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给我一半儿,成吗?”
这是八年前的某个冬夜,在芝加哥某粤菜馆的厨房里,那高个子男生对燕子讲的第一句话。
那是个格外繁忙的夜晚。饭馆老板给燕子一盆大虾,让她立刻把它们洗干净。虾一个劲儿地跳,好像专门要欺负北方长大的孩子。燕子慌忙拧开水龙头。没过多久,虾不跳了,浑身通红。燕子这才想起用手试试水温。
老板指着燕子的鼻尖,用广东话大声骂街。厨房里有人在窃窃地笑。燕子用力咬住嘴唇。她不能当着他们流泪。她力气不够大,不会说广东话,不认识鲈鱼或者芥蓝。没人知道她的手曾经做过眼科手术,只当它们刷碗洗菜尚且不合格。燕子不能在乎这些,她需要每晚20美金的收入,她得交房费和学费。燕子抬起头,用清晰而标准的普通话宣布:“这一盆虾,我都买了!”
老板大吃一惊:“你知道这虾多少钱一磅买回来的?”
“我不稀罕知道。反正这虾我都买下了,钱从工资里扣就好。”
众人偷偷看着燕子,好像今天才认识她。老板走后,有人小声说:“你真强!你好酷,好像那个叫王菲的女歌手!”燕子低头继续洗她的碗,直到那个高个子男生默默地来到她身边,用地道的普通话低声问:“卖给我一半儿,成吗?”
燕子鼻子一酸。她都算不上认识他。她扭头背对他,捋起落在腮畔的散发:“不用。”
他却不知趣地坚持:“卖给我吧,明晚我请人吃饭,本来想从店里买的,现在只能跟你买了。”
燕子不由得停下手里的活儿。他二十三四岁,瘦高个子,宽肩膀,穿着白衬衫和黑马甲。那是侍者的制服,意味着收取小费的资格。他有一张英俊的古铜色的脸。燕子扭开脸。厨房里有人在偷看他们。燕子没好气地把那盆虾用脚一踢:“都拿走吧!”
那天夜里,他开车把燕子送回家。在执着的要求下,燕子勉为其难地答应了。那是一段徒步40分钟的路程,雪后的人行道冰冷湿滑。对于筋疲力尽的打工妹而言,那段路其实很辛苦。
他的旧雪佛兰只用了十分钟,漫长的十分钟。
他说他叫高翔,山西人,25岁,在芝加哥大学商学院读硕士。她也告诉他自己的姓名,算是尽搭车人的义务:她叫谢燕,北京人。她没提学校,和芝大相比,不值一提。
“燕子。”高翔说。
燕子心中一酸。很久没听到过“燕子”二字了。她说:“我不是燕子,我又不是一只鸟儿。”
从那以后,每晚11点,旧雪佛兰准时出现在餐厅后门外,高翔则准时出现在覆盖着薄雪的人行道上。尽管他每周只打一天工。他是公费留学生,国家负担一切。打工原本是为了丰富经历,为未来的仕途添一些谈资。
他们起先聊得并不多,到后来无话不谈。雪佛兰停在燕子公寓楼下,四周是漆黑空旷的街道。车里弥漫着颓废的歌声:忽然之间,天昏地暗,世界可以忽然什么都没有。燕子跳下车,一阵风似的跑进公寓楼。
他则静静地坐在车里。等她的窗户亮了,他才发动引擎。
某天晚上,他突然说:“去我那儿坐坐吧!”
“为什么?”
“过了圣诞节,我就快毕业了。”
公费生毕业要回国。可美国又有什么好?这里对燕子来说,原本没什么可留恋的。她半开玩笑地问他:“着急回国了?想你女朋友了?”
他却沉默了。
燕子有种不祥的预感:“大男人还害臊?你女朋友漂亮吗?”
“没你漂亮。”
那四个字,燕子终生难忘。
“我不能去你那儿。你女朋友会误会的。”燕子喃喃着,扭头去看窗外。一片雪花,轻轻飘落在窗玻璃上,渐渐地融化。
他把车开进街边的加油站。雪大了起来,而且起了风,街上空无一人。他下车去操作自助加油机,雪花很快就把他变成了圣诞老人。燕子讨厌圣诞,她更讨厌自己。
突然一阵嘈杂。几个黑乎乎的影子朝着车子奔跑过来。燕子立刻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这在深夜的芝加哥并不算稀奇。高翔伸手去拉门把手,门却没开。他猛敲车窗玻璃,燕子慌忙扑向车门。门猛地开了,冰冷的风一下子涌到燕子脸上。高翔一头扎进车里,她没来得及躲闪,他的羽绒服包住她的脸。羽绒服冰凉,他的身体滚烫。
车门“砰”地关闭,发动机声嘶力竭。燕子想坐直身体,高翔却用力把她拉回自己怀里。“嘭”的一声巨响,她的脖颈一阵冰凉。就在此刻,车子如脱缰野马般飞驰而出。他强壮的臂膀,紧紧把她裹在怀里。
车子不知疾驰了多久,才渐渐减慢速度。燕子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刺骨的寒风立刻吹到她脸上。他那一侧的车窗碎了,窗外是向后疾驰的夜。
“亏了他们没枪!”他的声音微微打颤,口中冒出大团的白气。他咽一口唾沫,故作轻松地笑:“妈的,铁棍子能扔这么远!”
