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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成功的推销

托马斯·沃森这一生中最津津乐道的就是他自己是如何让珍妮特·基特里奇成为了他的妻子,他时常向身边的朋友和同事提及,这是他最成功的推销——给自己找到了最棒的“归宿”。

婚后,两人便很快有了爱情的结晶。在IBM的漫长岁月里,珍妮特尽着自己最大的能力,努力改善着沃森敏感、暴躁和十分好面子等在他性格中十分明显的缺点。

他们夫妇一共生了4个孩子,其中长子最“坏”,最像沃森,于是便被冠上“小沃森”的称号。在当时有这样一种说法,如果说他们在儿时有一个最坏的伙伴,那么小沃森就比那个最坏的伙伴还要坏上3倍。

1919年2月,小沃森5岁,沃森在试图使用火炉时燃起了大火,刹那之间,整个老房子就这样化为了灰烬。

大火无情,不仅烧毁了他们的住所,也烧毁了珍妮特以前在代顿的陪嫁物品。多年来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付之一炬,但珍妮特并未因此责怪过自己的丈夫,她同沃森之间仍是那样融洽和谐。

火灾之后,他们把家搬到了一个名叫肖特黑尔的小镇。那是一个温馨的小镇,距离纽约大概有20英里,有教堂、火车站和两所学校。而沃森家的房子,恰好坐落在镇上一座小小的山包上,按照沃森的第一座房子的样式建造起来。

一场大火让沃森变得非常谨慎,其表现之一便是,往后的房子和屋顶都开始用石板建造而成。另外,在石板房子的后面,他们还建了一个很大的菜园和鸡舍,这个高大宽敞的新家,洋溢着浓浓的生活气息。

小沃森的童年便是在这个淳朴的小镇上度过的,周边的邻居都是如父亲沃森那样勤奋工作的人,只是,这种良好的氛围并未给小沃森以耳濡目染的教导作用。这个调皮的小鬼一直在家附近的池塘边游荡,那是他玩乐的绝佳地方。

那时候,新泽西这块地方只是一片罕有人迹的荒野。在离沃森他们居住的村镇不远处,还有人靠沼泽地里的捕兽陷阱谋生。

沃森一家刚刚搬过来时,池塘的周围根本没有人住,空有一座储存木头的大房子而已。于是,那里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小沃森的玩乐场所。

当早熟的小沃森长到十一二岁的时候,就经常和一些男孩子拉帮结伙,带着女孩子来到这所房子的后面玩上了亲嘴游戏,这令邻居们十分厌恶。于是,淘气的小沃森年纪轻轻便得到了“可怕的汤米·沃森”这个雅号。一旦哪里出了问题,大家总是在第一时间联想到他。

小沃森就是这样一个顽皮的小恶魔,但他却非常依赖自己的母亲,一步也不愿离开她。在他15岁进入寄宿学校之前,他都形影不离地生活在母亲身边,因为母亲给他被疼爱和被保护的感觉,他始终觉得,母亲是最了解他的人。

都说严父慈母,沃森家族也是如此。当时,沃森一直忙于自己的事业,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根本就无暇顾及。虽然小沃森的叛逆行为都被他看在眼里,他也很是心痛,但却只能以大声呵斥草草管教,终究是少了一些深层次的沟通。

于是,重担便落在了妻子珍妮特的身上。在珍妮特眼里,小沃森的乖戾和恶作剧不过是因为他缺乏自信,为了增加孩子的自信,她常变着法子鼓励儿子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年轻人的叛逆并没有那么普遍,像小沃森这一类的孩子并不十分多见,大家都躲着他。没有人想到小沃森能够在将来有出息。他没有什么朋友,其他自视甚高的孩子都看不起他,认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怪胎。

表面上,小沃森是满不在乎的,但内心深处偏偏又对他们总是躲着自己十分敏感。因为那种种臭名远扬的劣迹,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自卑和孤独,而强烈的逆反心理却又使他更加叛逆,恶作剧的行为有增无减。

就是这两种矛盾性格的交织,小沃森成了矛盾的统一体,但珍妮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儿子,确切地说,是从未放弃。

多年以后,小沃森仍清清楚楚记得他在10岁的时候所犯下的错误。一次,他和一个名叫乔的朋友在周围的街区游荡玩耍,不久便发现有一个敞开大门的房子正在修缮,在屋子的外面放着一些松节油、油漆罐、刷子等装修用品。

