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对人以及对社会的认识,当然应该力求使之成为真理,达至思维或认识的真理性。但在哲学史上长期存在问题是:人的思维能否获得客观的真理性?何谓思维的真理性或具有真理性的思维?如何证明思维的真理性?提纲第二条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ändliche]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很好地回答了这三个问题,可以说是马克思对自己的真理观最简明扼要的表达,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理论基础。而且,因为马克思很少直接讲“真理”或“真理性”的问题,这一条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