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从中原到韶关,初闻舜帝南巡至韶石奏韶乐的传说,并未注意。后翻看县志、府志,确有记载,兴趣虽稍昂,却也未深究。偶翻魏晋、唐人关于韶乐、韶石的诗、记,对此事也言之凿凿,始知舜帝、韶乐的传说,是在粤北流传了千余年以上的古老传说。至少隋代置州时,取因韶乐而得名的韶石之义,而置韶州。韶乐、韶石、韶州成了 1 000余年来粤北地区风华最著的代表性符号,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韶”的尽善尽美的意蕴和韶乐“与天地同和”的精义也成了此地传统的处世理念,千余年的传说给此地的历史发展和文化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形成了一种以舜文化和韶乐文化为主的文化传统。
这种传说和当地历史发展之间的互动,十分耐人寻味,传说不能作为信史,但传说也绝非空穴来风,传说中有讹传和附会,更有史影,正像黄帝的传说支撑了中华民族共识的人文祖源一样,舜帝韶乐的传说也支撑了此地数千年的人文精神。否定了黄帝或五帝传说中的史实和史影,就无从谈中华民族的起源和早期文明。因此,那些在粤北文化中一谈舜帝、韶乐,就以是传说而讳言、讳用进而加以否定的观点,是片面的、短见的。史学作为一门科学,首先是从众多的资料中(传说史料、历史记载、考古数据)去伪存真,分析数据的可信度,特别是对早期文明,所依赖的主要是传说史料,更不能盲目地加以肯定或否定,要以详细的分析、认真的综合的方法,抽象各历史事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整体全面地把握数据,并考证其真正价值,进而才可能把传说中的合理史实挖掘出来,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
粤北地区的韶文化起源于舜帝韶乐文化传统,因此,首先弄清韶乐的概念、嬗变及文化内涵,是阐明韶文化起源的第一步。
我国漫长的古代社会制度的核心是礼乐制度。礼,讲的是身份等级,是社会的基本规范和秩序。乐,讲的是“与天地同和”,是古代帝王进行祭祀、教化的基本方法和手段。礼乐是国家之根本,礼崩乐坏意味着国家的灭亡。
最早的“乐”有六种:《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㲈(㲈,即韶的别字,下详证)》、《大夏》、《大濩》、《大武》”。汉代郑玄注:“此周所存六代之乐。黄帝曰《云门》……《大咸》《咸池》,尧乐也……《大㲈》,舜乐也……《大夏》,禹乐也……《大濩》,汤乐也……《大武》,武王乐也。”
六乐之中,《韶》为最。“自《咸池》、《云门》、《大章》之乐作而舜因之,则《韶》之为乐,尽善尽美而无以加之矣”。
先秦的六乐至汉代大都消亡,唯余舜帝《大韶》、武帝《大武》。以后历代皇朝以《韶》为文,倡导和合思想,普及封建教化;以《武》为武,彰显国威,倡导武功,为大一统的封建社会服务。因此,韶乐是跨越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直至清末的祭祀天地四望之神、郊庙及宴飨时所用的“大乐”,是对贵族、平民进行教化的主要形式和工具。其不仅对我国礼乐制度的形成、人“与天地同和”的基本理念、以民本主义为基础的“文治”思想的形成有深刻的影响,而且对朝鲜半岛、日本等周边国家的政治教化和宫廷音乐也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突出地位及其几近五千年的声名,决定了韶乐是一种旅游价值和文化价值非常巨大的、潜在无形的文化资源。
