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那年,我的同桌去了理科班。新同桌是个转校生,皮肤白皙,声音轻柔,却穿着新潮,左耳的耳钉闪闪发光,似乎糅合了温文尔雅和桀骜不驯。而他矛盾的外表下,隐藏着与我志不同道不合的心,注定和我八字不合。
我是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而我同桌是个八卦男,有事没事就跟我透露谁喜欢谁,哪个班有什么搞笑的事情。我习惯坐在角落里看小说,而同桌对小说不屑一顾,或者说,他对所有书都不屑一顾。可就是这么一个看书蜻蜓点水、做题心不在焉的人,却是名不虚传的考霸,考前十简直信手拈来,让每天起早贪黑、奋笔疾书才能挤进前十的我愤愤不平。每当我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写写画画时,同桌不是在操场上叱咤风云,就是在舞台上为各种活动彩排。那时我总感慨,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明明在我左边,中间却像隔着银河。
我们唯一的交集,可能就是音乐了。那次,广播站正播放着Beyond的《长城》,我情不自禁地跟唱,唱到一半时同桌也跟着唱,还帮我和声。每次想到那个和谐的场面都甚是感动,毕竟我们两人是史无前例地合拍。从那天起,我不再叫他同桌,而是叫他颜研。以前总觉得“颜研”这个名字好像女生,现在突然觉得好好听。
忘了有多久,我开始发现,我和颜研渐渐有了一些共同点,比如我们吃铁板烧时都会点鸡扒,在各种酱汁里会很默契地选择黑胡椒。有段时间,只要发现我们点了一样的菜,喝了同一款饮料,或者是在他的歌单里发现有我喜欢的歌,我都会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天啊!颜研,我们一样耶!”而颜研则笑而不言,大概是对眼前这个神经质的女生很无语吧。
五四青年节的时候,班里打算让男生献歌《同桌的你》,女生跳《Fantastic baby》,外加颜研的solo表演。事实上,每天的晚自习,颜研除了要去文艺厅彩排,还要跑来舞蹈室担当我们的歌舞顾问。班里那些男生血气方刚,把一首温柔抒情的《同桌的你》唱得很暴力,分分钟好像要打架一样。颜研用他温柔深情的声线,最终感化了他们。另外,女生的群魔乱舞也让颜研头疼。如果不是他不厌其烦地领舞,还有温暖如初的笑容,估计我们的舞蹈节目早就取消了……排练结束时,颜研来找我,“你为什么躲在后面?”“哦,我跳得很烂啊……”“是吗?我觉得很帅。你看我给你拍了照片和视频。”看着照片和视频,感觉我也没有跳得那么不堪入目,但还是不由自主地吐槽,“啊,好丑哦。”颜研一脸诧异,一边收好单反一边掷地有声地说:“可是,我觉得你好看。”简单温暖的一句话,却燃烧了我的小宇宙,从此我把颜研供奉为暖男,然后心满意足地享受他的温暖——他总是像变魔法一样从书包里变出很多美食安慰“空虚”的我,懒得写字却心甘情愿地帮我抄笔记,在我任性地跑去拿外卖被班主骂时挺身而出……
某一天的某一节晚自习,我突然心血来潮,停下旋转的笔,目不转睛地看着颜研纤长的手指发呆。眼前这个会唱歌跳舞的男生,居然不会玩乐器。颜研淡淡地扫了我一眼,“怎么了?”“啊,你手好好看,好像天生会很多乐器一样。”颜研慢吞吞地喝了一口水,“哦,那你喜欢什么乐器?”“吉他和架子鼓。”“你好俗哦。”“你才俗!你全家都俗!”“你好凶哦,以后会嫁不出去的!”“你才嫁不出去!”“我当然嫁不出去啊,我是娶进来好吗……”
有时候,新同桌的温暖搞笑会让我想起同样美好的老同桌,于是我偶尔给老同桌写信,而颜研就是我们的信使。每次我说“把信给他”时,颜研就一脸坏笑,“啊,情书——话说你们就两墙之隔,怎么喜欢飞鸽传书呢?”“信,是个好东西。”颜研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末了很不屑地说,“我才不喜欢写信呢,打死我也不写……”
然而,就是这个曾经信誓旦旦地说,打死他也不写信的少年,在我们毕业后的第一个冬季,给我写了满满两页A4纸的信——
“当我穿着大衣在北京吃火锅时,你还穿着短袖在广州的艳阳里吃冰棍吧……这段时间,听你在朋友圈分享的歌曲,感觉我们越来越相似。以前我唱Rap的时候,你一点儿也不喜欢,而现在,你却迷恋《Blue》和《Loser》里面的Rap。以前我不喜欢看书,也不喜欢玩乐器。你总在我耳边说东野圭吾的小说好看,我才会在无聊时,一口气看完了《放学后》《白夜行》和《一个嫌疑人X的献身》。知道你喜欢吉他和架子鼓,我才会在社团里一时兴起随便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神奇吧?当初八字不合格格不入的两个人,竟然因为彼此,喜欢的东西多了起来,然后彼此有了更多共同的东西……”
是啊,就像我以前一点儿也不爱吃辣,而看你吃辣吃得满面春风时,我才慢慢地学会了吃微辣。就像你以前觉得写信很矫情,而现在却在远方,给我写了一封矫情的信。哪怕我们最初志不同道不合,也能因为彼此,爱屋及乌,渐渐去拥有更多相似点和共同话题,成为一拍即合的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