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只要学院聚集了足够数量的专家,即使他们每个人都只懂某个学科的一小部分,这个学科的内容也可以算是被全面覆盖了,他们所属的学院科系也可以视作师资完备了。传说在古爱尔兰有一座塔,塔很高,需要两个人才看得到顶。一个人从塔底开始,一直看到目力所及之处,另一个人则从第一个人停止的地方开始,把剩下的部分看完。
——约翰·厄斯金
组织文学并非易事。
——欧文·豪
《以文学为业》是对美国学院文学研究历史的考察。这段历史大致始于1828年《耶鲁报告》的发表——该报告确保了在接下来的半个世纪中,古典语言相较于俗语在美国大学中的优势地位——终于20世纪60年代新批评的衰落,以及随后一系列有关文学理论的争论。严格来说,直到19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大学语言文学系最终形成以前,“学院文学研究”在美国或世界其他任何地区都是不存在的。然而将文学作为教育媒介的做法古已有之;在美国,从殖民时期起,文学文本就已经在大学的希腊语、拉丁语、英语文法、修辞学及演讲术等课堂里得到研读。这些早期实践有其关于文学的社会功用的理论预设,而这种预设也将对后来文学系的形成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文学不仅是上流社会绅士教养过程中的一环,也是可以或者应该被教授的知识——这是一种全新的观念,之前还未曾有过组织这种事业的先例。“组织文学”在任何情境下都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当它意味着要在一种或多或少民主的条件下,将此前一个特定阶层的社会交际的一部分内容重组为课程。我的研究表明,直到今天这项事业也很难说完成得十分全面,甚至可以说,今天的我们对于其中的困难还不如早期的教育者来得警觉,因为学院文学研究一旦确立并变得自足,一旦忘却了一种可供比较的前学院文学文化,它也便失去了前人所拥有的历史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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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一本书的容量内处理如此宏大的主题,就必须略去一些内容,并将余下部分也相应精简。虽然我在行文中使用了“学院文学研究”和“文学系”这样的统称,我的绝大部分例证都来自主流大学中偏向研究型的英语系,至于英语系的范式与其他现代语言文学系或比较文学系之间的不同,我只是偶尔提及。也许我应该为本书加上一个“英语研究史”的副标题,然而我最终决定使用“文学”这个更为宽泛的标签,因为各个文学系的本质特征在我看来足够相似。
尽管如此,我的研究仍然无法代表小型学院的经验。同时我也怀疑,对于那些文学课——不同于写作课——已成为奢侈的教学机构来说,某些我视之为困局的状况已足以使它们艳羡不已。我在行文中只是顺带提及写作课的教学,然而正如威廉·莱利·帕克、华莱士·道格拉斯以及理查德·欧曼等学者在他们开创性的研究中表明的,如果没有写作课的教学,文学课的教学永远不可能获得如今的中心地位,我在这里讨论的种种议题也就毫无意义了。 [1] 此外,我也只是偶尔提及英国大学,尽管它们对本土大学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本书最后一章的目的并非详尽考察最近有关文学理论的争议——这已超出本书所能处理的范围——而是指出这些争议与学院文学研究滥觞时期的那些争议具有相似之处。此外,我还希望表明,文学理论可以给文学研究注入一些有益的自觉,帮助我们从新的角度认识过去和现在的争论。当我使用“理论”一词时,其中一层含义是,所有文学教授都是“理论家”,也都在理论争论中有利害关系。与此相关,在某种意义上,一个文学系(及其课程)本身就是一种理论,尽管这种理论总体来说并不连贯也不清晰,而正是这种不连贯加强了人们关于文学系没有理论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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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的考量出发为将理论引入课程辩护也是可能的,比如可以说,学生需要理论概念来理解并聪明地谈论文学。应该看到,直到最近,出于对研究和阐释中原子化的经验主义倾向的反对——他们相信,关于文学的各种事实和解读的累积能自然地拼合出一幅连贯的图景——教育领域的传统主义者事实上是积极接受“理论”一词的。指出这一点并不是否认新近的理论构成了对传统文学人文主义的前提和价值的猛烈攻击,而只是想说明,这些攻击者提出的有关文学的性质和文化功能的问题曾经也是传统人文主义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即使他们不再满足于后者给出的答案。传统的真正敌人是忽略一切有关目的、价值和定义的理论问题的正统文学研究,它将这些视为不言自明的。在这些问题上的共识(或表面共识)的破裂激发了当下的理论井喷,而且我认为这不会只是昙花一现的潮流。