“韶乐”广泛地记载于先秦可靠的历史文献中,其历史存在不容置疑。但不同的古籍对其名称有不同的记载。据我们的研究,至少有“韶”“箫韶”“韶箾”“招箾”“韶乐”“招乐”“九㲈”“大㲈”“九韶”“大韶”“九招”“大招”等十几种名称:
(1)对“韶”“箫韶”的最早记载是《尚书·益稷》:“《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孔安国传曰:“韶,舜乐名。言箫,见细器之备。雄曰凤,雌曰凰,灵鸟也。仪,有容仪。备乐九奏,而致凤凰,则余鸟兽不待九而率舞。”
据孔安国传,“韶”为舜之乐名,箫,只是奏“韶”乐所需之器。孔子就称韶乐为“韶”。以后箫韶连称,也为乐名。如《楚辞·九叹·忧苦》:“恶虞氏之《箫韶》兮,好遗风之《激楚》。”因此,自《尚书·益稷》始,韶乐就有“韶”“箫韶”两个名称。
(2)“韶箾”“招箾”较晚一点的记载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札)见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
“见舞《韶箾》者”,《史记·吴太伯世家》作“见舞《招箾》”。服虔注曰:“有虞氏之乐《大韶》也。”索隐云:“‘韶’‘箫’二字体变耳。”《说文·箾》也说:“虞舜乐曰‘箾韶’。”由此可见,《韶箾》《招箾》指的都是“韶乐”。再晚一点是孔子的《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论语·述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孔子对韶乐的推崇更在吴公子札之上,竟在听了韶乐后痴迷沉醉,乃至三个月内失去了味觉,虽然夸张,但沉醉于尽善尽美的韶乐之中忘乎外界事物也是可能的。这种极力的推崇对以后的礼乐制度影响极大,“叙《书》则断《尧典》,称《乐》则法《韶舞》”成了以后叙礼作乐的根本依据。
以上三种文献都是先秦的可靠文献,且吴季札亲眼“观”到,孔夫子亲耳听到,说明直至先秦时期,我国确有一种可耳闻目睹的韶舞或韶乐。
(3)“招乐”是韶乐的又一异称,见于《汉书·礼乐志》:“夫乐本情性,浃肌肤而臧骨髓,虽经乎千载,其遗风余烈尚犹不绝。至春秋时,陈公子完奔齐。陈,舜之后,《招乐》存焉。”
此处是在解释春秋齐国为什么有韶乐,它认为,陈公子是舜的后代,流亡到齐国后就把舜的韶乐带到了齐国。因此此处的“招乐”即“韶乐”。
(4)《九㲈》《大㲈》。
《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九德之歌,《九㲈》之舞。”孙诒让正义:“㲈、韶古今字,经例作‘㲈’,注例用今字作‘韶’。”
《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㲈》《大夏》《大濩》《大武》。”郑玄注:“《大㲈》,舜乐也。”显然,舜之韶乐又称为“九㲈”“大㲈”。
(5)《九韶》《大韶》。
《庄子·至乐》:“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唐成玄英疏:“《九韶》,舜乐名也。”
《潜夫论笺校正》卷八:“世号有虞,作乐九韶。”
《今本竹书纪年》:“元年己未,帝即位,居冀。作大韶之乐。”王国维疏证《尚书·益稷》:“《箫韶》九成。”《艺文类聚》卷十一、《太平御览》卷八十引《帝王世纪》:“(舜)乃作大韶之乐。”这样,韶乐又称为“九韶”“大韶”。
(6)《九招》《大招》。
《风俗通义·声音》:“故黄帝作咸池……舜作韶。”注云:“‘韶’,汉志作‘招’,下同。乐记:‘韶,继也。’注:‘舜乐名也。韶之言绍也,言舜能绍尧之德。周礼曰‘大招。’”
《史记·五帝本纪》:“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于是禹乃兴《九招》之乐,致异物,凤皇来翔。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索隐曰:“招,音韶,即舜乐《箫韶》。九成,故曰《九招》。”
