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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棺材戏法”

几个月前,我还在英格兰,刚刚开始对酗酒问题的思考,准备更深入地探究。我首先确定,不管要开始什么样的旅程,起点都必须是美国东54街的一个旅馆的房间,从百老汇步行过去也就是十分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世界那么大,干吗非得选这个地方作为起点呢?可能是那里发生的一些故事,戳中了我的内心,仿佛命中注定。

1983年2月25日下半夜,田纳西·威廉斯在旅馆房间里溘然长逝。旅馆名叫爱丽舍,小巧、舒适,位于百老汇剧院区的外沿。七十一岁的田纳西,总是一副被愁云惨雾笼罩的样子,瘦瘦的,有一点点营养不良。他是“瘾君子”,依赖毒品和酒精,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恐慌,甚至到达精神错乱的边缘。验尸官的报告中说,他是被眼药水那铃铛形状的塑料瓶盖给噎死的。一般他在滴眼药水的时候,都习惯把瓶盖放在舌头上,或者压在舌头下面。小时候,他被人用棍子戳中了一只眼睛。到二十几岁的时候,那段遭遇变成覆盖在左眼瞳仁上的一层灰灰的白内障。虽然最终消除了,但那只眼睛的视力再也没好起来。眼药水成了他随身携带的药物。反正他无论旅行到哪里,都随身带着很多很多药。

第二天,《纽约时报》刊登了一则讣闻,把他誉为“尤金·奥尼尔之后最重要的美国剧作家”。讣闻里列出了他的三部普利策获奖作品,《欲望号街车》《热铁皮屋顶上的猫》《巫山风雨夜》,并评价说:“他用深切的同情与颇具内涵的幽默,来描写我们这个社会的边缘人。尽管他的形象总显得有些暴力,但他是讴歌人心的诗人。”

后来,经过一些化学检测之后,市里的卫生部部长艾略特·格罗斯博士修改了最初的验尸报告,补充说,威廉斯去世的时候,体内有巴比妥类药物。又过了很久,他的一些朋友和熟人表示,说他“噎死”,只是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免得媒体去刺探并曝光田纳西对药物和酒精的各种依赖。官方的死亡原因仍然是“窒息”。

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他所期盼的死亡。他曾写过天马行空,相当晦涩的回忆录,里面写道他想死在一张婚床上,身边围绕着一群农夫,他们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但又洋溢着甜蜜。他们颤抖着伸出手,手上拿着小酒杯,里面装着红葡萄酒或白葡萄酒。他希望这一幕发生在西西里,他曾在那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如果实在不能在那里,他也可以退而求其次,在他新奥尔良杜梅因街的家中那张黄铜架大床上。天阔云低,云层仿佛就在头顶上翻卷。

一个人,在从一个地方前往另一个地方的途中,就这样死去,这死亡的地点和方式也实在太突然了。然而,这件事情也着实很有戏剧效果,一个永远在路上的男人,他的一生结束在旅馆房间里,周围全是药瓶和纸张,床头柜上的两瓶红酒都打开着。我们在好好活着的时候突然死去,没有顺序,毫无预兆。而他的死亡方式却意外地有了非常怪诞的感觉,死亡地点恰恰是流浪生活的一种表现。这话说来也许好笑,但这个死亡地点大概是他一生中最确定的事情之一了。

他在纽约有多处居所,但从不长住。曾有几年,他住在东58街的一间公寓里,和他的伴侣弗兰克·梅罗同居。弗兰克有一张忧伤的长脸,周身散发着气定神闲的魅力。弗兰克是田纳西的“护卫”,是他的“从属”,1963年死于肺癌,令威廉斯陷入被他称为“大醉时代”中最糟糕的一段日子。后来,他在曼哈顿广场租了一间公寓,那片居民区是专门为行为艺术家设计的。他是被那里的游泳池吸引过去的,但那里夜夜笙歌、日日狂欢的气氛并不适合他。租约还没到期,他就基本上不回去了,一直住在爱丽舍旅馆的一个套房里。

这个旅馆位置不错,离各大剧院都很近。但到他去世的时候,百老汇已有三年没见过田纳西的作品被搬上舞台了。他最后的一部公演的作品是《夏日旅馆衣装》( Clothes for a Summer Hotel ),用有些混乱的语言,重现了泽尔达和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艰难的婚姻生活。“没有成长,没有改变,没有生命的流动,令我们摸不着头脑。”沃尔特·科尔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剧评,后面还用相当挑衅的语气,暗示这部剧作的失败是作者故意的,“《夏日旅馆衣装》是田纳西·威廉斯刻意为之的沉默。”

这不算是评论家给他的最糟糕的恶语。1969年,《生活》杂志就曾称他为“白矮星”,讽刺说:“我们仍然能接收到他想传达的东西,但很显然那一切都来自时代的灰烬。”想象一下,他在受到如此刻薄的讽刺之后,仍然要写剧作,更别说又坚持了十四年,每天早上都坐在打字机前,尽管毒品与酒精已经摧残了他的身体,尽管孤苦无依,尽管健康状况越来越糟糕,也还是笔耕不辍。“真是英勇无畏”,最了解他的导演艾丽娅·卡赞如是说:“这个词来总结田纳西的一生,真是最恰切不过。”

这种巨大的勇气,这种不知疲倦的工作精神,在1981年他接受《巴黎评论》的采访中可以窥见一二。采访的后半部分是在爱丽舍旅馆的房间里进行的。他谈论了自己的剧作、他所认识的人,还略微提及了酒在他人生中所扮演的角色,尽管略有那么一点儿不诚实:

奥尼尔就曾经受酒精之苦,大多数作家都是如此。美国作家几乎都有酗酒的毛病,因为写作的时候精神是完全紧绷的,非常耗费心力,这一点尽人皆知。年轻的时候一切都不要紧,到了一定年龄,就需要来点精神支持,酒精就能提供这种支持。现在我必须有节制地饮酒了!你看看我的肝上有多少斑点!

