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活动的主要载体和对象。但长期以来,人们对旅游景区的表述不尽相同,有称为“景区”的,亦有称为“旅游区”的,还有称为“旅游景点”“景点”或“旅游点”的。这是由于旅游景区的概念涵盖或交叉了世界遗产、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旅游度假区、风景区等概念,并且人们对这一对象的理解存在差异,所以表述的概念不尽相同,但由于实践的需要,人们应对这一概念有一个明确统一的界定。
本书沿用“旅游景区”概念,一是尊重约定俗成的表述,方便理解;二是遵照使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 T17775—2003)中的定义;三是强调其旅游功能,即旅游景区主要为游客服务;四是强调其效益功能,即或是经营性的,或是公益性的。当然,有时为了方便,也用“景区”简称,特别是在组合词汇中使用,如景区产品、景区节庆、景区演艺、景区营销、景区质量等。
关于旅游景区的概念,国内外学者有多种表述(见表1—1),虽存在着基本共识,但也有一定的差异。
表1—1 关于旅游景区概念的界定
(续上表)
我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定义:“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其中,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包括风景区、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有关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的各类旅游景区。
综合以上定义,可以归纳为:旅游景区是指以旅游资源或一定的景观、设施为依托,开展参观游览、娱乐休闲、康乐健身、科学考察、文化教育等活动和提供旅游服务的场所。它具有明确的法定范围,设有独立管理机构从事经营和管理活动。旅游景区业是旅游业的四大支柱之一,旅游景区可能有多种功能,但主要是供人们开展旅游活动,许多类型的旅游景区专为旅游服务。
从功能要素和法理视角来看,旅游景区概念涵盖、并行或交叉了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农业公园、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旅游目的地等概念,且涵盖于旅游地之中,因此有必要了解这些概念,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
国家公园,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
1969年在印度新德里召开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第十届大会作出决议,明确了国家公园的基本特征:一是区域内生态系统尚未因人类的开垦、开采和拓展居住地而遭到根本性的改变,区域内的动植物物种、景观和生态环境具有特殊的科学、教育和娱乐的意义,或区域内有比较广阔而优美的自然景观;二是政府已采取措施以阻止或尽可能消除在该区域内的开垦、开采和拓展居住地,并使其生态、自然景观及美学特征得到充分展示;三是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以精神、教育、文化和娱乐为目的的参观旅游。世界上最早的国家公园是美国于1872年建立的黄石国家公园。
2006年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通过地方立法成立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这是中国第一个冠以“国家公园”之名的旅游景区。2008年6月6日,中国国家林业局批准云南为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省,同年10月8日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旅游局批准建设中国第一个国家公园试点单位——黑龙江汤旺河国家公园。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并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2015年5月,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在九个省份设了十个国家公园体制的试点:三江源国家公园、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神农架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钱江源国家公园、南山国家公园、长城国家公园和普达措国家公园。到2020年,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完成,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分级统一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风景名胜区条例》定义: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风景名胜包括了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的山河、湖海、地貌、森林、动植物、化石、特殊地质、天文气象等自然景观,以及革命纪念地、历史遗址、园林、建筑、工程设施等人文景观和它们所处的环境以及风土人情等。
风景名胜区是一种资源保护性的社会公益场所,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在此前提下,积极开展旅游活动。截至2018年3月,我国分九批公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达244处,如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庐山风景名胜区、井冈山风景名胜区、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西藏雅砻河风景名胜区等。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界定,风景名胜区是旅游景区的一种类型,源于我国对景观环境质量较佳的名胜地的管理名称,在管理归口上原隶属于建设部门。2018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管理。
