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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的方式

土耳其战争的军事意义

长土耳其战争是自1568年以来帝国和哈布斯堡土地上规模最大的军队动员,在1618年以前,许多士兵也是在此期间获得了大规模军事行动的经验。鲁道夫的军官名单读起来像是在对三十年战争前半段的高级将领进行点名。瓦伦斯坦于1604年作为帝国步兵掌旗官开始了军旅生涯,在冲突的最后阶段左手受了伤。施里克(Schlick)和鲁道夫·冯·蒂芬巴赫(Rudolf von Tieffenbach)都是在这场反对土耳其人的战争中赢得了自己早期声誉的,而哈布斯堡君主国最伟大的外交家特劳特曼斯多夫则在这场战争中服了他唯一一次的兵役。查理·德·讷韦尔(Charles de Nevers)是1628年至1631年曼托瓦战争的中心人物,据说他在卡萨围城战中救了瓦伦斯坦的命,他是在那里担当志愿者的诸多法国天主教徒之一。许多后来成名的意大利人也参加了这次活动,包括帝国战争委员会主席科拉尔托(Collalto)伯爵、陆军元帅鲁道夫·德·科洛雷多(Rodolfo de Colloredo)以及随后在阿尔萨斯指挥军队的埃内斯托·蒙泰库科利(Ernesto Montecuccoli)。一些意大利人遵循现有的在帝国服役的模式,被吸引到了奥地利军队中;其他人与西班牙和教宗派来增援帝国派的人一起到达,包括马拉达斯(Marradas)和当皮埃尔(Dampierre),以及来自尼德兰的蒂利(Tilly)。三十年战争后期的巴伐利亚指挥官弗朗茨·冯·梅西(Franz von Mercy)也是在这场对抗土耳其人的战争中开启职业生涯的。许多后来反对皇帝的人同样如此,包括波希米亚叛军的三名主要指挥官:图尔恩(Thurn)伯爵、霍恩洛厄(Hohenlohe)伯爵和曼斯菲尔德(Mansfeld)伯爵。 [9]

这些人物在长土耳其战争中出现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被军事历史学家忽视,他们专注于西欧的战争,低估了土耳其战役对随后发展的影响。西方的关注点嵌入到“军事革命”的概念中,这已经成为看待现代早期战争的公认方式。 [10] 这种方式的支持者要么强调西班牙,要么强调尼德兰或瑞典是16世纪依靠大规模纪律严明的使用火药武器的部队的新型战争方式的先驱。据称,战术和战略的创新使得战争变得更加具有决定性,加大了战争的规模及其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他们把军事技术的发展描绘成了一种序列,其中一个强权取代另一个强权,成为最有效的战争制造者。他们认为,西班牙的主导地位最初首先被尼德兰人动摇,后者被认为发展了一种更灵活的军事体系,瑞典后来改进了这种体系,最后法国在17世纪后期完善了这种体系。三十年战争期间,帝国军队很少受到关注,因为人们认为帝国军队只是在坚持一种日益过时的西班牙体系,而这种体系主要是在尼德兰叛乱中较为僵化的阵地战中形成的。事实上,西班牙的战斗方式经常被证明是成功的,并且本身也在不断进化。从16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对付尼德兰人的方法对土耳其人也很有效,土耳其人同样经常避免正面作战,躲在防御工事后面。然而,军队在匈牙利战场采取了自己独特的作战方式,这影响了后来军队在德意志地区的作战方式,因此将帝国的战争方式视为不同经验和想法的混合体更为合适。