“尽人皆知”“来点精神支持”“有节制地饮酒”,采访的人很仔细地观察他,觉得他“很累”,因为他俩前一晚是在一个叫“畅饮”的酒吧里度过的,里面“装潢比较俗艳,客人好多都是男妓和他们的雇主”。是啊,田纳西的确英勇无畏,但要说起一生的经历,他本人的话倒并不一定可靠。

现在的爱丽舍我已经住不起了。但一个在康泰纳仕集团工作的朋友设法帮我搞到了个房间。大堂里挂着枝形吊灯,那头的墙上有人画了一座花园,三维立体的画法,十分逼真,看上去略有些意大利风情:柠檬树,黑白瓷砖和两旁种着黄杨树篱的蓝色小路,越来越窄,蜿蜒到长满树林的山丘。登记入住的时候,我问田纳西住过的那个套房在几楼。我本想某个早晨偷偷溜过去,要是遇到好心的清洁工,说不定能让我进去看一眼。但那套能看到日落的套房早就不存在了。前台的小伙子壮壮的,长着一副能打冰球的好身板,他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我们把那个套房隔断成好几个房间了,去去晦气。”

人们总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迷信。田纳西很喜爱的姐姐露丝·威廉斯,二十八岁时接受了脑前额叶切除术,却比所有的至亲都活得长。她不承认“死亡”这件事情的存在。但有一次,至少她的弟弟在《回忆录》中记述了她的话,说亡者随着昨夜的雨一起来到人间。他对她说话一贯柔声细语,轻轻问她,是不是说亡者的声音。然后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我并不相信鬼魂,但我对不存在的东西很感兴趣。他的故居已经不存在这个事实甚至让我有些高兴。我开始思考,也许酗酒是一种从这个世界消失的办法,或者,至少能让你进入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大家也许看到田纳西踉踉跄跄地经过走廊,酩酊大醉,十分失态。你也许会认为此事会给他留下相当糟糕的记忆,再也不好意思去触碰。然而,我选中的这个开始旅程的地方,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成了地图上的一块空白,这仿佛是个自然而合理的开始。我又看了一眼那个三维立体的花园。那条路仿佛就是我要走的路,不知延伸到哪里,只要走进那幽蓝的笔触,也许在那貌似的虚空之中,艺术家将为你打开新的大门。

· · ·

田纳西·威廉斯曾在《玻璃动物园》中写过,两地之间最长的距离就是时间。我一直在试图查找他初到纽约的时间。从他的书信来看,八九不离十是在1928年的夏天。那时候他十七岁,还是一个害羞内敛的大男孩。也是这趟旅程,让他喝了人生中的第一杯酒。那时候的他还叫“汤姆”,还和他的家人一起住在令人讨厌的圣路易斯。

发出赴纽约之邀的是他亲爱的外祖父沃尔特·迪肯牧师,他让孙子来此参加一个旅行团,团员都是富有冒险精神的教友。旅行团将会乘坐“白星航运公司”的轮船,从纽约到南安普敦,接着前往法国、德国、瑞士和意大利。过去英国的贵族子女就有这样的“壮游”,在遍游欧洲大陆的过程中接受旅行教育。外祖父这个,算是比较民主的二十世纪“壮游”。

旅行一开始,他们先下榻中央车站旁边的巴尔的摩酒店,住了四天,大吃大喝,纵情享乐。八年前,泽尔达和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就是在这儿度的蜜月。田纳西这几天写的家书里,虽然语气故作成熟,但喜悦之情也是溢于言表,他提到和一个富翁吃饭,后者住的套房有七个房间。他得意扬扬地炫耀和富翁坐同一桌,还说1921年威尔士亲王也在同一个房间里住过。

登船以后的生活更是花天酒地。午夜,他们乘坐的“荷马”号起航了。很久以后,田纳西回忆说那是一次盛大的起航,乐队吹奏着铜管乐器,天空中飞舞着五彩的纸片,54号码头上人头攒动。第二天,他喝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杯酒,绿幽幽的薄荷甜酒,之后遭遇了严重的晕船反应。

这种全新的成人世界的享乐倒还没完全吸引年轻的田纳西,他在写给母亲的家书中说外祖父经常喝酒,但他自己还是觉得姜汁汽水和可口可乐之类的饮料比较好喝。田纳西觉得自己无法像别人一样完全享受这船上的美好生活。然而,过了六天,在罗尚博酒店,他的语气就变了,家书的字里行间全是欣喜若狂。他说自己刚刚喝下了一大杯法国香槟,感觉真是飘飘欲仙。因为是在巴黎的最后一夜,所以大家过度放纵也无可厚非。而且法国香槟是他最喜爱的饮料。他并未在信里写到后来在《回忆录》中坦诚的内容。在巴黎的大道上,一种恐惧感突如其来,他说这是思考的过程。在这长达几个星期的旅行途中,这种恐惧变得越来越强烈和紧迫,让他觉得自己快要疯狂了。后来,他把这次经历称为“我年轻时候最可怕的危机,几乎让我变成了一个精神病”。

这不是田纳西第一次被焦虑感所困,却是到那时为止最严重的一次。他一直是个聪颖、敏锐的孩子,家庭的流离更是让他敏感多愁。他的双亲相识于1906年,第二年就结了婚。那时的爱德维纳·威廉斯还是个美丽、健谈,走到哪里都很受欢迎的年轻女子,从小就梦想着走上舞台,施展才华。她的丈夫,科尼利厄斯·柯芬·威廉斯则是个常常出差的推销员,卖男装,后来也卖男鞋。工作之余他喜欢打扑克、喝大酒,几乎所有习惯仿佛都表明他天生就不适合家庭婚姻生活。

