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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的鞭打

庄严的鞭打。 这是弗洛的承诺。你会得到一次庄严的鞭打。

“庄严”这个词漫不经心地溜出弗洛的舌尖,设下一个个圈套。露丝并没有把这警告放在心上,只是暗自琢磨:鞭打,怎么才叫庄严呢?她忘了提醒自己往后要少犯事,却忍不住去想象那荒唐的画面:树木排列两旁的大道,一群正经的围观者,几匹白马,几个黑奴。有人跪在地上,血汹涌而出。这景象,野蛮又壮观。现实生活中他们所做的并未触及这等尊严,也只有弗洛想给责罚一事添点堂皇的紧迫感和悔恨的意味。露丝和她父亲没多久就让它变得不成样子。

在揍人这件事上,她父亲可以称王。弗洛打的次数从来都不够,而且她都是随意扇几巴掌了事,心不在焉。你别挡道,她会这样说。管好你自己的事。少摆出那副表情。

他们住在安大略省汉拉提的一家店铺后面。家里有四口人:露丝、她的父亲、弗洛,还有露丝同父异母的弟弟布莱恩。那家店铺其实是所住宅,是露丝的父母结婚时买下来的,准备在当地的家具和家居装饰行业立下脚跟。她母亲会做家居装饰。露丝本该遗传父母的心灵手巧,对材料有快速的感悟能力,善于找到最佳的缝补方式。但她没有。她笨手笨脚,要是什么东西坏了,她等不及要将它们扫走扔掉。

她的母亲已经过世。那天下午,露丝的母亲对父亲说:“我有种很难描述的感觉,就像胸口有一只煮熟的、没剥壳的鸡蛋。”夜晚来临前,她就离开了人世,她的肺部有血栓。那时露丝还是个睡在摇篮里的小婴儿,自然记不得这些。这是她从弗洛那里听来的,一定是她父亲告诉弗洛的。母亲去世之后不久,弗洛就来了,继续照看摇篮里的露丝,跟她父亲结了婚,将前屋当门面,开起了杂货店。在露丝的印象里,这所房子从一开始就是杂货店,弗洛就是她妈妈,不过她会想象亲生父母从前在这里度过的那十六七个月,应该是一段凡事井井有条的时光,平静得多,也更有仪式感,只是并不富裕。不过除了母亲买的蛋杯之外,没有什么能供她想象的了。那蛋杯上有枝蔓和鸟儿的图案,画得相当精美,用的似乎是红墨水,现在图案已逐渐模糊。书、衣服和照片,母亲一样都没留下。一定是父亲给扔了,要不然就是弗洛扔的。弗洛讲过的唯一跟她母亲有关的故事,就是她的死,带着一种古怪的怨恨。弗洛喜欢死亡的细节:临死的人说的话,他们表示反抗,挣扎要下床,大骂或大笑时的样子(有的人会这样)。当她说起露丝母亲提到胸口那只煮熟的鸡蛋时,她那种描述的方式使这个类比听上去有点蠢,好像她母亲真的觉得人能一口吞下整颗鸡蛋。

她父亲在杂货店后面有个小棚屋,他在那里维修家具。他给椅座和椅背拉上藤条和柳枝,填好缝隙,把家具腿装回去,令人称奇的精湛手艺和低廉到荒唐的要价往往给顾客带来巨大惊喜,而这正是他自豪的地方。在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或许出不起几个钱,但他在后来的战争年代,以及战后那繁荣的年月依然延续这种做法,直到他死去。他从不会跟弗洛讨论他要价多少或顾客欠多少钱。他去世之后,她得走到屋外打开小棚屋的锁,把所有的纸片和信封从那些被他当作文件夹的丑陋的大钩子上扯下来。她找到的东西中有很多根本不是什么账目或收据,而是天气记录,关于园子的信息,一些他受到触动写下来的东西:

6月25日吃了新土豆。记下来。

漆黑的一天,19世纪80年代,不是什么超自然现象。森林大火造成的团团灰云。

1938年8月16日。傍晚的大雷暴。闪电袭击了长老会教堂,特贝里地区。上帝的旨意?

煮烫草莓,把酸除掉。

一切都充满生机。斯宾诺莎。

弗洛想,斯宾诺莎一定是他计划种植的某种新蔬菜,比如花椰菜或茄子之类。他经常会尝试些新东西。她拿着那张纸片去问露丝,知不知道斯宾诺莎是什么东西?露丝知道,或者大概了解是怎么回事,她那时候已经十几岁,不过她回答说她不清楚。到了这个年龄,她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忍受知道更多有关她父亲或弗洛的事了;无论有什么新发现,她都会尴尬地把它们推到一边,心惊胆战。

小棚屋里有个炉子,还有许多简陋的架子,上面摆着一罐罐颜料、虫胶清漆和松节油,用来浸泡毛刷的广口瓶,还有一些深色的黏糊糊的咳嗽药瓶。为什么这么一个成日咳嗽、在战争中吸够了毒气的人,还要天天在这里呼吸油漆和松节油的气味?(那场战争,在露丝小时候,不是被称为“一战”,而是“上一次大战”。)在当时,这类问题不像现在这么频繁地被人提起。天气暖和的时候,几个附近住的老人会坐在弗洛店铺外的长椅上,闲聊、打盹,他们中有些人也总是咳个不停。他们的生命正走向尾声,慢慢地、小心翼翼地靠近死亡,死亡原因会是“铸造职业病”,不过他们并没有多少抱怨。他们一辈子都在镇上的铸造厂干活,现在他们坐在那里,脸色发黄、面容憔悴,咳嗽着,轻笑着,色眯眯的眼神漫无目的地追随着走过的女人和骑车的姑娘。

小棚屋里传来的除了咳嗽声,还有说话声,一连串的低语,或气愤,或振奋,差一点便能逐字听得一清二楚。当手头的活有些棘手时,她父亲会放慢语速;要是比较容易上手,比如用砂纸打磨或者上油漆的时候,语调就轻快很多。几个没什么意义的词偶尔会响亮地冒出来,清晰可辨。当他意识到会被人听见时,便赶快佯装咳嗽几声,把话咽回去,提高警惕,接下来是一阵异常的安静。