把韶乐称为“招”“㲈”,是因为韶、招、㲈三字音同相假互用,韶、㲈又为古今字。把“韶”称作“九韶”“九招”“九㲈”,则因为“《箫韶》九成”,成,即终,九终即所谓“备乐九奏”,把韶乐奏了九遍而终,故曰“九韶”“九招”“九㲈”。正如汉王逸注《楚辞·远游·离骚》“二女御《九韶》歌”时所云:“《韶》,舜乐名也。九成,九奏也……(舜)于是遂禅以位,升为天子。乃作《韶》乐,钟鼓铿锵,九奏乃成。”
在“韶”前加一“大”字,成“大韶”“大招”“大㲈”,古籍无解。我们认为这是以《韶》为“大乐”的缘故。《史记·乐书》云:“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韶》正是这样的大乐,前引《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言吴公子札使鲁,遍观周南、召南、邶、鄘、卫、郑、齐、豳、秦、魏、唐、陈、小雅、大雅、颂、象箾、大夏等十余种乐舞,但都有美中不足之处,最后见舞《韶箾》者时则说:“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所谓大乐,像天无不包容,像地无不载育,能够“顺阴阳律吕生养万物,是大乐与天地同和也”(《史记·乐书》正义)。再加上孔夫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使韶乐具有了无比崇高的地位,故称为“大韶”。
关于韶乐的发明者及其创制时代,史籍中有四种说法,如下:
(1)帝喾时的咸墨作《九招》。
《吕氏春秋·古乐》:“帝喾命咸墨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英。”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颂赞》:“昔帝喾之世,咸墨为颂,以歌《九韶》。”
此处九招、九韶据上所证,都为韶乐之别名,但把所作之人归为帝喾时的咸墨,而咸墨似乎不是作乐、作舞之人,而是作歌词、颂辞之人。此说以韶乐有颂辞为特征,与先秦古籍一般看法不同。
(2)大舜时代的夔作《韶》(或《箫韶》)。
《尚书·益稷》:“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孔传曰:“韶,舜乐名。言箫,见细器之备。雄曰凤,雌曰凰,灵鸟也。仪,有容仪。备乐九奏,而致凤凰,则余鸟兽不待九而率舞。”
《尚书·益稷》认为韶乐是五帝舜时代的产物,或名《韶》,或名《箫韶》,发明者是典乐官夔。
(3)大禹作《九招》。
《史记·五帝本纪》:“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于是禹乃兴《九招》之乐,致异物,凤皇来翔。”据史载,帝舜把帝位禅让于大禹,大禹率众臣“咸戴帝舜之功”,才作了《九招》之乐。在《史记》中,禹是韶乐的又一发明者。
(4)夏启作《九招》。
《山海经·大荒西经》:“西南海之外,赤水之南,流沙之西,有人珥两青蛇,乘两龙,名曰夏后开。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开焉得始歌《九招》。”郝懿行注云:“盖谓启三度宾于天帝,而得九奏之乐也。故《归藏·郑母经》云:‘夏后启筮,御飞龙登于天,吉。’正谓此事。《周书·王子晋》篇云:‘吾后三年,上宾于帝所。’亦其证也。”