婚后夫妻俩住在一起,但1909年,爱德维纳怀上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回到娘家,和娘家人辗转于密西西比州和田纳西州。田纳西是两年后出生的,1911年3月26日,复活节前的那个星期日。这孩子从小就很专注,对周遭的世界很警惕。南方很适合他。姐姐露丝是他的好玩伴。很久以后,他说尽管很少见到父亲,那仍然是一段“无忧无虑的天真岁月”。孩提时代的田纳西活泼好动,敦实强健,但一年级时他得了白喉,被迫辍学。接下来一年的大部分时间,他都独自躺在床上,拿着一沓扑克,表演着自己想象出来的场景。等他终于回归校园,已经像变了一个人,温柔又文弱。

1918年,南方田园牧歌般的生活戛然而止。科尼利厄斯被提升到“国际鞋业公司”的管理职位,想在圣路易斯安居。这是他第一次和孩子们长期相处。长子长女相当不受他的待见,但他很喜欢戴金,戴金是他们定居圣路易斯几个月后诞生的小儿子。尽管威廉斯一家已经团聚,南方母亲娘家人那种四处迁居的生活仍然没有停止。到田纳西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跟随家人辗转居住过十六处不同的居所。不过,一直到一家人到了圣路易斯,他才意识到自己家是多么贫穷。他们租住的公寓都很狭小。他后来回忆道,墙的颜色是脏脏的芥末黄,还有些像干掉的血迹。就是在这些肮脏而逼仄的空间里,父母之间破裂的感情残酷地暴露出来,而姐姐露丝的精神状况急剧恶化,走上无法回头的崩溃之路。

“家里的日子实在糟糕,糟糕透顶,”数十年以后,戴金写信给为田纳西作传的唐纳德·斯波托,“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父母经常当着我们的面争吵,两人都十分好斗,绝不退让。父亲喝得酩酊大醉才回家……然后大发雷霆……两人一番恶言相向,最后总是以母亲晕倒告终。”纤细优雅且被精神疾病所困的露丝觉得父母之间的争吵越来越让她震惊而不知所措,而田纳西也总是苦涩地回忆,因为自己喜欢书本和电影,父亲说他不像个男人,讽刺他是“南希小姐”。成年以后,他说父亲是个“可怕的男人”。

十几岁的田纳西体弱多病,敏感羞涩,只要跟别人对视,就会不由自主地脸红。如此说来,第一次出国旅行,就遭遇令他身体麻痹的焦虑,这也就不算是意料之外了。但就在那艘“荷马”号上,还发生了其他事情,一次令人不安的巧遇大概也是引起他焦虑的原因之一。在船上时,田纳西花了很多时间与一位舞蹈老师跳华尔兹。那是个二十七岁的年轻女子。田纳西后来在《回忆录》中讲起那段时光,说那时自己是个很不错的舞者,和这名女子在舞池里整天不停旋转。后来,舞蹈老师的朋友,名字相当有巴洛克风格的“德沃上校”对田纳西的性取向做了一番评论,被他无意中听到,尽管很久以后他才完全明白话中的深意,但那时候已经足够令他无比困扰了。那个男人说:“你知道他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对吧?”而舞蹈老师的回复是:“才十七岁,应该还不能确定吧。”

他们的“壮游”从巴黎来到威尼斯,再到米兰和蒙特勒。田纳西一路写的家书依然情绪高昂,描述旅途中看到的群山、城堡和他畅游过的水域。信中只字未提他的恐惧,然而到了莱茵河,他已经很确定自己疯了。他后来解释说,之所以恐惧,是因为认识到“思考的过程,是人类生命中太过复杂的未解之谜,令人胆寒”。在科隆的一座教堂里,一切到达了临界点。他跪了下来,开始祈祷。其他团友都离开了。外面的光线透过多彩的教堂花窗倾泻进来。接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他全身有种奇异的感觉,仿佛一只手在触碰自己。“在触碰的那一瞬间,我的恐惧就升起来,离开了我的内心,像一片轻盈的雪花。尽管之前就像一块能砸碎头骨的铁块悬在我头上。”他是个虔诚的教徒,始终相信那时是基督的手触碰了他。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都非常快乐,无忧无虑。接着,在阿姆斯特丹,恐惧又找上门来。这次他几乎立刻就把这恐惧给撵走了。他写了一首诗,诗的主题是:个人只是人群中的一分子,而人群中的每个人都是同样复杂丰富的。诗歌本身只能算是打油诗(“我听到他们的笑和他们的叹息/我看着他们丰富多彩的眼睛”),但这段经历对他而言至关重要。在《回忆录》中,他写了这段经历,也写到他认识到自己是人群中一分子的重要性,这并不仅仅关乎他的自身幸福,更能帮助他达到一种身心的平衡。他说他意识到,芸芸众生都有自己的需要,面临不同的问题,宣泄不一样的情感,他自己并不特别,只是其中的一分子。

这样的洞见大有裨益。田纳西在此后的一生中都会遭遇恐惧的困扰。很多他用来自我治疗和舒缓身心的方法其实都是“以毒攻毒”,其中就有酗酒。然而,在阿姆斯特丹找到的这个以“向外看”来化解焦虑的办法,不仅仅将他从疯狂的深渊挽救回来,还让他意识到同情的重要,而“同情”正是剧作家的“基本道德”。

