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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互联网环境下新闻学的反思维度

新闻学知识体系的内在逻辑还不够严整、外在的用户界面还不够友好,这是学科发展的历史路径造成的,与多种因素有关。本书关注的是如何能在新的传播现实中撬动其变革,改进新闻学知识体系的合理性和适用性。互联网已成为社会运行的底层构造,互联网的嵌入性、参与性和开放性等特征给新闻业带来了很多新的可能。这些特征也为我们理解和分析互联网新闻业提供了更多的认知框架、认知角度、认知策略,从而可以对现有新闻学当中一些核心命题进行迭代、完善,将经典新闻学拓展为互联网新闻学。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所指的互联网新闻学不是互联网“的”新闻学,并非某些研究所提倡的“网站新闻学”“手机新闻学”“客户端新闻学”“智能媒体新闻学”等传播介质意义上的分支新闻学或新领域新闻学,而是互联网环境下新闻学的新面貌。换言之,互联网新闻学并非一个与经典新闻学彻底不同的、全新的研究领域,它关注的是新闻学基础议题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形态、新机制、新影响等新内容。笔者提出“互联网新闻学”,并非为了建立某种新学科的建制化目标,而是意在将互联网作为一种语境、一种场域,较为系统地检视新闻学既有知识体系的概念、逻辑以及方法论,进而在发掘知识增量的过程中实现新闻学在整体意义上的迭代。在互联网环境下,对新闻学原有知识体系的反思可以从其研究对象、研究视角、研究范式三个维度展开。

一、互联网新闻学更注重新闻业的情境敏感性

新闻研究的对象既包括新闻事实,更需要包括围绕新闻事实展开的新闻活动情境。新闻学的研究范围应当注意适度拓展,从关注抽象化的新闻“事实”到对经由新闻勾连的日常生活的还原。

在经典的新闻定义中,把事实和报道作为最基础的关注对象,由此延伸确立的一系列新闻学的问题域也与事实及其报道有关。然而,新闻事件本身是具体的、鲜活的、复杂的,在新闻学谋求“学科化”“学术化”的进程中,对这些研究对象所做的必要的抽象处理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在对抽象的事实进行讨论的同时,可能会忽略事实的生成环境和交流语境。新闻学知识体系中较为核心的一条主线是基于对事实的发现、发掘、核实和表达而组织起来的客观性、真实性、平衡策略等新闻操作规范,我们通常把这里的事实理解为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包含人对其介入的成分。但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事实的生成和传播是嵌套式(em-bedded)的,环境和语境不仅与事实本身难以区分甚至在构成新的事实。以微信为例,人们在获知某项新闻的时候首先看到的不是新闻本身而是微信好友在分享这条新闻时附加的个人评论、表情、留言等嵌套式信息,这些认识性的和评价性的信息与原有的新闻文本一并置入下一环节接收者的视野中,对互联网新闻用户理解特定的新闻事实产生影响。因此有学者提出“作为交往的新闻”,“用于概括社交媒体新闻高度情境化的特征,因为人们不仅利用社交媒体订阅、转发自媒体内容,而且在交往中定义新闻、生产新闻”(谢静,2016)。

嵌入性(embeddedness)是理解互联网的基本维度之一。将其引入新闻研究,带来的首要变化莫过于我们应该认识到,在互联网环境下继续观照事实的同时要重视事实对于情境(context)的敏感性。比如所谓的新闻业的情感问题是国际上新闻研究近几年来的一个热点话题,如果只把事实当作是新闻学的核心对象甚至唯一对象,那么记者报道中的情感卷入和情感劳动问题、受众在接触和使用新闻中的情感体验问题,都不能很好地融入现有的理论知识中去,也就不会引起足够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事实上在现在的传播环境下新闻生产和情感生产是并存的,并且互相交叉影响,情感与事实互相包裹成为人们认知世界的对象,也成为报道的对象和研究的对象。特别是在社交媒体上,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大量首先进入公众认知视野的是事实不充分、情感较泛滥的新闻文本,简单套用客观性等知识来分析、评判这样一些新闻报道是不是新闻职业行为、符不符合新闻规范并不是很合理,由于这些既定知识的前提性条件和适用的边界没有得到明示,对新闻现象分析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容易令人信服。

