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有子 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有子说:“守信用,须行为正当,不谄不畏,才能履行承诺。讲恭敬,须符合礼法,不卑不亢,才能免遭羞辱。即如姻亲,保持亲近的关系,也是值得崇尚的。”
复:通“履”,解为履,履行。
远:避免。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因:同“姻”,姻,即母族,称外亲;宗:即父族,称内亲。
难解章句之一。三句话讲的都是关系尺度,前两句是复句,后一句是单句,类似对比。
周朝实行分封制,将王室子弟分封为诸侯,同时被分封为诸侯的也有异姓功臣。周人同姓不婚,异姓诸侯便成为姬姓的主要联姻对象,姬姓内部的父兄关系和姬姓与异姓的甥舅关系,使得周王朝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家族群体,由此形成一个以血缘和姻亲为联系的政治集团。姻亲虽不是至亲,但它是周王朝宗法制度的基础,所以这里说,也是值得宗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