军事技术

西班牙军事体系是在“真正的”军事革命之后发展起来的,这种军事革命指的是从1470年到1520年主要由技术驱动而发生的变化,其中骑兵和步兵都广泛采用了手持火器,而火器的使用又和大规模纪律严明的部队采用的新突击战术相结合。 [11] 这些发展反过来又源自冶金和火药制造技术的进步,这使得火器在欧洲首次成为一种真正有效的武器。手枪和火炮相对迅速的发展,迫使指挥官们重新考虑该如何使用这些武器。枪支和火炮在战斗中被大规模部署,并与现有武器结合在新的攻防战术中。从16世纪中期开始,技术变革的步伐放慢了,那时所有的基本武器类型都出现了,而进一步的发展受到制造问题的限制。例如,火炮生产技术远远落后于弹道理论,因为火炮制造者无法交付质量合格的火炮,能够配得上数学家计算出的潜力。17世纪中叶以前,在实心的炮管中钻出笔直的孔非常困难。因此,火炮的铸造先是用一根涂有黏土、马鬃和肥料的铁棒作为内芯,在模具中用熔融铜、锡、铅和黄铜的混合物将其覆盖,形成青铜的炮筒。然后取出内芯,用钻头将钻孔加工成所需的口径,这种方法既耗时,又不十分可靠。

重型火炮的种类令人眼花缭乱,但基本上分为两种。加农炮( Kartaunen )为短筒薄壁型,发射每枚重24至75磅的实心圆炮弹,主要用于打击防御工事。这种火炮非常重,需要十匹或更多的马来转移它们。长重炮( Schlangen )的炮筒更长也更厚,使用起来更安全,并且具有更大的射程和更高的精确度。它们更坚固的炮筒管需要更多的金属,这使得其重量一般是发射同等重量炮弹的加农炮的两倍。长重炮一般使用6磅或12磅的炮弹,还有一种较小的使用2至4磅炮弹的版本,叫做隼炮( Falkone ),这种炮可以被2至8匹马在战斗中牵引。在攻城战中,除了这些火炮,人们还会使用迫击炮,这是一种短而粗壮的火炮,发射越过墙壁和障碍物的圆形炮弹或原始的弹片。

到16世纪90年代,各种各样的装配和投射武器已经存在,包括毒气炮弹(在尼德兰使用,其中含有各种有毒物质,可以使目标窒息或失明),还有燃烧弹,这是一种被加热过的圆形弹,可以用来点燃密集的易燃建筑,在城镇制造大火。还有装有燧石和钢雷管的炮弹,以及那些用炮筒中推进剂点燃的引信爆炸的炮弹。霰弹和其他杀伤人员的弹药在发射出炮筒之后就会炸开,如同一个大型的霰弹枪,可以有效地打击进攻人员。简而言之,到16世纪后期,已经没有多少新东西可供发明的了,未来的发展主要在于通过改进制造工艺来进行改良,使这些武器更可靠,使用起来更加安全。

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手持枪炮,手持枪炮种类繁多,但越来越多地被分为步兵使用的火枪和骑兵使用的手枪。前者长125至144厘米,重4到10千克,可以将40克的铅丸发射到300米外,但是有效射程只有不到一半。火枪手开火时,较重的火枪需要一个支架,以稳定枪管。较轻的版本仍被称为火绳枪,主要是组成松散阵形作战的步兵使用,还有依靠火器而非冷兵器作战的骑兵也会使用。制造工艺的改进使较轻的火枪能够承受更多的装药,这导致火绳枪和火枪支架在1630年前后都消失了。大多数骑兵,包括那些使用骑枪和剑攻击的骑兵,都会在马鞍两侧的枪套中带着长筒手枪。这些手枪的有效射程很少超过25米,但是它们有着沉重的金属手柄,可以在近距离战斗中用作棍棒。一般被认为是在后来几个世纪出现的技术进步在当时已经存在,包括膛线枪管、后膛装弹以及运用各种点燃推进剂装药。当时已经有供手枪使用的机械锁轮,以及供火枪使用的燧发机。燧发枪在1680年至1840年间是步兵的主要武器,因为与火绳枪相比,它在潮湿的天气中更可靠,也更不容易走火。燧发枪依赖拉动一个杠杆将一个金属爪压下,金属爪将一根缓慢燃烧的火柴压在火药池里的松散粉末上,然后用火焰点燃枪管中的主装药。火焰有五分之一的可能性无法通过通风口,这就是“昙花一现”(flash in the pan)这一俗语的来源。这种情况是打火石拒爆的两倍,但是这些锁和轮锁仍然是昂贵而精致的武器,经常会出问题。制造工艺方面的问题限制了燧发枪的使用范围,而火绳枪仍然便宜、坚固且易于使用。