“通心粉、辣味香肠、波提切利、豆子——”

他到底在说什么呢?露丝经常重复说给自己听。她不可能去问他。说出这些话的人,跟作为她父亲对她讲话的人并不是同一个,尽管他们占据同一个空间。承认一个本不该出现之人的存在是非常有失体面的。那样做是不可原谅的。不过她还是像从前那样在附近晃悠,继续听下去。

高耸入云的铁塔。她曾听见他这样说。

“高耸入云的铁塔,无与伦比的宫殿。”

露丝觉得自己的胸脯就像挨了一掌,没有受伤,却吃了一惊,感到透不过气来。她必须跑掉,她必须逃离。她知道听到这些就够了,万一她被他抓住怎么办?太可怕了。

厕所的声音也一样。弗洛省下了些钱,在房子里加了个厕所,但是除了把它塞进厨房角落之外,实在找不着其他地方了。那扇门不合适,四周的墙也都是纤维板做的。结果是,在厕所里撕一张厕纸、变换一下蹲姿,声音都能传到在厨房干活、聊天或者吃饭的人耳边。他们对彼此下半身发出的声音都很熟悉,不仅是那些爆发性的时刻,甚至连私底下发出叹息、低号、哀求或说点什么都能听得一清二楚。他们可全都是守礼的正经人,所以没有人表现出自己听到了或正在倾听什么,没有人提到那里面的任何事。在厕所里制造这些声音的人,跟从这里走出去的人,完全不相干。

他们住在镇上的贫穷区域。镇子分为汉拉提和西汉拉提,一条河在两地之间流淌。这里是西汉拉提。在汉拉提,社会结构上至医生、牙医和律师,下至铸造工人、工厂工人和车夫;而在西汉拉提,工厂工人、铸造工人、大批瞎混的赌徒、妓女和一事无成的小偷都有。露丝认为自己家是横跨河流,不属于任何一边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她家的小店就在西汉拉提,在大街乱哄哄的尽头。他们家对面是个铁匠铺,差不多是在战争开始时用木板封了店,还有一栋房子,从前也是一家店。萨拉达茶 的标志牌一直没有从小店的橱窗前拿走,它成了一个得意而有趣的装饰,尽管里面已经没有萨拉达茶出售了。旁边是窄窄的人行道,对于轮滑来说太过崎岖,不过露丝对轮滑鞋十分向往,她总是想象自己穿着格子裙灵活又时髦地嗖嗖掠过。还有一盏街灯,如同一朵锡花。除此之外就别提什么便利设施了,这儿全是脏兮兮的土路、沼泽似的泥地、堆在前院的垃圾,还有外形古怪的房子。它们之所以古怪,是因为人们总想在它们完全毁掉之前进行修补。也有些房子从没人管过。它们已经腐烂,灰不溜丢、摇摇欲坠,像要倾倒在浅坑、青蛙池塘、香蒲和荨麻上。不过大多数房子已经用沥青纸、几块新瓦片、锡纸、锻好的火炉烟囱,甚至硬纸板修补起来。当然,这是战争前的事,后来这段日子成了传奇的贫困岁月,而露丝记得的多半也是这些破败景象——肃穆的蚁丘和木头阶梯,以及天地间一盏暗淡、造型古怪、时好时坏的灯。

一开始,有很长一段时间,弗洛和露丝说好了不再吵架。露丝的天性就像带刺的菠萝,缓慢而隐秘地生长着,当顽固的骄傲与疑心交织重叠,她做出来的事让自己都感到吃惊。露丝还没上学而布莱恩还在婴儿车里的时候,弗洛就在店里跟他俩待在一起——她坐在柜台后面的高脚凳上,布莱恩在窗前熟睡,露丝跪在或躺在宽宽的、嘎吱作响的地板上,拿着蜡笔在牛皮纸上画来画去,那些纸要么太零碎,要么太不规则,所以不能用于包装。

来小店的大多数是住在附近的人。也有些乡下人,从镇上回去的时候顺道过来看看。还有些是从汉拉提来的,他们从桥那边过来。有的人总是在这条街上晃悠,在店里进进出出,似乎常在店里出现是他们的义务,受店主接待是他们的权利。比如贝基·泰德。

贝基·泰德爬上弗洛的柜台,在一罐打开的酥脆的果酱夹心饼干旁给自己腾了点位置。

“这个好吃吗?”她问弗洛,大大方方地拿起一块吃了起来,“你打算什么时候给我们个活儿干啊,弗洛?”

“你可以去屠宰店里干活儿,”弗洛天真地说,“你可以去给你的哥哥干活儿。”

“罗贝塔吗?”贝基露出了一种不自然的藐视,“你觉得我会为他工作吗?”她那位开肉店的哥哥叫罗伯特,但是人们通常会把他叫成女孩儿名“罗贝塔”,因为他平时又温顺又紧张。贝基·泰德大笑了起来。她的笑声又响又吵,像一个咄咄逼人的引擎。

她是一个脑袋很大、声音洪亮的侏儒,走起路来就像一个不辨性别的吉祥物。她戴着一顶红红的无檐天鹅绒圆帽,因为脖子是扭着的,她的头得歪向一边,总是朝上面和两侧看。她穿着擦得发亮的小小高跟鞋,那种真正的女士鞋。露丝看着她的鞋,除了这双高跟鞋,露丝害怕她的一切,怕她的笑声,怕她的脖子。露丝从弗洛那儿得知,贝基·泰德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所以她的脖子是歪着的,人也一直没长高。很难相信她一开始不是现在这副样子,她曾经很正常。弗洛说她并不蠢,她跟其他人脑子一样好使,但她也知道她什么事情都能躲得过。

“你知道我之前在这儿住吗?”贝基说,她注意到了露丝,“嘿!你叫什么名字?我以前不是就住在这儿吗,弗洛?”

