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谈科学,首先不能不谈科学之语言层界。如果谈科学而不谈科学之语言层界,那么便根本无从着手。一个典型的科学研究工作包含着下列步骤:观察、观察的报告、假设的陈述、演算、预测,借作其他的观察来检证我们所作预测。
在这一序列的动作之中,除了第一和第末,无一而非语言活动。复次,科学家所研究的成果之累积,可以说是科学的正身。科学的正身更有赖于语言文字的记录。例如,我们所观察的数据之图表、预测报告、演算之公式等。
不过,科学语言与日常语言不尽相同。虽然科学语言与日常语言可以同是自然语言,如英、德、法、意等语文,但是科学家应用自然语言的方式与日常用法不一样,至少对于居关键地位的名词字眼之用法与日常用法不一样。
不仅如此,越是精确而成熟的科学,越多用自然语言以外的记号来表达或组织其特有的意念,或其所要特别对付的事实。例如α线、β线、γ线等。所以,我们说,科学语言是专门化的。
在此专门的语言中,科学家常以可能简括的方式来叙述事物。科学家所做的这种叙述所包括的事物,如果用日常的语言来叙述,那么非连篇累牍莫办。
科学家用科学语言做交通工具时,听者或看者或读者恒作极准确而又一致的了解。科学家所作预断所可能达到的准确程度远非吾人仅凭常识所作预断所能企及的。科学语言是有高度效力的,而且是精审的。这是科学与非科学的主要不同之处。
科学语言的建构常从界说(definition)开始。界说之定立是有许多技术的。我们如果不明了一个字的意义或用法,有时可以查查字典。但是,碰到专门的用法,仅仅查字典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另行构作字或名词的界说。构作字或名词的界说之技术甚多,我们在这里只指出重要的。
(一)外范的界说
外范界说是列举被界定的名词所可包含的一类之分子。我们借此可以知道该名词之外范的意义。我们最初要知道一个名词的意义时常用此法。例如,颜色意即红、黄、蓝、紫……
(二)解析的界说
解析的界说包含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被界定端(definiendum),另一个部分是界定端(definiens)。解析的界说是陈述一个名词之某种已被接受了的意义。例如,宗教乃人对其认为至善至大的目标之全部的倾心。
(三)规定的界说
所谓规定的界说,并不必然陈示某一名词之通常的用法,而是规定某一名词怎样去用。在科学叙述的要求之下,我们发现日常用语不适切,或欠便利。
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我们需要新的名词来表达新的概念,那么就需要制作一个规定的概念。从逻辑的观点看,我们有以任何方式铸造新名词之完全的自由。规定的界说并不对已有的用法负责,它的目标只是为了方便。
(四)性质的界说
拿一种性质来界定一个名词,这样的界说就是性质的界说。性质的界说是常用的界说。例如,“人是理性的动物”。
上面所列举的界说,有必须满足的共同要求,就是免于歧义(ambiguity)和混含(vagueness)。
我们要明了歧义是什么,必须分辨字的记号设计(sign-design)和字的记号出现(sign-occurrence)。一个字的记号设计只有一个,但是,它的记号出现可以不止一次,在事实上是n ≥ 2次。
如果一个字的记号设计只有一个而且,它的记号出现也只有一次,那么便无歧义可言。这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字的记号设计只出现一次,那么此字永无歧义可以发生。
然而,在实际上,一个字的记号设计之出现常不止一次而为n≥2次,而其出现所在的场合又不足以决定其单一的意义,于是歧义发生。在一个词语或陈述词中,如果有的名词之单一的意义不能决定,那么整个语句或陈述词之单一的意义便也不能决定。碰到这样的情形,我们需要对于该名词立界说以消除其歧义。我们试考察下列二行字:
(1)太
(2)太太太太太
上列第一行有几个太字呢?上列第二行有几个太字呢?没有问题,我们可以立刻答称上列第一行有一个太字。但是,上列第二行究竟是一个还是五个呢?我们可以答称有五个,也可以答称只有一个。这两种答法可以同时真,但是在不同的标准或条件之下。如果我们从太字的记号设计来观察,那么这五个太字同属于一个记号设计,所以我们可以说第二行只有一个太字。但是,如果我们从太字的记号出现的次数算一算,的的确确有五个,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太字有五个。
如果具有同一记号设计的字出现在不同的场合,但又不能始终保持同一的意义,因此就产生了歧义。但是,由于从幼小我们就养成一字一义的学字习惯,见一字即得一义,而日后一字发生多义的情形,我们还是本着初学字的“一字一义”的习惯来反应,所以有了歧义还不易发现。例如:
甲说:他简直不是人。
乙反驳道:他怎么不是人呢?大家都是人嘛!