当我最初着手研究时,我有一个模糊的预设,即学院文学研究的开创者最初一定有一个关于这项事业的共同目标,只是这个目标后来不知为何失落了。在我的想象中,它与马修·阿诺德心中的“人文主义”和“文化传统”等理念相关。然而,经过研究我发现,虽然文学系的官方目标的确传承自马修·阿诺德所说的人文主义和文化传统,但对于这一目标应该如何实现,其实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根本分歧。认同马修·阿诺德的文学及文化观念的早期教育家从一开始就强烈反对从语言文献和历史的角度研究文学,尽管正是后者使文学研究在新式的研究型大学的科系设置中获得了一席之地。
阿诺德式人文主义与催生了学院文学研究的科学研究方法的结合从来都不稳固。传统人文主义者坚称,将文学割裂为一些专门化的、孤立的“领域”,以及对研究中的量化“生产”的吹捧,是对阿诺德的总体文化理想以及文学作为生活之批评的观念的损害。实用的、技术性的机械运作对于道德和文化理想的胜利,是阿诺德谴责的现代社会的诸多特征中的一种,而研究崇拜似乎不过是这种胜利的又一例子——而且这一倾向在美国似乎尤为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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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深思的是,如今我们称之为传统人文主义的治学方法,在那些更早期的、沿袭文艺复兴经典人文主义的传统主义者看来,是一种颠覆性的革新。同样值得深思的是,那些传统人文主义者用来指控研究型学术的罪名,与后来的传统主义者指控新批评,以及今天的传统主义者指控文学理论的罪名如出一辙:重专业术语而轻人文主义价值,阻碍学生与文学本身的直接交流,使文学成为专家精英趣味的消遣。无论新近理论的罪过为何,那些将人文学科的所有问题都归咎于文学理论的人,无非验证了他们自己恪守的信条,即忘记过去的人必将重蹈覆辙。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回归伟大的传统,而不去考察这一传统为何逐渐受到质疑——也只会使之前已经重复过多次的循环再次上演。
当然,研究型学者并不认同传统人文主义者对他们的批评。他们同样自视为马修·阿诺德的合法继承人,认为指摘自己的人不过是外行,纯粹是出于恋旧心理(很多时候也确实如此)。然而即便如此,在这些早期的研究型学者当中,仍有相当多的人认同对于他们的某种批评,即他们的传统人文主义理想与他们的职业实践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在现代语言协会(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早期的会议上,他们投入了大量时间,互相敦促要对这种差距有所行动,然而绝大多数人都止步于一些收效甚微、如今已不知重复过多少次的声明:必须把教学重新提至与研究同等重要的位置,面对研究生院的专业化,必须重申本科“通识文化”的重要性,最重要的是,必须重新将文学本身置于学术和方法论之上。这种对问题的诊断导致他们陷入了宿命论,将自己的问题归结于美国民主内在的庸俗、现代社会内在的粗鄙,或是学生质量无可救药的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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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研究和发表取代了教学的指控,与另一种并行的指控类似,即技术或官僚体制取代了更为人性的或公共性的关系。无论其出发点如何,这样的指控注定是无益的,因为它认定学者的职业利益没有任何积极作用,除了自行消亡。这种指控所基于的诊断,是将学院制度的问题笼统地归结于专业化本身,而不去区分专业化概念与新兴大学环境中特定形式的专业化之间的差异——必须强调,这些形式并不一定是唯一可能的形式。然而,无论这些早期批评者的观念对当下的指导意义如何有限,它至少有助于打破我们的一个错误印象,即学院文学研究是从某个时期起才开始偏离真正的、阿诺德式的人文主义的。
支撑这种人文主义神话的是一种惯性思维,即把制度视为重要人物和运动的价值、方法、意识形态的直接投射。这种思维非常便捷,初看起来也符合常识,然而它忽略了,即使是那些占据主导地位的批判性价值、方法和意识形态在被制度化为学术领域、课程和教学方法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专业化”与“学院化”并不是中性的组织原则,而是将各种文化和文学批评中的“主义”进行转化的能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义”的本意往往被彻底颠覆或 偏离 ,以至于外人完全无法辨认。设想与结果并不必然一致,而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在体制内的人看来显而易见的东西,却可能很难为体制外的人觉察。
