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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从五行“生壮老”到五行“十二生死所”

一、“生壮老”与“生壮死”

(一)《放马滩秦简》“日书”

1986年,甘肃省天水市放马滩一处战国晚期秦人墓葬中出土了一批竹简,其内容与此前出土的《睡虎地秦简》“日书”相类,因此被称为《放马滩秦简》“日书”。

《放马滩秦简》之《五行》篇 提出了五行基于地支的“生壮老”,其文云:

火,生寅,牡(壮)午,者(老)戌。

金,生巳,牡(壮)酉,者(老)丑。

水,生申,牡(壮)子,者(老)辰。

木,生亥,牡(壮)卯,者(老)未。

土(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

刘乐贤先生指出,此处“牡”应为“壮”,“者”应为“老”。由此,这里是五行基于地支的“生壮老”,即后世所称的“五行三合局”。

至于五行顺序,通过更正前面的“土”为“水”,以及在上文最后补上“金生水”,则可以发现,此处五行顺序乃“水木火土金”。不难发现,此顺序实际上就是“木火土金水”之五行相生顺序,只不过是把“水”放在了最前面。

《孔家坡汉简》(简称《孔简》)亦有《五行》篇,其文云:

水:生申,壮子,老辰。木:生亥,壮卯,老未。火:生寅,壮午,老戌。金:生巳,壮酉,老丑。

卢央先生指出,“生壮老”“五行三合局”本质上是四分法的反映,即同一时刻交冬至的各年组成“五行三合局”:申子辰年同于夜半时交冬至、亥卯未年同于黄昏时交冬至、寅午戌年同于正午时交冬至、巳西丑年同于平旦交冬至。

(二)《淮南子》

《淮南子·天文训》里五行之“生壮死”的说法广为所知,其文云:

木生于亥,壮于卯,死于未,三辰皆木也。

火生于寅,壮于午,死于戌,三辰皆火也。

土生于午,壮于戌,死于寅,三辰皆土也。

金生于巳,壮于酉,死于丑,三辰皆金也。

水生于申,壮于子,死于辰,三辰皆水也。

二、“十二生死所”

(一)《五行大义》

隋朝《五行大义》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幅增添,提出了“十二生死所”这一说法。其文云:

五行体别,生死之处不同。遍有十二月,十二辰而出没。

木,受气于申,胎于酉,养于戌,生于亥,沐浴于子,冠带于丑,临官于寅,王于卯,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

…………

土,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寄行于寅,生于卯,沐浴于辰,冠带于巳,临官于午,王于未,衰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

关于土之“葬于戌”,其后文又加以解释,改为“葬于辰”。其文云:

戌是火墓,火是其母,母子不同葬,进行于丑。丑是金墓,金是其子,义又不合,欲还于未。未是木墓,木为土鬼,畏不敢入,进休就辰。辰是水墓,水为其妻,于义为合,遂葬于辰。

“十二生死所”可以看成五行在一年十二个月中的演变。其所用术语,即“胎、养、生、冠带、临官、衰、病、死、葬”等,类似于一个人从胎儿到出生,从幼到壮,再从盛壮到衰亡、入墓的过程。

此外,《五行大义》还认为“土分王四季,各有生死之所”,其中“辰土”与“木”、“未土”与“火”、“戌土”与“金”、“丑土”与“水”的设定大体相同。

(二)《星历考原》

到了清朝的《星历考原》,土的设定又有所改变。其文云:

木长生于亥,火长生于寅,金长生于巳,水长生于申,土则亦长生于申,寄生于寅,盖坤艮之位也。

由上看出,《星历考原》与《五行大义》不一样的地方在于认为“土则亦长生于申,寄生于寅,盖坤艮之位也”。

三、分析评价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最初是“木火金水”之“生壮老”,然后是“木火土金水”之“生壮死”,继而是“十二生死所”,这是一个逐渐复杂化的过程。下面来检查这些说法的合理性。

(一)“生壮老”“生壮死”

为了得到具体直观的认识,更加容易发现问题所在,以“生壮死”之说作出如下示意图(见图2-1)。“生壮死”与“生壮老”仅有“土”的差异,因为若剔除中间的“土”图,则“生壮死”示意图变成了“生壮老”示意图。为了方便,二者一起讨论。

图2-1五行之“生壮死”(及“生壮老”)

