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旨是要表达文化深深地内嵌于人类本性之中,但又不是这句话在通常情况下表达的意思。事实上,大多数文化力量的鼓吹者对任何有关人性的断言都深表怀疑。他们认为,不同的文化以如此不同的方式塑造了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关于人性的概括能够跨越文化界限。因此,主张文化重要性的人普遍认为,文化差异是他们一方观点获得支持的最有希望的来源。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失败的策略。在我看来,这些数据并没有支持这样的激进观点,即文化可以在几乎无限的和不可预测的变化范围去塑造人类。随着这些数据的出现,许多社会科学家开始怀疑文化是否像我们曾经认为的那样重要。但我的观点是,我们一直在错误的地方寻找答案。对文化差异的关注使我们低估了文化的力量和重要性。
我的意思并不是贬低文化差异研究的价值。当我们用坚实可靠的方法证明重要的文化差异存在时(事实也是如此),这些结果往往可以引起人极大的兴趣。我想说的只是,文化这个概念不仅仅包括文化差异,当证据偶尔发现文化差异只是微弱和表面的存在时,我们不应该把它当作是对文化本身的打击。
社会和行为科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等)试图运用科学方法来理解人类的学科。它们经常被拿来与自然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进行比较,但显然前者不如后者那样成功,因为我们对人的理解落后于我们对物理世界的理解。然而,社会科学发展缓慢是有充分理由的。社会科学家们的任务更加艰巨,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时间也没有那么长。(受人尊敬的科学作家贾里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最近提议要取消传统的“硬”和“软”科学分类。我们通常将物理和化学定义为 硬 科学,而将心理学和经济学等称为 软 科学。相反,他建议,我们应该将科学分为“难”和“易”两类,而物理和化学则属于“易”类,因为与“难”的心理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所面临的巨大挑战相比,它们的任务相当直接。)无论如何,我们不应对主流观点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的戏剧性转变感到惊讶。
整个20世纪中叶,社会科学倾向于强调社会化和文化力量的观点。我还记得1972年我上的第一门心理学课。在那门课上,教授断言,人类特征大多是童年经历的产物,而先天的生理倾向可能很少能解释实际的行为。这些观点在当时没有任何争议。它们是主流观点,是当时大多数专家的看法。
尽管这种信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我们不应该跳到另一个极端,错误地认为人类所有的差异和倾向都是由基因决定的,社会和文化的影响是微不足道或无能为力的。相反,当前的挑战是找到方法来回答这个深刻的问题:文化和社会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力?在第一章讲述按女孩养育方式长大的男孩布伦达的故事时,我们曾触及这个问题。社会化并不能把布伦达变成为一个正常的女孩,但它无疑改变了他的性别角色。今天许多孩子的父亲参与养育活动的程度要远远超过他们自己的父亲或祖父。同时,曾经照顾病人的妇女都从事护士职业,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妇女成为了医生,而近期的许多医学院,女性的人数开始超过了男性。我们还可以举出许多其他变化。性别角色不是天生就固定的,也不是百分之百受文化的影响。
这种新的平衡感对社会科学界的许多人来说是一种冲击,尤其是在我们之前已经接受了文化展现出几乎无限变化的观点。但是,让我们来考虑一下自然与文化之间一些最具戏剧性的冲突。
核心家庭是人类生活在任何地方的一个基本社会单位,但有些文化试图废除它。特别是当集体生活受到个人家庭关系的威胁时,便会与传统的家庭生活观念发生冲突。以色列的集体农场最初努力让所有孩子都由所有父母共同抚养,以防止单个的亲子关系变得太有影响力。在更大的范围内,苏联采取了废除核心家庭的政策,它认为核心家庭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产阶级生活的遗留物,是对妇女的压迫。 核心家庭也被认为是低效的:通过使用一个公共厨房,吃“大锅饭” 来为每个人服务,而不是要求每个妻子都有她自己的厨房并仅为几个人做饭,可以更有效率并能取得更广泛的利益。洗衣服应由公共洗衣店做,缝纫应由公共作坊做等,直到没有任何经济力量可以把丈夫和妻子绑在一起(而妇女被迫扮演仆人的角色)。
另一种摆脱核心家庭的方法是促进年轻人的集体教育和社会化。社会化育儿被视为一个理想的体系,它通过给孩子提供相同的起跑线以促进平等,确保将正确的价值观和态度都灌输给所有年轻人(从而可能提高国家的集体优势),并减少效率低下的情况,还使女性可以平等地承担工作、而不需要和孩子们待在家里。
