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饮食养生观,是关于饮食养生的理论与观念。元代的饮食养生之道,在继承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具有不少符合科学文化和生活实际的饮食养生观念,大体上可归纳为下述四点。
(一)味淡论
味,泛指饮食味道,按中国传统一般分为咸、酸、苦、辛、甘五味。味淡论,主要是提倡在饮食生活中,不应片面追求厚味浓味,应是清淡寡味。元人认为,饮食生活虽然讲求五味调和,然“食欲口嗜,皆不可多也,多者生疾,少者为益,百味珍馔,日有慎节,是为上矣。” 又有谓:“人身之贵,父母遗体,为口伤身,滔滔皆是。人有此身,饥渴洧兴,乃作饮食,以遂其生。倦彼味者,因纵口味,五味之过,疾病蜂起,病之生也。其机甚微,馋涎所牵,忽而不思,病之成也。饮食俱废,忧贻父母,医祷百计,山野贫贱,淡薄是谙,动作不衰,此身亦安。” 元人认为饮食清淡寡味乃是健体却病之要。追求美食美味,虽为人之常情,但浑厚食味,不利养生健康。所以“善摄生者,薄滋味,省思虑,节嗜欲,戒喜怒,惜元气。” 元人追求饮食清淡寡味,主要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饮食宜清淡寡味,是老年人养生的一个重要原则和内容,根据传统中医的理论,元人有谓:
至于饮食,尤当谨节。夫老人内虚脾弱,阴亏性急,内虚胃热,则易饥而思食。脾弱难化,则食已而再饱。阴虚难降,则气郁而成痰。……所以物性之热者,炭火制作者,气之香辣者,味之甘腻者,其不可食也明矣。虽然肠胃坚厚,福气深壮者,世俗观之,何妨奉养。纵口固快一时,积久必为灾害。由是观之,多不如少,少不如绝,爽口作疾,厚味措毒。前哲格言,犹在人耳,可不慎欤!
至于好酒腻肉,湿面油汁,烧炙煨炒,辛辣甜滑,皆在所忌。
老年人年事已高,一般容易出现气血两亏,饮食宜清淡寡味;厚味纵口,肠胃难以消化,会加重身体机能的负担,于健康不利,此颇具科学道理。元人还认为,老年人饮食奉行清淡寡味,不仅是饮食观念的问题,也是儒家传统文化孝顺敬老之道。所谓:
君子爱人以德,小人爱人以姑息,况施于所尊者。惟饮与食,将以养生,不以致疾,若以所养转为所害,恐非君子之所谓孝与敬也,然则如之何则可?曰:好生恶死,好安恶病,人之常情。为子为孙,必先开之以义理,晓之以物性,旁譬曲喻,陈说利害,意诚辞确,一切以敬慎行之,又次以身先之,必将有所感悟而无扞格之逆矣。吾子所谓绝而不与,施于有病之时,尤是孝道。若无病之时,量酌可否?以时而进,某物不食,某物代之,又何伤于孝道乎?
不仅老年人养生应提倡饮食清淡寡味,少年儿童也应如此。他们身体机能发育尚未完全,也要注意不能过分纵口厚味,特别是一些难以消化之物,更应避之则吉。有谓:
人生十六岁以前,血气俱盛,如日方升,如月将圆,惟阴长不足,肠胃尚脆而窄,养之之道,不可不谨。……血气俱盛,食物易消,故食无时。然肠胃尚脆而窄,若稠粘干硬,酸咸甜辣,一切鱼肉木果、湿面、烧炙、煨炒。但是发热难化之物,皆宜禁绝。只与干柿熟菜白粥,非惟无病,且不纵口,可以养德。……然栗大补,柿大涩,俱为难化,亦宜少与。妇人无知,惟务姑息,畏其啼哭,无所不与。积成痼疾,虽悔可及。
可知,无论老年或幼年之人,由于身体机能的原因,在饮食生活方面,应该格外注意,尤其不宜厚味纵口,应以清淡寡味为重。这一饮食养生的理论,也有其合理之处。
其次,元人提倡的饮食清淡寡味,也表现在薄肉厚蔬,追求自然冲和之味。有言:
味有出于天赋者,有成于人为者。天之所赋者,若谷、菽、菜、果,自然冲和之味,有食人补阴之功,此《内经》所谓味也。人之所为者,皆烹饪调和偏厚之味,有致疾伐命之毒,此吾子所疑之味也。今盐醯之却,非真茹淡者。大麦与粟之咸,粳米、山药之甘,葱薤之辛之类,皆味也。子以为淡乎?安于冲和之味者,心之收火之降也。以偏厚之味为安者,欲之纵,火之胜也。
