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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的本质的“变”与“不变”

马克思“人的本质社会关系总和论”的提出有特定的理论背景,我们还原它的理论原貌是必要的,但不能一味沉浸在文本考证、观点考据中,更重要的是挖掘它对分析人的本质乃至分析社会问题的现实意义。马克思的论断实际上摆脱了思考人的本质的两个路径,第一个是人是动物又高于动物的这种从类本质出发的路径,第二个是先天性地设定人性善或者恶的这种道德预设的路径,从而为人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留下了一个开放的空间。

我们经常会听到的问题是:人性会变吗?如果会变的话,那还是人吗?而且这个问题的提出,往往预设了人都是自私自利的,这是人无法改变的本性。以此为立论前提,接下来就是对人类历史进步论的怀疑,认为只要是人的社会,无论再怎么设计制度,再怎么发展进步,都不可能实现公平正义,都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按照马克思的这个论断,可以给出的答案是,人的本质或人性既变也不变,不变的是,它永远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变的是随着社会关系的改变,其内容本身也会发生变化。不同于其他哲学家给出抽象永恒的设定,马克思没有从道德或伦理的角度将人拔高,也没有采取悲观失望的态度将人贬低。一切都是人生产出来的,都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包括人的本质本身。人自己生产自己的本质。人是善是恶,是好是坏,是人们的实践活动生成的。

马克思采取的是一种客观描述或经验观察(当然也把握本质)的方法,按他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说法, “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 “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 。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而这恰恰是人的本质的内容。

人的本质是一定社会关系的总和,不是生来如此那样的超验的存在,但我们在思考问题时往往把人抽象化、一般化,把一定社会关系下的人当成永恒的人。也就是说,人的自私、利己确实存在,但不能因为这种存在,就认为这是人的本性,会贯穿于人类社会的所有阶段。人都是自私的吗?也对也不对,对的是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我们看到有人确实如此;不对的是,这种自私并不代表是人的永恒本性,并不是一切时代的人、未来社会的人都具有的本性。今天,为什么很多人不相信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终会实现,恰恰是因为假设了自私自利的人的永恒性,这样的“人”为了个人目的不择手段,再好的制度、再好的社会也会被糟蹋,我们还怎么相信公平正义、社会美好呢?只有理解了随着生产关系、社会条件的改变,人是可以改变的,能够成为不自私自利的人,我们才可能对人类社会的未来抱有美好的希望。

每个人当然是从自己出发的,但这并不代表这个人一定是自私的、完全利己的。现实社会中不存在孤立或独立的个人,每个人都应把自己作为社会中的个人,认识到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联性,认识到自私不仅不利于他人、社会,也不利于自己。人是利己还是利他的争论的意义其实并不大,两者都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属性,缺一不可,而且最大程度的利他就是利己,真正的利己也必然是利他的。

我们应该相信,人是可以改变的,随着物质财富的丰富,生产关系的变革,政治制度、法律规范的完善,人终将摆脱自私、狭隘、贪婪,成为真正意义上拥有合作精神、联合意识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不然的话,我们就注定生活在霍布斯所描述的所有人与所有人为敌的状态,人与人互为手段,人与人之间注定是对立、竞争、博弈甚至弱肉强食的关系。

人的实践活动的发展、人的生产的结果将证明,个人是社会中的人,只有在社会中、在与他人关系的理顺过程中才可能真正实现个人利益、个体自由。只强调个人利益而不去关注社会是不可能实现个人自由的,那种在集体的名义下侵犯个人自由的极端集体主义是必须批判的,而那种把个人利益推崇到极致的极端个人主义、狭隘利己主义也是应该批判的,因为这也会侵犯个人自由,在侵犯别人的自由的时候也侵犯自己的自由。孤立的单个人的困境,其实已经引起了现代人的关注,我们也看出来更多的人反对抽象的个体建构,开始思考通过真正的共同体的建构并在其基础上实现每个个人的权利与利益。

需要强调的是,现实的个人,只是马克思的理论的出发点,不是落脚点。当我们去谈现实的个人的时候,一直在讲有吃穿住用需要的那种人的时候,其实只是在讲费尔巴哈更多谈论的具有生物属性的个人。这种生物属性的个人,当然不是马克思的未来理想社会的人。我们不能把作为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渐渐地当成落脚点。马克思的落脚点大家都很清楚,是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所以现实的个人,如果是只知道吃穿住用、只看重自己利益这个“现实”的话,实际上只是现存的。人应该成为有合作、联合意识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这才是合乎必然性的、合乎理性的、有一定应然性的人。人还是需要一个从现存、实存走向现实的过程。这是马克思探讨人的本质问题的落脚点。

延伸阅读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深度思考

(1)该如何评价把人设定为孤立的个人的学说?

(2)如何看待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的当代价值?

(3)如何看主张“人之初性本善或性本恶”的人性论? K7zerx/eAS4ppiHFOLVrvt7DGwJNq6wAxlT7h6OzTrHJDRu4wgqLHd4Qqyn1q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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