夏后开即夏启,后世为避汉景帝刘启之讳,改启为开。此说其乘龙三次上天,在高两千仞的天穆之野,窃得九辩与九歌。“开焉得始歌《九招》”之“焉”,为虚词,但不表示疑问,故此处是说夏启开始舞《九招》。古人也是这样认识的,如《列子集释·周穆王》:“奏承云、六莹、九韶、晨露以乐之。”补注:“山海经,夏后开始歌九招。”既然是“始歌”,《九招》自当为夏启始作。问题是,启上天所得的是“《九辩》与《九歌》”,他不舞所得,而舞《九招》,令人费解。郝注以“九辩、九歌、九招”都为九奏之乐,即箫韶九成,来解释此疑。王国维先生对此则有精辟的看法:
《古本竹书纪年·夏纪》:“《竹书》曰:夏后开舞九招也。”王国维案:“‘夏后开’即夏后启,汉景帝名启,避‘启’字讳,汉人因改‘启’为‘开’。吴大澂《字说》云:‘古文召、绍、韶、招、昭为一字。’(《字说》,据《说文解字诂林》补遗卷三上)是‘九招’即‘九韶’。《帝王世纪》:‘启升后十年,舞九韶。’(《太平御览》卷八二引)《山海经·大荒西经》:‘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又《海外西经》:‘夏后启于此舞九代。’《楚辞·离骚》:‘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又《天问》:‘启棘宾商,九辩九歌。’‘九招’‘九韶’‘九歌’‘九辩’,当为一事。”
据此考证,“九招”“九韶”“九歌”“九辩”“九代”,实指一事,前面费解之事自然冰释。要之,为什么韶乐之作有虞舜、夏启(或夏禹)两个时代四个人呢?愚以为,韶乐原是我国古代文明初期的一种民间祀神祭天的乐舞,虞夏时把它作为宫廷所用的祭祀乐舞,反复奏舞九遍,以示对天地祖先的敬意。形成了“九奏”“九成”的礼乐制度。由于最早称作“箫韶九成”,所以“九韶”当是其主要名称,随着时代的发展,其“九成”的制度形式保留,但内容屡变,于是就有诸“九”之乐舞。换句话说,“韶乐”并非虞舜一人发明,也并非虞舜一代之舞,而是自我国文明初期就开始发明,在虞、夏、商、周四代都用并逐渐增益的宫廷乐舞,“九成”是礼乐制度的最早体现,必奏九遍,方合礼制。故极力鼓吹大舜、周公礼乐制度的孔子对其特别推崇,称其为“尽善尽美”。
《吕氏春秋·古乐》为此观点提供了一些证据:“帝喾命咸墨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英。”“帝舜乃令质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禹立……,于是命皋陶作为夏籥九成,以昭其功。”“殷汤即位,夏为无道,暴虐万民,侵削诸侯,不用轨度,天下患之。”“汤于是率六州以讨桀罪,功名大成,黔首安宁。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护,歌晨露,修九招、六列,以见其善。”
“修九招”即对韶乐的继承和修改。继承者,九成之制也;修改者,《九辩》《九歌》《九代》也。“修九招”成了舜、禹、汤、伊尹等政治家们的大事,它意味着以“文”治国,以“善”感民,这在以武力取得政权之后,显然是必须采用的治国方略,孔子的“尽善尽美”其真正含义也正在于此。所谓“韶乐”,其实是三代时一种代表当时礼乐制度的乐舞而已,它的起源时代可追溯至我国文明起源的初期,因此,《韶乐》之作有五帝、夏两个时代的帝喾、帝舜、夏禹、夏启四个人是不足为奇的。
韶乐被发明以后,逐渐成为夏、商、周三代乐制的最重要内容。各代都继承其乐舞并有所修改。正如《乐府诗集·雅舞》所说:
周存六代之乐,至秦唯余《韶》《武》。汉魏已后,咸有改革。然其所用,文武二舞而已,名虽不同,不变其舞。故《古今乐录》曰:“自周以来,唯改其辞,示不相袭,未有变其舞者也。”
首先是商代的继承和修改,前举《吕氏春秋·古乐》“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护,歌晨露,修九招、六列,以见其善。”即证明。
据“周存六代之乐”看,西周宫廷当有韶乐。但遍检古籍,仅有周穆王时一条记录,《列子集释·周穆王》:“奏承云、六莹、九韶、晨露以乐之。”是否汉人追记,已不可考。
