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知情权,是指对某一事物知道的权利,一般是反映被服务者对服务者的要求,如群众对政府,消费者对商家,病人对医生等对其服务的知情要求。
但如同任何事物都有一个限度一样,知情权也有限度。有一般知情权,特殊知情权和不知情权等,由于服务者对被服务者本身在地位上不可能完全平等,对人民群众而言,享受的主要是一般知情权,特殊知情权只能是特殊人员或一般人员在特殊情况下要求享受。
既然如此,一般人如何去面对知情权的问题呢?
一是学会观察。古人韩愈曾说,“观一瓶之水可知天下之寒,魚鳖之藏也。审堂下之阴,可知阴阳之化,日月之行也。”一般地说,虽然被服务者处于弱势地位,但可从观察中通过一些细微和部分的事,而得到它的整体面貌。二是靠经验生活。因为世界上的事物虽然千变万化,但总有一些不变的东西。如商家牟利,虽然广告说得那么高大上,但总不能做亏本生意啊!三是用好不知情权。特别是在单位工作的人,无论是体制内体制外的,最好是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这样才可以不被领导猜忌,少好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