我将本书命名为体制史,意在强调它关注的不仅仅是特定的学术批评实践,还包括这些实践在现代大学中被以某些方式——这些方式并非唯一可能的方式——制度化后所经历的变化。换言之,我关注的不仅是以个别学术成果、潮流的形态“进入”的东西,也包括作为一种操作性的整体“出来”的东西,以及这个整体如何被体制以外的人理解、误解,或是完全没有觉察。大多数关于批评的历史都彻底忽略了这些问题,把焦点放在主要人物和运动上,但也正因如此,他们的结论无法为制度分析提供可靠的基础。因为即使是主要人物和运动也无法保证其价值能在一种制度的整体中留下深远的影响。阿诺德式的人文主义对其学生和追随者的个人价值观产生了巨大影响,然而他们却从未成功地把这些价值转化为整体制度的可见特征。到了20世纪初,“人文主义”——以欧文·白璧德及其团体为代表(如果我们暂时把这个词的复杂历史放在一边)——已成为学院的一个阵营,成为诸多已确立的“领域”中或多或少被疏远的一个。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很多标志性的阿诺德式人文主义者,从白璧德到沃尔特·杰克逊·贝特,最后都成了行业的激烈批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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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无须哀叹他们的失败。无论如何,正是因为他们秉持的阿诺德式人文主义没能成为一个有效的、含义广泛的概念,才使学院文学研究逐渐对各种彼此竞争的文学、学术与文化观念敞开大门。令人沮丧的并不是这些制度层面上的冲突没有得到解决——未解决的冲突正是一个民主的教育系统所需要的养分——而是这些冲突除了给行业系统造成停滞之外,很少作为富有教益的例子被拿来研究和教授。并非所有文学研究观念层面的矛盾都只是学院内部的事,对外人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是那些很大程度上确实只有内行才能理解的矛盾(比如当下理论家与人文主义者的冷战),也可能作为文化冲突的范例,引起一般的兴趣。然而当下,教育—文化之争往往只借助技术性的词汇,在专业期刊和教职工会议上关起门来讨论。院系与课程设置对这些矛盾避而不谈,因而它们也未能成为一般学生的学习生涯或是一般教授的职业生涯的语境的一部分。
人文主义与文化传统统领着文学研究中诸多分散的活动这一假象,是意识形态冲突未能进入公众视野的原因之一。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院系采用“领域覆盖”的组织原则,将文学系视为一系列历史与类型文学领域的集合。19世纪70—80年代,领域覆盖原则伴随着教育的现代化与专业化,学校与学院按照主要的研究主题和领域来组织院系。为了同时确保人文主义的广度与专业研究的深度,文学系认定,一旦集合了足够多的教员,就能或多或少平衡地“覆盖”各个文学时期和类型,而每个人又有各自专攻的主题,如此,师资团队就可称得上体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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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覆盖原则看似无害,加之历史悠久,我们很容易对其视而不见。然而其实它影响深远。它的一个极大优势是使院系和课程安排几乎可以自我调节。这一方案通过给每位教师分配一项公认的角色——覆盖特定的时期或领域——而塑造了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教师仿佛自动驾驶仪一般执行他的工作,而无须对其目的与方法展开辩论。只要每个教员接受了足够的训练——19世纪90年代之后在美国快速发展起来的研究院系统确保了这一环节——他们就能在教学和研究中独当一面,而无须过多监督和管理。
领域覆盖原则的第二个优势是给予体制极大的灵活性以吸收新的观念、研究对象和方法。在现代大学以前,教育的首要目标是灌输基督教的宗教和社会意识形态;在这种教育模式下,任何挑战主流行事方式的创新都必须被排除和驱逐。相比之下,在领域覆盖模式下,即使是具有威胁性的创新也会被接纳,只需在现有的诸多领域之外再 增加 一个单元。当然,对创新的激烈抵抗仍然时常发生,但因为所有教员都各自为政,对创新的吸收并不会迫使人们改变现有的习惯,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段时间正变得越来越短——抵抗也会慢慢消失。只有领域覆盖原则才能解释,文学系为何在既保留早期传统的价值取向,又吸收具有颠覆性的新领域,如当代文学、黑人文化研究、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和解构主义等的同时,还能避免严重的意识形态冲突。