此论虽为偏颇,然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蒙古族入主中原,他们所带来的游牧饮食生活方式,以肉类厚味为主,对当时中原传统汉族饮食文化生活产生一定的冲击,此可谓有感而发。至于提倡蔬食,也主要是受古代传“五谷为食”“五菜为充”饮食理论的进一步影响。所谓:“凡人饥则必食,彼粳米甘而淡者,土之德也。物之属阴,而最补者,惟可与菜同进。经以菜为充者,恐于饥时顿食,或虑过多,因致胃损,故而菜助其充足,取其疏通而易化,此天地生物之仁也。……盖谷与肥鲜同进,厚味得谷为助,其积之也久,宁不助阴火而致毒乎?故服食之家,在却谷者则可,不却谷而服食,未有不被其毒者。” 关键仍在于味淡,且薄肉厚蔬,可以助人消化,保持身体健康。
(二)守中论
守中论,是指饮食生活中要不偏不倚,行中庸之道。元人谓:
夫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而寿。今时之人不然也,起居无常,饮食不知忌避,亦不慎节。多嗜欲,厚滋味,不能守中,不知持满,故半百衰者多矣。夫安乐之道,在乎保养,保养之道,莫若守中,守中则无过与不及之病。春秋冬夏,四时阴阳,生病起于过与,盖不适其性而强,故养生者,既无过耗之弊,又能保守真元,何患乎外邪所中也。
元人饮食生活中的守中之法,其要点在于“先饥而食,食勿令饱,先渴而饮,饮勿令过,食欲数而少,不欲顿而多,盖饱中饥,饥中饱” ,中心问题就是必须饮食有节,饮食无过。具体则体现在饮食食量与饮食质量的调节。
饮食食量的调节,指食量必须适中,少量多餐,按时进食,切勿暴饮暴食。因为“元气之充足,皆由脾胃之气无所伤,而后能滋养元气,若胃气之本弱,饮食自倍,则脾胃之气既伤,而元气亦不能充,而诸病之所由生也” 。元人认为饮食物质,全赖脾胃之作用,方能转变成人体所需的营养物质。必须保养脾胃之气。办法就是守中无过,才能保证脾胃之健旺,元气生机旺盛。所以“饮食温暖,不令大饱,常常进之” 。特别是“夜不可多食”“一日之忌,暮勿饱食” 。这些观念具有浓厚的科学道理。因为晚上食之过饱,活动消耗较少,食物停滞胃脘,容易引起消化不良。当然元人依守中之规,也并非要忍饥绝食,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守中无过。当“饥而睡不安,则少食,饱而睡不安,则少行坐” 。或“腹空即须索食,不宜忍饥” 。总之,饮食生活须不偏不倚。反之即为益食、美食,多者也会致害,不仅不能达到饮食养生之目的,甚至会导致丧生。如“酒味苦甘辛,大热有毒,主行药势,杀百邪,去恶气,通血脉,厚肠胃,润肌肤,消忧愁,少饮为佳,多饮伤神损寿。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醉饮过度,丧生之源” ,“至于五味,口嗜而欲食之,必自裁制,勿使过焉,过则伤其正也” 。再美味的食物,也须适量而止。
饮食守中,还关乎饮食质量的调节。所谓饮食质量,是指食物的形态状况。勿过硬过咸,过冷过热。有谓:“饮食须用暖,盖脾喜温,不可以冷热犯之,惟暖则冷热之物至脾皆温矣。又因论饮食太冷热,皆伤阴阳之和。” 又“生冷、硬物损阳气,皆所当禁也。如阴火欲衰而退,以三焦元气未盛,必口淡,如咸物亦所当禁” 。只有注意对饮食质量的调节,才能充分领略美食的魅力,所谓:“士不可以不美其饮食,所谓美者,非水陆毕备,异品珍馐之谓也,要在生冷勿食,坚硬勿食,勿强食,勿强饮。” 可知对饮食质量的调节才是享用美食的基础。
所以元人的守中论,实质是饮食有节。而守中是以调养脾胃为主,因为“若饮食失节,寒温不适,则脾胃乃伤” 。所以饮食有节,调养脾胃,才符合守中之道,进而达到饮食养生之目的。
(三)适和论
适和论,是指饮食生活必须根据不同食物的性质和天时节气的变化进行饮食调节与和合。中国古代饮食养生观念,认为食物与药物,具有不同的味与性。食味,是指食物中的主要味道,一般分为五味,即咸、酸、苦、辛、甘。根据古代中医的理论,不同食物的食味,对人体健康机能有不同的影响。食性,也可称为食气,一般分为四性,即寒、凉、温、热。由于食物具有不同的味与性,不同的味与性又归于人体不同的脏腑,所以想要保持身体健康,饮食就必须讲求五味调和、四性合适。正如元人忽思慧《饮膳正要》序言中所指出:“调顺四时,节慎饮食,起居不妄,使以五味调和五藏,五藏和平,则血气资荣,精神健爽,心志安定,诸邪自不能入,寒暑不能袭,人乃怡安。”所以,“气味合和而食之,则补精益气。”
