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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如何看社会与社会生活?

众多现实的个人构成了社会。在《提纲》中,马克思除了留下关于人的本质的经典论述外,还对社会、对社会生活的本质进行了探讨,留下了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的观点。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但对如何认识社会难免会有不同的理解。坚持不同的世界观,虽然看到的是同一个社会,但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不一样的: “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 “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为什么直观的唯物主义只能看到单个人构成的市民社会?为什么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die menschliche Gesellschaft)或社会的人类(die gesellschaftliche Menschheit)?市民社会与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有什么差别?相关问题依然值得深入思考。 uTIfhRTM7Xr+8DrX27nlZEOL7keBcvUjKgUnzltGvCq2zD/AmcLSEKLsIQsjhD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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