《自然保护区条例》定义: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1956年,我国在广东省肇庆市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2019年底,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个,其中3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列入国际生物圈保护区。在类型上,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可分为生态系统类、野生生物类和自然遗迹类三种类型;在布局上,则可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是旅游景区的一种类型,其建设的目的是保护自然本底、贮备物种、开辟科研和教育基地、保留自然界的美学价值,在保护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开展旅游活动。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 5132—95)定义:森林公园是以良好的森林景观和生态环境为主体,融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利用森林的多种功能,以开展森林旅游为宗旨,为人们提供具有一定规模的游览、度假、休憩、保健疗养、科学教育、文化娱乐的场所。
我国第一座森林公园是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截至2019年,我国共建立各级森林公园3594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达897处。森林公园是旅游景区的一种类型,其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开展旅游活动,在开展森林旅游的同时,重点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遵循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进行适度建设,切实注重实效。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定义: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利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水利风景资源是指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能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水利风景区是旅游景区的一种类型,它以培育生态、优化环境、保护资源为目标,强调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我国水利部于2001年7月成立了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开展水利风景区评审工作。全国的旅游景区中涉水的或水利旅游项目审批管理范畴的占一半以上,即属于水利风景区。截至2019年,我国已建立国家级水利风景区878个,如十三陵水库水利旅游景区、江都水利枢纽风景区等。
地质公园是以具有特殊的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以及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并融合其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
地质公园既是为人们提供具有较高科学品位的观光旅游、度假休闲、保健疗养、文化娱乐的场所,又是地质遗迹景观和生态环境的重点保护区,还是地质科学研究与普及的基地。截至2020年,全球分六批建立了161个世界地质公园,其中,中国有39个,如黄山世界地质公园、庐山世界地质公园、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石林世界地质公园、广东丹霞山世界地质公园等。另外,中国分九批建立了219个国家地质公园,正式命名的国家矿山公园共34个。
世界遗产地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所在地。狭义的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三类。广义的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记忆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截至2021年7月25日,中国已有56处世界遗产,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8处(含文化景观4处),世界自然遗产14处,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处。
公园是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及锻炼身体等活动,有较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的公共绿地。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将农业公园定义为:以原住民生活区域为核心,涵盖园林化的乡村景观、生态化的郊野田园、景观化的农耕文化、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是一个更能体现和谐发展模式、浪漫主义色彩、简约生活理念、返璞归真的现代农业园林景观与休闲、度假、游憩、学习的规模化乡村旅游综合体。
农业公园既不同于城市公园,又区别于一般的农家乐、乡村游览点和农村民俗观赏园。农业公园以农业生产为基础,涵盖园林化的乡村景观、生态化的郊野田园、胶园、果园、茶园、菜园,景观化的农耕文化,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体现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农业+旅游”的模式。《中国农业公园创建指标体系》包括了乡村风景美丽、农耕文化浓郁、民俗风情独特、历史遗产传承、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环境优化、村域经济主体、村民生活展现、服务设施配置、品牌形象塑造、规划设计协调十一大评价指数。
主题公园是以某一主题或综合几种主题于一体为内容,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多层次空间活动设置方式,用高投资打造人造旅游资源,集诸多娱乐活动、休闲要素和服务接待设施于一体的现代旅游景区。
一般认为主题公园起源于荷兰。1952年,荷兰马都拉家族的一对夫妇为纪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牺牲的独生子,兴建了一座微缩了荷兰120处风景名胜的公园,开创了世界微缩景区的先河。1955年,美国的华特·迪士尼在加利福尼亚州兴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大型主题公园——迪士尼乐园,将迪士尼电影场景和动画技巧结合机械设备,以主题贯穿各个游戏项目,让游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体验而风靡全球。现在主题公园已经遍及全球,如东京迪士尼乐园、美国迪士尼乐园、巴黎迪士尼乐园、美国迪士尼好莱坞影城、加拿大魁北克海洋梦幻乐园、西班牙冒险港主题乐园、英国奥尔顿塔主题乐园、意大利加达云霄乐园、新加坡环球影城等。
