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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谎为生……我们为什么这样做:2009年纽伯瑞奖获奖致辞

如果你想知道我在这里干什么——我觉得这样猜测万无一失,现在我的确在这儿,你我都在——我在这里是因为我写了一本书,叫作《坟场之书》,这本书获得了2009年的纽伯瑞奖。

这意味着我给女儿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获得了纽伯瑞奖,而且我更让儿子对我刮目相看——因为我从科尔伯特报告的斯蒂芬·科尔伯特 的滑稽攻击中获得了纽伯瑞奖。所以获得纽伯瑞奖让我在孩子们眼中变得很酷。这是获奖最大的好处。

对自己的孩子来说,你基本上从来都不酷。

我小的时候,从八岁到十四岁,只要学校放假,我就跑去地方图书馆游逛。那里离我家有一英里半,所以我可以让父母在上班路上把我捎到那里,等图书馆关门再走回家。我是个害羞的孩子,衣服不合身,性格不自信,但是我真心喜爱地方图书馆。我喜欢卡片目录,特别是儿童区的卡片目录:它上面有主题,而不是只有标题和作者,这让我可以选择我觉得会有我喜欢的书的主题——比如魔术、鬼魂、女巫或者宇宙——然后我就会找到这些书,一找到就读。

但是我读书并不精挑细选,我读得高高兴兴而且如饥似渴。名副其实地如饥似渴,虽然我父亲有时候能想起来给我打包几块三明治,我也会不情不愿地带上(对孩子来说家长永远也不酷,我总是觉得他坚持让我带三明治的实际目的是想让我难堪),等饿得不行的时候,我会到图书馆的停车场三口两口把三明治吞下去,然后赶紧冲回书和书架的世界里去。

在那里,我读到了聪明睿智的作家写的各种好书——其中很多现在已经不再流行甚至被人遗忘,比如J.P.马丁 、玛格丽特·斯托 ,还有尼古拉斯·斯图尔特·格雷 。我读过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和爱德华时代的作家。我发现了一些直到现在我还会乐意重读的书,也囫囵吞枣了一些如果现在回头看可能觉得不值一读的书——《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与三个小神探》什么的。我只想读书,并不分好书坏书,只是挑选我喜欢的书,打动我内心的书,还有只是一般喜欢的书。我也并不关心故事是怎么写的。没有不好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新鲜绚烂。我就坐在那里,在学校的假期,读啊读啊,读完了整个儿童区,读完之后,我就走进了巨大而危险的成人区。

图书管理员积极响应我的热情。他们帮我找书。他们教我用馆际互借,从整个南英格兰地区帮我借书。开学之后,我借的书难免过期,他们总会叹口气,然后还是毫不妥协地收罚款。

我应该在这里提一句,图书管理员告诉我一定别讲这个故事,特别是不要把自己描绘成一个被耐心的图书管理员在图书馆里养大的野孩子;他们告诉我,他们担心人们会曲解我的故事,用它当作借口,把图书馆当成免费的日间托儿所。

从2005年12月开始,经过2006年和2007年,一直到2008年的2月,就这样,我完成了《坟场之书》。

然后就到了2009年1月,我在圣莫尼卡的一家酒店。我去那里是为了宣传由我的书《鬼妈妈》改编的电影。我花了两天整接受记者采访,采访结束之后我很高兴。午夜时分我爬进浴缸洗了一个泡泡浴,然后开始读《纽约客》杂志。我和一个身处不同时区的朋友聊了一会。然后看完了《纽约客》。这时已经凌晨三点了。我把闹钟定到了十一点,在门外挂了“请勿打扰”的牌子。渐入梦乡之际我告诉自己,此后两天我只会补觉和写作,其他什么都不干。

两个小时之后,我意识到电话在响。实际上,我意识到,它已经响了好一会儿了。确切地说,醒过来的时候我在想,它应该已经响了又停好几回了,这说明有人打电话想要告诉我什么事情。不是旅馆失火了,就是有人去世了。我接起电话。是我的助理洛兰,她在我家过夜,照看生病未愈的狗。

“你的经纪人梅里利打过电话,她认为有人找你。”她告诉我。我告诉她现在几点(也就是该死的凌晨五点半,她简直疯了,这里有人想睡觉你知道吗)。她说她知道洛杉矶现在几点,但是考虑到梅里利是我的出版经纪人,而且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女人,她的语气真的很确定,说明这事很重要。

我爬下床。查了一下语音信箱。空的,没人找我。我打电话回家,告诉洛兰这都是胡说八道。“好了,”她说,“他们打电话到你家来了。现在就在打另一个电话。我把你的手机号给他们吧。”

我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知道谁想干什么。大清早五点四十五分。不过我很确定,没有什么人死掉。然后我的手机响了。

