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要想好好度过自己的一生,就应当懂得,他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要想懂得这些,就应当明白,他自己是什么,他所生存于其中的这个世界是什么。关于这些问题,所有民族中那些最有智慧、最善良的人在各个时代都曾有过教诲。所有这些教诲在最根本的问题上都是统一的,并与每个人的理性和良知所发出的声音是统一的。这教诲就是:
2.除了我们所看到、听到、触摸到的和我们从别人那里所得知的事物之外,还存在着这样的事物,即我们所看不到、听不到、触摸不到、谁也不会告诉我们,然而我们对它比对世上的任何事物都知道得更清楚的事物。这就是赋予我们以生命的、我们在谈到它时所说的“我”。
3.我们承认,这个无形的、赋予我们以生命的本源,存在于所有生命之中,特别是活在与我们一样的生命——他人——之中。
4.这个无形的、赋予了所有生物以生命的万物之本源,是我们在自身都能感受到的,并承认它存在于与我们一样的生命——他人——之中,我们把它称为灵魂,而这个赋予了所有生物以生命的无形的万物本源,就其本身来说,我们称之为上帝。
5.人们的灵魂因肉体而彼此分离,并与上帝分离,但它们努力要与那所分离的相聚合,并通过“爱”达到与他人灵魂的结合,通过参悟自身神性达到与上帝的结合。这种通过“爱”与他人灵魂、通过对自身神性的觉悟达到与上帝越来越紧密的结合,就是人生的意义和幸福之所在。
6.人的灵魂要达到与其他生命和上帝越来越紧密的结合,也就是说,人要获得越来越多的幸福,靠的是使灵魂摆脱阻挠爱他人和对自身神性加以觉悟的东西:罪孽(即放纵肉欲)、邪念(即对幸福的虚假观念)和迷信(即为罪孽和邪念辩护的伪学说)。
7.阻挠人与其他生命和上帝相结合的罪孽有:饕餮的罪孽,即贪吃、酗酒;
8.淫荡的罪孽,即性生活的荒淫无度;
9.游手好闲的罪孽,即远离为满足自身需求所必须的劳动;
10.贪婪的罪孽,即为享有他人的劳动而索取和占有财富;
11.在所有罪孽中最严重的是与他人分离的罪孽:嫉妒、恐怖、指责、仇恨、愤怒。总之,是对他人恶意的情感。阻挠人通过“爱”将自己的灵魂与上帝和其他生命相结合的罪孽指的就是这些。
12.而将人引向罪孽的邪念,即有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种种虚假观念是:骄傲的邪念,即认为自己优于他人的虚假观念;
13.不平等的邪念,即关于人可以分为高等和低等的虚假观念;
14.支配他人的邪念,即关于某些人可以有权以暴力支配他人生活的虚假观念;
15.惩罚的邪念,即关于某些人有权以正义和治安为名对他人作恶的虚假观念;
16.虚荣的邪念,即关于人的行为可以也应该不受理性和良知支配,而是受世俗想法和世俗法规支配的虚假观念。
17.诱惑人堕入罪孽的邪念就是这样的。而为罪孽与邪念提供辩词的迷信有:国家迷信、教会迷信和科学迷信。
18.国家迷信,就是相信,少数无所事事的人统治多数劳动人民是必要而有益的。
教会迷信,就是相信,那源源不断向世人展示出来的宗教真理是被一劳永逸地揭示出来的,并相信,只有那些谋取到教给他人正宗信仰的权力的人,才拥有这唯一的、被一劳永逸揭示出来的宗教真理。
19.科学迷信,就是相信,对于所有人的生活来说,唯一的、真正的、必不可少的知识,是那些从浩瀚无边的知识领域里偶然挑选出来,而大多毫无用处的各种各样的知识片断,这些知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少数逃脱生活的必要劳动,即那些过着缺少理性的堕落生活的人所热衷的东西。
20.罪孽、邪念和迷信阻碍着人的灵魂与其他生命和上帝的结合,剥夺着人所固有的幸福,因此,为了使人能够享有这些幸福,必须与罪孽、邪念和迷信进行斗争。在这种斗争中人必须要付出努力。
21.而努力永远是靠人来掌握的,首先,因为这些努力只是在现在的瞬间完成的,也就是说是在一个非时间的点上完成的,这个点就是过去和未来的交会点,在这个点上人永远是自由的;
22.其次,这些努力之所以是由人来掌握的,还因为做出努力不是要人去做某些也许无法实现的事,而不过是人随时都可做到的“克制”而已,即:努力克制不做有违爱他人和参悟自身神圣本源的事;
23.努力克制不说有违爱他人和参悟自身神圣本源的话;
24.努力克制那些有违爱他人和参悟自身神圣本源的想法。
25.把人引向所有罪孽的,是对肉欲的放纵,因此,人要想与罪孽进行斗争,必须努力克制放纵肉欲的行为、话语和想法,也就是要努力舍弃肉体。
26.把人引向所有邪念的是有关某些人优于另一些人的虚假观念,因此,人要想与邪念进行斗争,必须努力克制要凌驾于他人之上的行为、话语和想法,也就是要努力保持谦逊。
27.把人引向所有迷信的是对谎言的容忍,因此,人要想与迷信进行斗争,必须努力克制自己那些有违真理的行为、话语和想法,也就是要努力保持真诚。
28.努力做到舍弃自我,保持谦逊和真诚,就会消除阻挠人的灵魂通过“爱”与其他生命和上帝相结合的障碍,赋予人随时都可感受到的幸福,因此,那被人视为恶的东西,只是人错误地理解生活、没有做能给他带来固有幸福的事情的一种标志。恶是不存在的。
29.同样,被人视为死亡的东西,只是为那些认为自己的生活存在于时间之中的人而设的。而那些从真正意义上理解生活的人,他们把生活看作人在现时中为摆脱一切阻碍他与上帝和其他生命相结合的东西而做的努力,对他们来说,没有也不可能存在死亡。
30.只从可被理解的方面去理解生活的人,是把自己的生活看作使灵魂通过“爱”与一切生命相结合,通过参悟自身神性与上帝相结合,并只有靠现时的努力去使这种结合越来越紧密。对这样的人来说,不存在灵魂在其肉体死亡之后将会怎样的问题。灵魂既无过去,也无将来,它永远存在于现在之中。而对在肉体死后怎样感受灵魂的问题,人没有被赋予获知这些的能力,而且人也不需要知道这些。
31.人没有被赋予获知这些的能力,是为了让人把自己的精神力量不是倾注于关心个人的灵魂在一个假想的未来世界中的状况如何,而只集中在现世,在此时,获取与所有生命和上帝相结合的十分明确的、牢不可破的幸福。而人无须知道将来他的灵魂会怎样,因为如果他按照应有的方式去理解自己的生活,即把生活看作使自己的灵魂不断地、越来越紧密地与其他生命的灵魂和上帝相结合,则他的生活无论如何不会成为别的,而只能成为他所追求的样子,成为一种无论如何不会被破坏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