步兵

当时的操练手册传达了一种错误的印象,即装弹和射击需要一系列复杂的手臂和身体运动。事实上,这些仔细逐项列出的动作只是反映了当时人们盛行的科学关切——即固定化和理解人类运动——而不是用于实际操作。最复杂的操作是轮射,目的是在前进或后退的过程中持续开火。每一横排依次开火;那些刚刚开枪的人保持静止不动,以便重新装弹,而下一排穿过间隙,继续射击。当最后一排射击结束时,最早开枪的人正好装填结束,然后继续前进。这一操作在1595年前后被修改,将5人编为一组,一旦他们射击完毕,就集体向左或向右移动,以减少队伍中需要的间隙数量。火枪手和轻型步枪手大约需要一分钟的时间装弹,与重型步枪手相比,他们需要更少的排数来保持连续射击,后者需要长达三分钟的装弹时间。尼德兰人实行了后退式的轮射,使他们能够在射击的同时避免与逼近的敌人接触。训练有素、士气高涨的部队可以以一分钟40米的速度向前轮射,如果后退的话,可以达到这一速度的一半。这个系统也可以在静止状态下使用,每个人射击之后都会向后转,后面的士兵则走到前面的位置射击。尼德兰人使用了较轻的武器,只部署了10排士兵,所以队形变化相对简单。西班牙人更喜欢纵深更大的15排至25排的编队,他们的士兵似乎是自行开火的,而只需将那些拥有更轻、更快射击武器的士兵集中到前线。

火枪手携带短剑用以自卫,要么是用于刺的“塔克”(tuck),要么是用来砍的较重的“汉格”(hanger)。这些武器大多数质量较差,很容易弯曲或变钝,所以在肉搏时,士兵们主要把火枪倒转过来,把沉重的有角度的枪托当作棍棒来使用。这种武器面对骑兵时作用有限,骑兵可以在火枪手重新装弹之前迅速接近。早在15世纪后期,人们就习惯于将“射击”部队与长枪兵混编起来,每名长枪兵都装备有一根长约5米、顶端带有钢尖的长杆。长枪可以用作进攻,士兵们排成紧密的队形,举起武器向敌人前进,就像古希腊方阵一样。防守时,前排的士兵将右腿向后伸,将长枪底端置于地面,并用脚顶住,同时左腿向前弯曲,以低角度握住武器。后面几排士兵将枪杆保持在肩高,使整个队形在敌人面前如同一片枪林。