通过让每个人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领域覆盖原则预防了冲突的爆发,省去了不得不面对、讨论和解决冲突的麻烦,使现代教育这台机器无阻力地运转。一只无形的手——对于马修·阿诺德意义上的人文主义已渗透入文学系所有分支与所有行业活动的信念——保障了各个部分的总和能汇聚成一个连贯的整体。然而领域覆盖原则的优势也造成了很多问题。教员和课程设置的自我调节性在使教员高效地、不受干扰地展开教学研究工作的同时,也使他们无须深究从事手头工作的原因。组织结构使教员无须与本系及其他院系的同事探讨根本性的问题。当然,各种争论一直存在,然而在学生和外人那里,争议被奇怪地过滤了。关于这个问题,默认的原则是应该只给学生呈现行业争论的结果而非争论本身,以免造成混乱或打击他们的积极性。课程设置也是争论双方权衡和取舍的结果,而争论本身则从视线中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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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少争议原则划分领域,在使科系易于管理的同时,也遮蔽了其内部最有趣的冲突与联系。换言之,领域覆盖原则使行政组织取代了有原则的思想和讨论。一系列师资完备的领域使人们无须对院系的目标具有理论层面的理解就能够开展工作,课程列表中的文学时期、类型和主题等参数已足以说明院系的性质。
批评家反对院系内部的划分,仿佛这种划分本身就是问题所在,然而劳动分工在任何官僚系统中都是必要的。问题的根源并非划分,而是划分出来的领域彼此分离。由于以文学时期和类型为主题的课程相互没有对话,教师们也就倾向于不去提出各个不同时期和类型之间有哪些可能的联系或对比,某种特定的断代或“时期”意味着什么,从历史或类型(以及后来的“新批评”)角度研究文学又意味着什么等等问题。类别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使人们不必再思考它们,不用再意识到它们事实上是理论选择的结果。
在这种非关联的组织原则之下,各方都不会深究彼此的关联或对立,文学系因而也就阻止了那些原本可能富有教益的冲突成为文学研究的一部分,学生(与教员)也就失去了一种将自己置身于同时代文化议题之中的方式。因为学生的学习不仅来自与教员的接触,也来自对于教学的各部分如何聚合或分离的感知,模糊这些关系剥夺了学生理解教育和文化世界的一种关键方式。最初分裂教员的方法和意识形态的潜在冲突不再需要处理,每个教员决定方法与意识形态的权力越来越大。于是,即使方法与意识形态上的冲突随着行业发展愈演愈烈,有关一种共同的人文主义价值与目标的神话仍然被维系着。追问这些价值之下的理论预设变得没有必要,一种人人都没有理论的幻象也便得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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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后果既在水平层面也在垂直层面发生作用,因为文学研究的方法论也开始脱离其诞生时的文化基础。方法与目的的分离在前专业化时代便已存在,但随着专业化时期技术性方法论的大量增长,这一趋势大大加强了。人们通常习惯于将这一情形归咎于方法论自身:它似乎有一种成为机械产出研究与批评的怪物的倾向,最后连生产者自己也不知生产的目的为何。然而,就像之前提到的,造成这种程式化的并不必然是方法论本身,而是一个使方法论与其背景和理论分离的系统。
领域覆盖原则在行政管理层面带来的结果与人文主义神话在意识形态层面带来的结果是一致的。两者的结合,解决了如何在免除持续的集体讨论的必要性的同时“组织文学”的问题。只要分期断代明确规定了个体的职能,文学系教员就能自我调节;只要文学是人文主义的一种表达,它就可以自我解释。由此产生的课程设置所表达的信念是,只要让学生相对平衡地接触一系列文学时期、类型和主题,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欣赏人文主义和文化传统。简言之, 文学教授它自己 (literature teaches itself),这就是人文主义神话和领域覆盖原则的隐含预设。既然文学传统内部很可能是连贯而自成一体的,那么它自然也应该决定教师组织他们自己的方式。“文学教授它自己”并不一定是教师个体自觉的假设(尽管我们将在下文中看到,很多人欣然接受了这一观念),但它是整体结构存在的预设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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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从来没有证据表明这个预设是真实的——尽管人们始终幻想着它可能的真实性,只要学术、批评或理论造成的阻碍能以某种方式被清除。用“文学本身”反对各种形式的 关于 文学的评论,试图从中找到解决制度难题的办法,是一个将在本书中不断重现的母题。人们希望,只要将伟大的文学作品从制度与行业的阻碍中解放出来,清除学生和非专业读者与作品本身的力量之间的阻隔,就能实现救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种观念的攻击对象是实证主义,后来是分析性批评,今天则是文学理论以及各种历史化的尝试。然而这种“文学本身”的论点的基本形式一直没有改变,反映着某种经久的愿望:如果个体以上乘的质量教授正确的作品,文学整体的效力自然会发生作用。