小沃森和乔一见之下十分好奇,便进去拿了两罐油漆,沿路在大街上直到将它们涂刷完为止。

事后,在母亲珍妮特的严厉责问下,小沃森只好说出了实话,油漆是他和伙伴偷来的。平日里温和可亲的珍妮特一气之下认为要采取严厉的措施,为了使小沃森长点记性,她把小沃森带到了警察局。

但这并未引起小沃森对自己足够的反省,他一开始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认为这只不过是母亲对他出格的做法玩了一次新花样的惩罚。

警察局里能供犯人活动的空间十分狭小,只能稍稍活动一下,但是谁都别想出来。

入狱之前,警察局的局长向小沃森和乔介绍了一下狱中关押的人:

这些人当中有杀人犯、抢劫犯、形形色色犯罪的人,不过更多的还是小偷小摸,这令小沃森和同伴十分吃惊,眼睛瞪得大大的。

这些罪犯都被关在这里,像是被关在动物园里的肉食动物,目露凶光,分分秒秒都在渴望着外面的世界。

原来,世界上还有如此可怕的地方,小沃森并不想成为惯犯,过这样可怕的生活。因此,在出狱之后,意识到自己性格上不足的小沃森收敛了不少,也努力改正了不少,只是在外人眼里,他依旧是个顽劣的小恶魔。

15岁那年,他去了寄宿学校。大抵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吧,在学校里,大多数的孩子都知道小沃森是一个有机会便会淘气的坏孩子。

确实,小沃森天性就爱捉弄人,虽然这只是没有多少恶意的玩笑,但不懂得把握分寸的少年,总会在无意之中伤害他人。另外,很多时候,他的许多行为还是刻意为之,他想要引起父亲的注意,但这一切好像都是徒劳。

那时候,沃森经常视察全国各地的IBM子公司和制造工厂,在家里的时间并不多,再加上沃森那暴躁的性格,这一切都使作为长子的小沃森急切地想让父亲关注自己。

可是父亲给他的只有厌恶和漠视,他在学校恶名远播,偷东西、破坏器皿,或者把臭鼬的液体偷放进学校里的空调系统。在失望之余,沃森更加偏爱自己的小儿子和大女儿。虽然小沃森会经常做错事情,但是从中并不难看出,他叛逆的外表下,潜意识里在追求被人瞩目而标新立异的感觉。

在这样叛逆的时光里,他做过最出格的事情,便是和同学一起偷偷吸大麻。喝酒、抽烟、泡妞,小沃森当时在学校里天天过着花花公子式的生活。有一天,他听闻吸大麻会有十分强烈的快感,出于好奇,小沃森和另外一个同学两人偷偷到商店去分别买了一支里面有大麻成分的雪茄,一开始,雪茄烟的味道和别的烟味道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还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可是不一会儿,等大麻的药力发作以后,两人最开始是没法抑制地大声笑,然后又失去了平衡,身体东倒西歪,乱撞向各个地方。他们俩被自己这种不受控制的行为吓得要死,于是赶紧打车回到家中躺在床上,静静等待着药力的消失。

万幸的是,小沃森在试过一次大麻雪茄后就彻底抛弃了它,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碰过。因为凭他殷实的家境,一旦对这种东西上瘾,后果是难以设想的。

其实,调皮是孩子的共性。虽然小沃森异常地调皮顽劣,但在父母亲的教育之下,他的行为仍然受到了一定的约束,这种约束使得他不至于在成长的道路上偏离得太远。

有时候,孩子们根本不能理解父母口中所谓的严格的教育,但正是他们这种教育使孩子能从小在残酷的环境下养成坚韧独特的品格,才能为他们的将来打下好的基础。

中学时代,小沃森的成绩几乎每次都是全班的倒数第一,成绩单上不是D就是F。他也早已对此习以为常,这对他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不过他并不是一点儿收获也没有,在体育方面,他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除了手和眼不协调的问题外,小沃森在其他方面通过自己的努力也都做得很好。

