逻辑研究》中的早期现象学叫作描述心理学,或者叫描述现象学,当然他这个心理学与心理学家的心理学不一样。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模糊,用词都是模糊摇摆。而且他在《逻辑研究》中过于注重检讨与经验主义的关系,批评经验主义,包括心理主义,但比较忽视与传统唯理主义的关系的检讨,如笛卡尔、康德。总之,他在《逻辑研究》中还没有非常清楚地划分开自然的思维态度和哲学的思维态度。那里包含有许多非常有启发力的新见解,但却不能从哲理上清理出非常清晰的轮廓来。

他吸收了新的东西以后,写出了这本《现象学的观念》。它的第一、二讲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一个“划界”的问题,要把现象学与传统意义上的科学,即数学、逻辑、自然科学区别开来。所以这本书的第一、二讲在我看来很重要,它们表达了胡塞尔最有哲学穿透力的一些见地,是对他的“朝向事情本身”这个含糊的口号的一个清楚的诠释。它很有思想的激发力,甚至有某种东方思想或神秘主义的味道。他自己就用了“神秘主义”这个词 ,而且是以一种肯定的方式用的。照理说,“神秘”这个词对他来讲应该是负面的。你没法解释某种认识如何可能,这时这种认识对你来讲就是神秘的。但是他用“神秘主义”这个词的时候往往还是在肯定的意义上用的。胡塞尔是犹太人,一生下来就是犹太教徒,但他后来改信了基督教的新教。关于他和神秘主义的关系我没有什么考证,但从他的著作里能看出来,他的思维方式使他与神秘主义也有一个微弱的交接点。说胡塞尔有神秘主义,恐怕现象学家、欧洲的胡塞尔专家都不愿意听这个话,但是是这样的,有书为证。在后来的《纯粹现象学通论》中,科学和哲学的这种区分也很重要,但它第一次得到表达是在这本《现象学的观念》中。

现象学的研究者往往认为,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是一个实在论者,到了这本《现象学的观念》,或者再往下,他成了一个唯心论者。我觉得这个划分过于简单了。作这种划分的人往往有惋惜的意思。刚开始描述现象学多么新鲜,那种纯描述,多么近乎科学;到后来讲先验主体性,讲还原,变成唯心论了,有点向康德靠拢,向传统的唯理论靠拢。但我觉得我们先要体会他这个转变中的深刻的地方。我首先是欣赏这个转变,当然《逻辑研究》中的有些东西是不能被他后来这个阶段的东西代替的,这毫无疑问。胡塞尔这个人的特点刚才说了,一是左右摇摆,二是他搞什么东西都特别投入,发现完了他就走了,它留在那儿,然后又开始做另一样东西。这后来的东西可能有某种改变,可能在某一方面更深刻,但代替不了早期的东西。现象学的特点也是这样,“到事情本身中去”这个口号有各种含义。 CE8fUmLqsSBsjrY12/EOba80ChV5D64MmYPsVb/0BOsfdbsPpt0ei0fWwLWTAq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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