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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单项选择题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义务人不包括( )。

A.个体工商户

B.有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机关事业单位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缴纳义务人不含个体工商户。

2.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 1年以上(含 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 ),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A.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

B.用人单位平均工资标准

C.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D.当地平均工资标准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 1年以上(含 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自 2018年 4月 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倍执行。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规定,自 2018年 4月 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3倍降低至 2倍。

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的滞纳金。

A.5‰

B.2‰

C.3‰

D.4‰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5‰的滞纳金。

5.用人单位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 )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6个月。

A.6个月

B.3个月

C.9个月

D.1年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 1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6个月。

6.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期限是( )。

A.一般按月缴纳

B.一般按月缴纳,具体缴纳期限以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为准

C.一般按季度缴纳

D.一般按季度缴纳,具体缴纳期限以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为准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7.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社会平均工资口径为征期前( )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A.国家

B.省级

C.市级

D.当地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 98号)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8.批准减免或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 )公告一次。

A.每年

B.每季度

C.每月

D.每周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批准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9.自 2020年 1月 1日起,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等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可计入( )的用工人数,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A.派遣单位

B.接受单位

C.派遣单位或接受单位

D.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 98号)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等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 )之积计算缴纳。

A.上年 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B.上年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C.当年 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D.当年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安置残疾人的,由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协商在一方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人数,可以重复计算

B.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C.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0.5‰的滞纳金

D.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没有滞纳金的规定

参考答案 】BD

答案解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 98号)规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安置残疾人的,由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协商在一方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5‰的滞纳金。

2.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 )等组成。

A.计时、计件工资

B.津贴和补贴

C.奖金

D.社会保险费

E.加班工资

参考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 1号)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社会平均工资口径为征期前当地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 )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A.城镇私营单位

B.城镇规模以上企业

C.城镇规模以下企业

D.城镇非私营单位

E.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参考答案 】AD

答案解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 98号)第一条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4.批准减免或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

A.批准机关

B.批准文号

C.发证机关

D.批准减免或缓缴的主要理由

E.批准金额

参考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5.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 50%征收

B.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C.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 90%征收

D.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 50%征收

E.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 50%征收

参考答案 】AC

答案解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 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 90%征收。

6.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下列有关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表述正确的有( )。

A.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仅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

B.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C.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D.与用人单位签订 1年以上(含 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需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E.安排非残疾人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的,可以协商计入用工单位或派遣单位的一方在职职工人数

参考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 1年以上(含 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 98号)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非残疾人未规定是否可以协商计入。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指的残疾人,包括( )。

A.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的人员

B.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肢体残疾的人员

C.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

D.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人员

E.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10级)的人员

参考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人员。

8.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 )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A.在职职工人数

B.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C.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D.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

E.已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

参考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略。

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中的必填项包括( )。

A.本期应纳费额、本期减免费额

B.本期已缴费额、本期应补费额

C.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D.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E.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参考答案 】CDE

答案解析 】申报表中,本期应纳费额、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已缴费额、本期应补费额不是必填项;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2倍)为必填项。

三、判断题

1.用人单位安排 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 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2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 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

参考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用人单位安排 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 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2.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的工资总额,应按实发工资来确定。( )

参考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的工资总额,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即应发工资来确定。

3.无收入企业及亏损企业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参考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无收入企业及亏损企业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需减免的,须提出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不缴的,加收滞纳金。

4.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一定要是整数。( )

参考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5.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

参考答案 】正确

答案解析 】参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文件。

6.某商贸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日期为 2020年 6月 1日,该公司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为 25人。2022年 12月 31日前,该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参考答案 】正确

答案解析 】自 2020年 1月 1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对在职职工总数 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是未妥善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

参考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是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使用的是《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

参考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使用的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9.自 2020年 1月 1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 3年内,对在职职工总数 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参考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 98号)规定,自 2020年 1月 1日起至 2022年12月 31日,对在职职工总数 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0.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在减免期间不需要进行申报。( )

参考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微企业需在申报期内进行零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机关报告,并按规定计算、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享受优惠政策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并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综合案例题

某事业单位在 2023年接受审计署审计时,审计署提出该单位 2022年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单位提出未缴理由: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在 2022年财政并未安排此项预算支出,所以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该单位的理由是否合理?是否应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参考答案 】该单位的理由不合理。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所以该单位应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如果该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知该单位 2022年职工平均人数为 40人,且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 12万元,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 4万元,当地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请计算该单位 2022年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参考答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3倍(12÷4),则应按 8万元(4×2)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此外,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 98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 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此,该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0×1.5%-0)×8×90%=4.32(万元)。

五、跨费种综合题

A电器生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有内销和进出口经营权,2022年在职职工人数 290人,经当地残联审核安排残疾人 2人(其中 1名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3级),按照统计部门规定的口径计算应发工资 4 280万元。

2022年发生的部分业务或事项如下:

(1)5月,内销电冰箱 3 000台,出口电冰箱 1 000台,将 20台自产电冰箱用于奖励员工。实际缴纳增值税 40万元,经税务机关正式审核批准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30万元,发生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业务,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 15万元,投资技工学校 2.8万元。

(2)7月,向国内商场销售洗衣机 400台,出口洗衣机 300台,与B外贸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委托加工协议,当月加工电视机 800台,B公司收回后复出口,当月出口退税额为 17万元,经税务部门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为 10万元。

(3)9月,受疫情和灾情影响,销售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 10万元;另补缴 3月增值税 9万元,同时缴纳滞纳金 8 100元。

(当地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公布的 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7万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标准分别为:13元/台、12元/台、7元/台。)

要求:请根据A公司的以上资料,依次回答下列问题,计算过程中需简要列明有关优惠政策。

(1)请计算 5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2)请计算 7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3)请计算 9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请计算所属期为 2022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缴费额。

参考答案

(1)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称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所以,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0+30-15)×(3%+2%)=2.75(万元)。

自 2019年 1月 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 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所以,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额=2.8×30%=0.84(万元)。

综上所述,5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75-0.84=1.91(万元)。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缴纳义务人将应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产品用于生产非应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产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缴纳义务人出口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应缴纳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3 000+20)×12=36 240(元)。

(2)上期产教融合,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抵免额已使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5%=0.5(万元)。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缴纳义务人受外贸公司(以下称委托方)委托加工电器电子产品,其海关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且由委托方收回后复出口的,免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缴纳义务人出口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400×7=2 800(元)。

(3)自 2016年 2月 1日起,我国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9月A电器生产公司取得销售收入10万元,故免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于补缴 3月的增值税 9万元,公司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9×0.05=0.45(万元)。

(4)公司职工人数为 290人,残疾人数为 3人,比例为 1.03%;工资总额为 4 280万元,平均工资为 14.76万元,大于 14万元。因此,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90×1.5%-3)×14×50%=9.45(万元)。 KJ7ir27+oB+SLQ492U0rK0v5/z9LCnETCNEmmx+zcsqcfTr0sismTxLcZM1XDG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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