他有活跃的思维模式,这恰恰是一个成功企业家所必须具备的特质。更加可贵的是,小沃森不管在哪里都显示了他做人最基本的态度——诚实。

其实,沃森将儿子的一切都看在眼里,无论是优点还是缺点,没有谁比他这个父亲更了解。在他的眼里,不管小沃森有多么顽劣,他最终还是会让小沃森成为IBM的继承人。作为一个父亲,他有满腹焦虑,但他不能说出来,也不敢说出来,他多希望小沃森能够懂事一点儿,明白自己的一番苦心。

只是,小沃森还没有明白,便病倒了。谁也没想到的是,从小锦衣玉食的小沃森会患上一种十分奇怪的病。

一天早上,到了早饭的时间,小沃森仍然没有起床。妈妈出于担心,到小沃森的房间里察看。

“我的孩子,你怎么了?”珍妮特看到小沃森一脸病容,十分难过。

其实,这时的小沃森已经讲不出话来了,只在艰难喘息间吐出几个字符:“我好难受。”

珍妮特试图帮助儿子从床上坐起来,可小沃森就像瘫痪了一般,没有一丝气力。这可吓坏了一家人,沃森顾不得换衣服,赶紧去请了医生。

经过一番仔细地检查,医生并没有查出病因,无可奈何地表示束手无策。可怜的小沃森只能躺在床上,说话只能一个词一个词地往外吐,无法连成完整的句子。

好在小沃森的生命力够顽强。一个多月后,他便开始慢慢恢复了。后来,小沃森回忆说,患病期间自己只觉得周身无力,头脑也不能正常运转,可谓口不能言,求告无门,自己感觉深深陷入无形的恐惧之中。

因为无法医治,所以不了了之,但从那之后的几年时间里,小沃森几乎每年都会复发一两次,病痛的折磨让他觉得生不如死。

一次,小沃森带着弟弟迪克前往加拿大夏令营,途中他的病突然复发了。年仅9岁的弟弟迪克害怕极了,他守在哥哥身边寸步不离,生怕他出什么意外。

小沃森痛苦万分,他甚至感到死亡正在向他招手,绝望之际,他对弟弟迪克嘱咐道:“如果某天我死了,请帮我告诉爸爸、妈妈,不要因此而内疚。”

尽管平时小沃森特立独行,处处表现得同家人格格不入,但是在最要紧的生死关头,一句话就道出了他心中所想,原来他在心里最惦记和敬爱的,仍然是最亲密的父母。

或许是因为长期缺乏父爱,或许是病痛的折磨,小沃森整日郁郁寡欢,终于在17岁那年,被查出得了抑郁症。得知儿子的病情后,沃森久违的父爱一下子被激发了出来,他悉心地照顾着自己的长子,处处关爱着他。

父亲的悉心呵护,再加上母亲的无微不至,小沃森的病开始慢慢好转。病好之后,小沃森的性格也没有以前那样叛逆了,他变得温和多了。当沃森全家在外面一起旅游的时候,全家人的关系也因为温和的小沃森变得非常融洽。

沃森夫妇经常会带着孩子们一起玩耍,有时是亲戚朋友聚在一起,有时候是和沃森带来的同事一起。每一次出行,沃森家族都会派出两三辆巨大的轿车,车上装满了沃森的亲朋好友,或者是IBM分部的经理,大家一起其乐融融地度过美好的外出时光。

珍妮特非常享受在路上的时间,她觉得这样比在家里更加自由,她热爱在沿路欣赏各种美丽的风景和品尝各式地道的美食。而沃森天生就喜爱四处奔波,他就像一只没有脚的小鸟,一直都在路上,从来没有停下过自己的脚步。

沃森热爱汽车,热爱冒险,热爱在旅途中追寻着自己想要的东西。在沃森的一生当中,他从未停止过,只要一听见火车或者汽车开动的声音,他那些满脑子的要求立刻就变得很少,心情也随之平静美好。

在旁人眼里,几代人凑在一起是一个奇观,如同原始部落一样。每每一到周末,他们便会举家前往沃森自己的农场——奥德维克。在这里,他们度过一整个夏天,更好地享受自己的美好光阴。

幸福便是这样容易。婚姻、家庭、事业,是沃森一生最珍惜的财富。 CY+JN5pqfWm1BPdhCdZ3yQCoW7g+ZYu5pnfy9AGxWqCztq4LEH0FCBPNx+hTl5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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