至春秋时代,可信的古籍多次记载了鲁国、齐国有《韶乐》: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札)见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
“见舞《韶箾》者”,《史记·吴太伯世家》作“见舞《招箾》”。服虔注曰:“有虞氏之乐《大韶》也。”索隐云:“‘韶’‘箫’二字体变耳。”
《说文·箾》也说:“虞舜乐曰‘箾韶’。”由此可见,《韶箾》《招箾》都是韶乐。
除吴公子札在鲁见《韶乐》外,晚一点的孔子在齐也有“闻韶”记录,《论语·述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此即当今学界讨论较多的“齐韶乐”。
入汉代,宫廷乐制开始规范化和正规化。其基本原则是在继承先秦六乐内容的基础上,把名称改变,同时自创了新乐,以显示改朝换代后与前代乐制“不相袭也”。
《汉书·礼乐志》:“夫乐本情性,浃肌肤而臧骨髓,虽经乎千载,其遗风余烈尚犹不绝。至春秋时,陈公子完奔齐。陈,舜之后,《招乐》存焉……《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高祖六年又作《昭容乐》《礼容乐》。《昭容》者,犹古之《昭夏》也,主出《武德舞》(高祖创)。《礼容》者,主出《文始》《五行舞》。”
在“不相袭也”的思想指导下,汉初把“韶舞”改名为“文始舞”,并根据韶乐创作了《礼容乐》,同时,又创作了《武德舞》等。自韶乐改名以后,两汉俱用之。
曹魏时期再改头换面,为显示自己有乐舞,就把汉的《文始舞》改曰《大韶舞》。
《宋书》卷十九《乐志一》:“文帝黄初二年,改汉《巴渝舞》曰《昭武舞》……《文始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其众歌诗,多即前代之旧。”
“歌诗”即歌词,“多即前代之旧”,说明《大韶舞》在内容上与汉代没有多大差异。
晋代乐制进一步规范化,礼祀郊庙的音乐和舞蹈分为文舞、武舞。文舞为前舞,武舞为后舞。
《宋书》卷十九《乐志一》:“晋氏之乐,《正德》《大豫》。”又引何承天《三代乐序》云:“晋《正德》《大豫舞》,盖出于汉《昭容》《礼容乐》,然则其声节有古之遗音焉。”《正德》为文舞、前舞,《大豫舞》为武舞、后舞;自此以后,各代宫廷大乐都以文舞、武舞统领概括,故舜之《韶乐》和周武王的《大武》,也成了后世文舞、武舞的代称。晋文舞《正德》出于汉《礼容乐》,《礼容乐》又出于《韶乐》,故曰:“其声节有古之遗音焉。”
至南北朝,处于分裂局面,汉以来的宫廷正统歌舞主要被南朝继承。南朝宋初沿用晋制,以《正德》为前舞、文舞,以《大豫舞》为后舞、武舞。至宋孝武帝时,改《前舞》为《凯容》之舞,《后舞》为《宣烈》之舞。《凯容》继承《韶》乐为文舞。其证如下。
《宋书》卷十九《乐志一》:“及宋不更名,直为《前》《后》二舞。依据昔代,义舛事乖。今宜厘改权称,以《凯容》为《韶舞》,《宣烈》为《武舞》。”《乐府诗集》卷五十二引《宋书·乐志》曰:“武帝永初元年,改晋《正德舞》曰《前舞》,《大豫舞》曰《后舞》,并蕤宾厢作。孝武孝建二年九月,建平王宏议,以为舞不更名,直为前后二舞。依据昔代,义舛事乖,宜厘改权称,以《凯容》为《韶舞》,《宣烈》为《武舞》。”只是文、武舞的冠服用了曹魏的冠服。
南朝齐承宋乐制,《南齐书·乐志》曰:“宋前后舞歌二章,齐微改革,多仍旧辞。《宣烈舞》执干戚,用魏武始舞冠服,《凯容舞》执羽籥,用魏《咸熙舞》冠服。宋以《凯容》继《韶》为文舞,据《韶》为言。《宣烈》即是古之《大武》,今世谚呼为《武王伐纣》。齐初仍旧,不改宋舞名。其舞人冠服,亦相承用之。”
南朝齐的文、武舞都沿宋之旧名为《凯容舞》《宣烈舞》,“舞人冠服,亦相承用之”,只是舞歌词微改,“多仍旧辞”。
