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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少女的简单心事

纪艺娴

小学六年,我从来没有把校园好好地走过一遍。年幼时快乐而懵懂,只知道在那一排高高的塔松后面捉迷藏。年纪渐长不再爱到处乱跑,下课的时候都坐在教室和前后左右桌打打闹闹吃零食,偶尔捉刀补一下前一天晚上的作业。时光如同胶片般褪色老旧,只剩一片遗留在长长的走廊上的微薄的晚霞。默片般静谧无声,所有声色都转身倒退进记忆的深处。

也许是因为即将离开家乡的缘故,我居然对它有一些想念。于是中考后的某一天,我回到小学去找我的班主任。

她一直保养得很好,没有明显的老态,只是有些疲惫。我捕捉到了她看到我时眼睛里惊喜的明亮。她还是像过去一样对我温暖而和善地笑,以至于我有一种错觉:我们不是师生,而是故友。她问我的近况,我小心翼翼地一一回答。说到我的成绩时她夸我进步了许多,她很骄傲。临走时我留下两串手链,说是送给她和她的小女儿。她没有推辞,只是要我好好吃饭多休息。我看得出她眼眶泛红。

然后我一个人从一楼走到三楼。我们的教室在三楼的最边儿上,教室门口的水龙头长年滴着水。从被刮花了的玻璃可以看到里面新刷的墙壁,雪白而平整。我记得以前墙上总有学长学姐们留下来的字:“×××喜欢×××。”“二中!”“你会记得我吗?”“再见!”“毕业!”“加油!”“一直在一起!”……只是现在它们都被掩盖了,未来还会不断地有人写上去,不断地有人把它们掩盖。

教室宽敞,窗明几亮,讲台上还放着我们毕业时留下的绿萝和锥形瓶。旁边的球松是新的,一团一团的绿色用力地伸展。坑坑洼洼的黑板,落满灰的粉笔槽,教鞭,一切都熟悉而陌生。

我走到走廊尽头,在那里可以俯视我们长满杧果树的操场和传说中有个任意门的小花园。

接着我就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干干净净的毛寸,纯白棉T恤,深蓝色的哈伦裤,戴一个黑色护腕,一如既往地简单。

我没有想过会在这里遇到他。以至于我看见篮球场上在骄阳下挥洒汗水的男生的时候,有一种如坠梦境的感觉。

他是我的小学同学。

自从我们在幼儿园认识起到那天为止的十二三年里都没有过多少交集,顶多是他在抄别人作业的时候间接地抄到了我的,或者我从同桌那里抢来的零食其实是他的。也许他帮我打过那么一两次水,也许开学发新书的时候我发给过他。我唯一能确定的是他坐在我右手边隔两排的位置上,我们一学期说的话不超过十句。

站在走廊上看他打球这样的事,我不知道和那时的闺密做过多少回。闺密的表情总是淡得像一盅清水。我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是否和她一样。只是那样两个安静地站在三楼走廊的女生,如果你碰见一次,会觉得她们不过是凑巧在那里聊聊天发发呆。可是如果你每次从一楼走过的时候都抬起头来看看天空,如果你仔细一点儿,就会知道,她们的出现并不是偶然。

与自己看似无关的人突然闯进自己的生活,大概也只需要轻轻跳跃起来去投一个三分的瞬间。

可对于打球的明朗少年,两个各自怀揣着心事的少女始终一言不发。

他在转身的时候看到我,露出一贯的灿烂笑容,仿佛分开的这三年没有存在过。

“下来打球啊!”