考虑到长枪兵主要是防御角色,他们最初至少戴着钢盔,有点像现代美国消防队员,同时还穿着胸甲。有的人则穿戴全套盔甲,除了上述物品,还包括背甲和用来保护大腿的铠甲。盔甲继续得以使用,是因为在与较小口径的步枪对抗时,盔甲可以减小射击带来的穿透力,对士兵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这些护具不可能继续加厚,因为不能指望一个人在战斗中携带超过18千克的装备而不很快耗尽体力。出于这个原因,加上费用的原因,大约在1600年,只有不到一半的长枪兵穿了完整的盔甲,更多的人只是依靠一件皮制的“缓冲”外套,而且越来越多的人连头盔都没有。火枪手最多有一顶头盔,因为他们需要更大的行动自由,既要操作武器,又要以更松散的队形行动。他们经常穿斗篷,以防火药筒被弄湿。他们会携带两个火药筒,一个用于装主装药的粗粒桶装粉末,另一个用于装更精细的引药。两个筒都挂在右肩上的绳子上,悬垂在左臀部,用铁钩系在腰带上,以防止左右摇摆。火枪手还在一个木容器中携带单个圆形装药,这些装药挂在左肩一根带子上,悬垂在右臀部,那里还有一个皮包用于装子弹,以及清理和修理火绳所需的其他物品。这种弹药带一般被称为“十二使徒”,得名于其所携带的装药数量。大约在1630年,弹药带逐渐被预装好弹药的纸筒所取代,每个纸筒都有一个弹丸和火药粉末,装在一个被称为弹药包的容器里。最后,一个火枪手需要在脖子和肩膀上绕着4到6米长的火绳卷,在行进中则绑在弹药带上。由于火绳燃烧较快,大约每小时10到15厘米,所以在行军中只有十分之一的人会点燃它,以便在部队投入战斗时点燃其他战友的火绳。当火枪手是一项危险的工作,因为燃烧的火绳很容易引燃弹药袋或撒在衣服上的火药。出于这个原因,士兵们要保持二到四步的距离,只有在攻击时才聚集成编队。

制服问题在军事史学家中引起了极大关注,许多人认为最早引入制服的是瑞典人。然而,很明显,在1618年之前,许多德意志部队已经穿上了颜色统一的外套,因为他们是领地征召兵,有各自的诸侯大量分发的制服。红色和蓝色似乎是首选颜色,但需要昂贵的染料来染色,而白色——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未染色的布料——更常见。侍卫队的服装经常更奢华,他们有时还穿着装饰华丽的盔甲。农民和工匠所穿的那种在膝盖处收紧的短皮裤被广泛使用,这也有助于服装的统一性。1618年后冲突的规模较大,旷日持久,再加上制服支出高昂,早期的制服发展趋势被打断,出现了一种更加粗糙、沉闷的外观,混合了灰色、棕色、绿色和其他深色。然而,用布支付部队部分费用的做法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一致性的延续趋势,至少在17世纪40年代的帝国军队中,大部分步兵穿着浅珍珠灰色外套。

长枪兵和射击兵种的最佳组合,无论是作为一种数字比例还是作为一种部署形式,在军事论著中仍有激烈的争论。撇开众多的理论模型不谈,在战场上本质上只有两种阵形得到应用。尼德兰式轮射需要更薄的阵形,射击兵种要多于长枪兵,在16世纪90年代,他们采用了10排的阵形,火枪兵和长枪兵的比例为2比1,长枪兵在中间,两侧为同样数量的火枪手。西班牙和帝国步兵更喜欢采用更大、更深的阵形,这在16世纪早期已经成为常态。他们的长枪兵集中在中心区域,每排的人数总是比每列的人数多一倍,因为每个人使用武器所需的纵深长度是宽度的两倍。其效果是产生了一个矩形的阵形,两侧各有火枪手组成的“袖子”。另外通常还有3到5排轻装火绳枪手走在整个阵形的前面,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火力。如果被骑兵袭击,火枪手可以躲在伸过他们头顶的长枪下。当攻击敌人步兵时,火绳枪手会在开火后从侧翼撤退,让长枪兵去冲锋。西班牙军和帝国军指挥官有时会在四个角上组合更多的火枪手,这可以从17世纪早期的许多战斗雕版画中看到。这只是一个用于部署和推进的编队,额外部署的射击手会散开并向敌人开火,如果编队受到攻击,他们会落回到方阵中暴露较少的一侧。