苏联社会学家弗拉基米尔·沃夫森(Vladimir Vol'fson)在1929年曾断言,家庭“最终将会入驻古董博物馆,这样它就可以站在马车、蒸汽机和有线电话旁边,与纺车和青铜斧头为邻”。 苏联在1918年颁布的《婚姻、家庭和监护法》( Code of Marriage,The Family,and Guardianship )预见到家庭将会消亡(就像中央政府一样),并试图为此做准备。
尽管政府努力实施这些理想主义的计划,但他们还是失败了。人们在许多方面可能是灵活的,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种文化能够说服人们放弃他们的家庭关系。苏联领导人很快就不得不改变政策,恢复核心家庭在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同样,以色列的集体农场现在也允许成员以家庭的形式进行生活。
相较之下,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性革命表明,文化变革可以对许多个人的感情和行为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即使这不意味着文化对自然的完全胜利。关于性革命的起因仍在争论中,但一些文化上的变化对此似乎起了作用。首先,避孕药使女性在性交时怀孕的风险大大降低。其次,女性运动,尤其是女性有偿就业的急剧增加,改变了男女之间的基本社会契约——对许多人来说,契约意味着女性将自己的童贞交给丈夫以换取她一生的经济支持。第三,媒体开始展示甚至推广新的生活方式,事实上,休·赫夫纳(Hugh Hefner)就提出,他的杂志《花花公子》是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无论如何,性革命在短时间内引发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有多个伴侣的婚前性行为曾经被污名化,并属于统计上的少数派,但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它就变成了一种合理的预期行为。
可以肯定的是,性革命并没有兑现其所有承诺。在性方面的一些性别差异仍然存在,或者至少在一段时间的性革命实验之后,这些差异又重新出现了。 女性被“解放”,其在性选择上可以像男性一样随便,但不久之后,人们便发现她们并不想那样生活。此外,就像对性的普遍看法一样,态度的改变比实际行为的改变更大。不过,行为也发生了变化,而且变化之快使得我们都无法将其归因于任何物种的生物进化。
我们在性行为和价值观方面观察到的巨大变化表明,文化可以对人们产生重大影响。不过,文化有时也会因不自量力而失败。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文化都试图通过法律、社会耻辱、教育和非正式的压力(甚至是对同性恋者的暴力压迫)来根除同性恋,但同性恋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存在着。另一个例子是,天主教会为所有神父和修女设立了终身独身的理想,可以合理地假设,这些男人和女人中的大多数都会真诚地履行他们的神圣誓言,从而放弃所有享受性乐趣的生活。然而,调查数据和20世纪90年代神职人员的一系列性丑闻都证明,许多男性和女性(也许尤其是男性)无法兑现他们的誓言。通过多年对牧师的研究,一位这方面的专家估计,只有2%的牧师真正达到了独身的目标(包括不手淫),而另外8%的人接近这个目标, 剩下的90%的人都违背了他们的誓言。下面列举了一些文化应该真的畅通无阻的情况:存在着一种最高道德权威的理想;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结构为该理想提供着支持;公众舆论也赞同该理想;群体中的个体也都拥护这种理想。但人的本性在性行为方面的表现却是不利于独身主义的,无法让所有个体都维持独身。这揭示出,文化的力量是有限的。
酒精和药物的使用也因文化而异,但文化未能达到其所追求的完全的影响。在禁酒令期间,美国宣布所有酒精饮料的制造、销售和运输均为非法,有些人确实戒酒了——但也有许多人没有。尽管禁止饮酒的规定被写进了宪法(宪法是这个国家法律权威的最高基础),但该计划还是失败得很彻底,以至于美国最终不得不废止第18条修正案。同样,最近的数据显示,在使用大麻为非法的英格兰等国家,使用大麻的年轻人数量比官方允许使用大麻的荷兰年轻人还要多。因此,文化对酒精和药物使用模式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此外,有些人可能认为酒精的作用应该可以完全还原为生理过程,所以如果文化对其有任何影响的话,我们反而应该感到诧异。酒精是一种化学物质,当人们饮用它时,它会被血液吸收,确实会对大脑和身体其他部分产生影响。人们很容易认为,酒精的影响可以用生化术语来解释,而不需要援引文化和社会规范。甚至心理上的影响也可以用这些术语来描述,比如一句古老的俏皮话:“酒精可以溶解超我。”而且,假如文化和社会原因真的可以最终归结为生理和生理过程的话(正如许多社会科学家所相信的那样),那么鉴于我们已经对酒精的生理影响具有了丰富的知识,似乎就应该没有必要诉诸文化的解释。
然而,对不同文化中的酗酒现象进行仔细研究后会发现一种不同的情景。麦克安德鲁(MacAndrew)和埃杰顿(Edgerton)的经典跨文化研究成果,《醉酒行为》( Drunken Comportment )一书, 揭示了文化间的异同,我们因此不能简单地说醉酒受到、或者没有受到文化的影响。他们指出,一方面,在所有已知的社会和文化中,酒精中毒会使人的体能下降。相较于清醒时,人醉酒时的协调能力更差,口齿不清,也不能熟练地完成任务。在这方面,文化影响的确并不重要。而另一个常见的影响却是,醉酒使人变得健谈和善于交际。
