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以前的古代,人们非常喜欢佩戴玉石,佩戴玉石可以说成了一种风俗习惯。玉石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珠宝之一,佩戴玉石不仅可以装饰自己,更重要的是展现一个人对精神道德的追求。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各种玉器开始发展,玉文化观念逐渐成形,成为我国传统文化当中不可多得的一种文化艺术。玉石成了很多人身上不可缺少的东西,这一点在《礼记·玉藻》中便可以得到证实,所谓:“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春秋时期还有很多与玉相关的记载,由此可以看出当时佩戴玉石的人非常多,不管是显贵、妇女,还是儿童,几乎所有人都会随身携带玉制品。《诗经·郑风·有女同车》中讲道:“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此外,《诗经·卫风·芄兰》中也讲道:“芄兰之支,童子佩觿。”
我们知道,玉器的装饰功能很早以前就已经有了,原始社会时期,玉器便是以装饰的作用出现的。到了先秦时期,玉器不仅仅再是单纯的生活实用品,而更多体现在精神内涵方面,那么秦朝的玉石除了做装饰品,还有哪些作用呢?
第一,玉石会在祭祀中使用。在秦朝,祭祀天地、各位诸神和祖先的时候,常常会用到玉石,这一点其实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早在良渚文化中便有相关证实,而《尚书》中也记载了用圭和璧来祭祀的内容。但随着东周礼乐制度的败落,新的制度不断取代旧的制度,加上当时经济与文化的不断发展,理性思想得到不断提高,用玉来祭祀其实不再像从前那样受到重视。秦国在创立之前,秦朝人一直过的是游牧民族的生活,他们对于原始的各种神鬼传说都比较尊崇,立国岐周故地后,又同周朝人一样,开始相信鬼神习俗。在进行祭祀的时候,秦朝人会使用不同种类和数量的玉器以及牲畜。《史记·封禅书》中曾记载:“春夏用骍,秋冬用駠。畤驹四匹,木禺龙栾车一驷,木禺车马一驷,各如其帝色。黄犊羔各四,圭币各有数,皆生瘗埋。”此外,秦朝出土的大量玉器和《史记》中所记载的秦朝人的立祠、祀神、封禅、祭的内容是一致的。由此可以推断,在祭祀方面,秦朝人对于玉文化的概念要比关东诸国更为强烈。
第二,在陪葬中会用到玉石。在良渚文化中就已经出现了通过放置玉石以求尸体不腐烂、灵魂不走散的说法。《史记·封禅书》中记载了秦始皇到泰山封禅的事情:“禅于梁父。甚礼颇采太祝之祀雍上帝所用,而封藏皆秘之,世不得而记也。”秦始皇为了将皇陵中的秘密保守好,不惜残忍地将所有工匠活埋,因此葬玉的记载并不全面。虽然与之相关的历史记载较少,但《汉书·贾邹枚路传》中写道:“葬于骊山,被以珠玉,饰以翡翠。”由此可见,秦人有用玉陪葬的习俗。
第三,礼聘中也常常使用玉石。战国时期,诸侯国经常用玉进行礼尚往来,互相赠予其他国家。贵族之间订立婚约时,婚聘中也会用到玉。除此之外,亲戚之间走动时还会用玉来做礼品。不仅如此,诸侯国还会用玉来买通谋臣、死士。说客们也会用玉来打通门道。玉在当时甚至还是互相传情、表达爱意的重要标志。《诗经·秦风·渭阳》中记载了:“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写出了那个时期人们的赠玉习俗。尽管如此,秦国打造玉的工艺尚且不够成熟,不能够像赵国那样,在派人去说服诸侯合纵抗秦时,一下子就送上“白璧百双”。
第四,玉石还可以用来制作玺印。玺印属于私人信物,也是帝王将相权利的象征物品。《战国策·魏策·华阳军之战》中所记载的孙臣对玺与土地关系的论述,充分表现出了玺印在当时的政治意义。在先秦出土的物品中我们发现,当时用来制作玺印的材料主要是铜和玉,相对来说铜要比玉更多一些,后秦时期,开始用玉来做玺印,且被君主独自占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长信侯毐作乱而觉,矫王御玺及太后玺以发县卒及卫卒、官骑、戎翟君公、舍人,将欲攻蕲年宫为乱。”《史记集解》中记载:“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钮,唯其所好。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说明了只有秦始皇才可以用玉来做玺印,玉也成为了权利的标志。
战国时期,玉在各国人眼中还代表了忠贞和信义。在著名的完璧归赵的故事中,秦昭王听说赵国得了一块和氏璧,于是想要用十五座城来换这块玉璧,可当他拿到和氏璧之后,却绝口不提城池的事情,而负责前往送璧的蔺相如则质问想要空言求璧的秦王:“臣以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况大国乎!”秦王的做法没有表现出对玉文化之精髓的尊重,因此在受到蔺相如的责难时也不敢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