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失败型个性的人,在寻找失败的借口和原因时,往往会责备社会、制度、人生、运气不好。对于别人的成功与幸福,总是愤愤不平,因为他认为,这些都足以说明生活使他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愤愤不平是企图用所谓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来为自己的失败辩护,使自己感到好过一些。可是实际上,作为对失败者的安慰,怨恨是非常不可取的办法,比生病还糟。怨恨是精神的烈性毒药,它使快乐不能产生,并且使成功的力量逐渐消耗殆尽,最后形成恶性循环,自己并没有多大本领而又非常怨恨别人的人,几乎不可能和同事相处很好。对于由此而来的同事对他的不够尊重或者领导对他工作不当的指责,都会使他加倍地感到愤愤不平。
怨恨是使自己觉得自己重要的一种方法。很多人以“别人对不起我”的感觉来达到异常的满足。从道德上来说,不公正的受害者和那些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似乎比那些造成不公正的人要高明。
心怀怨恨的人,是想在人生的法庭上证明他的案子,如果他有怨恨之感就证明生活对他不公平,而有些神奇的力量将会澄清那些使他产生怨恨的事情,使他得到补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怨恨是对已发生之事的一种心理反抗或排斥。
怨恨的结果是塑造劣等的自我意象。就算怨恨的是真正的不公正与错误,它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因为它很快就会转变成一种习惯情绪的。一个人习惯于觉得自己是不公平的受害者时,就会定位于受害者的角色上,并可能随时寻找外在的借口,即使对最无心的话在最不确定的情况中,他也能很轻易地看到不公平的证据。
习惯性的怨恨一定会带来自怜,而自怜又是最坏的情绪习惯。这个习惯已根深蒂固,如果离开了这个习惯,就会觉得不对劲、不自然,而必须开始去寻找新的不公正的证据。有人说这类人只有在苦恼中才会感到适应,这种怨恨和自怜的情绪习惯,会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不快乐的可怜虫或者牺牲者。
产生怨恨的真正原因是自己的情绪反应。因此,只有自己才有力量克服它,如果你能理解并且深信:怨恨与自怜不是使人成功与幸福的方法,你便可以控制住这种习惯。
一个人有怨恨之心,他就不可能把自己想象成自立、自强的人,他就不可能成为自己灵魂的船长、命运的主人。怨恨的人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把自己的感受和行动交给别人支配,他像乞丐一样依赖别人。若是有人给他快乐他也会觉得怨恨,因为对方不是照他希望的方式给的;若是有人永远感激他,而且这种感激是出于欣赏他或承认他的价值,他还会觉得怨恨,因为别人欠他的这些感激的债并没有完全偿还;若是生活不如意,他更会觉得怨恨,因为他觉得生活欠他的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