饮食适和,主要是利用食物的食味与食性调整人体的阴阳偏胜,以健体疗疾养生。有谓:
凡饮,养阳气也,凡食,养阴气也。天产动物,地产植物,阴阳禀质,气味浑食。饮和食德,节适而无过。则入于口,达于脾胃,入于鼻,藏于心肺,气味相成,阴阳和调,神乃自生。盖精顺五气以为灵,若食气相恶,则伤其精,形受五味以成体,若食味不调,则伤其形。阳胜则阴病,阴胜则阳病。所以谓安身之本,必资于食,不知食宜不足以存生。
这里系统地阐述了食味食性与人体机能健康阴阳的辩证关系。食味不和,食性不适,则会损坏脾胃,导致百病而生。因为“肠胃为市,无物不受,无物不入,若风、寒、暑、湿、燥一气偏胜,亦能伤脾损胃” 。因此,在具体的饮食生活中,必须根据天时节气变化的规律,因时适味,因时适性,因时而膳,通过饮食食性和食味的调整,达到五味调和,四性合适,养生康寿。元人忽思慧《饮膳正要》专门列有“四时所宜”,论述了四时节气与食物四性的密切关系以及调整,其谓:
“春气温,宜食麦以凉之,不可一于温也,禁温饮食。”
“夏气热,宜食菽以寒之,不可一于热也,禁温饮食、饱食。”
“秋气燥,宜食麻以润其燥,禁寒饮食。”
“冬气寒,宜食黍,以热性治其寒,禁寒食。”
元人丘处机在《摄生消息论》中对不同节令与食味的关系也作了较深入的论述,他指出:
“当春之时,食味宜减酸益甘,以养脾气。”
“当夏饮食之味,宜减苦增辛以养肺心气。”
“当秋之时,饮食之味宜减辛增酸以养肝气。”
“(冬天)饮食之味,宜减酸增苦以养心气。”
所以适和论,归根结底是根据不同的时令气节,选择不同食性和食味的食品,以健体强身,所谓“不顺四时,不和五味,百疾生焉,戒乎此则人元之寿可得矣” 。
(四)宜忌论
在饮食生活中,由于食物具有不同的味性,如生病,或节令、环境的不同,在某些条件下,很可能令食物与食物之间、食物与药物之间产生不利于人体机能健康的后果。所以食物与食物之间、食物与药物之间会存在一定的宜忌关系。其总的原则,基本上是以食物的四性五味调整人体的阴阳偏胜,避免相克相反。正如元人贾铭《饮食须知》序中所言:“饮食籍以养生,而不知物性有相反相忌,丛然杂进,轻则五内不和,重则立兴祸患,是养生者亦未曾不害生也。” 可见饮食宜忌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元人的饮食宜忌观念大体上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首先,食物宜忌,指在饮食生活中,要注意食物之间的相互禁忌和常见病的饮食食忌,即“盖食不欲杂,杂则或有所犯,知者分而避之” 。元人贾铭的《饮食须知》就是一部典型的有关饮食宜忌的著作。正如其序自谓:“历观诸家本草疏注,各物皆损益相半,令人莫可适从,兹专选其反忌,汇成一编,俾养生者日用饮食中便于检点耳。”全书共八卷,记载了三百二十五种食物,每种食物的性能及宜忌和食用后果都有较详尽的叙述。如“小蒜,味辛温,有小毒,……脚气风病人,及时病后忌食之” 。或“甘露子,味甘,性平,即草石蚕,不宜生食,多食,令生寸白虫,与诸鱼同食,令人吐” 。又“鹧鸪肉,味甘性温,不可与竹笋同食,令人小腹胀” 。有关各种食物宜忌的记载大量存在于元人的饮食著作中,不胜枚举。元人所记载的各种食忌,尽管有些可能是牵强附会,或是迷信之言,未必都符合科学道理,但也有不少是以传统中医理论为基础,根据食物性味之间的宜忌而作出的推断,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实用性。特别是一些常见病的饮食宜忌,也有其科学道理。如“肝病禁食辛,宜食粳米、牛肉、葵、枣之类,心病禁食咸,宜食小豆、犬肉、李、韭之类,脾病禁食酸,宜食大豆、豕肉、粟、藿之类,肺病禁食苦,宜食小麦、羊肉、杏、薤之类,肾病禁食甘,宜食黄黍、鸡肉、桃、葱之类” 。