这种大规模的矩形编队被称为西班牙大方阵( tercio ),这个词是西班牙人用来描绘步兵兵团的,而更薄、更长的尼德兰式编队被称为营队。认为后者天然优于前者已成为一种历史惯例,这尤其是因为它与火器相关,在后世看来,火器显然比最初由古希腊人使用的长枪更先进。这种区分不准确,也不符合16世纪的军事思想,当时的军事思想是直接从古代世界中汲取灵感的。更深的矩形阵形比更薄的尼德兰式阵形提供了更好的全面作战能力,在尼德兰阵形中,每个单位都依赖其邻近的单位能够牢固站立,一旦被敌人突破,其脆弱的侧翼就会暴露。虽然在西班牙大方阵中,只有前五名可以在任何时候开火,但是后面还有十名或更多的人加强了前面的人的决心,或者至少让他们更难逃跑。而且,西班牙大方阵在战场上看起来相当壮观;这是一个相当大的优势,因为它可以让摇摆不定的敌人士气动摇。在黑火药的时代,战场上很快就会充满烟雾,使得指挥官们很难看到正在发生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与人数较多、数量较少的西班牙大方阵相比,那种由人数较少、数量较多的营队组成的更长更薄的战线很容易失控。各西班牙大方阵可以斜线排列,或者以棋盘的方式交错排列,相距大约200米。如果一个大方阵与其他大方阵分离或被隔离开来,它也通常足够大,可以自己单独作战,直到被救。

正如我们将在后面看到的那样,有一种趋势是增加火枪手与长枪手的比例,并将队形拉长成更细的队列,这种趋势在17世纪30年代变得很明显。这部分与生产轻型步枪的一些小的技术进步有关,也可能与来自士兵自身的压力有关。新兵一般更喜欢当火枪手,而不是长枪兵,因为后者经常不得不在炮火下挨打,却无法反击。最初长枪兵拿到的薪水更高,而且军官们仍然也认为他们比火枪手更有尊严。从行伍中得到提拔的人被称为是“从长枪上来的”( von der Pike auf ),而不是从火枪上来的。长枪兵使用冰冷的钢铁杀敌,就像传统骑士使用骑士枪一样,而火枪手依靠邪恶的火药产生浓浓的刺鼻烟雾,从远处打击敌人,而不是直视他们的眼睛。长枪兵还指责他们装备较轻的同事更容易抢劫,而他们自己无法带着长杆武器进入房子——明显带有一些嫉妒的意味。而且,如果队形破裂,长枪兵更有可能扔掉武器,从而变得手无寸铁,而火枪手仍然可以全副武装逃离。

大约在1590年,之所以会产生一种采用更多射击兵种的趋势,也是由于人们往往会把火枪手组成较小、较松散的阵形,以便在其他军队集结时展开战斗或延迟敌人的行动。由50名或更多的火枪手组成的队伍将被推到主要战线之前,由250名长枪兵组成的队伍作为预备队和集结点提供掩护。这种方法预见了200年后的一些做法,但是由于越来越强调大规模进行集中、有纪律的射击(由尼德兰人发明并被瑞典人效仿),这在1630年左右就消失了。鉴于个体射击不够准确,指挥官们强调了火力的规模,后来也强调了射击的频率,最终在1700年左右,采用了纪律严明的按排组织的射击方式。

骑兵

到1590年,骑兵已经发展成五种不同的类型,试图满足突击、火力和侦察的不同战术需要。突击战术利用全副武装的装甲骑兵骑着大型马匹冲锋所带来的物理冲击和心理影响。骑兵坐骑大约有16掌 高,重500千克,可以以每小时超过40千米的速度疾驰,尽管骑手自身的体重意味着大多数时候攻击的速度远远低于这个速度。人们在充满燃烧的稻草和成堆的腐肉的场地里训练战马,以让它们适应战场的景象和气味。它们还接受了踢腿训练,以及以各种步态保持队形移动的训练。