即使去掉互联网这一层变量,我们依然可以发现新闻学知识对情境的敏感性。这与学科的历史发展路径有关,最初的一批新闻研究都是为了总结新闻职业的操作、规范新闻工作的标准而兴起的,也即遵循一种“先有术、后有道”“职业为先、学理为后”的归纳经验式为主的知识生成模式。无论是西方的新闻专业理念与操作还是中国的党报理论体系,都是从特定历史时期总结出来的抽象知识,对这些知识的理解需要回到原来的实践语境和学术研究语境中去。同时,它们还需要与当前阶段互联网环境下的新闻实践对话,激活学生对普遍性命题的兴趣和对当下现实进行理性分析的能力。因此,中国新闻学的知识体系建构,需要有理性自觉,对基于历史阶段框架而书写的那些新闻知识,应该给予历史情境以充分的介绍和解释,对基于理论体系框架而书写的那些新闻知识,应该结合现实情境做必要的“降维”解析,如此,才能避免新闻学知识的僵化和无力。更进一步来讲,把研究对象从单纯而抽象的事实扩展为事实和事实的情境,我们可以发掘更多值得探讨的理论维度,延展对于新闻现象的认知宽度。在笔者的教学中,新闻学的绪论除了讲清楚传统意义上的核心知识“作为事实的新闻”和“作为报道的新闻”,还会介绍“作为意识形态的新闻”“作为社会机制的新闻”“作为知识的新闻”“作为对话的新闻”,以及前述“作为交往的新闻”等等这些对新闻业和新闻学的基础性的、前提性的多元认识。随着互联网新闻业的发展,这一认知光谱还将继续丰富。

二、互联网新闻学更注重新闻业的整体关联性

新闻研究的视角应当从以传统的机构型媒体为中心转为全面关注新闻业的行动者(actors)及其网络化实践(networked practice)。新闻学的视野应该全面反映新闻场域的系统性变革,既看到专业性新闻生产,也关注协作式新闻生产、开放式新闻生产,还要关注新闻生产与新闻分发、新闻使用/消费的互相影响,以及洞察新闻生产变革背后的支撑性因素,如数据、算法、平台、社会关系等对既有新闻业运行的调节作用。

传统新闻业的主角是职业化程度较高的专业媒体,新闻研究的重心也是围绕媒体机构展开的,新闻学的成果聚焦在新闻生产、新闻内容、新闻的社会影响等方面,而后两者又以新闻生产为前提,所以新闻学的学科内容除去规范性的知识以外,其中学理性强的内容长期以来聚集在专业媒体的新闻生产,也即研究清楚职业化的媒体是如何通过例行的/常规的(routinized)新闻采集和制作把外部社会的大千世界转化成媒介呈现的世界。这也造成了传统新闻学的研究视角存在以媒介为中心的路径依赖。

互联网环境下新闻业的基础性变革首先体现在新闻业行为主体的多元化。传统意义上的新闻业行为主体是以新闻机构为代表的职业化、专业化或曰建制化的媒体。除此之外,随着新兴媒体在政务、商业、生活中的广泛渗透和深度使用,还有更多的行为主体涉足新闻生产(张志安,汤敏,2018)。一是机关媒体,非新闻单位开办的传统媒介或者新媒介,比如公安部门、卫生部门的“两微一端一抖”。这些单位包括政府部门、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尽管它们并不都具有新闻采编资质,但是业务领域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发布本行业、本单位的信息,实际上起到了新闻传播以及舆论引导的作用,并且对于交通、健康、司法、教育等特定领域的信息内容已经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及时性,在社会公众中已经形成了较强的信息接收习惯。二是各类自媒体,不论是个人主办的微博微信账号还是团队化运作的品牌,自媒体都已经不局限于在金融、医疗、母婴等垂直内容领域拥有话语权,而能够在与其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中快速、积极地发声。三是平台型媒体,尽管平台媒体会避免自己被公众称为或被政府部门认定为新闻机构,但事实上它们在很多时候已经介入新闻的生产和传输,尤其是平台型媒体的显著传播效能和占据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的位置,为用户对社会现象的认知起到了“算法把关”的信息过滤作用。