另一方面,在不同的文化中,酒精确实会使人产生不同的行为模式。至少在许多社会中,人们在喝醉的时候,许多禁忌仍然会有效。因此,简单地声称酒精会全面降低禁忌行为是错误的。在一些社会中,醉酒的男人变得更有攻击性,更容易打架,但在另一些社会中则不是这样。在一些地方,醉酒男人变得更多情,更倾向于向附近的女性示好,但在另一些地方则没有。在一些文化中,酒精的影响力甚至发生了历史性的改变。麦克安德鲁和埃杰顿说,当酒精第一次被引入大溪地岛时,当地人并不喜欢它,那些尝过它的人报告了负面的、令人生厌的经历,他们随后就拒绝了酒的进口。然而,几年后大溪地人进入了一个非常喜欢喝酒并酗酒的新阶段,他们经常在酒的影响下变得很暴力。然后是第三个阶段,大溪地人此时继续大量饮酒,但几乎不会发生争执,他们在喝醉后变得快乐平和。
文化的作用在另一组例子中也很明显。南非的班图人有很长时间的喝酒传统,这些传统通常涉及积极的行为模式,比如唱歌和跳舞。打架和其他问题并不是他们醉酒后的典型行为。但随着现代化破坏了部落的生活模式,人们开始移居到城市。在那里,酒精中毒突然与暴力和流血联系在了一起。文化背景也以类似的方式影响了Tecospans人 ,一群在墨西哥的原住民:当他们和自己人喝酒时,他们会感到充实平和,甚至到了认为醉酒是族群和兄弟之间心灵感受交融的途径;但是当他们和外人喝酒的时候,他们就会变得很有敌意并喜欢挑衅,最终常以打架告终。
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些不同的证据线索呢?麦克安德鲁和埃杰顿指出,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喝醉了酒“干什么都行”都是不被允许的。 醉酒似乎是一种时间的暂停,是正常规则作用的一种中断,但哪些规则继续有效、哪些规则暂停作用,在不同地方则会出现相当大的差异。即使在诉讼盛行的美国,醉酒也不能逃避所有的责任。在最近的一则新闻报道中,一名男子醉酒后翻过一扇锁着大门的栅栏,然后爬上一座电塔,而后受了伤。 他为此起诉了六个对象,包括酒吧、酒类品商店和电力公司等,但他没能胜诉。
只有把自然和文化结合起来,才能对酒精造成的影响进行解释。酒精是一种物质,它的作用机理遵循生物化学规律,它导致的一些行为后果(比如感觉运动障碍,使醉酒的人变得笨拙)似乎具有普遍性。此外,我们还常会看到对一些规则的放宽,但不同的文化对不同的规则持有不同的态度。
最后一组值得探讨的例子来自广告业。广告是文化影响的一种形式,大量金钱的注入推动了人们不断寻找最强大和最有效的方法来改变人们的行为。广告起到了作用,但其作用有限。一些广告活动以失败告终,比如可口可乐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做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努力,它想要将其主要产品换成“新可口可乐”以吸引全球大众购买的努力。但它失败了,公司不得不重新推出旧可乐(被称为“经典”而不是“老”),并最终彻底放弃了新口味。一般来说,专业的广告公司对消费者行为上的微小百分比的变化都会感到满足,因为市场份额的轻微增长也可以转化为数百万甚至数十亿美元收入。广告界记录的就是一个真实但有限的成功历史。
关于自然和文化影响的持续辩论中,对立双方也看到了以上这些例子,并得出各自的结论:杯子已经是半满了,或者杯子还是半空的。而我强调的是,杯子里有一半的水。文化可以影响行为,但其影响也只是适中程度的。特别是,人类有些倾向根深蒂固于人的本性中,因此,对社会压力具有高度的抗压性。另外一些倾向则有更大的可塑性,文化对此可以有很大的影响。
那么,关于个人与更广泛的社会和文化之间的关系,我们能得出什么结论呢?我们可以拒绝那种简单的模式,即社会可以把人塑造成它想要的任何形式,人类不过是外部影响的被动接受者。我们也可以拒绝相反的模式,即人们生来就有既定的模式,必须按照预设的路线生活和行动,从不受文化的影响。
最有可能的是,文化必须与人类本性的基本事实一起发挥作用,因为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能会夸大或者扼杀人性。性别差异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男人和女人天生就有不同的倾向,社会可以放大或者缩小这种倾向。然而,社会不太可能成功地从无到有地创造出它们,或者反过来去彻底泯灭它们。男孩比女孩更具攻击性,社会可以鼓励或扼杀这种差异,这可以从身体攻击程度的文化差异中看出。但文化似乎无法扭转这种趋势,从而使大部分女性比男性更具攻击性。尽管有长期以来的媒体运动(自90年代起,美国电视上女人打男人相当频繁,并伴随有笑声的配音,而男人打女人则是罕见的,并且以严重不赞同的方式呈现出来),在现实生活中女性和男性相互伤害有差不多相似的频率, 而男性对女性造成的伤害则比女性对男性的伤害更大。
同时,一个人在出生时就具有各种各样的自然倾向,然后就要面对构成现代社会的极为复杂的社会结构。作为个体去改变宏大社会的空间是有限的。相反,人们会找到自己的社会位置,或多或少地接受它的到来。每个人都必须发展出自己对社会如何运作的一些理解,并充分地调整自己来履行某些社会角色。一个人的天然倾向则会影响他如何扮演好这些社会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