这里的问题显然在“人”字发生歧义。甲所说的“人”,具道德的或伦理的意义。乙所说的“人”具生物学的意义。具有生物学的意义之人,不必一定也具有道德或伦理的意义。但是,两个意义的人共享同一记号设计的“人”字,以致纠纷发生。其实,如果在讨论之先,彼此把所用“人”字下一界说,则可以各行其是、各说各的,于是这种无谓的论争可以消弭于无形。
混含与歧义不同。混含是一个字的意义核心或中心用法很明显,但是它的应用级距(range of application)不定。这也就是说,这类名词究竟可以应用到什么地步,很不易划限。例如,“朋友”一词就有这样的情形。这个名词用得颇泛。相交十年而且尚未感情破裂的人,没有问题可以说是互为朋友。“点头之交”是否可以算是朋友,就很难说。至于“我的朋友胡适之”中的“朋友”问题便更大了。
既有歧义而又混含的字更易引起麻烦。像“仁”“义”“道”“德”“光荣”“耻辱”“美”“丑”“善”“恶”……这些字,真是千人千义、百人百义。我们在用这些字以先,必须严格地加以语意学的处理。
定立一个合用的界说,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定立一个合用的界说,有艺术的条件,也有科学的条件。
艺术的条件,虽然只是科学以外的而并不与科学相反,但是我们在此无法讨论。我们在此所能讨论的,是定立界说之科学条件。我们在此所能讨论的定立界说之科学条件,是形式的条件及语意的条件。
一个界说如求合用,有它必须满足的这些条件。这些条件说来也是很复杂的。我们现在所要说的,只限于最不可少的几条。严格地说,我们现在所要说的,只限于用自然语言而非用符号语言表出的界说所须遵守的几个最不可少的条件。
(一)一个界说必须表出被界定端之约定的意含(conventional connotation)
一个字或名词所表示的大家共同约定的意指或指谓,叫作约定的意含。一个字或名词必须有约定的意含,才能做大家交通的工具,或为彼此所“了解”。但是,衣服穿久了会走样。同样,字或名词被许许多多人用久了,它的意含也会走样。因为,语言不是死的东西,语言是活的工具。
活的工具一与人的实际生活、情感、意志、观念和习惯搅混在一起,受这些因素之作用,常常离开了原定的意含,而“产生”新的意含。同是一字,古义之所以往往为今人误解或不懂,其原因之一在此。这种情形,我们叫作“移义”。移义的情形一经发生,交通就会困难。要免除这种情形,必须将闪烁于各人之间的意含予以稳定。这就有赖乎界说。
(二)界说不可循环
这也就是说,被界定端在一界说结构中不可出现于界定端。这一条道理是显然易见的。
我们之所以要对一个字或名词定立界说,就是因为我们对于这个字或名词的用法或意义不能确定或明了,而需拿其用法已为我们所能确定或其意义已为我们所明了的字或名词来表白它,说前者即是后者。如果被界定端原封未动地出现于界定端,那么界定之目的岂非未达?