“如果是的话那应该是在我来之前了。”弗洛说,好像她什么都不知道似的。

“那是这一带衰落之前的事儿了。抱歉我这么说啊。我爸爸之前把房子建在了这儿,然后盖了他的屠宰店,我们还有半英亩果园。”

“是吗?”弗洛用她那幽默的语调说,声音里充满了假装的真诚,甚至还有一丝谦恭,“那你为什么要搬走呢?”

“我不是跟你说,这一带衰落了嘛。”贝基说。她会随心情把一整块饼干塞进自己的嘴里,让自己的脸颊鼓得像青蛙似的。她没再说什么。

弗洛反正已经知道她要说什么了,谁不知道呢。每个人都知道那所红砖砌成的房子,门廊被拆掉了,果园还在,里面堆满了各种平常物件——汽车座椅、洗衣机、弹簧床,还有垃圾。因为这儿到处都是一派残破和混乱,这房子看上去并不凶险,尽管里面发生过一些事情。

弗洛听说的是,贝基的老父亲跟她哥哥并不是同一种类型的屠夫。她父亲是一个脾气很差的英国人。在爱说话这方面就跟贝基不一样。他从来都不怎么说话。他是个吝啬鬼,是家里的暴君。贝基得了小儿麻痹症之后,他就不让她继续上学了。她很少到房子外面去,从来没出过院子。他不想让别人看到她时幸灾乐祸。贝基在庭审中是这么说的。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过世,她的姐姐也结婚了。只有贝基和罗伯特在家。人们会在路上叫住罗伯特问:“你的妹妹呢,罗伯特?她现在好些了吗?”

“好了。”

“她做家务吗?她帮你搞定晚饭吗?”

“是的。”

“你的父亲待她好吗,罗伯特?”

传言是这么说的:父亲会打他们俩,他会打他所有的孩子,还打他的妻子,现在就更常打贝基了,因为她的身体缺陷,有些人觉得贝基这病就是他造成的(他们不知道小儿麻痹症是什么)。这故事不断有人传,还添油加醋。有人说在外面看不到贝基是因为她怀孕了,那孩子的父亲应该就是她自己的父亲。然后人们说这孩子其实生了下来,然后被处理掉了。

“什么?”

“处理掉了。”弗洛说。“他们过去常说到泰德家的店去买羊排吧,那里卖的又嫩又软!想必都是胡说八道而已。”她随即懊悔地说。

听到弗洛话里的懊悔和谨慎,露丝会有退却之意,她不敢再看风沿着老旧的雨棚颤抖而过,在裂口中打转。弗洛讲故事时会低下头,脸色变得柔和、多虑,引人好奇又充满警告——露丝知道,故事可不只有这一个,这甚至都不是最骇人听闻的那个。

“我真不该告诉你这些。”

但她又讲了更多的事情。

三个不顶什么用的年轻人在马车行旁边转悠,他们聚在一起——或者说,是被镇上更有影响力、更受尊敬的人撺掇在一起——为了公共道德,打算抽泰德老头儿一顿马鞭。他们把自己的脸涂黑。有人给他们提供鞭子,以及一夸脱的威士忌,这是用来壮胆的。他们分别是杰利·史密斯,一个赛马选手和酒徒;鲍勃·坦普尔,一个棒球运动员和大力士;还有帽子·内特尔顿,他在镇上的运货马车上干活,他的“帽子”绰号是因为他老戴着圆顶礼帽,这既是出于虚荣,也是为了搞笑。(其实他现在仍然在运货马车上干活,虽然他不再戴帽子了,那绰号却保留了下来,人们经常能够在公共场合看见他——几乎跟看到贝基·泰德一样频繁——运送着一袋袋煤,脸和手臂搞得漆黑。这本该让人想起他的故事,然而并没有。现在的生活与过去是截然分开的,尤其是弗洛故事中那疑云重重、情节夸张的过去,至少对于露丝来说是这样。现在的人无法融入过去的背景。贝基本人,这个镇上的怪胎、公众的宠物,这个无害又显出恶意的人,现在看来,永远都跟“屠夫的囚徒”“残废女儿”这些词搭不上边了,窗户边那一行白色的字——“哑巴,孬种,大肚婆”也已经与她无关。她跟这所房子之间,就只有表面上的联系了。)

本来要去抽鞭子的年轻人们晚到了些,在大家都入睡之后,他们来到泰德家门外。他们有把枪,但是在院子里扫射时已经用光了子弹。他们大声喊屠夫出来,猛敲大门,最终把门给撞开了。泰德推断他们是来找他要钱的,就把一些钱放在手帕里,让贝基拿下去,或许他觉得那些男人看到这个歪着脖子的侏儒小女孩会被触动或者吓到。但是这并没有令他们满意。他们跑上楼去,把穿着睡衣的屠夫从床底下拉出来。他们把他拖出门外,让他站在雪地里。当时的温度是零下四度,这一点后来在法庭上也有提到。他们想假装审判他,但是已经不记得是怎么个流程。于是他们开始打他,打个不停,直到他倒下。他们朝他大吼, 老畜生 !然后继续鞭打他,直到他的睡衣和他周身的雪地都变得血红。他的儿子罗伯特在法庭上说他没有看到鞭打的过程。贝基说,罗伯特一开始看了,后来就跑到一边去躲起来了。她自己目睹了整个经过。她看着那些男人终于离开,很久之后,她的父亲努力地爬过雪地,爬上门廊的台阶,一路留下斑斑血迹。她没有走过去帮他,也没有打开门,直到他够着门的时候才给他打开。为什么不帮他一把呢?人们在法庭上问她,她说她没有出去是因为她只穿了睡衣,没有开门是因为她不想让冷空气进到屋里。

之后,老泰德似乎恢复了体力。他让罗伯特去给马套上挽具,然后让贝基烧了热水给他洗漱。他穿好衣服,拿出所有的钱,没跟孩子们解释,就坐上马拉雪橇驶往了贝尔格雷夫——他把那匹马留在那儿的冰天雪地里,坐上去多伦多的早班车走了。在火车上,他表现得很怪异,就像喝醉酒似的骂骂咧咧,哀叹连天。一天之后,有人在多伦多的街上救起了他,他发着烧,神志不清,被送到了医院,然后死在了那儿。他的钱还全都在身上。他的死亡原因被判定为肺炎。