新近的批评告诉我们,没有任何文本是一座孤岛,每部文学作品都是某个对话的一部分,无论这一对话有没有被明确地指出。然而文学研究还没有找到一种将这一教导制度化的方式。在这个结论的精神之下,罗伯特·斯科尔斯在他的近作《文本的力量》中指出,为了教授文学文本,必须同时教授“文化文本”。 [2] 尽管已经有很多教员在这么做,但当其与制度结构发生冲突时,个体的教学所能带来的效果是有限的。文学系的各个组成部分与大学之间的分离常常抹除了文学作品所指向的更大的文化对话,文化文本常常落入时期、类型、领域、批评、创意写作、作文课等领域之间的缝隙而被忽略。既然它不是任何人的领域,也就没有人应该为之负责。
人们可能会觉得,传统主义者会对这样一种保守的历史论点表示同情,然而事实上,认为向学生介绍文学的最佳方式是让他们与文本“直接”接触,并尽可能减少背景的干扰,这样的观念仍然十分强大。支持者们坚信,他们过去三四十年的历史经验已经证明了这种观念的正确性。在旧的实证主义文学史的统治下,机械式的背景研究给他们带来的折磨仍历历在目,以至于他们听到“背景化”、“历史化”和“理论化”这些词时,就觉得学生们会变得比新批评使旧历史主义寿终正寝前更无聊和不满。然而,解决文学研究背景化不足的方法不是放弃背景化,而是更好地背景化。新批评与背景研究之间的妥协虽然解决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学科争议,却并没有为此提供更好的方法。不可否认,当时的“精读”偏向相较于之前的文学研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然而事实证明,这个解决方案只是暂时的,而它的代价也变得越来越明显。新批评教学与历史教学的妥协虽然使文学系在过去三四十年内稳定下来,然而它将文学作品的背景视为外在因素的做法——无论这个外在因素的重要性如何被强调——却强化了一种根深蒂固的预设:如果文学系内部覆盖的领域足够广泛且均衡,那么背景会自行其道,因而无须集体地处理或组织。但在没有背景的情况下,学生对文学本身的“直接”体验往往导致不确定性,或是对某种阐释程式不加思索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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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对于学院文学研究的激进批评已揭示了“回归文学本身”的呼吁背后的问题,我的分析也多次应和了他们的论点。我同意特里·伊格尔顿在《文学理论》中的观点,即文学研究武断地缩小了“文学”的概念,而我们的目标应当是修复文学与“其他文化与社会实践” [3] 之间的断层。我借鉴福柯的方法,考察那些看似中性的学科分类与边界事实上如何建构了被组织起来的各个领域。如同一部分解构主义者,我关心诸如“人文主义”等的观念化如何在修辞层面发生作用,从而掩盖了构建它们的冲突。
与此同时,我并不像解构主义者那样认为,所有的观念化天生就是自相矛盾或不合法的,我也不认为所有的制度模式都可以解释为意识形态、权力、“逻各斯中心主义”或压制的结果。虽然这些批判很有价值,但它们似乎缺乏一种分辨合法与不合法的制度或修辞权力的标准。此外,它们使用的体制史模型往往与传统主义者并无不同,只是用一套谴责的语汇重新书写了一遍。左翼与右派一样,将那些道貌岸然的愿望和声明与制度的实际混同起来。伊格尔顿将“英语文学”的兴起和发展视为整合国家文学以“控制和吸收工人阶级”的工程,便是其中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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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将学院文学研究视为一种“社会控制”的理论并非全无道理;很多领域的开创者的确明确而公开地将文学研究构想为一种恢复文化统一性的方式,希望以此控制南北战争后首次进入高等教育系统的难以驾驭的民主元素。伊格尔顿对英国的如下描述同样适用于美国:“在‘英语文学’的先驱,如F. D. 莫里斯和查尔斯·金斯莱等人的作品中,着重强调的是社会各阶层的团结、‘更广泛的同情’的培养、国族自豪感的灌输以及‘道德’价值的传承。”然而文学研究的民族主义使命的实现情况如何?开创者的意识形态是否又真如伊格尔顿所言,直至今日仍是“文学研究的独特特征”?这些问题仍有待讨论。