· · ·

爱丽舍的第一夜,我几乎彻夜未眠,偶尔昏沉一阵,总梦到一只猫,皮毛中全是鲜红的覆盆子。第二天早上,我赴了两个于我而言可谓“前无古人”的约会。第一个是去见一名心理医生,第二个是去参加一次戒酒互助会。我拦下的出租车的司机也是初来乍到,我们糊里糊涂地摸索出一条路,来到第十大道58街的圣卢克—罗斯福医院。成瘾研究所在第九层,通过几条走廊,仿佛在蜗牛的壳里旋转。等工作人员终于带我走进所长的办公室时,我已经完全晕头转向了。我以为自己已经深入到大楼的内部,看到窗户都稍微吓了一跳。架子上的书本是按书皮颜色摆放的,从薰衣草色到紫罗兰色,从宝石绿到翠绿色。一切井井有条,堪称收纳整理的典范。

过去,成瘾研究院还叫“史密瑟斯酒精治疗与培训中心”。约翰·契弗和杜鲁门·卡波特就曾来这里戒酒,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只有契弗成功告别了过去。那时候,还是1975年的春天,这个中心位于东93街第56号。“这里宏伟壮丽,丝毫不寒碜。”自愿被软禁起来戒酒的过程中,契弗曾在一封信里写道,“这里的住客是四十二个有毒瘾或有临床酒瘾的人。”他的室友有诈骗犯、芭蕾舞者、水手和一家德国熟食店的店主。那家店开得不成功,店主也常常说梦话,张口就问:“有人招待您吗?有人接您的单吗?”在这里的二十八个日夜,契弗总是精神紧张,情绪沮丧(毕竟他是如此与众不同的一个美国人),常常大声抱怨。但最终,这里帮他戒除了酒瘾,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救了他的命。

一个如此聪明睿智的人怎么会来到这种地方?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有必要了解一下一小杯伏特加或威士忌会对人体起什么样的作用。酒精,又叫乙醇,既能让人醉倒,又能抑制中枢神经,对大脑的影响非常复杂。简单来说,神经系统依靠神经递质来向全身传递信息,而酒精则通过干涉神经递质活动来起作用。其影响可以分为两类。酒精通过多巴胺和血清素来激活控制愉悦心情的神经通路。用心理学的术语来说,这种作用叫作“正强化”(积极强化),也就是不断吸收能引起愉悦感觉的物质。

但酒精还有个作用是“负强化”(消极强化)。大脑中的神经递质分为两类:抑制性递质和兴奋性递质。抑制性递质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活动,而兴奋性递质则起到刺激的作用。酒精被摄入之后,会和一种叫作氨基丁酸的抑制性递质的受体 相互作用,模仿其影响。作用的结果就是起到镇静作用,减少大脑的活动。除此之外,大脑中有种兴奋性递质叫作天门冬氨酸(主要兴奋性递质谷氨酸的一种),而酒精会阻碍这种递质的受体,让其活动减少。虽然过程和原理不同,但作用也是减少大脑所受的刺激。

这些镇静的作用让酒精能有效缓解紧张和焦虑。积极强化和消极强化都是让酒鬼们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的原因。但在上瘾的过程中,占主导作用的一般是消极强化。在《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中,布里克就曾说过,那种平静的感觉只有喝酒喝到一定程度,血液里的酒精浓度含量正确之后,才能得到。

当意识到酒精可以缓解焦虑之后,那些敏感多愁的人就会很快把它作为舒缓压力的最佳选择。约翰·契弗在一封信里写了早期的一个“喝酒试验”,沉醉之情溢于言表。那是在他比较恐惧的一个社交场合,发现酒精可以有效地舒缓他紧绷的神经。“这种场合,我通常十分羞涩,心中恐惧不已,”他写道,“于是我买了一瓶杜松子酒,一口气喝下半瓶。大家侃侃而谈,彬彬有礼,聪慧敏捷,我也一样。”在《回忆录》中,田纳西·威廉斯也是一样,他说,喝下一些白葡萄酒以后,好像全身的血都换了,所有的焦虑和紧张暂时都消失了,周遭似乎都变成了一个美梦。

但也只是“暂时”。问题在于,时间一久,大脑就开始适应酒精的存在,中枢神经系统会根据酒精的影响做出一些补救。于是兴奋性递质的产生就会增加,这样才能保证正常的活动。这种神经适应的过程就会导致上瘾,最终,喝酒的人不得不继续喝酒,才能保证身体机能正常运转。

在最新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简称为DSM-IV-TR)中,酒精依赖被归类为一种物质依赖形式,“物质依赖”的定义如下:

适应不良地应用某种物质以致临床上明显的痛苦或烦恼等功能缺损,表现为下列3项及以上,出现于一年中的任何时候:

(1)耐受性,定义为以下二者任意一个:

①需要明显增加剂量才能达到中毒或所需效应;

②继续使用同一剂量,效应会明显减低。

(2)退缩性,表现为以下二者任意一个:

①有特征性的该物质戒断症状(参阅某种物质的戒断标准A与B);

②用同一(或近似)物质,能缓解或避免戒断症状。

(3)该物质往往被摄入较大剂量,或在应该使用的时期之外做更长时期的应用。

(4)长期以来有戒掉或控制使用该药的欲望,或曾有失败的经历。

(5)花了不少时间才能获得该物质(例如,多次请医生开处方或长途奔波跋涉),应用该物质(例如连续不断地吸烟),或从其效应下恢复过来。

(6)由于应用该物质,放弃或减少了不少重要的社交、职业或娱乐活动。

(7)尽管意识到不少持久的或反复发生的躯体或生理问题,都是该物质引起或加重的后果,但仍继续应用它(例如,尽管认识到可卡因会诱发抑郁,仍应用可卡因;尽管认识到饮酒会使胃溃疡恶化,仍继续饮酒)。