人们发展了两种类型的使用突击战术的“重型”骑兵。西班牙和法国人偏好被称为贵族骑兵(gensdarmes)的枪骑兵,他们佩戴有面甲的全罩型头盔,还有盔甲覆盖着整个躯干、上臂和大腿,穿高筒皮靴保护着小腿和足部,还有皮质或钢质护手覆盖着手和前臂。他们携带大约3米长的钢尖木杆长枪,既能击打蹲着的步兵,也能把敌方骑兵打下马来。到1610年,火器的扩散使西欧和中欧军队中的枪骑兵数量大幅减少,但是匈牙利和波兰贵族仍然以这种方式作战,以“骠骑兵”的身份战斗,穿着锁子甲或由分层金属板制成的盔甲。这些东方枪骑兵把三角旗系在武器上,通常在背上佩戴“两翼”——把鸟羽粘在木架上制成——这在冲锋时会发出急促的声音,让他们的外表显得更令人恐惧。 [12] 在其他地方,除了枪骑兵,还有一种被称为胸甲骑兵(cuirassiers)的重装骑兵,后者穿着同样的盔甲,但是用长长的直剑来捅刺。长剑在近身格斗中比长枪更容易使用,如果最初的突击没能击垮对手,长枪基本上就没用了。

这两种骑兵都会携带一对手枪,用于射击固定目标和近距离战斗。手枪装在马鞍套里,扳机朝外,因为它们的枪管很长,所以拔枪的时候手必须伸到背部。骑手一次只能用一支枪开枪,因为他需要用一只手握缰绳。理想情况下,骑手将马转向左边,并伸出右臂以直角射击,以免在马头上方直接开枪时惊吓到马或灼伤它的耳朵。由于大多数人都是惯用右手,他们必须用左手握住缰绳,伸右手去拔出左侧的手枪或剑。骑在马上时很难拔出长剑,因为没有空闲的手可以握住剑鞘。用卡宾枪射击则更加困难,因为这需要同时使用双手。这种困难到20世纪初骑兵时代结束的时候一直存在。虽然后来的技术发展使得枪支在马背上更容易使用,但它们并没有怎么解决骑马作战的一些基本问题。

突击战术对纪律严明的步兵用处有限。经验丰富的指挥官会通过观察对面的步兵持枪的稳定性,来判断对方是否可能会逃跑。然而,如果步兵保持紧密阵型,冲锋仍然有可能会终止,因为马匹不会让自己撞到对面的长枪上。甚至那些突破防线的骑兵也经常发现,他们的坐骑只是穿过敌人队伍之间的空隙,从敌人的阵形中穿过。剑常常会变钝,造不成太大的伤害,即使是对火枪手的羊毛斗篷也是如此。

这些问题鼓励骑兵使用火器,他们采用的是战马半回旋战术(caracole),类似于步兵的轮射战术,由德意志手枪骑兵于16世纪30年代的时候发展出来。骑兵以连续的行列在射程内小跑,开火,然后骑回去重新装弹,牺牲突击战术带来的心理影响,来达到火力的累积效果。战马半回旋战术让马匹不那么累,也不需要士兵像发起冲锋时那样意志坚决,因为士兵们不需要和对手接近。即使是受过冷兵器冲锋训练的人也会经常惊慌失措,在距离目标十米左右的地方停止攻击,“弹”回起始位置。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当时的报道中会提到同一部队在战斗中重复“冲锋”。

为了提高骑兵的火力,出现了第三种“中型”骑兵,被称为火绳枪骑兵或卡宾枪兵,他们装备了比手枪射程更远、穿透力更强的轻型火绳枪或卡宾枪。他们的盔甲通常较少,一般只有头盔、胸甲、缓冲外套、靴子和手套,骑较小的马,马的饲养成本也较低。因为他们也携带两支手枪和一把剑,所以他们也可以用于突击战术,在1630年左右逐渐取代了更昂贵的胸甲骑兵和长枪兵。到17世纪20年代,许多军团由胸甲骑兵和火绳枪骑兵混编而成,如果部队冲锋,会把胸甲骑兵部署在前排。