(一)新闻研究要对新闻机构以外的其他类型的行为主体分别进行深入研究

要逐次厘清各类行为主体的传播理念、社会资源、生产流程、表达风格、影响力机制等基本要素。除了上述机关媒体、自媒体、平台型媒体等在我国新闻业中已相对较为可见和成形的行为主体,值得关注的还有新闻业中随着技术因素凸显而衍生出的一些行动者,比如提供各类数据监测和分析的公司、舆情服务机构、媒体转型咨询机构等。2016年,路透新闻研究所通过调查全球130位来自传统媒体与数字媒体的管理人员,发现65%的媒体使用第三方数据分析平台Chart-beat(Newman,2016)。随着新闻业中“闯入者”的种类与数量不断增多,“闯入者”和闯入型媒体(interloper media)的内涵更加丰富。原本属于新闻业外部的,但能影响传统新闻生产的平台、技术、个人等均可以被视为“闯入者”。它们可能不再声称自己属于新闻行业,但是却实际地推动新闻业变革,例如新闻业中的算法以及被定义为社交媒体的微博、微信等。此类“闯入者”具备特定的能力与资源并能创造新价值,它们被传统的媒体机构与编辑记者接纳与使用,在新闻业的链条中拥有独特的位置。

(二)新闻研究要关注互联网环境下各类行为主体之间的复杂关联

行动主体的多元化引起了新闻业内部的结构、关系、功能发生相应变化。其中最基本的问题,也就是行动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尚缺乏足够的分析。

一方面是横向关系,各类主体间正在形成协作式、开放式的新闻生产格局。专业化的媒体机构和从业者从社交媒体获得新闻线索、新闻内容,甚至在某些情境下把UGC直接作为新闻的一部分予以报道呈现。同时,其他类型的主体也在打破原有的专业化媒体垄断新闻生产的格局,例如政府部门的微博“@平安北京”可以在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传达重要事实信息,它已经越过党报都市报的议程设置,形成公众对社会安全类议题在第一时间的基本认知。这些协作式生产、开放式生产意味着我们原有的一些基本理论的前提发生了变化。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是假定信息从消息源流向媒体,再从媒体流向公众。新闻业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使得原有的信息流和影响流被打断,议程不再是由大众媒体帮助公众设置,而是由政府机关或企业自行设置,这些机构既是新闻事件的消息源,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同时也是直接面对公众的新闻发布者,消息源和公众的对接反过来又对媒体的新闻报道形成了倒逼机制,对媒体报道的时效、落点、形式等都有所影响。

另一方面是纵向关系,多元主体的行动使得新闻的生产、分发、消费各环节混杂交错。行为主体多元化的结果是新闻业各环节的互相交叉,原来以内容生产、内容分发、内容产品消费/使用等生产流程划分看待新闻业的视角开始失效。很难判断某一个主体扮演的角色是纯粹生产型的,还是纯粹消费型的。以数字化环境中的新闻用户为例,他们处于新闻消费端,但是他们打开新闻链接的时段、停留在新闻阅读上的时长、关闭某条新闻后转向哪些其他新闻等等使用行为具备了可测量、可追踪的特质,这些网络分析(web analytics)会即时传输给新闻编辑部,对新闻采编人员的新闻价值判断和新闻选择产生影响,因而消费新闻的用户其实也具有了生产的性质。

因此,多元主体参与的新闻业拥有多个信息采制节点、多条新闻生产流程线、多层信息流和影响流交错,已经成为一种网络化(networked)的实践。显然,今天的新闻学知识体系要处理的对象不止传统的经典的职业化新闻机构,而应该是互联网环境下整体意义上的新闻业。