在图2-1中,分别有五个圆,旁边标注了“木火土金水”。每个圆里十二地支均分圆周360度,每个地支30度。子的起始区间为北偏西北15度到北偏东北15度。以此类推。

以“火”为例。“火生于寅,壮于午,死于戌”对应图2-1右上之“火”图:首先,“火”之“生”,理当对应0,所以火起于地支“寅”区间的圆心,在这30度区间内逐渐增加强度,终于“寅”“卯”交界处(为了方便叙述,设“火”在此处的强度数值为A)。隔开一段后,再从“巳”“午”交界处强度亦为A的位置出发,逐渐增加强度,直到在“午”区间中点时达到最大值,此乃为“壮”。“壮”之后又开始下跌,于“午”“未”交界处跌到A。隔开一段后,再从“酉”“戌”交界处强度为A的位置进入“戌”区间,在“戌”的区间内逐渐减少,最后终于圆心,此乃“死”。

需要注意的是,提出这种说法的原作者很可能并没有像上面所言的那样将五行的变化视为连续变化的曲线,而可能仅仅将其视为点或直线。如此一来,以“火”为例,则“生壮死”对应的是三个点或三条线段。换句话说,图2-1只是示意图之一,并非唯一一种可能。

1.合理之处

在这两种学说中,木、火、金、水的最大值对应的方位、地支较为合理:木的最大值对应正东方之卯,火对应正南方之午,金对应正西方之酉,水对应正北方之子。

2.不合理之处

首先,有九个地支缺失对应。由上可知,五行的每一行只对应三个地支,这意味着五行的每一行只存在于三个月中,而中间有九个月缺失。这是理论上的瑕疵。当然,假设这九个地支没有缺失对应,则一样面临困境。以火为例,“火生于寅,壮于午,死于戌”。寅与午中间有卯、辰、巳三个地支缺失对应,午与戌中间有未、申、酉三个地支缺失对应,戌与寅中间有亥、子、丑三个地支缺失对应。如果将地支理解为连续变量的话,则因三个地支已经是连续变化而中间无间隙,所以中间无法作插值。如果理解为点、线的话,可以用插值法,得到卯、辰、巳、未、申、酉这六个地支的值,但是戌与寅中间的亥、子、丑依然无值可得。这就意味着,无论是以连续曲线、点或是以线来理解“生壮死”,都会有地支没有对应的值,从而在理论上无法说通。这是“生壮老”“生壮死”学说两者的通病。其次,对于“生壮死”来说,土的对应地支并不合理。“土生于午,壮于戌,死于寅”这种说法缺乏合理的解释。

(二)“十二生死所”

根据相关说法,可以作出如下示意图:

图2-2五行之“十二生死所”

在图2-2中,同样有五个圆,其设置与图2-1相同。不过,在“十二生死所”学说里,五行中的每一行都涉及了十二地支,因此作图应该以图中所示的连续曲线为宜。

1.合理之处

在“十二生死所”学说里,每个地支都有可以对应的值。显然,“生壮老”“生壮死”学说里九个地支缺乏对应之漏洞,在这套学说里已经没有了。整体而言,这套学说更加合理与完备。

2.不合理之处

若加以深入分析,可以发现这套学说里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内容存在互相矛盾之处。第一,火之图(见图2-2右上)乃是根据原文所说起点在亥(“受气于亥”),终点在戌(“葬于戌”)而作成的。但是这么一来,火的最大值便位于巳,就与原文所声称的“王于午”(即最大值位于午)发生了矛盾。第二,仔细查看火的文字内容(“火,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生于寅,沐浴于卯,冠带于辰,临官于巳,王于午,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还可以发现“王于午”的左右不对称,前面有七个地支,后边只有四个地支。如果完全按照原文来画图,则无法作图,或者出现畸形无意义之图。以上两个问题,木、金、水皆存在。

其次,土的大部分内容与火相同。如果完全根据“土,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寄行于寅,生于卯,沐浴于辰,冠带于巳,临官于午,王于未,衰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则“寄行于寅”难以数量化,且“衰病于申”意味着申一个地支对应两种状态(哀、病),而其他的地支都是对应一种状态,从而导致整体上逻辑不统一。因此,图2-2只能强行以火图替代上图。同样的道理,由于“王于未”,则这个最大值的前面地支数目与后面地支数目也不一致。而其后所提及将土之“葬于戌”改为“葬于辰”也是牵强附会而已。

四、总结

五行“生壮老”和五行“十二生死所”都体现了一种从生到壮到死逐渐变化的意味。不过,无论是五行“生壮老”,还是五行“十二生死所”,在理论上都存在不妥之处,在操作上如果要加以量化也存在困难。

总而言之,进入秦汉时期后,阴阳五行出现了较大、较复杂的变化。阴阳变得复杂,五行出现了生克之说,但与此同时还夹杂着与五行生克说并不相同的“少阳太阳少阴太阴”之气的说法。五行还从“生壮老”到“十二生死所”,其逻辑越来越混乱,漏洞越来越大。 wXxnLEv8SWAeqcSp6jATD++id/tzVEkaLgq4cnT6wT9APm9UpWufSfG8Bv+chq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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