其次,是服药食忌。服用药物的同时,要注意药物与食物在性味上的宜忌。有谓:“服药不可多食生芫荽及蒜、杂生菜诸滑物,肥猪肉、犬肉、油腻物,鱼脍腥膻等物。” 在服用某种药物的同时,必须停止食用某种与之相忌的食物,否则会引起副作用或不良反应。如雀肉“味甘性温,……服术人忌之” 。黄精“勿同梅子食” 。鲟鱼“服丹石人忌食” 。服药食忌,是有一定道理与根据的。因为食物性味与药物一样,具有四性五味。故药物与食物搭配恰当,可以增强疗效;若相反则其作用互相抵消,不仅不能令药物发挥应有的疗效,而且可能会给身体机能带来危害。
再次,饮食宜忌还包括饮食卫生的问题。这也关乎如何令饮食生活更有效地起到疗疾养生的作用。元人对此也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与注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饮食习惯的问题,注意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如“食后将息法”,“平旦点心讫,即自以热手摩腹,出门庭行五六十步,消息之。中食后还以热手摩腹,行一二百步,缓缓行勿令气急。……食饱不宜急行及走,不宜大语、远唤人、嗔喜、卧睡觉。食散后,随其所业,不宜劳心力”。 其他诸如“凡生果菜,必洗净而后食” 。“凡食讫,温水漱口,令人无齿疾口臭”,“食勿言”,“凡清旦刷牙不如夜刷牙,齿疾不生”。 等等,都是有益健康的良好饮食卫生习惯,对于饮食养生具有重要的辅助意义。
二是食物的卫生问题,主要是对食物质素有一定的严格要求。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鱼绥肉败者,臭恶者,失饪不时者,皆不可食。然虽食欲,非圣人口腹之欲哉,盖以养气养体,不以有伤也。” 元人对食物质素的判断提出了不少实用的方法。以忽思慧《饮膳正要》中所见,或从颜色上识别食物的变质,如“煮肉不变色不可食”“诸肝青者不可食”;或从气味中辨别,如“面有 气不可食”“浆老而饭溲不可食”“诸肉臭败者不可食”;或以形体区别,“腊月,脯腊之属,或经雨漏所渍,虫鼠啮残者勿食”;而时间过长的食物也应舍弃勿食,如“海味糟藏之属或经湿热变损,日月过久者勿食”。由此可知,元人对食物质素设有一定的要求与标准,反映了元人饮食宜忌观念的全面性、实用性。
综上所述,元代的饮食观念在继承中国古代饮食文化传统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具有内容丰富、科学实用的特点。元代的饮食养生理论观念,是以中国传统古代医学理论为基础的,它的理论根源与实施,主要以中医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原则,把每一种食物都看作同中草药一样,具有咸、酸、苦、辛、甘五种不同的味道和寒、凉、温、热四种不同的性气,分别主理人体不同的脏腑;不同食物的五味四性的属性必须适应各自身体机能状况和不同的病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古代食、养、医结合的传统,更为重视食物的养生与医疗效果。元代的饮食养生理论观念突出了五味调和和饮食有节的原则,体现了饮食生活中节制与调节的双重意义,诸如节制食量、节制不良食物,食物性味、食物温度以及四时饮食的调节等。通过全面规范的饮食生活,进一步补养人体五脏六腑的功能,促进疾病康复,养生益寿。所以,元代的饮食观念作为中国饮食文化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科学与实用意义,对后世不无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