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不大记得那年与你初遇的场景。
唯有七里香馥郁的芳香,在回忆中历久弥新,哪怕事隔多年,逆着时光的甬道看去,仿佛也依然可以触摸到你洗得干干净净、散发着淡淡皂角香味的白衬衫,不忍忘记。
2008年的初夏,我在一所私立中学读二年级。
那时候的我,骄纵,不可一世,仗着年轻以及家中尚有让我挥霍的资本,在学校里像只螃蟹一样横着走。
我每天出门都像是专门去打架似的,没有同龄女孩儿的谨言慎行,她们信手拈来的矜持端庄我也统统学不会。
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我是一个因青春期躁动难耐而无处宣泄的不良少女。
我的脑子里总有稀奇古怪的小算盘,就拿初次相逢的那场闹剧来说,我想,这世上可能不会再有像我这样没头没脑的女生,因为你没有为老奶奶让座而怒火中烧,跳起来就在公共场所给了你一巴掌,那一巴掌可不轻,你的右脸瞬间红起来,眼睛瞪得滚圆滚圆的你,似有不甘。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像你这样文质彬彬、颇有书生气的男孩儿是做不到对让座一事不闻不问的,你是有难言之隐的,你过于沉重灰暗的生命让你缄默。
你是一名失去右腿、直立都稍显困难却依旧对生活充满希冀的乐观男孩儿,那日只因你戴着假肢,而我又实在眼拙才酿成闹剧。
回家以后我万分自责,可面对父母和老师的责难我却一声不吭。
他们通过对我积怨已久的同车校友了解到我“令人发指”的罪行,勒令我以书面形式向饱受委屈的你进行深刻检讨。
可是青春期里排行第一的自尊不允许我这么没骨气。
我偏不。我当着你的面表明自己的观点,我又没做错,凭什么要向你道歉。
我言辞凿凿,嗓门儿大得惊人。
你闻言也不恼,只是好脾气地冲我笑,眉眼弯成新月状,好看得不得了。你说:“没事没事,是我不好,没有给老奶奶让座。”
我得寸进尺地看着你,点头如捣蒜,说:“就是嘛。”
可你知道吗,那一刻,我内心深处并不是这样想的。
我看着你明媚的笑容,竟破天荒地想要承认自己的错误。
这令我恐慌,毕竟飞扬跋扈的十几年生命里,这种异样的情绪从未有过,从不曾来干扰我的生活。
可谁知它来势汹汹,竟要我软化周身的硬刺,以惩戒我的言不由衷。
那之后我就情不自禁默默地关注你。
寝室、课堂和餐厅,从我多日总结的尾随笔记来看,你几乎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并以此感到安逸,乐此不疲,每日天不亮就端坐在黑板前,饭点时也总是一马当先。
老实说,我觉得你真可怖。
可有句话不是说,为了梦想执着于远方的人,无论他何其卑微,都是值得被尊敬的。
你就是那样的人。
在那段最兵荒马乱的青春里,由最开始的无法理解,渐渐成为我日后始终如一的信仰。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有多么仰慕你,就像太阳花面向太阳。
你就是我的光芒,给我穿越黑暗的力量。
我想,这些我统统没有告诉过你吧。
皆因初次相逢的那场闹剧。
因为年轻时那颗永不服软的心。
那么,事隔多年,我又一次在这样一个充满着七里香馥郁芬芳的夏日午后还原这份记忆,并道一声真挚的“对不起”给最亲爱的你。
嗨,向光而生的少年,这一切是否还来得及?
你是否还愿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