但是政府得到了消息,弗洛说。这件事情就上了法庭。打他的那三个人全被判了长期徒刑。一场闹剧,弗洛说。一年之内他们就都被释放了,一切都被赦免了,出来之后他们还能接着上班。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太多上头的人干预了这事儿。贝基和罗伯特好像也并不关心正义是否得到伸张。他们都被打点得很不错。他们还在汉拉提买了个房子。罗伯特到店里干活去了。贝基在长期的隐居生活之后,开始了她的公共活动与社交。

事情就是这样。弗洛的故事就此打住,仿佛她已经对此感到厌烦。这故事对任何人都没什么好处。

“你想想。”弗洛说。

这个时候的弗洛一定是三十出头的年纪。一个年轻女人。她穿的衣服跟一个五六十岁或者七十岁的女人可能会穿的衣服没什么区别:印花家居裙,脖子、袖子和腰部松松垮垮;围兜围裙,同样是印花的,从厨房走到店里的时候,她就会脱下来。在那时,对于一个没什么钱但也不至于无法解决温饱的女人来说,这是惯常服饰。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出于不屑的刻意选择。弗洛瞧不上宽松的长裤,瞧不上人们尝试追赶潮流的打扮,瞧不上口红和烫发。她自己的一头黑发剪得齐齐的,长度刚好能拨到耳朵后面去。她长得很高,但骨骼娇小,手腕和肩膀窄窄的,脑袋很小,一张苍白的、布着雀斑的脸灵动又顽皮。如果她看重外表,又有些办法的话,或许她可以凭借乌黑的头发和白皙的皮肤拥有一种纤弱而精致的美:这是露丝后来意识到的。但是要这样她就得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她都得学会不做古怪表情才行。

在露丝对弗洛的早年记忆里,弗洛是极柔软和极硬朗的结合。软软的头发,长长的、软软的、苍白的脸颊,在她的耳朵前、嘴唇上那些柔软的、几乎看不见的毛发。还有她瘦削的膝盖,硬邦邦的大腿,以及平坦的胸部。

当弗洛唱起:

蜜蜂嗡嗡飞过香烟树,

还有苏打喷水池……

露丝会想象弗洛嫁给她父亲之前的生活是什么样的。那时弗洛在多伦多联合车站的一家咖啡店当服务员,她会跟她的女友玛维斯和艾琳去中央岛,身后跟着在漆黑街头游荡的男人,她还懂得如何使用公共电话和电梯。在弗洛的声音里,露丝听到了轻率危险的城市生活,以及不屑一顾的尖锐回答。

当她唱道:

慢慢地,慢慢地,她起身

慢慢地,她朝他走近

她说了,也只说了那句话,

年轻人,我觉得你在死去!

露丝觉得,在这之外,在更早的时候,弗洛似乎拥有一种这样的生活,人山人海、充满传说,芭芭拉·艾伦 、贝基·泰德的父亲,以及各种各样骇人听闻和令人悲伤的事情全在其中,混杂在一起。

庄严的鞭打,那是怎么开始的?

就当那是个周六吧,春天的周六。树叶还没有长出来,家门已经向阳光敞开。乌鸦。流淌的水填满了水沟。充满希望的天气。在周六,弗洛通常会出去,让露丝来照看店铺——那是好些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露丝才九、十、十一二岁的样子。弗洛会走过桥到汉拉提去(大家管这叫进城),她到那边买东西,见人,听他们说话。其中有劳耶·戴维斯太太、安杰丽卡·瑞克特·亨雷-史密斯太太,还有给马看病的兽医麦克凯的太太。她回到家模仿她们傻里傻气的声音,把她们学得跟怪物似的,一副愚蠢、做作、扬扬得意的样子。

买完东西之后,她会走进皇后酒店的咖啡店要一杯圣代。哪一种?她回到家的时候,露丝和布莱恩都想知道。如果是菠萝或者奶油硬糖口味,他们会很失望,如果是铁皮屋顶圣代或者黑白圣代,他们就挺高兴。然后她会抽烟。她之前已经卷好了,带在身上,这样就不用在公共场合卷烟了。有些事她自己也做,但放在别人身上她就会称之为炫耀,抽烟就是这样的事。这是她在多伦多干活的时候留下的习惯。她知道这是自找麻烦。有一次,那个天主教牧师就在皇后酒店向她走来,还没等她拿出火柴,就在她面前点着了打火机给她借火。她谢过他,但是两人没有多说话,她担心他会劝她入教。

还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她看到桥靠近镇上的那一端有一个穿着蓝色夹克的男孩,分明在朝河水里看。大概十八九岁。她不认识。他长得很瘦,看上去有点虚弱,他一定是有什么事,她马上就看了出来。他想跳河吗?等她走近到与他平齐的位置,他转过了身,他的夹克和裤子敞开,裸露着身体。他一定冻坏了。在这种天气下弗洛会把自己的大衣领子紧紧围着脖子系稳。

当她看到他手里握着的那个东西,弗洛说,她能想到的就是,他干吗拿着根大红肠站在这里?

她是能说出这种话的。这也是真话,不是开玩笑。她一直保持着对脏话的厌恶。她会走出去对着坐在她店门口的老男人们大喊。

“如果你们还想在这儿待着,最好嘴巴干净点!”

说回那个周六。出于某些缘故,弗洛不准备进城去,决定待在家里擦厨房地板。或许这让她心情不太好。或许她本来心情就不太好,因为有些人不给她付账,也可能是春天里躁动的情绪,她跟露丝开始吵嘴了,她们一直在吵,就像从一个梦出来,又到了另一个梦里,越过山丘,穿过一道道门廊,晦暗、嘈杂、熟悉又令人难以捉摸,让人恼火。她们正把椅子从厨房里全搬出去,准备擦地板,还要拿点存货放到店里去,几箱罐头、几罐枫糖浆,以及一些煤油罐和瓶装醋。她们把这些东西搬到小棚屋里。大概五六岁的布莱恩也在帮忙拖着罐头。

“没错,”她们俩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吵起来的,弗洛接着之前的话头说,“没错,还有你教给布莱恩的那些肮脏东西。”

“什么肮脏东西?”