酒精上瘾的力量越来越强,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酗酒者生理上和社交上的自我。对他们生活的破坏,实在是显而易见。要么丢了工作,和爱人、亲朋关系恶化,说不定还会导致意外、逮捕和受伤;要么对自己越来越不负责任,完全丧失了自理能力。长期酗酒可能导致的疾病包括肝炎、肝硬化、脂肪肝、胃炎、胃溃疡、高血压、心脏病、阳痿、不孕不育、各种癌症、越来越易感染、失眠以及由于对大脑造成损伤导致的记忆力衰退和性格转变。1935年,一位研究酒精上瘾的早期状况的专家在《美国精神病学期刊》中写道:“观察严重酒精上瘾所得到的印象十分令人震惊且挥之不去,在这种单一有毒介质的作用下,可能出现的症状几乎是无限的。”

然而,也不是所有喝酒的人都会染上酗酒的毛病。这种全世界无处不在的病症成因复杂,比如遗传因素、童年经历和社会影响,等等。2011年,在题为《童年压力在酒精和毒品依赖形成中起到的作用》的文章中,长期潜心于相关领域研究的作者玛丽-安·伊诺克写道:

业内公认,酗酒的遗传性约为50%……因此,对于成瘾疾病的发展来说,基因和环境的影响同样重要,不过根据社会群体的不同,风险可能有大有小。

后来,我把对成瘾研究所所长佩特罗斯·勒弗里斯的采访转换成文字,在这过程中突然意识到,我通过不同的形式,问了很多遍酗酒成因这个问题,而每次他的回答都有些许差别。我的意思并不是他不严谨。相反,他说起话来逻辑严谨,滴水不漏。他认为酗酒是对一系列模式的平衡,就像要让不停旋转的盘子停下来。这个疾病主要是遗传造成的,但社会和心理因素作用也颇大。早期的理论家认为可能存在“酗酒型人格”,但其实本质上来说它是不存在的,不过酒精的确会引起一系列行为(说谎、偷窃、欺骗、车祸……),如果戒酒,这些行为可能也会减少或彻底消失。说到这里,勒弗里斯博士轻轻笑了一下,说:“有很多浑蛋变成了酒鬼,但戒酒以后还是浑蛋。”

谈话开始不久,他提出的一个概念让我颇感兴趣。他说有一个“大脑调整”的过程。如果某个人特别容易酗酒,也就是在遗传、社会和心理因素上都占尽酗酒的“天时地利人和”,那么他们很有可能经历大脑机能的改变。用勒弗里斯博士的话来说,“看上去好像他们的酒瘾都铭刻在大脑比较原始和简单的地方,也就是中脑边缘系统(mesolimbic system),从那时候开始,酒瘾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很大程度上不再受一开始催生酒瘾的力量的驱使。”他把这个充满野性,不受拘束的怪物称为“巨熊”,后来又称为“巨兽”。“遗憾的是,”他补充说,“大多数人都没看清这一点,还抱有错误的希望,认为找到问题的根源,就可以把酒瘾‘连根拔起’,然后余生都可以不再受其困扰。”

“大脑调整”这个概念很新鲜,我以前闻所未闻。十五年前,时任国家药物滥用研究所所长的艾伦·莱施纳首先提出了这个建议。他认为这种神经生物学的变化发生在大脑的伏隔核周围,这个部分属于中脑边缘系统,主管愉悦感和成就感。酒瘾和毒瘾在这里最容易“称王称霸”。勒弗里斯博士解释说,这些神经通路“不仅仅控制着愉悦和痛苦,还控制着我们对事情主次的判断。本质上说,就是告诉我们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所以,当酒瘾(或毒瘾)占据这里,那你的生命中那些令人愉悦的,能产生成就感的重要事物就都‘退居二线’了,它们变得越来越不重要。所剩的唯有你滥用的那种东西而已。对酒鬼来说,就是酒精”。

就相当于酒精劫持了你的大脑。而这种劫持的持久性,主要来自那些控制愉悦感和成就感的神经通路的布局,也就是它们在坚果一般的人类头骨中的解剖学位置。勒弗里斯博士亲手给我画了出来,中脑边缘系统就像三明治中夹的那块肉,一边是海马体,是大脑的记忆中枢;另一边是边缘系统,是情感中枢。这样的解释对我来说很好懂。除了个人认知,除了单纯的理性,我们不就是靠记忆和情感来做决定的吗?但大脑的额叶区域,从解剖学的角度上来说离得很远,和其他部分的联系也不太紧密,特别是大脑还未完全发育的年轻人。很少有人知道,酗酒曾经被认为是意志力薄弱的表现。额叶的作用是衡量孰是孰非,掂量风险大小。而边缘系统则充满了贪婪、欲望和冲动,再加上海马体仿佛塞壬在低语:那感觉多美好啊,还记得吗?

我在座位上活动了一下。面前的书架上有一本《美丽曲线》,夹在很多官方出版的蓝皮书之间。外面一只只鸽子飞过。整个城市就在窗外,仿佛在一点点逼近,要把玻璃钻开。勒弗里斯博士正在解释长远的影响:愉悦感和成就感通路在人清醒时仍然被酒瘾所“劫持”,所以,尽管酒鬼可能会停止喝酒,但仍然很容易上瘾。我问大概多久,他回答:“尽管很多人都克服了这个病,但重新上瘾的风险会伴随很久很久,有可能余生它都会跟着你。”

接着我们开始讨论治疗方法。勒弗里斯博士列出了戒酒的两个基本选择:一个是以戒除为基础的模式;另一个是降低危害的模式。戒除基础的模式(也是戒酒互助会比较偏向的模式)中,酗酒者必须完全不喝酒,集中全部意志坚持远离酒精,清醒度日,而降低危害模式则侧重提高酗酒者的生活质量,不一定要停止喝酒。博士认为,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讲,两者都算有效,取决于个人的情况和需求。