“你没事儿吧?”燕子的声音也在发颤。
“没事。”他扭头冲她一笑。
“呀!你流血了!头上!”
“没事!”他连忙把头摆正,用右脸对着她。
“给我看看!”
他们口中的白气混作一团,浮在四目之间。
“真的没事!”
燕子不再坚持。他额头怎样,是他女朋友该关心的。
车子终于停稳了。燕子一声不吭地下车,默默走向公寓楼的大门。几步之后,她又转身跑了回来,在雪地上踩出一串凌乱的脚印。
燕子绕到车子另一侧。高翔的左脸赤裸在她眼前。两道很长的血迹,一直从额角延伸到下巴。在车玻璃被击碎的瞬间,他用自己的身体做了掩体。
燕子沉默着拉开车门。高翔顺从地下车,默默地跟着她,像个非常听话的小孩子。燕子把他领进自己的房间,取出酒精、碘酒和消毒棉球。她在尽医生的职责,他却并不需要医生。棉球到达太阳穴的时候,他一把把她拉进怀里。
她并没有挣扎,抬手抚摸他的脸,指尖轻轻滑过那条凝固的血迹。
天亮之前,四周格外漆黑。燕子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他的身体滚烫如火。就在最恍惚的一刻,他在她耳边呢喃:“燕子,让我留下吧,永远留在你身边。”
热气贯穿燕子的耳垂。燕子却突然清醒过来,一把推开他,坐直了身子,扭亮了灯,炯炯地看着他:“你留下吧,永远留在我身边。”
灯光很刺眼。他也清醒过来,把头深深埋进胳膊里:“我出国的名额,是她爸给弄的。”
他饱满的肩膀,闪烁着古铜色的光。燕子抓起他的衣服扔给他:“走吧。咱们以后别见了。”
第二天晚上,他果然没在餐馆门外出现。
燕子已经很久没独自走在芝加哥深夜的大街上了。她心里并不害怕,甚至盼望有人来抢劫,朝她胸口捅上一刀。她若悄然地死在大街上,他将再也见不到她。她并非他的女朋友,她死不死都无所谓。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出现了。燕子托人介绍其他的餐厅。可她的顾虑是多余的。他已经把饭馆的工作辞了。
两个月后的某个深夜,燕子却又见到高翔。
他穿着衬衫和牛仔裤,站在覆盖着薄雪的人行道上。她本想不搭理他,他却主动走上前来:“送你回家吧。”
“为什么?”
“下雪了。”
“已经下了一个冬天了,春天就要来了。”
“我等不到春天了。明天我就要回国了。”
他漫无目的地把车向着一个方向开下去。直到再也无路可走,眼前变成一片无际的黑暗。没有灯光,没有希望,只有歌声:
如果这天地最终会消失,不想一路走来珍惜的回忆,没有你。
他突然转过身来抱住她。
她没有反抗,也并不配合。她就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塑,任由他炙热的嘴唇划过脸和脖子。她没有流泪。有生以来,她第一次明白,在最伤心的时候,泪水未必会流下来。
东方出现第一道白光。眼前那片黑暗,化作无边的湖水。
密歇根湖,冰冷如镜。
他送她回到家。城市依然沉浸在拂晓的静寂里。
燕子平静地道别,上楼走进狭小的公寓,默默坐在床头,始终没有拧亮台灯。她想他看不见灯光,也许会跑上楼来。可他果真上来了,又能改变什么?她不该让他为难的。她于是伸手去按灯的开关。然而就在手指将要触到开关的一刻,她听见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她抽回手,趴倒在床上。再也没有开灯的必要。清晨的阳光正透入房间。房间狭小如一副棺木,把她永远埋葬了。
天大亮的时候,电话急促地响起来。燕子从未入睡,却仿佛突然从梦中惊醒。她一把抓起听筒,却听见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的声音,讲着蹩脚的普通话:“是谢小姐吗?我姓谭,是大湖海鲜的经理。您是不是要找一份餐馆的工作?”
燕子应了一声“是的”,心想还是换一个餐厅吧,如此才能彻底把以前遗忘。燕子抬头看看窗外。街边的积雪消失了,春天果然快要来了。他们这一生都不会再见了。
然而八年之后,他却站在她面前。他们之间,仅隔着一扇透明的玻璃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