我国第一个主题公园是1989年开业的深圳锦绣中华微缩景区。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全国已累计开发主题公园式旅游点近3000个。著名的有深圳世界之窗、广州长隆欢乐世界、珠海长隆欢乐世界、香港迪士尼乐园、上海迪士尼乐园、北京欢乐谷、台湾桃园小人国、大连发现王国、青岛极地海洋世界、郑州银基乐海水世界、北京环球影城等。
旅游度假区是旅游景区中的一种。旅游度假区的主要功能是度假,是以闲暇为目的,为满足游客娱乐、休憩需求而提供相关设施与服务的有机组合体,以为游客创造一种特殊的环境和经历。
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建成了北海银滩、昆明滇池、三亚亚龙湾、武夷山、青岛石老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等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010年以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先后制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 T26358—2010)以及《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和《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有序开展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评审。我国于2015年、2017年、2019年分三批推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共45个,其中河湖湿地类16个,山林类8个,温泉类6个,海洋类5个,冰雪类3个,主题文化类5个,古城古镇类1个,沙漠草原类1个。
旅游目的地又称旅游地或旅游胜地,是相对于客源地而言的,是指一定地理空间上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专用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及相关条件有机结合起来所形成的游客停留和活动的地域综合体。旅游目的地是吸引游客短暂停留、开展旅游活动的地方。旅游目的地一般需要完善的旅游服务功能,拥有旅游景区或旅游资源等吸引物,具有住宿、餐饮、娱乐、购物功能及其他辅助服务,还有内外联系的交通体系,能够满足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需求。
旅游目的地的空间范围是分层次的,可以是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大洲,旅游景区也是旅游目的地。有时,地理学者将旅游目的地按一定的空间规模来划分,如长江三峡旅游区、粤东潮客文化旅游区等,更大范围的如把全世界划分为欧洲、非洲等几大区域,把中国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东南、西南、西北等几大区域。
旅游景区是具有旅游功能、旅游设施及服务和管理职能的空间场所。旅游景区概念包含了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旅游景区具有明确的地域范围,可以设置管理机构进行专门管理;第二,旅游景区拥有审美、文化、科学考察等价值的旅游资源,能够激发人们的旅游动机;第三,旅游景区具有休闲、游览、康乐健身、科研教育等功能;第四,旅游景区的表现形式多样,内涵丰富。依照上述定义,可以明确旅游景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资源的吸引性。
旅游景区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等旅游资源为依托,对游客产生广泛的吸引力,其资源的吸引性是旅游景区存在的前提条件。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可以是自然天成的,也可以是人类历史遗留下来的,还可以是人工专门创建的,以此对人们产生旅游吸引力。
(2)设施的专用性。
旅游景区不仅仅拥有吸引游客的旅游资源,还具有必要的旅游专用设施,包括基础设施、接待服务设施和娱乐游憩设施,并依托这些设施向游客提供旅游服务。没有相应的设施,仅有旅游资源是不可能成为旅游景区的,旅游设施是旅游景区专有的内容。
(3)功能的多重性。
旅游景区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娱乐游憩、康乐健身、科研教育等功能,有的旅游景区还有保护资源和环境、传承文化等功能。当然,其核心功能还是旅游,这里涉及对旅游的界定问题。旅游功能是旅游景区吸引力的最终体现,是旅游景区作为一种旅游产品的价值基础。旅游景区依托旅游资源及旅游设施为游客提供开展旅游活动的场所,游客把它作为旅游目的地。不同类型的旅游景区具有不同的旅游功能,旅游景区的主体功能取决于景区的旅游资源类别和服务形式,多样化的旅游功能使得旅游景区活动丰富多彩。
(4)产品的体验性。
旅游景区提供的产品是综合产品,包括物质产品和服务产品,主要是依托旅游资源、设施设备和一定的物质产品向游客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游客获得的是一种体验和经历。旅游资源、设施与服务共同构成旅游景区产品的基础,这种产品是旅游景区功能的载体。没有旅游设施与服务,旅游资源只是资源,不能成为供游客消费的完整的景区产品,游客的体验也就不是完整的。
(5)地域的法定性。
旅游景区是一个地理空间或地域范围,具有明确界线的独立区域,即拥有固定的参观游览和经营服务场所。旅游景区的空间范围常表现为其大门门票所涵盖的范围,一般由政府部门或相应机构确定其法定范围。当然,也有人认为社会旅游景区不一定要用围墙圈起来,即不一定需要明确的范围。
(6)管理的独立性。
旅游景区是有统一的管理机构的独立单位,即在职能方面是独立的。也就是说,每个旅游景区有且仅有一个管理主体,对景区内的资源开发、经营服务进行统一管理。旅游景区要有专门的人、财、物、场所提供经营服务,同时还要具备独立的经营条件,能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在实践中,旅游景区的管理主体可以是政府机构或具有部分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是独立的法人企业。
旅游景区分级的目的主要是根据旅游景区资源的吸引力和保护的级别进行分级管理,这是国内外旅游景区管理的共性特征。由于旅游景区的所在国家、主管部门、类别等不同,其分级形式也会有差异,一般根据旅游资源、服务情况、规模大小等条件来划分等级。旅游景区有五级、四级、三级和二级等分级体系。
我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按照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年旅游人数、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年接待游客人数、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等条件,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以AAAAA级(以下简称5A级)、AAAA级(以下简称4A级)、AAA级(以下简称3A级)、AA级(以下简称2A级)和A级表示。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3A级、2A级、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