这场对话的很多内容都令人深思,但从研究所来到外面的街道上,我脑中一直想着博士所称的那头“巨兽”。如果听到酒瘾在人脑中自由生长,不受控制,“雄霸一方”,田纳西·威廉斯会怎么说呢?我都不知道他会不会吃惊。他一向直觉人们都是被非理性的欲望所驱使。我想起《欲望号街车》中可怜的布兰奇·杜波依斯,在新奥尔良妹妹的家中偷偷灌下一杯又一杯威士忌;我想起《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中的布里克·波利特,在“回声泉”与现实世界中步履蹒跚地来来往往,他对他垂死的父亲说,他很难理解“这世上除了瓶中还有没有酒之外,再没有什么其他好关心的事”的这种执着。似乎人们没必要关心自己活着还是死了,正活着还是快死了。田纳西也许不知道大脑的额叶在哪里(不过他也很有可能知道,因为他被抑郁症困扰多年,而姐姐的额叶摘除术让他一生都惧怕心理治疗),但他显然深谙人性,知道很多人很多时候都是不受理性驱使的。我觉得《热铁皮屋顶上的猫》整本书就是想表现酒精、金钱与性爱这些非理性的冲动,以及它们如何让一个人的生活分崩离析。

· · ·

我要去的戒酒互助会是下午六点开始,在曼哈顿的上西区。我在酒店里小睡一会儿,然后从中央公园抄近道过去,路上买了个热狗吃。树枝还光秃秃的,可能要再过两周才发芽长叶。走过公园小道时,我看到路边的灌木丛中停着一只红雀。气候的变化、语言的略微差异,以及眼前从未在自己国家见过的鸟类,都让我意识到自己是在旅行。一周以后,去基韦斯特的路上,我会看见秃鹫在迈阿密上空盘旋,鱼鹰在大沼泽地市的天空翱翔,朱鹭穿梭在那片热带地区的一块墓地中。那之后再过一个星期,在数千公里以北的安吉利斯港市郊,我会目睹秃鹰俯冲到河里抓鱼,成群的紫燕像黑云一般在峡谷上空飘过。但眼下,中央公园的这只红雀是我旅途中遇到的第一只纯粹的“美国鸟”,给我鼓励,让我振作。我要探查的一切,都在这里,在这片土地上发生。我十分感激方才的一番科学课,但感性地说,酒瘾其实就是在神经系统里上演的一场戏剧,我不想把这种现象和其所发生的世界脱离开来。毕竟,是这个世界催生了它啊,这瞬息万变的世界,这复杂肮脏的世界。

在戒酒互助会,显然是没机会超然物外的。我坐在后面,和一位“老前辈”坐在一起。他叫安迪,好心地做了我的向导。不断有人走进来,手里拿着咖啡。很多人都戴着棒球帽,穿着棒球服。乍看上去,这里真是充满了各种纽约元素,甚至有点让人发笑。比如前排那对情侣,特别像摇滚明星,一个戴着巨大的墨镜,穿着皮短裤;另一个身上裹着宽大的毛皮大衣,都拖到地上了。

墙上贴着一张纸,列出了戒酒互助会的十二个步骤。旁边的告示上写着“不要随地吐痰。不要在使用公用电脑时进食。”两张东西贴在一起,要是约翰·契弗看了,必定忍俊不禁。他也曾在这些昏暗的房间里进进出出,而且为戒酒人的民主抗争良久。但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对戒酒互助会的厌恶减轻了许多,甚至公开感激这个组织对自己戒酒起到的作用。我一字一句地读着“十二步骤”,恐怕都有上百遍了:

1.我们承认,在对付酒精上,自己已经无能为力,我们的生活已经被搞得不可收拾。

2.要相信,有一个比我们自身更强大的力量,能够使我们恢复清醒。

3.做出一个决定,把我们的意志和我们的生活,托付给我们认知中的“上帝”。

4.做一次彻底和无惧的自我品德检讨。

5.向上帝,向自己,向他人承认自己错误的本质。

6.要完全准备好,让上帝除去自己人格上的所有缺点。

7.谦逊地乞求上帝除去我们的缺点。

8.列出一份所有自己伤害过的人的名单,并且自己甘愿对这些人做出补偿。

9.在不伤害他们的前提下,尽可能直接向曾经受到我们伤害的人当面认错。

10.继续经常自我检讨,若有错失,要马上承认。

11.通过祈祷与冥想,增进与我们所认识的“上帝”自觉性的接触。祈祷中只求认识他对我们的旨意,并祈求获得力量去奉行旨意。

12.通过实行这些步骤,我们将获得精神上的觉醒。我们设法把这信息带给别的酒徒,并在一切日常事务中实践这些原则。

没人确切地知道戒酒互助会到底是个怎样的组织,具体运作流程又是如何。一开始,这就像一个赌注,像黑暗中摸着石头过河的一次尝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医生鲍勃和破产的股票经纪人比尔共同创建了这个组织。他们俩都深受酗酒之苦。戒酒互助会的中心教义有很浓重的信仰成分,比如戒酒要依靠精神上的觉醒,当然还有酒徒们可以通过分享自己的经历,互相帮助。这种相互见证的方式在一开始起到了非常惊人的作用。戒酒互助会全球服务中心曾经发出一份声明:“携起手来,我们可以做到任何人单枪匹马都做不到的事情。我们可以来这里分享个人经历,建立一个机制和系统,长期为戒酒中的酒徒提供支持。”

我参加的是一次公开集会。在小小的房间里,我们手牵着手,以单调平淡的节奏和声调,说出“宁静祷文”(Serenity Prayer):上帝,请赐予我平静,去接受我无法改变的;请赐予我勇气,去改变我能够改变的;请赐予我智慧,使我能分清这两者。有那么一瞬间,我体内英国人的特质作祟,有点不愿意参加,有些怀疑自己的群体身份。