我们要达到界说的目的,至少必须在字形方面避免被界定端出现于界定端。像“人者人也”“是好的东西毕竟是好的”“能干的人究竟能干”,这样的一些话,如果看作界说,实在毫无用处。
(三)一个界说,如果能用正号的字句表出,那么切不可用负号的字句表出
这一条并不是说,在原则上,一个界说在任何情形之下不可用负号的字句表出。
假定一个名词处于一种与另一名词对待的关系之中,而这另一名词与它不仅共同穷举,而且互不兼容,那么我们拿负号的字句来界定它,是没有什么毛病的,而且是无害的。不过,这种情形是一种纯逻辑的可能。在经验世界绝对没有共同穷举而又互不兼容的选项(alternatives)。
所以,在实际上,我们不能对之用负号的字眼做界说。假若我们说“物质者非精神也”“男人者非女人之人也”“阴者非阳也”“全体者非个人也”,这些界说对我们是毫无帮助的。我们不能借着类此的界说来决定被界定端的用法,或明了它的意义。这类的界说,只能看作旧式文人耍字眼。耍字眼是游戏的一种。这种游戏有助于消遣,但无助于弄清语言和意义。我们所需要的是用正号字句所表出的积极的界说(positive definition)。
(四)界定端与被界定端必须是等范围的(co-extensive)
这也就是说,界定端的指谓既不可大于被界定端又不可小于被界定端。如果界定端的指谓大于被界定端或小于被界定端,那么这个界说便不合用。
假若我们说“三角形是一几何图形”,这一界说的界定端之指谓大于被界定端的指谓,使我们无法区别三角形与其他几何图形,例如四边形、多边形等。但是,如果我们说“三角形是三边相等的几何图形”,这个界说失之于界定端的指谓小于被界定端的指谓,而把不等边三角形排斥于此界说之外。
如果从知识的观点来看,这一条规定有一困难。这一条要求我们在构作一个界说时我们所用的界定端的指谓范围必须与被界定端相等。如果我们知道了被界定端的指谓范围,那么我们无须乎因此理由而立界说。如果我们不知道被界定端的指谓范围,那么我们根本不能构造界说。我们对于被界定端的指谓范围只有知道或不知道,所以结果我们不必建立界说或不能建立界说。这是这一条所碰到的二难式(dilemma)。
(五)界说不可用绮词丽语
这一条之必须遵守,简直是显然易见的。我们定立界说的目标,除了许多别的目标,系为了消除混含和歧义。绮词丽语最富于混含和歧义。因此,如果用绮词丽语来界定,那么,火上加油,把有待界定的名词弄得更不清楚。为了避免这种情形,我们必须应用意谓清楚的字眼。
从这一条,我们可以看出文艺作家与科学家应用语言的方向根本不同。文艺作家应用的语言越能激动情绪、引起意象、产生图画便越好。文艺的语言是多轨式的语言。
科学的语言要求与此刚好相反。科学的语言必须是单轨式的。单轨式的语言意义单一,达意只有一条路可通。它的结构也要能保证这一点。假若某一科学语言激动了情绪,或多种意义,那么这一语言就科学的观点看,就算是失败了。这样的语言必须修正,甚至必须放弃,重新构造。
这一要求对于用汉文的人特别重要。文艺的语言之用法,乃语言之情绪的用法(emotive use of language)。科学的语言之用法,乃语言之认知的用法(cognitive use of language)。
一直到现在为止,用汉文的人把前者盖过了后者。汉文可以说是以情绪为中心的语言(emotive-centric language)。
以情绪为中心的语言,看之者一看,反应是情绪的;听之者一听,反应也是情绪的。
复次,情绪之中有时包藏着价值判断。于是,情绪和着价值,有时也成了字的核心。以情绪和着价值为核心的语言作心理活动之依据及工具者,认知活动是被抑压而不显露的。于是,科学的心性便难得养成了。所以,改变语言用法的习惯,是改造心性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