南朝梁的文舞为《大观》,武舞为《大壮》,皆系改前代文、武舞的名称而来。
《乐府诗集》卷五十二引《古今乐录》曰:“梁改《宣烈》为《大壮》,即周《武舞》也。改《凯容》为《大观》,即舜《韶舞》也。”
梁之《大观》源于宋齐之《凯容》,《凯容》继承晋代的《前舞》,即《正德舞》,而晋的文舞《正德》又出于汉《礼容乐》,《礼容乐》又出于《韶乐》,故曰“改《凯容》为《大观》,即舜《韶舞》也”。由此看来,梁之《大观》也是韶乐的直接传承者。
至南朝陈,仍沿用前代乐制,没有更名,但在用乐的场合上略有改变。
《乐府诗集》卷五十二引《古今乐录》曰:“陈以《凯容》乐舞用之郊庙,而《大壮》《大观》犹同梁舞,所谓祠用宋曲,宴准梁乐,盖取人神不杂也。”
换句话说,南朝陈的文舞有二,一是把宋的文舞《凯容》用之郊庙,二是把梁的武舞《大壮》、文舞《大观》用于宴飨。
当时的北朝与南朝对峙。北周以前,其宫廷礼乐都沿袭北魏。恭帝元年平荆州后,获得南朝梁的礼乐,始用传统的先秦乐舞。
《隋书》卷十四《音乐志》:“周太祖迎魏武入关,乐声皆阙。恭帝元年,平荆州,大获梁氏乐器,以属有司,及建六官,乃诏曰:‘六乐尚矣,其声歌之节,舞蹈之容,寂寥已绝,不可得而详也。但方行古人之事,可不本于兹乎?自宜依准,制其歌舞,祀五帝日月星辰。’于是有司详定:郊庙祀五帝日月星辰,用黄帝乐,歌大吕,舞《云门》。祭九州、社稷、水旱雩萗,用唐尧乐,歌应钟,舞《大咸》。祀四望,飨诸侯,用虞舜乐,歌南吕,舞《大韶》。祀四类,幸辟雍,用夏禹乐,歌函钟,舞《大夏》。祭山川,用殷汤乐,歌小吕,舞《大濩》。享宗庙,用周武王乐,歌夹钟,舞《大武》。”
其中的“祀四望,飨诸侯,用虞舜乐,歌南吕,舞《大韶》”,便是用的《韶乐》歌舞。
至隋主要以北朝齐乐而改庙舞乐制,“自造郊歌”,“不备宫悬,不遍舞六代”,“倡优猱杂,咸来萃止。其哀管新声,淫弦巧奏,皆出邺城之下,高齐之旧曲云”。郊庙宴飨之乐虽有文舞、武舞之设,但尊齐制“舞不立号”,《大观》舞虽记于《隋书·音乐志》,但“悉罢不用”。故韶乐直系传承至《大观》而止。唐以后,韶乐的遗韵和形式,只在历代文舞和大乐中有所反映。
《乐府诗集》卷五十二《雅舞》:“周存六代之乐,至秦唯余《韶》《武》。汉魏已后,咸有改革。然其所用,文武二舞而已,名虽不同,不变其舞。故《古今乐录》曰:‘自周以来,唯改其辞,示不相袭,未有变其舞者也。’”
《乐府诗集》认为,汉魏以后唯用文武二舞,而先秦六乐的名称均不用而改用其他名称,并据各代不同的政治需要改了歌词,但舞的内容未变。这种看法基本符合实际。据前考,汉以后的文舞,主要继承韶乐韶舞仅改变名称而已,从《韶乐》到汉的《礼容》、梁陈的《凯容》,其传承线索清晰,渊源有自。至于北朝“永嘉之寇,尽沦胡、羯。于是乐人南奔,穆皇罗钟磬,苻坚北败,孝武获登歌。晋氏不纲,魏图将霸,道武克中山,太武平统万,或得其宫悬,或收其古乐,于时经营是迫,雅器斯寝。孝文颇为诗歌,以勖在位,谣俗流传,布诸音律。大臣驰骋汉、魏,旁罗宋、齐,功成奋豫,代有制作。莫不各扬庙舞,自造郊歌,宣畅功德,辉光当世,而移风易俗,浸以陵夷”
。这种“乐人南奔”“雅器斯寝”“莫不各扬庙舞,自造郊歌”的状况,使得传统乐制在北朝崩溃,只能“移风易俗,浸以陵夷”。至于隋代,有下列记录:
《隋书·音乐志上》:“御史大夫裴蕴,揣知帝情,奏括周、齐、梁、陈乐工子弟及人间善声调者,凡三百余人,并付太乐”,“不备宫悬,不遍舞六代,逐所应须”。
《隋书·音乐志中》:“(齐)?因采魏安丰王延明及信都芳等所著《乐说》,而定正声。始具宫悬之器,仍杂西凉之曲,乐名《广成》,而舞不立号,所谓‘洛阳旧乐’者也。”
《隋书·音乐志下》:“隋去六代之乐,又无四望、先妣之祭,今既与古祭法有别,乃以神祇位次分乐配焉。”
《隋书·音乐志下》:“今据《尚书》直云干羽,《礼》文称羽籥干戚。今文舞执羽籥,武舞执干戚,其《矛俞》《弩俞》等,盖汉高祖自汉中归,巴、俞之兵,执仗而舞也。既非正典,悉罢不用。”“更详故实,创制雅乐歌辞。”