第四种骑兵可以算是某种骑乘步兵,叫做龙骑兵,他们骑着小型马或矮种马,通常不穿盔甲,也不穿不便行走的高筒靴。龙骑兵是长枪兵和火枪兵的混合体,利用坐骑快速移动来增强侦察能力,支援被派去保卫关键位置的步兵散兵,或者攻击敌人侧翼。最后一种类型的骑兵也常常用来执行类似的任务,但仍然坚持在马上作战。这些“轻”骑兵在匈牙利、波兰和特兰西瓦尼亚军队中数量最多,是融入帝国军队的“东方”战事的主要特征。大约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帝国轻骑兵携带长矛,他们通常都被称为哥萨克人或波兰人,不管他们究竟来自何处,其余的都是克罗地亚人,穿戴着红色斗篷和皮帽,各带一把卡宾枪和一对手枪。他们被组织成不到500人的兵团,以之字形快速进攻,先是发射右手侧的手枪,然后是左手侧的,最后是右手侧的卡宾枪,然后再跑去重新装弹。

组织

团是骑兵和步兵的主要行政单位,在下面细分为连,连在帝国中仍然被称为“旗”( Fähnlein )。这个组织源于招募士兵的方式,根据这种方式,一位诸侯先是与一名上校签约组建一个团,然后再将招募的任务分包给上尉。受罗马军团经典模式的影响,大多数上校试图让一个团有10个连,但实际上某些步兵团中有4或5个到20个连不等。直接从雇主手中拿佣金的上尉会组织起“自由连队”,不隶属于任何更大的编制。这些连队被招募来守卫要塞,或者是由雄心勃勃的人组织起来的,他们希望通过证明自己作为招募军官的价值,来获得晋升。

21世纪仍在使用的军事等级制度在1600年时就已经存在。 [13] 中校协助上校工作,并在前者不在时指挥。少校负责监督训练和管理,如果这个团有一部分脱离了其他部分,他也指挥团的这一部分。这三名军官都有秘书、牧师、医生和一名负责惩罚的教务长协助工作。在连里面也有同样的模式,上尉由一两个中尉协助,还有一个负责旗帜的掌旗官(骑兵中的对应职位被称为cornet)。通常还有一名连队书记、一名理发师兼外科医生和一些军士。这些高级职位合在一起被称为“第一页”( prima plana ),因为他们的名字在集合名册上排在所有其他人之前。在整个16世纪,步兵连的规模从三四百人下降到两三百人,骑兵连的平均规模约为步兵连的一半。军官的人数始终保持不变,这反映出军队越来越强调等级秩序,使得军队能够进行更复杂的操作。除了剑,军官和士官还有一些“军官”武器,前者拿着一把阔头枪或半长柄枪,这是一种类似于宽刃长矛的武器;后者拿着一把戟,这是一种长矛上装有斧头的武器。两种武器都象征着军衔,也有着实际用途,因为它们可以被用来整理行列,可以用双手握住武器杆,同时将其推向几个人。它们也可以用来上下推动枪支或火枪,特别是用来阻止过度兴奋的火枪手过早开火。

1590年后,现有武器的一些技术限制使得它们需要被一起使用,由此,军官和士兵的比例保持了相对稳定。一名士官可以监督大约15名士兵,但是一名上尉则很难指挥300多名士兵,因为战斗的硝烟和噪音让他们很难看清正在发生的事情,也很难发出指令。这也是步兵被密集组成大阵形的另一个原因,因为这可以让他们被骑在马上的上校看到。旗帜和鼓被分组部署在中心,用于向连队的其余部分发出命令。指挥上面临的问题也给有经验的人带来了额外的好处,据估计,至少得有三分之一的兵力是老兵才能提供凝聚力,而且还要有足够的老兵来教会新兵关于操练的基本知识,以及如何在激烈的战役中生存下来。然而,人事政策仍然分散,主要掌握在各个上校手中,他们不愿意让经验丰富的老兵离开队伍去帮助组建新的团。团的规模也决定了威望,因为大型编队可以得到更多的尊重和资源,那些小型编队更有可能被解散或与其他编队合并。

