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认为,数字贸易是指信息通信技术发挥重要作用的贸易形式,不仅包括基于信息通信技术开展的线上宣传、交易、计算等促成的实物商品贸易,还包括通过信息网络传输的数字服务贸易,如数字产品、数据、数字化服务等贸易。根据这一定义,可以将数字贸易的特征概括为两大方面,即贸易方式数字化和贸易对象数字化。数字贸易基础建设是贸易方式数字化和贸易对象数字化的前提,为数字贸易的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量。国内外智库机构和学者一般从三个方面描述数字贸易基础建设情况,包括数字技术创新发展、公共信息化环境和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因此,本章将从这三个方面对中国数字贸易基础建设展开描述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