“他已经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从厨房到小棚屋得下一个台阶,有张地毯铺在上面,太旧了,露丝好像都没看见过它原本的图案。布莱恩拖着一个罐头走过,地毯便松动起来。

“两个温哥华——”她轻轻地说。

弗洛已经回到了厨房。布莱恩看看弗洛,又看看露丝,露丝用唱歌般的振奋语调稍微大点声又说了一遍:“两个温哥华——”

“炸在鼻涕里。”布莱恩把话接完,再也憋不下去了。

“两只腌屁眼——”

“——绑成一个结。”

说的就是这个。那些肮脏东西。

两个温哥华,炸在鼻涕里!

两只腌屁眼,绑成一个结!

露丝会说这个已经有几年时间了,从刚上学的时候就学会了。她回到家问弗洛,什么是温哥华?

“是一个城市。离这里很远。”

“除了城市还有别的意思吗?”

弗洛说,别的意思,是什么意思?它为什么会被油炸呢,露丝说着,慢慢接近那个危险的时刻、愉悦的时刻,她会把她知道的东西一股脑都说出来。

“两个温哥华,炸在鼻涕里!两只腌屁眼,绑成一个结!”

“你迟早会挨打的!”弗洛怒声说道,意料之中的愤怒,“你再说一遍就揍你!”

可露丝停不下来。她轻轻地把它哼了出来,试着大声说出那些纯洁的单词,其他则含糊带过。“鼻涕”和“屁眼”两个词当然给她带来了愉悦感,但不仅仅是因为这个。令她愉悦的还有“腌”和“绑”,以及给人无限遐想的“温哥华”的意思。她在脑中想象它们的样子,大概是像章鱼一样,在盘中扭动着。她的理智被绊倒,她的冲动开始发热、炸裂。

最近她又想起了这句话,于是教给了布莱恩,她要看看是不是在他身上也有同样的效果,当然,是有的。

“哦,我听到你们说什么了!”弗洛说,“我听到了!我警告你们!”

没错,她在警告他们。布莱恩听从了这次警告。他跑开了,跑出小棚屋,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了。他是个男孩,帮不帮忙、加不加入都没关系。他没义务去管家里的争执。反正她们也不需要他,除非互相吵架的时候利用他一下,她们几乎没有注意到他离开了。她们在继续,停不下来,就是不能放过对方。当你以为她们已经放弃争斗的时候,她们实际上只是在慢慢酝酿,等待时机而已。

弗洛把桶、刷子和碎布都拿了出来,还有膝盖的垫板,那是一块脏脏的红色橡胶垫板。她开始干地上的活儿了。露丝坐在厨房的桌子上,摆动着双腿,这是厨房剩下的唯一可以让人坐的地方。因为穿着短裤,她能感受到油布的凉爽,这是去年夏天的紧身短裤,已经褪色了,是她从夏天衣物包里翻出来的。经过一个冬季的存放,它散发出一点发霉的气味。

弗洛在桌子下面爬来爬去,用刷子用力擦洗,拿碎布来回擦拭。她的腿又长又白,也很结实,布满蓝色的血管,仿佛有人用擦不掉的铅笔在她腿上画了一条条河流。刷子咀嚼油地毡,碎布嚓嚓作响,透着一股反常的能量,以及剧烈的厌恶。

她们有什么非要跟对方说不可的?其实都无关紧要。弗洛说露丝自作聪明、行为粗鲁、邋里邋遢、狂妄自大。她总是想让别人干活儿,不懂感激。她还提到布莱恩的天真,露丝的堕落。哦,别以为你有多了不起,弗洛说,一会儿又说,你以为你是谁啊?露丝却用一种理性又温和的方式对她的话做出回应和反对,这种出乎意料的冷漠颇具杀伤力。弗洛就不再只是像通常那样嘲讽了,也无法继续保持泰然自若,她变得非常夸张,说她牺牲了自己,完全是为了露丝。当时她看见露丝的父亲把他幼小的女儿放在马鞍上,就想,那个男人该怎么办啊?于是她跟他结婚了,结果现在她就在这里,跪在地板上。

这个时候铃声响了起来,这是有顾客来了的意思。因为她们还在吵架,弗洛不准露丝到店里去接待客人,不管是谁。弗洛起身,把她的围裙丢在一边,抱怨了一声,走进去招呼顾客。不过这声叹息并没有跟露丝交流的意思,这种恼火的情绪也是露丝不被允许表现出来的。露丝听到她用正常的声音说话。

“是时候了!当然!”

她回来,系上她的围裙,准备继续吵。

“除了你自己,你从来没为别人着想过!你从来没想过我在做什么。”

“我从来都没要你去做过什么啊。我倒希望你什么都没做过呢。那样的话我能过得更好。”

在弗洛俯身下去擦地板前,露丝微笑着在弗洛面前说了这些话。弗洛看见了她那种笑,拿起挂在桶边的碎布就朝她扔了过去。本来是要砸向露丝的脸的,但那块布偏偏掉落在露丝的腿上,她抬起脚把它接住,满不在乎地用脚踝摇了摇。

“好,”弗洛说,“这次算你厉害,好。”

露丝看着她走向小棚屋门口,听见她在小棚屋里踏步穿过,又在门廊停了下来,纱门还没有挂起来,外门仍然敞开着,用一块砖头顶住了。她喊着露丝父亲的名字,她用警告的、召唤的声音喊他的名字,似乎如果有人胆敢反对她,就会有他好看,他会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错。

厨房的地板上有五条或者六条形状各异的油地毡。弗洛巧妙地将几块油地毡的末端修剪并且拼合在一起,用锡条和大头钉把它们接上。露丝坐在桌子上等,看着地板上那些组合完美的形状,长方形、三角形,还有一些她正在想到底叫什么名字的形状。她听见弗洛从小棚屋走回来,走上放在脏地板上的那块嘎吱作响的厚木板。她在四处走动,像在等待些什么。仅凭她和露丝两个人已经继续不下去了。

露丝听到她的父亲进来了。她身体变得僵硬,双腿感觉到一阵震颤,她能感觉到它们在油布上轻轻抖动。她父亲本来沉浸在安静的工作里,脑子里的句子仍然活络,这时却被喊了一声,是得说点什么的。他说:“嗯?怎么了?”