(三)新闻研究要关注新闻业的系统性变革和作为整体的新闻业

互联网对新闻业的影响并不是简单局限于技术层面,互联网时代来临以后社会生活中个体的传播意识被激活、传播能力被赋权,个体之间及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都发生了显著变化,服务于公共沟通的新闻业也正在经历系统性的变革。就新闻业运作的模式而言,传统意义上以内容采集为核心,形成了一套严整的行业流程:大众传播媒介采用师徒制和条线的把关进行内容采集,将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转化为新闻事实、新闻报道或新闻产品,然后媒体机构自己建立发行或传播的渠道进行内容分发,采用以广告为主的商业模式。然而新的行动者加入新闻业以后,在为原有运作模式增加新元素的同时,也逐步形成了其他并行的完整运作模式,常见的有服务模式(service production model)和技艺模式(craft production model)(李莉,胡冯彬,2015)。比如就服务模式而言,其以平台型媒体为基础,不直接生产新闻,但有自己的业务链条和信息传输、生产变现的流程,通过新闻聚合、算法和数据进行内容采集,通过BuzzFeed、今日头条等平台型媒体进行内容分发,采用平台流量变现、数据发掘、电商等商业模式。就技艺模式而言,通过社区、超本地、合作社进行内容采集,通过类似蓝鲸、无界等进行品牌化内容的分发,采用众筹、付费、基金、赞助、打赏等商业模式。在新闻消费方面同样出现了多样化的样态(王斌,程思琪,2018),除以上模式(见图1-1)之外,还存在其他发展中的模式。

图1-1 互联网环境下新闻业的多样化运作模式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互联网时代的新闻业不只是在传播介质、商业模式等方面发生了变化,而是从职业理念、传受关系到社会角色等方面都在经历大众报业诞生以来的一个重要的调适期。不管人们认为当下的新闻业是一种迥异于传统新闻业的剧烈变革,还是认为这只不过是新闻业长期以来演化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的阶段性特征,我们在新闻生产、新闻分发、新闻效果等方面积累的知识都已经不能反映复杂而生动的互联网新闻业现实图景。在面对新闻业的整体性变革时,我们应避免认知的单一维度,研究应引入新闻生态(news ecosystem)、新闻场域(journalistic field)、行动者-网络(actor-network)等更具有系统性观照的研究视角,避免(专业化)媒体中心主义的习惯思维。而且,这些新视角的引入需要结合具体的互联网新闻业场景进行细致辨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分析研究对象。比如新闻场域与新闻生态都看重行为主体之间的关联性,但是二者的侧重点是有区别的。场域是内生性的视角,生态则是外生性的视角,用这两种不同的认知策略看待平台型媒体和机构型媒体之间的关系,会得到不同的分析结果。对于拒绝承认自己的“新闻媒体”身份、推崇自动算法、尽量不雇用新闻人的Face-book,学界使用“新闻生态系统”而不是“局内人”视角的“场域”理论对其定位,而对愿意接受新闻业监督和自身谋求新闻业“行业承认”的BuzzFeed,学界则更多使用“场域”和“边界”概念来分析,以新闻业传统的专业信条衡量这些聚合平台(陶文静,2017)。

三、互联网新闻学更注重新闻业运行的透明性

从注重新闻的传播结果到注重新闻传播过程中的意义协商和社会关系调整,从注重研究新闻业自身的职业行为规律与职业规范建构到更关注在新的社会环境中新闻职业的开放与反思及其与社会各界的对话建立,新闻研究的范式须立足于呈现新闻业主体的能动性、主体间性、行动者之间的互动等复杂层面,诉求在认识论和知识论层面的拓展,从文化的、实践的立场来丰富我们对于不确定性环境中多样化的新闻创新与转型现象的认知视域。

传统的新闻业以专业化媒体的活动为中心,社会事实的采集、社会现实的判定、社会世界的呈现都打上了媒体的烙印。不过,媒体的工作是一个“黑箱”,以新闻生产社会学(sociology of news production)为代表的一批新闻学成果尽可能地解释了这一“黑箱”的运作机制和社会影响,也延伸出了媒介批评和媒体改造运动等社会监督方式,但是囿于没有其他力量能代替专业化媒体的社会分工和其长期积累的工作优势,新闻职业规范始终是一种局内人的讨论和促进新闻业变革的内生性的力量。新闻业包括其从业者的关键任务就是把外在的现实世界向公众的认知世界进行转换,他们凭借对此核心环节的掌控而建立起自身的社会角色和职业权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所提供的参与性和连通性以及互联网文化带来的社会扁平化,新闻业最核心的生产机制走向开放和透明。新闻生产的“黑箱”开始以某种方式主动地或者被动地、深入地或者表浅地向社会披露,在一些热点事件中公众有机会有可能了解到新闻报道和新闻从业者的工作“后台”,人们谈论本属于新闻业自身事务的专业操作行为、职业伦理规范等成为新常态。学界已对此进行了诸多分析,如用“可视化”“液态”“深后台”等概念分析新闻业后台的前置和暴露及其带来的职业理念挑战和职业权威调适(周葆华,2013;陆晔,周睿鸣,2016;王斌,李岸东,2018)。在新技术提供的参与性背景下,专业化媒体日常运作的“黑箱”在社会公众中的能见度在提升,媒体行业也因而呈现某种程度的“祛魅”和专断话语权的消减。媒体传播领域的透明性所带来的研究问题并不仅仅是“披露”与“展现”新闻生产的“后台”,更深层的意义是提示我们将新闻业的行为主体与其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视为一种研究和反思的对象,新闻学要对新闻从业者和新闻机构的身份认同、工作边界、社会角色等进行考察,特别是在新闻业走向协作化生产、社会化生产的过程中上述领域被注入了新的成分和内涵之后,也牵动了新闻业作为一个整体与政治、经济等社会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嬗变,这有助于人们把新闻业作为一种社会机制(social institution)而不只是一种工作种类来看待,进而提高对新闻业的反思意识和反省能力。