可能是因为和女生打,他的节奏放得比较慢。我那天反常地语塞,他就一直在找话题。有时故意让给我几个球,一个话题谈到末尾的时候他就投个篮。我们聊到小学数学老师和她的女儿,鼓号队的事情,隔壁班的胖子,枯死在小花园里的仙人掌,塔松上面比我们脸都大的蜘蛛网,学校后门的“痒痒树”,一个月一次的“男女生世界大战”,一块五的水冰和三毛钱的辣条,甚至追他的女生某某某。

回想起来才发现小时候我们总是成群结队地上学、放学、出去玩,对特立独行感到十分的害怕。害怕远离了团体,也害怕被团体远离。那时候的我们总是需要和别人做相同的事情以至于不被孤立。而相反地,和大家在一起,总是变得很容易满足。即使只是朋友递过来的一块彩虹糖也能让我们开心得转圈圈。

打完球之后,我们坐在操场旁的观众席上,被太阳烤了一整天的大理石板微微发热。他把没喝过的矿泉水拧开瓶盖递给我,确认我喝够了之后才把剩下的水一饮而尽。男生运动之后身上大多都会散发出令人反感的气息,他却不会。新鲜的太阳味道,很令人心安。

屁股生疼,可我连位置都不愿意挪。喝空了的水瓶就放在脚边,塑料包装反射的光逐渐黯淡。我们就那样坐在渐渐凉下去的石板上,坐到太阳落山也不愿意离开。我突然想到我们的纯白T恤和布裤很搭,然后又摇摇头否定自己不要多想。我什么都没说,他却笑了。

而后他骑着自行车送我回家。天边霞光的黄橙红紫渐渐沉淀成苍黛,夜空中最亮的天狼星已经隐隐浮现。我真希望回家的路漫长些,长到我可以在他的后座无声无息地睡去。可惜“梦是一床太短的被,无论如何也盖不完满”。他在我下车之后与我匆匆告别,衣角在晚风中翩翩翻飞,月亮和星辰仿佛落在他的身上。

再往后,我们的关系就回到了只有互相看看空间点点赞的状态了。仓促却又在意料之中。

我幻想着我们之间还会不会有故事,可是故事最终在他转身的那一刻就已经是结局。一如那天的T恤般纯白。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他,也羞于开口问,那个下午他还记不记得。

而我离开家乡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只知道他中考成绩并不理想,去了外地打工,换过好几个女朋友,以及天天切菜有时切到手。

那天在篮球场边他跟我说:“欸,我一直觉得她给我的那封情书字很像你的哦,我还留着,你要不要看看?”我一个劲儿地狂摇头说:“怎么会?我的字那么好看,有谁能学得像?哎呀,我才不看,肯定肉麻死,字也肯定比我丑多了!”

可是我分明记得,曾经有个晚上我挑灯绞尽脑汁战战兢兢写情书的模样。万籁俱寂,我能听到的所有声音,只有来自于我桌上那盏泛黄的老台灯和闷热夏夜里永不消停的蚊虫。窗外的香樟散发着催人昏睡的甜香,窗帘在夏夜的微风里翻动,撩着我的臂膊。我用尽全力,一笔一画,用着比抄《小学生守则》还要认真一百倍的态度,心里感觉自己将要上战场。

而在我经历过一个又一个没有带伞也没有人与我同行的雨天,经历过烈日下一个人背着书包在大街上迷惘乱逛的正午,经历过闺密因他而起的对我的伤害,经历过所有值日生都溜走只留我一个人洗一间大厕所,以及冬天黑不溜秋的六点半走一公里回家的悲伤之后,少年老成和特立独行似乎就变成了注定的事情。

一大段一大段的青春,灰白而潦倒。我们都独自撑着一把色调暗沉的旧伞,孤独而决绝地走过贫瘠单调的年岁。

我一直觉得他是我苍白年岁中不多的色彩,但仅仅一笔就可以驱散阴霾。经历过人世万变才明白简单的美丽。“少女情怀总是诗。”是的,我曾经嘲笑这句话的俗气,但我终于发现,那样干净而简单的少女心事,至今没有什么可以与之相比。

白色的衣角,喝光的矿泉水瓶,篮球砸在水泥地上一遍又一遍的回声,笑声,呼喊声——这大概,就是那个午后的操场,帮我保留的全部记忆。 K5UHJTs05do6/7tnBl6cArpw0d0rH6EDGBlTsVKZNbYcTaGVCubIbICma/jW7Z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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