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银行数字化转型,需要首先给出数字化转型的解释。
数字化转型目前尚没有形成一个标准化的定义,其定义主要是由国际著名商业公司给出,形式上不一,但存在一些共识,即:数字化转型面向客户、以解决客户实际问题为首要目标,利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AI、区块链-BlockChain、云计算-Cloud、大数据-BigData、物联网-IoT,简称:ABCDI)改变业务流程,提升业务能力,实现企业价值创造的指数级增长。数字化转型应由业务驱动,而不是聚焦到技术系统建设上,与以往企业信息化在着力点上有明显的不同。
由于提出数字化转型定义的厂商或组织比较多,在此介绍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
《数字跃迁》的三位作者,拉兹·海拉门、习移山、张晓泉教授等给出的定义:“数字化变革是一个组织借助数字化技术和数字业务让商业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的过程,其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绩效。”同时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数字化变革本身并不是一项战略或者目标,而是一种实现战略目标的方法,即组织通过不断创新来适应数字化时代,并持续壮大和盈利。”该观点也作为本书对于银行数字化转型所持的一个核心观点。
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Thomas Siebel认为:“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是四种深刻的破坏性技术的聚合,即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的聚合。”
银行不同于传统制造业,有其独特的运营特征。定义银行的数字化转型,需要明确其与一般意义的数字化转型有何不同。传统行业,本身在寻求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其主要遵守的是工商管理范围内许可经营的内容,因此,在此范围内,企业改变商业模式更加灵活。但是银行不一样,存在一个金融监管机构,这决定了其经营的范围是有限的,面向外部市场的商业模式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
银行自诞生以来,其商业模式比较固定,尤其是我国的商业银行:总体而言是“吸存放贷”,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融资功能,尽管后续可能会逐步引入混业经营模式。
那么,数字化转型所寻求的商业模式持续创新这一目标在银行是否成立?笔者认为,这仍然是成立的。但在这里,我们以业务模式的称谓替代商业模式,尽管这两个概念从英文的角度是同一个,即Business Model(注:更准确的翻译应该是“商业模型”)。商业模式的变化容易给人一种银行将变更主业的印象。业务模式将重点围绕银行的核心业务领域——运营与管理,来重新定义数字化转型所带来的深刻影响。
基于上述的认识,我们从管理战略与企业架构两个视角给出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定义。
·管理战略视角: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银行供给侧结构性重塑和升级,实现组织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在经营水平和价值创造上的指数级提升,提质增效。
·从企业架构的视角:数字化转型就是通过创建三种构成企业能力的基本单元,即基础构建块(信息、能力、服务),并结合数字化技术组合产生价值创造的涌现物,实现业务能力的指数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