互联网时代的新闻业可谓是“腹背受困”:往前走,虽然有对话新闻、解困新闻、建设性新闻、社区新闻、非营利新闻等多种尝试的样态,但目前尚没有成型、成熟的新闻创新模式可以作为新的职业理念的建构来源;往后看,既有的新闻生产体系又不断在技术的浸润下不同程度地暴露在公众的审视、监督和评议之中,职业神秘感和权威不断消减。在充满不确定性和透明化的生存环境中,新闻业的人与事之变革不是小修小补,而是触及新闻业运行的底层逻辑,因此沿用原有的研究范式可能会“失焦”,新闻学有完善研究认识论的必要。如何发展新的分析框架来理解新闻业的多样化形态?如何批判性地看待并不符合既定理想规范的新闻业实然现况?如何统摄新闻业与社会之间的诸多矛盾和冲突?如何做好对新闻业自身职业建构历程的反思?研究这些问题不能只关注客体,更需要关注主体的认知和行为,关注面对客体时的主体间性,关注新闻从业者与新闻实践的互相建构。新闻业与社会的关系在调整中,这也意味着研究新闻业的范式需要随之调整。我们需要借鉴人文社会科学中几十年来面对社会变革所积累的智慧和共识,提升新闻学科对新闻传播现实的洞察力、解释力和超越力。近年来在新闻研究中兴起的文化的和实践的研究立场有效凸显了新闻业行动主体的异质性、建构性、反思性的面向,值得进一步深入应用和发展。尽管对于新闻传播研究中是否存在范式、有哪些成型的范式还未形成共识,但这并不影响本书在这里使用范式这样的表达来提示这些研究进路(approach)对于新闻学研究在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开拓。

第一个层面,是文化范式新闻研究的勃兴,这种考察新闻业的视域指向的是新闻业的建构性和反思性,注重对新闻业运行进行意义发掘和分析。一般来说,我们都认可这样的前提,即新闻业的运作是基于事实性信息处理的,但是新闻工作者是活生生的有主体认识的人,他们如何理解事实、如何解读事实、如何看待受众、如何看待自身的工作,这些对于新闻业的实际运作影响深远。当我们只以基于新闻事实和报道行为的立场来研究新闻业,可能会把以客观性为代表的规范性诉求作为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认知尺度,也就难以观照到与事实性信息采制并行的意义生产和传播。

这一研究范式并非数字化环境下的全新视域,至少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发展:早在20世纪90年代,学者们就开始用“阐释共同体”(interpretive community,也译作阐释社群)来分析新闻记者们面对新闻事件时的意义建构和协商活动;随着社交媒体的深入使用,媒体从业者在微博、微信、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不仅可以采集新闻线索和推广新闻报道,也通过这些社交媒体部分地披露其工作情况和个人看法;最近几年世界范围内的新闻业普遍在经历较为显著的结构性调整,新闻人在职业环境中的创新、退出、转场等变动增多,其在社会环境中对职业的言说更为频繁、也更为可见,这些给文化范式的新闻研究提供了发挥空间和可行性。一方面,学者们围绕热点事件和热点时刻的新闻业话语展开了卓有成效的文化-意义层面的研究,如针对特定事件的媒体记忆、针对特定行动的从业者叙事、针对争议性问题的职业群体讨论等进行文化社群分析(张志安,甘晨,2014;白红义,2014;李红涛,2016;陈楚洁,2018a);另一方面,面对在生产模式和社会职能扮演进入新阶段的新闻业,也可以通过对职业边界、职业权威层面的分析,从整体上对职业群体的文化症候进行描摹,特别是对其危机话语和创新话语进行解读,从“元话语”层面刻画新闻业在转型期的内在文化肌理(丁方舟,2019;潘忠党,2018;周睿鸣,2019)。文化范式的新闻研究可以阐释新闻业主体行动者的认知差异和意义协商,其所带来的视域开拓在于“聚焦探讨的问题是新闻业的社会意义、文化价值、正当性的当代重构”(陈楚洁,2018b)。