至少在那些对该使命抱有最殷切希望的人看来,这个目标从一开始便已经失败了。很早以前,关于英语文学研究能够将国家的文化领导权返还到高雅文化的学院守卫者手中的希望便已破碎了。一方面,随着商业与企业利益逐渐主导现代生活,高雅文学文化日益边缘化,文学精英自称拥有文化领导权的主张已经变得越发可笑。另一方面,即使在大学内部,旧的精英阶层也在逐渐丧失领导权——至少根据他们自己的抱怨,新的学院派专业化有一种将各研究领域的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的倾向。很多早期的阿诺德式人文主义者之所以对专业化研究抱有敌意,是因为他们认为后者为专业派系的狭隘利益牺牲了文学作为社会化工具的潜能。尽管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见证了统一的英语文学经典的教授,传统主义者仍然不满意,认为课程设置瓦解了经典培养公民意识的潜力,因为它将经典分解成彼此分离的碎片,使学生无法对其统一性形成清晰的认知。美国大学的组织模式并非集中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而是带有某种解构主义的特征,其繁多的专业词汇无法被任何一种元语言整合。这也是此类制度难以改变的原因之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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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我的论据表明,专业化不仅没有像部分领域奠基者所希望的那样,将学院文学研究变成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有效工具,相反,它还在某些方面颠覆了这一意识形态。必须重申,美国的情况可能要与法国和英国区别开来;后者的传统社会精英阶层比前者更强大,更有能力抵挡专业化。美国大学中文化民族主义的挫败在以下事实中表现得尤其明显:最初,由于不适应当时盛行的研究方法,美国文学被排除在各院系之外,可当它终于被学院勉强承认和接受之后,其作为民族精神表达的连贯性又因为被研究方法过度同化而完全消失了。专业文学研究诞生时,恰逢民族主义原则——19世纪最将文学概念化为一个整体的主要原则——正丧失其有效性;若非如此,它可能不会面临这么多身份问题。
在讨论近来对经典的批判时,我们需要记住这一结论。毫无疑问,经典对黑人、女性等其他非正典传统的排斥带来了巨大的意识形态后果。从一开始就不被允许“进入”制度的东西,自然很难对从制度里“出来”的产物发生作用。然而这并不等于说,所有制度的产物在意识形态层面都是一致的。诸如简·汤普金斯这样的批评家指出,学院对于美国文学经典的重塑给予了“美国人民一种对于自身和历史的概念” [5] ,然而他们没有考虑到,且不说对于全体“美国人民”,即便是对学生来说,经典的教学是否足够同质化,能否有效地传达一种清晰的关于国家精神的概念尚且是一个问题。想要确切地指出经典的意识形态效果,就不能止步于从经典文本及其解读中得出的推论。近年来,以读者为中心的批评已经指出,读者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解读和利用文本,但当涉及经典的意识形态时,我们往往倾向于忘记这一经验。
对文学研究的攻击和赞誉都建立在不切实际的假想之上。体制造成的影响实际上远不如它们设想的那样连贯一致。与其他进步主义时代的产物一样,学院文学研究将阶级、种族、性别偏见与一种真正民主的平等主义结合在一起,这也是激进批评家得以在行业中安身的原因。文学研究从来不是政治启蒙的灯塔,但它也从来不是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或者说,就算它真的是,也只是非常微不足道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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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所说,美国学院文学研究的故事并不是在讲述人文主义、民族主义或任何一种专业化模式的胜利,而是关于一系列没有找到制度上的表现方式、容易被遮蔽的冲突。对冲突的强调体现在,我以一系列对立来组织我的叙事:古典学者与现代语言学者、调查研究型学者与通才型学者、历史学者与批评家、新人文主义者与新批评家、学院派批评家与文学记者及文化批评家、批评家及学者与理论家。在我看来,这些争议的丰富性与生命力远超它们针对文学研究作为一门学科的性质或文学作为一个对象的性质所给出的任何结论。争议的焦点不只是文学与学科的性质,还包括文学研究作为一个“学科”,或某种单一意义上的“文学”是否存在(或是否有必要存在),抑或存在的只是众多不连贯的、处于冲突之中的文学和批评活动。然而,如果说我的故事中有一种冲突居于主导地位,那就是学者与批评家的对抗。我们往往会忘记,两者直到最近仍被认为是对立的两极:学者做研究,与可证实的事实打交道,而批评家负责的文本阐释与价值判断被普遍认为缺乏客观依据,因而没有资格被称为严肃的学术研究。这种情形的改变之迅速导致我们几乎来不及衡量其改变可能带来的影响。“学院批评”这种曾经自相矛盾的说法突然成了冗余表达,因为批评几乎已被大学院系垄断,不再是非学院记者和文人的领域。