由上所引可以看出,隋代对传统乐制进行了大改革,一是“去六代之乐”;二是“舞不立号”;三是祭祀宴飨乐制统称雅乐,“更详故实,创制雅乐歌辞”。在这种情况下,韶乐未被启用,传承结束。但其雅乐中“文舞执羽籥,武舞执干戚”还是多多少少保留了一些韶乐的因素。
以后的唐、宋、元、明、清,都把祭祀宴飨乐制统称雅乐,雅乐中的文舞,都多少保留了一些韶乐因素。
唐贞观中,祖孝孙改隋文舞为《治康之舞》、武舞为《凯安之舞》。又有武舞《秦王破阵乐》、文舞《功成庆善乐》二舞。是舞有四焉。
五代后晋文舞为《昭德》之舞,武舞为《成功》之舞。
《五代史·乐志》曰:“文舞六十四人,左手执籥,右手执翟。五代后汉改唐文舞《治康之舞》为《治安之舞》,改武舞《凯安之舞》为《振德之舞》,用于郊庙;文舞《功成庆善乐》改为《观象之舞》,《秦王破阵乐》改为《讲功之舞》,用于宴飨。”
《旧五代史》卷一四四《乐志上》:“贞观中二舞名:文舞《功成庆善乐》,前朝名《九功舞》,请改为《观象之舞》;《秦王破阵乐》,前朝名为《七德舞》,请改为《讲功之舞》。其《治安》《振德》二舞请依旧郊庙行用,以文舞降神,武舞送神。其《观象》《讲功》二舞,请依旧宴会行用。”宋代雅乐总名《大晟》,文舞曰《右文化俗》,武舞曰《威功睿德》。
《宋史》卷一二九《乐志四》:“崇宁四年七月,铸帝鼐、八鼎成。八月,大司乐刘昺言:昔尧有《大章》,舜有《大韶》。三代之王亦各异名。今追千载而成一代之制,宜赐新乐之名曰《大晟》,朕将荐郊庙、享鬼神、和万邦。与天下共之。其旧乐勿用。”
《宋史》卷一二七《乐志二》:“文舞曰《右文化俗》,武舞曰《威功睿德》。”
元代雅乐总名《大成》,文舞曰《武定文绥之舞》,武舞曰《内平外成之舞》。大德九年,又制郊庙文舞曰《崇德之舞》,武舞曰《定功之舞》。
《元史》卷六十八《礼乐志二》:“宋总名曰《大晟》,金总名曰《大和》。今采舆议,权以数名,伏乞详定,曰《大成》。文舞曰《武定文绥之舞》,武舞曰《内平外成之舞》。第一成象灭王罕,二成破西夏,三成克金,四成收西域、定河南,五成取西蜀、平南诏,六成臣高丽、服交趾。”
《新元史》卷九十一《乐志一》:“文舞曰《崇德之舞》,武舞曰《定功之舞》。”
明代,雅乐以“和”为名,教坊司设总乐《中和韶乐》,用于郊庙、宴飨、朝会等。文舞曰《车书会同之舞》,武舞曰《平定天下之舞》,又设四夷舞曰《抚安四夷之舞》,用于宴飨、朝会等。
《明史》卷六十一《乐志一》:“武舞曰《平定天下之舞》,象以武功定祸乱也;文舞曰《车书会同之舞》,象以文德致太平也;四夷舞曰《抚安四夷之舞》,象以威德服远人也。”
清代“修明之旧,有《中和韶乐》,郊庙朝会用之”。其舞有《队舞》和《佾舞》,各有文舞、武舞。《佾舞》用于祀神,文舞曰《文德之舞》,武舞曰《武功之舞》。《队舞》用于宴飨,文舞曰《喜起舞》,武舞曰《庆隆舞》。
先秦《韶乐》《韶舞》至汉高祖六年,《韶乐》被改名为《文始》,名异实同。汉代人自创的《昭容》《礼容》也吸收了《韶乐》的一些因素。以后,历代都有《韶》《武》,并加了不同的歌词,但其舞乐变化不大,正如《乐府诗集》卷五十二《雅舞》所说:
周存六代之乐,至秦唯余《韶》《武》。汉魏已后,咸有改革。然其所用,文武二舞而已,名虽不同,不变其舞。故《古今乐录》曰:“自周以来,唯改其辞,示不相袭,未有变其舞者也。”
汉初改《韶乐》为《文始》以后,两汉俱用之,曹魏初改为《大韶舞》,明帝时又以《凯容舞》之名替之,至南朝梁犹用《凯容》,后改为《大观》,至此,韶乐的直系传承结束。以后,隋之《昭夏》、唐之《云韶》、宋元之《大晟登歌之乐》,明、清之《中和韶乐》都先后继承了前代乐舞之风,多多少少含有《韶乐》的余韵。因此,无论是从文献角度还是从流传角度讲,《韶乐》是自古流传下来,并对中国礼乐制度和文化产生重大影响的一种乐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