从文化建构的进路出发,我们亦可以观照到新闻研究基本问题的新面向。例如对于新闻价值的研究,一般是从事实层面的素质说和认知层面的标准说来界定的,前者认为新闻价值存在于事件本身,后者认为新闻价值存在于新闻工作者的认识当中,作为决定一件事是否成为新闻的一套系统化的评价标准的价值观念。随着数据、算法和社交关系在新闻业中应用的深入,新闻的表达及呈现环节对于新闻价值的发掘具有了实质性的影响。从专业化媒体来看,英国《卫报》与学界合作组建的“解读骚乱”(Reading the Riots)数据新闻报道,凸显了数据可视化对于揭示整体事实关系的价值;从平台媒体来看,BuzzFeed创造的清单体可以将新闻文本塑造成全网络流行热点,通过算法强化新闻议题的可分享性(sharabili-ty),这一新闻分发的“样式”为新闻议题赋予极大的可见度,也成为其独有的媒体竞争力(王斌,李峰,2015)。因而在上述物质维度和认知维度以外,又出现了新闻价值的话语维度研究。这一进路强调话语言说对新闻价值的影响,认为新闻话语可以表达、指示、强调或突出某些新闻价值,新闻价值也应包括通过话语表达和阐释的价值,可以在新闻框架化、视觉呈现、语言风格中体现出来(Caple,Bednarek,2016)。

第二个层面,是实践范式新闻研究的勃兴,这种考察新闻业的视域指向的是新闻业的开放性、动态性,如果说文化范式的新闻研究侧重于对新闻业转型中的意义体系的描摹和解读,那么实践范式的新闻研究则更侧重指向这些意义体系背后的多种元素互动过程以及话语和行动的交互影响。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实践理论主要源自布迪厄、吉登斯等学者对于整合“宏观社会结构”和“微观社会行为”的努力,他们肯定了社会行为既具制约性又具能动性的特点,试图从理念上打通主客体的融合关系。英国学者Nick Couldry较早将实践理论引入媒介研究领域(Couldry,2004;Couldry,2011),他提出传播领域的实践研究取向试图探究人们进行的多种混杂的社会活动、话语体系以及媒体消费,他认为,以研究取向开放性著称的实践理论特别适合于研究“不太确定的实践”(less determinate prac-tices)。实践取向(practice approach)的研究范式要求充分注意多元的行动者根据自身情境进行的多样化的探索,这些行动与其话语不一定同步、各类实践活动也体现出差异化,因而透过这样的视域看到的新闻业不是规律化的、结构化的,而是生成性的和涌现性的,这与互联网时代社会生活本身的权变性和迭代性也是有内在契合关系的。互联网新闻业不只关乎新闻生产本身,更涉及用户参与、媒介机构、技术平台、互联网治理政策等多重构成因素,符合实践理论强调多种主体互动过程的特征。驯化、中介化、行动者网络、物质性等理论视角的引入都是与实践取向的认识论密切相关的具体研究进路。