弗洛又喊了一声。她的声音富有情感,有种受伤的感觉,又带着歉意,像是当场特意包装的一样。在他工作的时候把他叫过来,她感到很抱歉。如果不是因为露丝让她分心,她是不会这么做的。怎么让她分心了?她还嘴,行为放肆,说话不检点。露丝对弗洛说过的那些话,如果换作弗洛对自己妈妈说,她知道她爸会把她打得不成样子。

露丝试着插嘴,说事情不是这样的。

什么不是这样的?

她父亲抬起一只手,看都没看她一眼,说:“安静。”

当她说“不是这样”的时候,露丝的意思是,这场争吵并不是她挑起的,她只是在回应而已,是弗洛激了她。在她看来,弗洛这个时候在讲着最恶劣的谎话,扭曲一切事实好对自己有利。露丝其实知道,无论弗洛说了或者做了什么,无论她自己说了或者做了什么,都无关紧要了,但是她现在忘掉了这一点。她俩确实吵过架,这事才是重要的,她们的争吵无法停止,永远也停止不了,到现在也没法说吵到了什么地步。

虽然有垫板,弗洛的膝盖还是脏了。露丝的脚上仍然挂着那块碎布。

她的父亲擦擦手,听弗洛说着。他不着急。他进入状态总是很慢,事先就困顿了,或许,他正处在拒绝融入他必须扮演的角色的边缘。他不看露丝,但是一旦露丝发出什么声响或搅了什么动静,他就会把手举起来示意她别说话。

“当然,这事我们不需要外人来看。”弗洛说着,就去关上店铺的门,把店铺窗口“马上回来”的牌子挂了上去,这块牌子是露丝给她写的,用红色和黑色的蜡笔给字母描上了不少夸张的曲线和阴影。弗洛回来的时候关上了从家里进入店铺的门,又关上了楼梯口的门,最后是小棚屋的门。

她的鞋子在那片擦干净后湿漉漉的地板上留下了脚印。

“哎,我不知道啊,”她开口说话了,情绪绷紧之后懈怠下来,声音里能听得出,“我真不知道拿她怎么办了。”她低头看她脏脏的膝盖(因为露丝也在看),然后用手猛地擦了擦,想把脏东西抹掉。

“她羞辱我。”她直起腰来说。对,这就是她的解释了。“她羞辱我。”她满意地重复道。“她不懂得尊重人。”

“我才没有!”

“别说话,说你呢!”她父亲说。

“如果我没把你爸爸叫来,你现在还坐在那儿嬉皮笑脸呢!对付你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

露丝发现她的父亲对弗洛的这番说辞有一些抗拒,有点尴尬和不情愿。但她如果认为自己能指望这一点,那她就错了,她也必须知道她错了。然而实际上,尽管她知道,而他也知道她知道,事情也好不到哪儿去。他开始进入状态了。他给了她一个脸色。这个脸色一开始冰冷又带有挑衅,传递出他的决断,以及她无望的处境。后来这脸色消散,开始装进了别的含义,就像一把落叶扫干净,春天便填补而入。它充满了憎恨和愉悦。露丝看到这神情,也明白过来了。那神情描述的仅仅是愤怒吗?她看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吗?不是的。有憎恨。也有愉悦。他的脸放松了下来,开始变化,显得更加年轻了,这一次他举起手来让弗洛停下。

“好了。”他说。意思是够了,不仅仅是够了,这部分结束了,事情可以继续了。他开始解开他的皮带。

弗洛本来就已经停下来了。她的难题跟露丝一样,很难相信一件觉得要发生的事情果真会发生,而有的时候这事儿是收不回来的。

“哦,这个啊,你也别对她太狠啦,”她紧张地四处走动,仿佛想找到一条逃脱的路线,“哦,你不用拿皮带来对付她吧。一定要用皮带吗?”

他没有回答。皮带解了下来,不紧不慢地。现在正是用它的好时候。 你给我老实点 。他朝露丝走去。他把她从桌子上推了下去。他的脸就像他的声音一样,完全不像是他自己的。他就像是个糟糕的演员,把一个角色演得非常怪异。仿佛他必须体味并强调其中的可耻和糟糕之处似的。不是说他只是在假装,在表演,而没有当真的意思。他是在表演,但也是真心实意想这么做。露丝知道这点,露丝知道关于他的一切。

此后她一直在思考关于谋杀和凶手的事情。归根结底,凶手之所以一定要将谋杀坚决执行,部分也是为了这种效果吗——证明给一个已经无法再去述说,只能得到教训的人看,此类事情会发生,什么事情都会发生,最可怕的怪诞之举也事出有因,其背后也有相应的情感动机?

她再次试着看向厨房的地板,那个精巧又舒适的几何布置,不去看他和他的皮带。眼前是每天都能看到的油地毡,印着磨坊、小溪和秋树的日历,以及有了年岁但仍然好用的汤锅和平底锅,这样的事情,怎么能在这些日常物件面前发生呢?

把手伸出来!

那些物件帮不上她的忙,没有一样东西能救她。它们变得冷淡而无用,甚至不友好。汤锅可以露出敌意,油地毡的图案可以抬起头不怀好意地笑,变节是日常的另一面。

第一下,或者可能第二下的时候,一阵疼痛袭来,她躲开了。她不接受。她绕着房间跑,想跑到门口。她的父亲把她堵了回去。看起来,她一丝勇气或者坚忍都没有了。她跑着、尖叫着、哀求着。她父亲追她,够得到时就用皮带抽她,随后把皮带丢在一边,直接上手。扇向一只耳朵,扇向另一只耳朵。来来回回,她的脑袋嗡嗡作响。给她的脸来一巴掌。把她推到墙上,又来一巴掌。他摇晃她的身子,把她撞到墙上,他踢她小腿。她语无伦次、神志不清、大声尖叫。 原谅我!求你了,原谅我!