当然,旅游景区的评定要求也在与时俱进,如有关智慧旅游景区等内容也被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价中。对A级旅游景区实施严格管理,发现问题要求其认真整改,对不能达到标准的A级旅游景区实施取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处理。
中国的地质公园根据其旅游资源吸引力及其重要性分为四级:县市级地质公园、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地质公园、世界级地质公园。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安排专家实地考察,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地质公园称为世界级地质公园。
中国有学者根据旅游资源吸引力、规模、重要性等因素,将旅游景区分为四个级别。
(1)世界级旅游景区。
世界级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是世界范围的,包括一国境内的世界遗产和联合国生物圈人与自然保护区。从旅游的角度来看,它们开发后就形成了世界级景区,如中国四川九寨沟、北京故宫以及美国黄石国家公园等。
(2)国家级旅游景区。
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比世界级旅游景区低,是在一个国家有较大影响的旅游景区。如一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和自然保护区等。
(3)省级旅游景区。
省级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比国家级旅游景区低,具有省级的影响力。如一些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
(4)县市级旅游景区。
县市级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比省级旅游景区低,在一个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如县市级森林公园等。
三级系统是一些国家旅游景区分级的特色,其分级的基础是纵向行政管理的三级管理体系。中国的森林公园就是这种分级体系。
我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依据森林景观优美程度,人文景物集中程度,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地理位置,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程度,知名度等,将森林公园分为三级: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市(县)级森林公园。
日本的《自然公园法》将自然公园分为三级:
(1)国立公园。
国立公园自然景观非常优美,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代表性。根据《自然公园法》,由自然环境保全审议会(由地理、环境、历史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提出意见,最后由环境厅长官指定。
(2)国定公园。
国定公园自然景观优美,但风景质量水平比国立公园略差。根据《自然公园法》,首先由都、道、府、县提出书面申请,再由自然环境保全审议会审查,最后由环境厅长官指定。
(3)都、道、府、县立自然公园。
都、道、府、县立自然公园自然景观美丽,具有地域代表性。根据《自然公园法》及都、道、府、县有关条例,在听取都、道、府、县自然环境保全审议会意见的基础上,分别由都、道、府、县知事指定。
加拿大自然保护区亦分为三级: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国家公园、国家海洋保护区、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国家候鸟禁猎区、国家首都保护地、加拿大遗产河流系统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系统的选择和建立都基于科学研究,以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为主要目标。
(2)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自然保护区有省立公园、荒野保护区、省立自然保护区、鸟类禁猎区和生态保护区等。省立公园系统的管理有四个具体的发展方向,即保护、遗产欣赏、娱乐和旅游。
(3)地区级和地方级层次的自然保护区。
地区级和地方级层次的自然保护区有许多市级公园和用于户外娱乐的私人土地,严格来说,这类保护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的范畴。
另外,非洲南部野生动物保护区也分为自然公园、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私营野生动物保护区三个层次。其中,自然公园主要以美丽的风景、远足步道而闻名,以高度个性化的服务吸引游客来观赏野生动物。
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实施二级管理。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我国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除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外,其他具有典型意义或者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按照水利风景资源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及景区利用、管理条件,将水利风景区划分为两级,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省级水利风景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提供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纲要和区域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13)进行审核,经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评定,由水利部公布。省级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依照《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提供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纲要和区域范围,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定公布,并报水利部备案。
