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子夏 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子夏说:“看到学识渊博、品德高尚的人,要肃然起敬;侍奉父母能竭尽其力;侍奉国君能献身尽忠;同朋友交往能信守诺言。这样的人就算没读过书,也像读书人一样明白事理。”
贤贤:以贤为贤。
易色:改变容色,肃然起敬。易:改变;色:容色,也可解释为态度。
致:送也,委致其身,意即献身。
学:第一个“学”为学习,第二个“学”为学识、学行。
另一译为:要以贤者为榜样,远离谄媚奉承的小人。“易”指轻视、远离;“色”为令色,指谄媚奉承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