主讲人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头浓密的黑发,一张饱经沧桑却依旧英俊的脸。他讲话的时候娓娓道来,优雅从容。酒精是他们一家人的噩梦,是父亲亲自逼他染上了酒瘾。他是同性恋,青春期时就自杀未遂。酒瘾最严重时完全足不出户,独自待在公寓里,与一箱箱红酒相依为命。他过去经常昏厥,说起这段从社会生活中消失的经历,他用的比喻深深印在我心上,让我一想起来就心痛不已。他说:“我的生活就像一块布,我亲手把它撕成了碎片,然后把所有残存的连接的线头都一根根剪断,直到一无所有。”最终他报名参加了一个戒酒活动,之后他就一直滴酒不沾,就连他的戒酒搭档自杀时他也抵抗住了酒精的魔咒。说起这件事,有那么一瞬间,他看上去有些疲惫。他说,酒徒的死,都不是白白的死,因为他们的故事可能是另一个人戒酒的巨大勇气。

他大概说了半个小时,然后大家开始给出自己的反馈。每个人先介绍自己姓甚名谁,为什么上瘾,以及已经完全戒酒多少天。剩下的人会热情地回应:“你好,安吉拉。”“你好,约瑟夫……”一开始会觉得有点做作,像演话剧似的。显然坐在前面的那群人是个“小圈子”,他们的回应让我旁边的一个男人心烦意乱,“真恶心,”他一直在抱怨,“全都在说什么‘爱,爱,爱’的。”

我大概能理解他的感觉,但接下来我的想法就彻底改变了。主讲人要求当月过“戒酒生日”的人举手。有的人已经戒酒好几年,还有的都戒了好几十年了。一个印度人站起来说:“真是不敢相信,这个星期我儿子就满十八岁了,他从没见过我或我妻子喝醉的样子。”直到那时我才真正意识到,戒酒互助会是一个多么依靠友谊的团体。都是因为这些想把自己得到的善意和友情传递给别人的人,这个团体才能维持下去。闭幕祷告开始的时候,我都快流泪了。“是吧?”安迪轻轻推了推我,心照不宣的样子。我向他点点头:“是啊”。

在路边告别了安迪。我独自往地铁站走去。忘记拿外套了,但这没什么要紧的。空气中暖意荡漾,皓月当空,像枚钱币闪闪发光,又像成熟欲滴的脆桃。经过街角,我看到个八岁左右的小女孩,在一栋公寓楼外面滑轮滑。她牵着一个保姆模样的波多黎各女人,使劲转圈,有些骄横地喊着:“再来!再来!就一次!”就一次。刚才集会上的男人女人们,心里一定也曾发出过这样欲望汹涌的呐喊。我转过街角,往爱丽舍走去的时候,还能听到小女孩在大喊:“七!八!十!”看来她已经贪心地来了很多“就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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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两次小小的“朝圣”作为让自己融入酒瘾世界的开端(现在想想,我这样的体验派和约翰·契弗所偏爱的“冷水游泳法”也别无二致:跳进水去,最好一丝不挂,不要一直在边上矫揉造作,做光说不练的假把式)。但我犯了个愚蠢的错误,没有考虑到,一整天都听别人聊喝酒的话题,可能会引发我内心深处与此有关的记忆。

我的酒店房间相当豪华。大堂稍带意大利风格,但整体看上去是法国的城堡(后来,下去吃早餐时,我发现餐厅像英国式的乡村小图书馆,有一架钢琴,还有些打猎的元素)。我的床头上挂着一幅画,一群走私犯围着篝火在纵情享乐。我躺在画的下方,试图整理自己的思绪。脑子里浮现出一只只跳跃的鸭子,我也知道原因。我母亲的戒酒伙伴在接受治疗时给我寄来一张卡片。我想她一定是在第八步和第九步之间,第八步是:“列出一份所有自己伤害过的人的名单,并使自己甘愿对这些人做出补偿。”第九步是:“在不伤害他们的前提下,尽可能直接向曾经受到我们伤害的人当面认错。”

我躺在鼓鼓囊囊的软床上,想起来的,是坐在母亲书房的书架前,读着那张卡片,上面画着一只鸭子。不是可爱的卡通画,是一幅正经的绘画作品,那是一只野鸭,或者针尾鸭。羽毛上的渐变色真是美得无可挑剔。我对这只鸭子印象深刻,也还记得卡片的两面都用黑色圆珠笔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但现在,除了依稀记得那些文字都是在道歉,我一点也记不起具体的内容了。

我是到最近才意识到自己的记忆里这些空白的。多年来,我都非常小心地避开这段被酒精“浸淫”的童年时光。它无处不在,从房门下面,从窗户之间的缝隙中渗透进来,无孔不入,缓慢而声势浩大地污染我的生活,像洪水猛兽。我头骨下那个“杂物堆放室”里应该藏了很多东西,对,术语应该是“海马体”。那张画着鸭子的卡片、气枪、和警察共度的一夜,我一直以为,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把这些记忆一一召唤出来,细细审视。然而,现在,我开始意识到,它们其实和戒酒互助会那个主讲人所说的被撕碎的破布一样。有种学说认为,自主性的失忆是治疗心理创伤的有效方法,打个比方,就像让那条神经通路废弃不用,荒草丛生。我对这个理论不以为然。要是连自己的过去都记不起来,你的人性也就有所缺失。我把那只鸭子放到一边,准备白天再去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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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吹奏的乐声把我唤醒,躺在这巨大的床上,融融的暖意让这一切更显奢华。第二天我就要坐火车去新奥尔良,去参加田纳西·威廉斯诞辰一百周年的纪念活动。所以我还有三十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能在纽约“游荡”一番。还没定什么具体的计划。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日程相当满,我希望今天能随心所欲一点,作为南下前的轻松休闲。最后,我做了最爱做的事情:走路。我搭地铁去了东百老汇大街,穿过喧嚣的唐人街和下东区,走到这座岛的侧翼。