“你好。我是罗丝·特雷维尼奥。我是美国图书馆协会纽伯瑞奖委员会主席……”哦,我迷迷糊糊地想。纽伯瑞。好吧。酷。我可能得了提名奖什么的吧。这真不错。“我现在和纽伯瑞奖委员会的投票委员在一起,我们想要告诉你,你的作品……”

“《坟场之书》……”十四个声音洪亮地响起,我想,也许我还没完全清醒,但是他们大概不会这样,应该不会这么激动万分地给人打电话,只是因为提名奖……

“刚刚获得了……”

“纽伯瑞金奖。”他们齐声说道。他们的声音特别开心。我检查了一下宾馆的房间,因为很可能我还在做梦。令人欣慰的是,一切看上去都实实在在。

和你通电话的有至少十五位教师、图书管理员什么的,他们可都是大人物、聪明人,而且都是正经人,我这样想。别像之前得了雨果奖那样说出什么脏话。想到这一点很明智,因为否则那巨大有力的四字脏话很快就到嘴边了。我的意思是,它就是这时候用的嘛。我觉得自己好像说了:“你是说周一吗?”我还嘀哩咕噜说了一些“谢谢你”“谢谢你们”“谢谢好的……”“被叫醒真值”之类的话。

然后我的整个世界都疯了。在床边的闹钟响起之前很久,我已经上了一辆开往机场的车,还接受了一连串记者采访。“获得纽伯瑞奖感觉怎么样?”他们问我。

很好,我告诉他们。确实感觉很好。

我从小就喜欢《时间的皱折》,虽然海雀图书 版本的第一句话给弄得乱七八糟,这书就获得了纽伯瑞奖。虽然我是英国人,但是这个奖对我来说一直很重要。

然后他们还问我,是否知道畅销书和纽伯瑞获奖作品之间的争议,问我怎么想,我属于这一类吗?我承认自己对这些讨论有一定了解。

如果你不知道的话,网上有各种争论,最近有哪些类型的书获过纽伯瑞奖,今后还有什么书会得纽伯瑞奖,像纽伯瑞奖这样的奖是为儿童还是为成人设计的?我向一位记者承认,《坟场之书》获奖对我来说是个惊喜,我一直以为像纽伯瑞奖这样的奖可以用来让人们关注需要帮助的书,而《坟场之书》并不需要帮助。

我不知不觉把自己放在了民粹主义的立场上,后来才意识到我的本意完全不是这样。

就像是有人相信,让你觉得享受的书和对你有好处的书之间泾渭分明,他们觉得我也应该从中站队。好像所有人都应该站队。我当时不这么认为,至今也还是一样。

我过去和现在一直站在喜欢的书这一边。

我正在写这篇讲稿,而两个月之后才会演讲。我父亲大约一个月前去世了。这是个突发事件。他身体很好,心情也不错,比我还要健康,然而他的心脏毫无预兆地破裂了。这让我呆若木鸡,伤心欲绝。我飞越大西洋,致悼词,听十年没见过面的各种亲戚说我与父亲多么相像,做了儿子应该做的事。但我从未流眼泪。

并不是说我不想哭。这一连串事件更像是一团乱麻,我身处其中完全没有时间停下来感受悲伤,让内心的感受释放出来。完全没有。

昨天早上有位朋友让我读一篇稿子。那是一个人的生平故事。是个虚构的人物。在稿子全篇大概四分之三的位置,这个虚构人物的虚构妻子去世了。我坐在沙发上按照成年人的方式哭了起来,悲从中来,泣不成声,脸上全是泪水。之前没有为父亲流下的眼泪现在都流出来了,让我精疲力尽,然而又像狂风暴雨之后的世界,得到了净化,准备好重新开始。

我讲这件事是因为这是我忘记了并且需要提醒的事情。这是一个尖锐而有益的提醒。

现在我已经坚持写作四分之一世纪了。

当人们告诉我,我的故事帮助他们度过了爱人去世的困难时光——或者是孩子,或者是父母——或者帮助他们度过了一场疾病,或是一场个人悲剧;或者他们告诉我,我的故事让他们成为了喜欢阅读的人,或者让他们找到了值得奋斗的事业;当他们给我看我书中的图片或者文字纹在他们身上——作为纪念或者标志——以记录那些对他们特别重要的时刻,满足随身携带的需要……当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就像之前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那样,我趋向于表现出礼貌和感激,但最终总是认为它们无关紧要。

我写故事并不是为了帮助人们度过困难处境和艰苦岁月。也不是想要让不读书的人变成读书人。我写下这些故事是因为我对它们感兴趣,因为我头脑中有一条小虫,有一个想法爬来爬去,我想要把它钉到纸上,检查一番,看看我对它的想法和感觉如何。我写下它们,因为我想要知道我编出来的这些人物后面会发生什么。我写作是为了养家糊口。

