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录清乾隆甲戌(一七五四)脂砚斋重评本十六回(一至八,十三至十六,二十五至二十八)——简称为“戌”。
(二)过录己卯冬月(一七五九)脂砚斋四阅评本四十回(一至二十,三十一至四十,六十一至七十)——“己”。
(三)过录庚辰秋(一七六〇)脂砚斋四阅评本八十回(缺六十四、六十七)——“庚”。
(四)乾隆甲辰(一七八四)梦觉主人序抄本八十回(近在山西发见)——“晋”。
(五)郑振铎藏抄本两回(二十三、二十四)——“残”。
(六)乾隆辛亥(一七九一)萃文书屋初排活字本百二十回——“甲”。
(七)乾隆壬子(一七九二)萃文书屋第二次排活字本百二十回——“乙”。
(程氏甲本只作参考,乙本间或引用。更晚的本子引用更少,不列此表。)
(八)有正书局(一九一一)石印戚蓼生序本八十回(校勘时所用的底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