弗洛也在尖叫。 停下来,停下来!

还没完。他把露丝摔到地上。或者可能是她自己摔倒了。他又朝她的小腿踢去。她已经放弃说话,只发出一阵声响,这声响让弗洛大喊了起来: 哦,万一别人听见她在叫呢? 这呼喊是她最后的招数,带着羞辱和挫败,因为看起来露丝和她父亲一样,以同样恶劣、同样夸张的方式,在这个局面里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她扮演他的受害者,那入戏的劲头将会——她希望将会——激起他最后的厌恶的蔑视。

看来,他们会任由事态发展到任何必要的程度,不惜一切代价。

还不至于。他还没能真的让她受伤,但是当然了,有的时候露丝倒希望如此。他用张开的巴掌打她,踢她的时候也是有些许控制的。

现在他停下来了,他得喘口气。他准许弗洛插手了,他一把抓住露丝,朝弗洛的方向推了过去,发出一阵反感的声音。弗洛把她接了过来,打开楼梯门,将她推上楼梯。

“现在回你的房间去!快去!”

露丝上了楼梯,磕磕碰碰的,她尽管让自己磕磕碰碰,让自己摔在楼梯上。她没有把门砰的一声关上,因为这种行为会让他继续来找她麻烦,而且她也没什么力气了。她躺在床上,还能透过火炉烟囱的孔听到弗洛嘟嘟哝哝的抗议,她父亲生气地说既然不想让露丝受到惩罚,弗洛那个时候就不应该说话,不应该提议。弗洛说她从来没有提议让他下此狠手。

他们来来回回地为这事争辩。弗洛原本害怕的声音变得更加有力,找回了它的自信。吵着吵着,慢慢地,两个人的话都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就只有弗洛在说话,他再也不说了。露丝一开始得努力止住抽泣声,这样才能听他们说话,但是等她没兴趣听下去,想再哭一会儿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哭不出来了。她已经过渡到一个平静的阶段,愤怒的情绪已经完成,到达终点。在这个当口,发生的事情和接下来的可能性都变得简单可爱。幸运的是,往后该如何选择已经一目了然。她脑海中出现的词语都异常坚决,很少使用假设。没有任何一个词是临时想出来的。她再也不会跟他们说话了,她对他们只会有厌恶,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她要惩罚他们,她要终结他们。包裹在这些确定的话语和身体的疼痛之中,她感觉自己漂浮在一种奇怪的舒适感之中,超乎自我,超乎责任感。

如果她现在死了呢?如果她现在自杀了呢?如果她现在离家出走呢?做这些事情中的任何一件都是合适的。就在于她选不选择这种方式而已。她飘然于一种纯粹的优越感之中,有点像是打了麻药。

就像打了麻药的时候,在某一个时刻,你会感到你处在十足安全、可靠、不可触及的状态中,然后,毫无征兆地,就在这个时刻的下一秒,你知道这整套保护体系出现了致命的裂痕,尽管它仍然在假装一切无恙,现在,这个时刻也出现了——露丝听见弗洛走上了楼梯——这意味着,她虽保持着此刻的宁静和自由,但是清楚这种状态就要开始走下坡路了。

弗洛没有敲门就进了房间,但是她犹豫了一下,似乎表明她想到了应该敲门。她带来了一罐冷霜。露丝尽可能地维持着自己的优势,脸朝下趴在床上,拒绝回应。

“哎呀,得了,”弗洛不自然地说道,“也没那么糟糕吧,对不?把这个涂点在身上就会好多啦。”

她在哄小孩呢。她当然不知道刚才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她把那罐冷霜的盖子打开。露丝能闻到它。那种亲密的、幼稚的、羞辱的味道。她不会允许这玩意儿靠近自己。但是为了躲开它,躲开弗洛手中那一大团东西,她得移动。她挪动着身子、抗拒着,丢了尊严,还让弗洛看到确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好了好了,”弗洛说,“你赢了。我把它留在这里,你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

之后会出现一个托盘。弗洛会把它放下来,一句话都不说,然后走开。上面有一大杯巧克力牛奶,是店里卖的丹麦牌子“维他麦”。杯子底部有沉淀的厚厚条纹。小块的三明治,匀称又开胃。罐装的上等三文鱼,色泽鲜美,满满的蛋黄酱。还有烘焙店包装的黄油馅饼,胡椒薄荷馅夹心的巧克力饼干。她会转过身去,拒绝看它们,但和这些食物待在一起,又会被痛苦地诱惑、勾引和搅扰,三文鱼的气味,以及对松脆巧克力的渴望会将她从自杀或者离家出走的思绪当中抽离出来,她会伸出手,在其中一块三明治边缘处打转(吐司边切掉了!),抹点溢出的夹层,尝尝味道。然后她会决定吃一块,这样她就有毅力去拒绝其余的了。就吃一块他们是不会注意到的。过了一会儿,在无可救药的堕落中,她会把它们全部吃掉。她还会喝光巧克力牛奶,吃掉馅饼,吃掉饼干,她还会用手指将杯子底部那层麦芽糖浆给抹干净,尽管她因羞愧抽噎了起来。太晚了。

弗洛会过来把托盘收走。她可能会说:“你还是有胃口的嘛。”或者说:“你喜欢巧克力牛奶吗?里面的糖浆够吗?”这得看她觉得自己受了多重的惩罚了。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露丝都会失去所有的优势。她会明白,她的生活又重新开始了,他们又会坐在一张桌子上一起吃饭,听广播新闻。明天早上,或者今晚就这样。尽管现在看起来还不会。他们会尴尬,但考虑到他们之前的表现,他们又远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尴尬。他们会感到一种假模假式的倦意,和好之后的慵懒,一切也将将凑合。

在这种场景之后的一天晚上,他们都在厨房里。那一定是个夏天,或者至少是个温暖的季节,因为她父亲说起了店门口长椅上坐着的那些老男人。

“你知道他们现在在聊些什么吗?”他说着,朝着店铺的方向点着头,示意他说的是哪些人。当然他们都已经不坐在那儿了,他们在黑暗的夜色中回家去了。

“那些老笨蛋啊,”弗洛说,“聊什么呢?”

