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心灵能够感受到,我们的生命所依赖的、我们称之为“自我”的、万众同一的东西,不仅存在于人,也存在于狗、马、鼠、鸡、麻雀、蜜蜂,甚至也存在于植物。
如果能说鸟、马、狗、猴子与我们完全相异,那有什么不能说那些未开化民族、黑种人和黄种人也与我们相异呢?如果把这些人视为异类,则黑种人和黄种人也有同样的权利称白种人为异类。那谁是同类呢?对此回答只能是这样:不要问谁是同类的,只需对一切有生命者去做你想要别人为你做的事。
一切生命都怕痛苦,一切生命都怕死亡;不仅要从人,而且要从一切生命之中去认识自我,不要伤害生命,不要强加给他们痛苦和死亡。
一切生命都是想你所想,要在每一个生命中去认识自我。 (佛教哲理)
人高于动物,并非因其能给动物施加痛苦,而是因为他能够怜悯它们。人怜悯动物,因为他感受到,在动物身上存在着与他同一的东西。
怜悯一切生命,比做几件善事更为必要。谁富有怜悯心,谁就不会受屈,不会受辱,就会被谅解。善良的人不会没有怜悯心。而如果人是非正义的,是邪恶的,这人一定没有怜悯心。没有对一切有生命者的怜悯,就不可能有善德。 (叔本华)
人所固有的对动物的怜悯心是会丧失的。在狩猎中这一点看得尤其清楚。善良的人一旦习惯于狩猎,就会折磨并杀害动物,而注意不到自己的残忍。
“不杀生”不仅指的是对人,而是对一切生命而言。这个戒条不仅是写在戒碑上,它首先是写在人的心里。
人并不把以动物为食看作坏事,这是因为那些伪导师使人们相信,上帝允许人以动物为食。这不是真的。不管什么书上写着,杀害动物并以之为食并非罪孽,但在每个人的心中,比在任何书上写得都清楚:应当怜悯动物,不可像杀人一样杀害它们。这一点我们都知道,如果良知尚未泯灭的话。
如果让所有以动物为食的人亲自动手去宰杀动物,则大多数人都会戒除肉食。
令我们吃惊的是,过去,甚至现在还有人把人杀死,来吃他的肉。但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子孙将会感到吃惊的是,他们的祖先虽然用不着屠杀动物,只以土地上的果实为食也能获得美味并保持健康,然而却每天杀死成千上万的动物,并将其吃掉。
人既可以丧失上至对人的怜悯,也可以学会下至对昆虫的怜悯。
人的怜悯心越多,越有益于他的灵魂。
对存在于我们所有人身上的同一之物,我们都能有切身的感受;但对这个同一之物也存在于动物身上,我们却已没有那么切身的感受;而对也存在于昆虫身上的,则感受更模糊。一旦对生命加以深思,你就会感到,在这些不起眼的生物身上,都存在着与人类同一之物。
“那么连苍蝇、跳蚤都不能打吗?我们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会不由自主地杀死那些肉眼看不到的生命啊。”人们常常这么说,是想用这个说法来为人对动物的残忍加以辩解。说这些话的人忘了一点,人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注定不能达到完善的地步。人的行为只能是接近完善。在同情动物这件事上也是如此。我们在生活中无法避免导致其他动物死亡的事,但我们可以或多或少地拥有同情之心。我们对所有动物越加同情,越将有益于我们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