然而旧学者与批评家之间的对抗并没有消失;它更多的是被淹没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认为方法论与概念进步比意识形态冲突更有价值的大环境中。随着各方力量的重组,学者和批评家站在了反对理论家的统一战线中,很多老问题也再次浮现。这些问题包括文学的性质(或它是否具有一种性质),文学阐释与评价的性质,文学的“内部”与“外部”(诸如历史、社会、哲学、心理学)之间的关联,以及最重要的,文学是否应该或应该以何种方式被历史化,并纳入社会和政治背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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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那些主张人文学科组织的混乱与不一致已经影响到体制运转的人是正确的,然而他们中的很多人没有看到,连贯与一致已无法建立于某些重新恢复的共识,无论是传统的“基础知识”、革命性的意识形态批判,还是其他。归根结底,学院文学研究必须处理的不是一个连贯的文化传统,而是一系列没有解决和不被承认的、被认为不属于文学教育范畴的冲突。将这些冲突引入该范畴意味着将文学教育作为更广大的、包含其他人文学科的文化史的一部分来思考,即便我们承认“人文”“科学”“文化”“历史”等词汇仍然富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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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文学研究对写作课的依赖,见Richard Ohmann, English in America:A Radical View of the Profession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以及该书中华莱士·道格拉斯的一章,“Rhetoric for the Meritocracy”。
[2] Robert Scholes, Textual Power:Literary Theory and the Teaching of English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5),p. 33;William E. Cain在 The Crisis in Criticism:Theory,Literature,and Reform in English Studies (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4)中有类似的分析。
[3] Terry Eagleton, Literary Theory:An Introduction (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83),p. 213.
[4] 关于大学之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指控,见Jacques Derrida,“Living on/Border Lines”,trans. James Hulbert,in Deconstruction and Criticism (New York:Seabury Press,1979),pp. 94—95。其他对学院文学研究的后结构主义批判有:Derrida,“The Principle of Reason:The University in the Eyes of Its Pupils”,trans. Catherine Porter and Edward P. Morris, Diacritics (Fall 1983):3—20;the special issue of Yale French Studies entitled “The Pedagogical Imperative”,ed. Barbara Johnson,63(1982);William V. Spanos,“The Apollonian Investment of Modern Humanist Education:The Examples of Matthew Arnold,Irving Babbit,and I. A. Richards”(part 1) Cultural Critique 1,no. 1(Fall 1985):7—72;Paul A. Bové, Intellectuals in Power:A Genealogy of Critical Humanism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6)。
[5] Jane Tompkins, Sensational Designs: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1790—1860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p.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