这个时候旁人不在,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不能说是假情假意,但是有那么一点夸张的亲密。

然后露丝的父亲就告诉她们,那些老男人觉得,西边天空那个看着像星星的物体,那日落后的第一颗星星,傍晚的星星,其实是在密歇根州贝城休伦湖对面上空盘旋着的一艘飞艇。那是美国人的发明,它被送上天去与天体比肩。老男人们对这个观点都表示同意,一致认可这个说法。他们相信这艘飞艇是由一万个电灯泡点亮的。她的父亲坚决地否定了他们,他指出他们看见的其实是金星这个行星,而它出现于天空的时间可比电灯泡的发明早多了。他们却从来没有听说过金星。

“真无知。”弗洛说。露丝知道,也知道她父亲知道,弗洛自己也没听说过金星这回事。为了转移他们的注意力,或者甚至为自己的无知道歉,弗洛把她的茶杯放下,脖子伸展开,将脑袋靠着她一直坐着的椅子,腿搭在另一把椅子上(同时她还能优雅地将裙子塞进她的两腿之间),然后像一块木板一样躺下来,这让布莱恩高兴地喊了起来:“做那个动作!做那个动作!”

弗洛很强健,身体也非常灵活。有时为了玩乐或者有什么突发情况,她会玩点花招。

她的身体翻转了过来,不是靠手臂,而是靠她强壮的腿和脚。于是他们都胜利似的欢呼起来,尽管这情景他们之前都见过。

就在弗洛表演翻身之时,露丝的脑中出现了那飞艇的样子,如同一条细长的透明的气泡,有一串串菱形的灯,在奇妙的美国上空飘浮。

“金星!”她的父亲一边说,一边为弗洛鼓掌,“一万个灯泡!”

房间里有一种宽容和轻松的氛围,甚至是一种幸福感。

多年以后,很多年以后,在一个周日的清晨,露丝打开了收音机。这时她一个人在多伦多生活。

啊,先生。

在我那个时候,这里完全是不一样的地方啊。不一样。

那个时候到处都是马。马和马车。周六晚上马车在主干道上来回奔跑。

“就像战车比赛一样。”播音员,或者是采访者用流畅的、鼓舞人心的声音说。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种比赛。

“哦,不是,先生,我说的是罗马的战车比赛。那是您那个时代以前的事情。”

肯定是以前的事情了。我都已经一百零二岁啦。

“真是个美妙的年龄啊,先生。”

没错。

她走到厨房给自己泡咖啡,收音机还开着。她觉得这一定是个排演的采访,出自某个话剧的场景,她想知道这出戏叫什么名字。那位老人的声音是如此骄傲而带有挑衅,在温和而放松的伪装之下,采访他的人感到绝望而警惕。你肯定能看到这样的一个人,他拿着麦克风,面对着一个没牙、粗鲁、扬扬得意的百岁老人,他会在想,这人到底在干些什么呀,接下来会说些什么呀?

“那肯定非常危险。”

什么很危险?

“那些马车比赛。”

没错。是很危险。会有一些脱缰的马。以前还出过很多事故。人们被飞奔的马拖在碎石路上,脸都刮出了血。死了也不稀奇。嘿。

有一些马跑得飞快。有一些,得放一些芥末在他们尾巴下面才能快。有的让它跑得谈条件。马就是这样的。有的会不管不顾狠命干活,直到奄奄一息,有的会把肥佬的鸡巴都给你拽出来。呵呵。

看来这到底还是个真实的访谈。不然的话他们也不会安排这个采访,不会冒这个险。那个老人这么说也没问题。这是本地特色。这么大的年纪了,不管说些什么听起来都是无害又十分有趣的。

那个时候总是发生意外。在磨坊。在铸造厂。没人注意防范。

“那个时候没有什么罢工吧?我猜。没有什么工会吧?”

现在人人都觉得这事儿很自然了。那时候我们工作,还心存感激。有工作就很高兴了。

“那个时候没有电视。”

没有电视。没有电台。没有电影。

“你得自己给自己找乐子。”

我们就是这么干的。

“你会有很多今天年轻人没有的经验。”

各种经验。

“你能想起的比如有哪些呢?”

我有一次吃了土拨鼠的肉。在一个冬天。你不会喜欢的。嘿。

一阵停顿,似乎是赞赏的停顿,然后主播便开腔说,以上采访录音的主角是安大略省的威尔弗雷德·内特尔顿先生,他在去年春天,一百零二岁生日那天接受了这个采访,并于两周之后去世。他的人生连接着我们的过去。内特尔顿先生是在瓦瓦纳什郡养老院接受的采访。

帽子·内特尔顿。

那个抽马鞭子的人已过百岁了。他生日的时候被相机拍来拍去,被护士大呼小叫,毫无疑问还被一个女记者给亲了。闪光灯朝他冲来。录音机把他的声音吸走。最老的居民。最老的抽马鞭子的人。他的生活连接着我们的过去。

露丝从她的厨房窗口朝冰冷的湖水望去,她想找人倾诉倾诉。弗洛喜欢倾听。她想到弗洛说 你想想 的样子,这话似乎是在说她最糟糕的怀疑都要变成无懈可击的现实。弗洛与内特尔顿先生是在同一个地方死去的,露丝再也无法听到她的声音。甚至在这个采访录制的时候,她都还在那里,尽管她没有听到过,也并不知道有这件事。几年前,露丝将她送往养老院之后,弗洛已经不再说话了。她将自己剥离了出去,大部分时间就坐在她那带护栏的床上的角落里,看上去诡计多端、颇有怨气,不理任何人,尽管她偶尔会用咬护士的方式来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情。 liIqsOLfR7DtcjJ5ozA/kGbg0JDXt1Hq3uEv9dAlV3KOr1lD7Ooz31HA+nKnBj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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