所以我在接受别人感谢的时候几乎无地自容。我已经忘记了对小时候的我来说小说意味着什么,忘记了在图书馆的日子是什么样子;小说是对无法忍受之事的一种解脱,进入不存在的友好世界的一扇门,那里万事都有规律可循;故事是一种不必亲身经历就了解生活的方式,或者就像十八世纪的投毒者对待毒药那样体验生活,小剂量服用,这样投毒者可以吃掉这些东西却安然无恙,而不适应的人则会中毒身亡。有时候小说是一种应对世界这种毒药的方式,这种方式能让我们在其中活下来。

于是我想起来了。没有造就我的那些作家,我不会是现在这样一个人——那些非同寻常的作家、睿智的作家,或者有时候只是第一个出现的作家。

那些彼此相连的瞬间,那些小说拯救了你生活的地方,并不是无关紧要。那是世上最重要的东西。

就这样,我写了一本书,讲那些住在坟场里的人。我是那种对坟场又爱又怕的孩子。我小时候在萨塞克斯镇长大,有关那里的坟场最好的事情——可能发生的最好最奇妙的事情——是有个巫婆埋在那座坟场里,她是在商业街被烧死的。十几岁的时候我重读墓碑上的铭文,失望地意识到,与我同在镇上的根本就不是女巫(那座墓中埋着的是三位被处以火刑的新教殉道者,他们是被一位信仰天主教的皇后下令烧死的)。这还有吉卜林 有关镶宝石的赶象棍的故事,就是我故事中《女巫的墓碑》的起步之处。虽然它是《坟场之书》中的第四章,但这是我写作时候写的第一个章节,这本书我二十年前就已经想写了。

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讲一个在坟场长大的孩子的故事,启发我的是一张照片——我的儿子迈克尔婴儿时候的照片,那时候他两岁,现在已经二十五岁了,这正是当时我的年龄,我儿子现在已经比我高了——照片上他骑着一辆三轮车,在阳光中穿过马路对面的坟场,正好经过我曾经以为埋着女巫的那座墓。

就像刚才提到的那样,那时候我二十五岁,我有了个主意想写一本书,而且我知道这是一个真正的好主意。

我试着动笔去写,然后意识到这个主意太好了,倒是我作为作家的水平还不够。所以我不停地写作,不过我写的是其他东西,为了学习各种技法。我写了二十年之后,终于觉得我可以写《坟场之书》了——或者至少,我应该不会写得比这更好了。

我想让这本书由短故事组成,因为《丛林之书》就是短故事集。我还想让它成为一部小说,因为在我脑子里它就是一部小说。这两者之间有些冲突,对一个作家来说喜忧参半。

我尽我的能力把它写好——这是我知道的写东西的唯一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本书会写得好,只是说你尽力了。最重要的是,我写了一个我自己想读的故事。

我花了太长时间开始,又花了太长时间结束。然后,二月的一个夜晚,我写到了最后两页。

在第一章中我写了一首打油诗,还剩了最后两句没写。现在也是添上这两句的时候了。所以我就加上了。我记得这首诗是这样结尾的:

面对生活,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千山万水。

我的眼睛突然刺疼起来。直到那时,也只有那时,我第一次清晰地看到我写的是什么。虽然我一开始是想写一本关于童年的书——伯蒂的童年,发生在坟场里,不过仍然是童年,和其他人一样——但我现在写下的却是做家长的故事,而且是做家长最根本最可笑的悲剧:如果你正确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如果作为家长,你把孩子养得很好,他们就再也不需要你了。如果你正确地完成任务,他们就会离开。他们会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未来。

我坐在花园尽头,写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知道我写的这本书比我刚开始写得更好。也许是一本比我本人还好的书。

这种事你不可能预先计划。有时你尽全力做什么事,然而蛋糕就是发不起来;有时候这蛋糕又会好到连做梦都想不到。

然后,不管作品是好是坏,不管它满足你的期望还是完全失败,作为作家你只不过耸耸肩,然后进入下一个作品,不管下一个作品是什么。

这就是我们的工作。

演讲时,你应该先讲你要讲些什么,然后讲正题,然后再总结你讲过的东西。

可是我不知道今晚我实际上讲了些什么。不过我知道我原来想讲什么:

阅读很重要。

书籍很重要。

图书管理员很重要。(还有,图书馆并不是帮你照看孩子的地方,只不过有的时候有些野孩子会在一排排书架之间自己长大。)

在你自己孩子的眼中显得很酷,这件事无比光荣但是不太可能。

儿童小说在所有小说中最为重要。

就这些。

我们这些编故事的人都知道,我们以说谎为生。但我们说的都是好的谎言,它们讲述的是真实的事情,我们尽可能把故事编到最好,这要归功于读者。因为在某个地方,有某个人需要这个故事。有人会因此长大成人,具有不同的视野,如果没有这个故事,他会成为一个不同的人。有了这个故事,他可能就会拥有希望、智慧、善良或者慰藉。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写作。 nTZhUAFkA3quqoSqlN40hpDeOtoihgFKwN0AbUphAh4Nxc7E3OJ2efsInmFQs8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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