实践范式的新闻研究对于互联网新闻业的最显著启发在于其对开放性和动态性的理论自觉。首先,实践取向要求打破新闻与新闻业的先验性定义,敞开视域观察自下而上的新闻实践现象,认可新闻活动的多样性、异质性。在新闻生产走向开放和协作的大背景下,什么是新闻、什么是新闻业、谁是记者等这些基本问题都不再有唯一确定的答案,这些基本问题应该是我们研究的结果而不是研究的起点和前提。目前新闻学教科书上的概念多数还是基于大众报业时代为主要历史参照系建立起来的,用这些概念去套用在互联网新闻实践活动上,必然会有诸多不适和矛盾之处,以这些先验的立场作为出发点,会使我们对新闻业产生固化的偏颇看法。其次,实践取向关注的对象是新闻业主体怎么说与怎么做二者间的联动,需要关注话语与行为的动态变化和权变(contingent)的关系。如果用简化的方式来做个归纳,可以把传统的新闻研究视为对客观对象的研究,既包括了新闻信息的生产和流通,也包括了新闻从业者的观念和行为,其中对于主体的认知世界是缺乏观照的;而文化范式建基于建构主义的认识论,可以视为是对新闻从业者如何看待客观世界的分析,既包括他们如何看待新闻工作、新闻传播规律,也包括如何看待自身的职业身份和职业行为。实践理论的关注点更深入一步,也更复杂,它看到的是实践者如何通过他们的言行来争论和协商新闻实践的不同内容,也就是如何处理思(think)与行(act)、说(saying)与做(doing)的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新闻工作者的自我理解和其实践是如何错综复杂地相互联系和构成的,这才能更好地解释新闻业的新形态和新模式。因而有学者提出,新闻研究也可以被当作是探究记者如何“将其激情付诸实践”的学问(Witschge,Har-bers,2018)。正是主客观协调过程的多样性带来了互联网新闻业实践的异质性和差异化。

沿着以上两个研究范式所展现的研究视域,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环境下新闻业的底层运行中具有的开放与透明所带来的重要变革。文化范式侧重于意义的内在构造、意义的生成与呈现,实践范式侧重于如何看待意义与如何处理意义,新闻研究借此从对事的关注扩充到对人的关注以及对人与物、人与事的关系的关注,关注作为主体的人如何把意义世界和客观世界整合在一起。如果说传统的新闻研究更注重新闻业本体的研究(新闻理念、新闻生产、新闻文本等),互联网新闻学则更注重新闻业关系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新闻业的社会角色重塑、新闻业的液态化和开放性、新闻职业身份建构、新闻业与社会的互动等议题。我们需要关注新闻媒体拥有的社会事实采集与呈现这一关键机制是如何从一项公共需求转变为一个行业的专属职业行为的,在专属化的进程中如何建立起职业边界与职业认同的,而这一专属行为和专属权威又是如何在开放性及协作性的新闻生产环境中发生重构的。新闻研究从立足行业自身、探究职业规律转向从社会外围审视新闻业的运作,从着力于建构职业权威走向搭建新闻业与社会的对话与互动。

关于新闻业与社会的关系,是一个在新的社会条件下亟待推进研究的领域。原因就在于这一话题的研究存在路径依赖所造成的视野固化和结论局限:在规范性研究的视野中,对这一主题的展开相当程度上是对“传媒的四种理论”进行打补丁,难脱窠臼,而通过媒体体制的比较研究来理解当前的互联网新闻业又失之于宏略,对于新闻场域的新兴行动者力有不逮;实证性研究范式主要沿用结构功能主义及其调适者的立场,其分析与处理问题的层次局限于中观和微观,在理解新闻业与社会关系这样的问题上有天然的盲区,难以有突破性的作为。运用文化的、实践的认识论立场与既有的规范的、经验的新闻研究进路相结合,才能看到数字化及智能化环境下新闻业发展中形态多样的媒介创新理念及行为背后的那些内在纹理,超越单从“媒体融合”话语看待新闻业变革的局限,才能关注到新闻业的职业边界游移和职业权威重塑,以及洞察到新闻业转型中容纳的经济、政治、公众、技术等不同社会领域(domains)进行合作与创新的多重可能性,特别是能把技术因素、物质因素纳入新闻业变革的研究视野当中来。新闻业是社会的一套“文化装置”,既是一种组织形态也是一种文化形态,新闻业的转型是信息传播领域的一种系统性的社会文化实践。我们考察当下的新闻业转型需要从新闻生产层面的媒体融合迈向更广阔的视野(王斌,翁宇君,2016),关注到文化参与和公共沟通的背景变革,识别和理解新闻业转型背后的社会结构重组、社会利益调整、社会文化嬗变。 x7jbLrE8ogX3AHkUYtfgeA0dz7GbnamAgT1eKdUjGGym5yCzc5USERWM2rC+B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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