由于这些因素,西班牙和帝国上校招募的步兵团规模为两三千人,骑兵团的规模约在一千人左右。骑兵团被分成二到五个中队,每个中队由两个连队组成,并形成6至10横排的战术分队。在尼德兰式部署中,这些中队一般分散在各营队之间,而在西班牙部署中,则是大规模集中在西班牙大方阵的侧翼。在西欧和中欧的野战军中,骑兵占到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但整支军队中步兵的总比例则要更高,因为需要更多步兵去驻守要塞。大型步兵团可以部署为一个单独的西班牙大方阵,但是较小的步兵团不得不被编组在一起来保证足够的人数。尼德兰式的营队人数在四百到七百人之间,所以一个大团可能会组成两个营队。

炮兵没有正式的组织方式,因为炮手仍然认为自己是圣芭芭拉(矿工的主保圣人)保护下的独立行会。因此,操纵枪炮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技艺,有自己的传统和仪式。天主教炮兵在开火前会做十字记号,而各种信仰的信徒都给火炮起了单独的名字。德意志理论家认为,每千名士兵需要二至四门火炮,但通常只有较轻的长重炮和隼炮能随步兵和骑兵作战。大型火炮生产成本高昂,而且难以移动,这使得它们非常容易受到攻击,如果敌人得胜,它们也是非常有价值的战利品。

作战战术

作战战术是找到三种主要兵种的最佳组合。战斗通常以炮击开始,大约在不到1000步的距离进行,与此同时散兵向前探查,并侦察敌人的位置。这样的动作可以为其余部队的集结赢得时间,也可以在部队撤退的时候拖延敌人。对大型步兵编队的偏好可以让部署相对又可以发生变化,因为根据地形和指挥官的意图,这些编队可以在中间布置不同模式的炮兵和骑兵。随着尼德兰式射击战术变得越来越有影响力,步兵往往集中在一条或多条连续防线的中央,每个营队之间只有狭窄的空隙,以防止敌人骑兵袭击他们脆弱的侧翼。第二排和后面的战线排在第一排之后100至300米的范围内,因为再近的话,他们就有可能在后面射到战友;而再往后走,他们就因太远而无法在关键时刻提供帮助。这种线列战术鼓励指挥官将骑兵部署在步兵队伍的两边,这在17世纪晚期和18世纪成为标准的做法。因为人们还在怀疑火器对于突击战术有多大的相对优势,同时由于东欧战场有着特殊情况(在那里土耳其人和其他人组织更多的轻装部队实行更灵活的包围战术),因此线列战术并没有被全面采用。在匈牙利作战的帝国将军依靠土木工程或马车及其他可移动的防御设施来保护他们的步兵。

一般来说,三个兵种都在与敌方的对应兵种决出胜负。大炮试图在己方部队进入战场使得战场局势混乱之前,压制住敌人的火力。骑兵与对方的骑兵对决,试图将他们逐出战场,让敌人的侧翼暴露在外。每一方都希望在速度较慢的步兵接近对方的步枪射程时,己方能有足够的大炮和骑兵来打破平衡,因为两个或更多兵种的组合通常优于一个兵种。步兵可能被骑兵攻击的威胁限制住,被迫保持紧密的防御队形,而敌人此时可以用大炮和步枪轰击他们。火力也可以用来打击对方的阵形,促使他们过早地进攻,或者失去凝聚力,可以被一次冲锋击溃。指挥才能和战术创新依赖于在这种标准模式上做出变化,在交战的早期阶段实现三个兵种的有效组合,从而能更轻松地获胜,代价也更低。 MqlNCCAJ7g96jyfZa0DBmWq2ZQJKi+XDn7OmddGoOtN7W3Enn1uOcasejPLIbQ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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