另外,我国旅游度假区也分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两个等级。
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的国家公园也是二级分级管理,美国国家公园的纵向管理“联邦政府—州”二级体系,根据其质量分为国家公园或州立公园,如美国黄石国家公园和尼亚加拉大瀑布州立公园。
划分旅游景区的类型,是为了充分认识旅游景区的特点,把握旅游景区的发展和管理方向。旅游景区的内涵比较丰富,涉及自然、社会和人文等多个方面。目前,旅游学术界对旅游景区尚未形成比较统一的分类标准,多数学者是从多元化的角度把旅游景区分为若干类型的。以下是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分类系统,它们从不同角度划分了旅游景区类型。
根据旅游景区景物或旅游资源的成因和内容分类是旅游景区类型划分中常用的方法。学者们根据这一分类标准,将旅游景区分为不同类型。
根据旅游景区的景物内容特征或者旅游资源特点,把旅游景区分为以下三大类:
(1)自然型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内的吸引物以自然景观或者自然旅游资源为主,因此也有人称为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自然型旅游景区根据旅游资源的属性又可分为以山川风景为主的旅游景区、以湖泊风景为主的旅游景区、以海滨风景为主的旅游景区、以森林风景为主的旅游景区、以石林溶洞瀑布为主的旅游景区等。
(2)人文型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内的吸引物以人文景观或者人文旅游资源为主,因此也有人称为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人文型旅游景区根据旅游资源的属性又可分为以历史名胜或宗教名胜为主的旅游景区、以纪念革命历史为主的旅游景区、以民俗风情为主的旅游景区等。
(3)复合型旅游景区。
实际上,在具体划分中很难将旅游景区划分成自然型旅游景区或人文型旅游景区。大多数旅游景区同时拥有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且无法判断是以哪一种旅游资源为主,因此,有人将拥有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的旅游景区称为复合型旅游景区或综合型旅游景区。
英国学者约翰·斯沃布鲁克根据景物景点的成因或内容将旅游景区大致分为四类,但与其说这种分类是旅游景区分类,不如说是景物景点分类,具体如下:
(1)自然环境景观。如海滨、瀑布、溶洞、野生动植物等。
(2)最初并非为游客而建的人造景观。如宗教场所、古代建筑、战场等。
(3)专门为游客而建的人造景观。如游乐园、主题公园、艺术中心、博物馆等。
(4)特殊活动景观。如观看体育比赛、艺术节、宗教仪式等。
美国学者查尔斯·R.戈尔德耐等根据旅游景区形成的原因将其划分为文化景区、自然景区、节庆活动、游憩景区、娱乐景区五种类型。
另外,学者马勇根据旅游景区内的旅游资源特点,将旅游景区分为五类:自然类旅游景区、人文类旅游景区、复合类旅游景区、主题公园类旅游景区、社会类旅游景区。还有学者按照景点所依赖的吸引因素,将旅游景区分为自然资源旅游景点、人文旅游景点和人造旅游景点,或者按其展示内容,将旅游景区划分为单一性的旅游景点和集合性的旅游景点。
按旅游景区的建设和管理目标将旅游景区分为资源保护型旅游景区和经济开发型旅游景区两类。
(1)资源保护型旅游景区。
建设这类旅游景区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自然资源和贮备物种,保护人文景观和文化古迹,开展科研和教育活动,以取得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保护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开展旅游活动,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
(2)经济开发型旅游景区。
投资者开发这类旅游景区的目的是获取旅游经济效益,旅游景区一般按公司制度运作,如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等。
另外,也有人按照旅游景区设立的性质目标,将其分为商业性的旅游景区和公益性的旅游景区。
根据旅游景区的构景特点和开发水平分类,也是旅游景区分类的方法之一。
有学者根据旅游景区景观的构景特点和文化内涵(主要指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将旅游景区分为以下四代:
第一代旅游景区。具有历史的或传统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特点,以传统的城市园林为代表。其景观特征是“园小”“景小”,在现代旅游活动中一般只具有“游”的功能,如一些城市的“中山公园”。
第二代旅游景区。具有一定的现代特征,特别是在构景方法上使用了一些现代科技手段,景观内容以复制和移景为主,但仍未突破传统园林的局限,如河北正定的“西游记宫”等。
第三代旅游景区。具有一定的环境观念,即在旅游景区内部结构上一定程度地注意了生态环境的布局与匹配,其构景手法和景观内容以缩微、移植景观或仿古景观等为主,以深圳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北京世界公园、无锡唐城等为代表。
第四代旅游景区。这是现代生态、环境观念的产物,具有典型的现代特征,以现代主题公园为代表,如新加坡绿地主题公园、广州长隆欢乐世界等。
根据旅游景区开发、利用的程度,一般分为深度开发的旅游景区和轻度开发的旅游景区。
还有学者根据旅游景区开发的程度,将旅游景区分为完全开发的旅游景区、部分开发的旅游景区、正在开发的旅游景区和待开发的旅游景区。
根据旅游景区的功能特征进行旅游景区的分类,也是一些学者采用的分类方法。不同的学者分类的角度不同,所得到的结果亦不同,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种分类方式。
按照景点的内容和功能形式将旅游景区分为以下七种类型:①观光游览型旅游景区;②历史古迹旅游景区;③民俗风情型旅游景区;④娱乐游憩型旅游景区,具体可以分为康体疗养型、运动健身型、娱乐休闲型旅游景区;⑤文学艺术型旅游景区;⑥科考探险型旅游景区;⑦综合型旅游景区。
根据旅游景区的功能特征将旅游景区分为五类:供参观、游览的旅游景区;供科研、学习的旅游景区;供休假、疗养的旅游景区;供探险、开展体育运动的旅游景区;供娱乐、游玩的旅游景区。
根据旅游景区的功能将旅游景区分为三大类:观光体验型旅游景区,此类旅游景区可以细分为观光游览型旅游景区、古迹寻访型旅游景区、文化修学型旅游景区、民俗风情体验型旅游景区、科学考察与探险型旅游景区;度假休闲型旅游景区,此类旅游景区可以细分为康体疗养型旅游景区、运动健身型旅游景区、娱乐休闲型旅游景区;综合型旅游景区。
除了以上这些依据一定标准划分的旅游景区类型外,还有其他一些分类方法,如以旅游景区的占地面积作为分类依据,分为大型旅游景区、中型旅游景区、小型旅游景区;根据旅游景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将旅游景区分为城市旅游景区和城外旅游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