纽约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一些不断重复的流动景象。一辆辆黄色出租车和一架架避火梯;一个个冬青花环和用作装饰的拴着苏格兰格子风缎带的甘蓝,挂在赤褐色的砂石墙面上;堆满烟熏猪腿和大块奶酪的熟食店;一箱箱满满的芒果和李子;冰块上冻着鱼,珊瑚鱼、银鱼、青鱼和灰鱼,都是小心翼翼地堆起来,用手一摸滑溜溜的。我经过唐人街的一家店铺,水箱里注满了绿幽幽的水,待售的龙虾游弋其中。水箱的玻璃壁脏脏的,全是龙虾排出的黏液,还有其他什么东西,只有天晓得。我只驻足看了片刻,刚好瞥见龙虾们“全副武装”的身体彼此倾斜,布满条纹的钳子在狭窄的空间中高举着。这景象有些令人作呕。

我在凯兹熟食店吃了个牛肉三明治,继续走到第二大道。这真是个肮脏而美丽的城市,彻底诱惑了我。我几乎是一路走到皇后大桥的,就是在这里,约翰·契弗曾经目睹两个妓女用一把旅馆钥匙玩跳房子的游戏。东河波浪起伏,水纹反射着天空的蓝与阳光的金。我斜靠在岸边的栏杆上,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船只。

欧洲之旅结束后,田纳西·威廉斯回到自己厌恶的老家圣路易斯。直到1939年才又来到纽约,因为他创作参赛的一部剧作赢得了纽约一家代理商的青睐。当时他已经改了名,且远离了那个令人无法忍受的家庭。几年后,他会以自己的家庭为背景,写下《玻璃动物园》,也是让他声名鹊起的剧作之一。不过,那时候的他还是在“穷游”全美,要么搭便车,要么骑单车,上午写作,下午游泳和放纵。漫游流离的一生中,他一直坚持着这样的时间安排。

到纽约的第一个秋天,他主要栖身在西63街的基督教青年会。他给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位编辑写信,说纽约很可怕,人们都像子弹一样呼啸着穿过空气,连那些站着不动的都是。事实上,步履匆匆的人是他。在曼哈顿的头十一天里,他就辗转了三个地方。接下来的一年中,他的信件不仅仅来自纽约,更是穿插着密苏里、新奥尔良、普罗温斯敦、基韦斯特和墨西哥南部的阿卡普尔科。他在最后那个城市偶遇了一群令人不快的德国游客。多年以后,他们被写进了《巫山风雨夜》。

他有一大堆几乎是不断发作的心理疾病:焦虑、失眠和他称之为“蓝色恶魔”的躁郁症。在家的时候,他习惯的治疗方法是摄入大把大把的溴化钠 和安眠药。现在,这危险的“处方”上又多了两种东西。他在纽约的经历,是“持续不断的焦虑和令人神经崩溃的兴奋,而我用痛饮和做爱来逃避”。在他的余生,但凡遇到困境或面临重大的压力,从失败的恋情到才思枯竭写不出剧作,他都喜欢用上述方法来发泄和解脱。

他平时很害羞,喝了酒却一反常态。有时候他的害羞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成为一种痛苦。在《回忆录》中,他就曾说过自己只有喝了酒才不会那么害羞,几杯酒下肚就能变成另一个人。根据他那个时期的日记,夜晚他几乎都是在一杯杯苹果白兰地、啤酒或威士忌中度过的。有个晚上他不小心栽倒在桌上,把所有的酒都打翻在地,令他无比沮丧。不过,纽约的生活仍然要比家乡好上太多。在圣路易斯那些令人窒息的漫长夜晚,他总是独坐到凌晨,一边创作故事,一边经历一波又一波的恐慌,他总是深信自己马上就要心脏病发,倒地而亡。有时候,那种寂静本身就让人无法忍受,他会站起身来,冲出家门,要么在街道上踟蹰好几个小时,要么找个最近的泳池,疯狂地游上好远。

酒精就像一剂良药,舒缓了心中的焦虑与不快。但良药也有副作用,就是会影响他正常的工作。1940年夏天,在一封写给朋友——舞蹈家乔·哈珊的信中,他就说需要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开始了相当自律的生活。特别低落的时候,他每天只喝一两杯酒。学会冷静地去舒缓,而不是马上又陷入狂饮中。他又就此写了几段,然后警告乔要警惕“点滴损耗”积累起来的巨大力量,说自己比乔更容易陷入这些事情中。他过去有很多次这样的情况,只是每每到了危险的临界点,都会从热衷变成厌恶。

然而,尽管存在这些点滴的损耗和令人分心的事情,他仍然笔耕不辍,创造了数量惊人的诗歌、小说和剧作。后来又不断把这些资料重新排列组合,创造出新的作品。他有过很多说走就走的疯狂旅行,其中一次是1941年到基韦斯特那个度假胜地去。旅途中他开始写作一篇美妙的短篇小说,逐渐发展成为后来的《玻璃动物园》,这是他所有剧作中最克制和内敛的一部。初读这部作品,还是我十几岁的时候,浅绿色的封皮,书里还收录了《欲望号街车》。事实上,我把这本书一起带到了美国。它现在就在爱丽舍旅馆我的房间里,之前被我遗忘多年,已经十分破旧,翻开书页,还能看到很多多愁善感的批注。

田纳西的所有剧作都很幽闭。但只有这一部用最简单的方法就达到了最好的效果。没有那些夸张的诸如强奸、愤怒的暴民、阉割或自相残杀等爆炸性桥段。而且这是他所有作品中最贴近圣路易斯的,里面的很多情节都是发生在他母亲和姐姐身上的真人真事,里面的“汤姆”也跟田纳西想要永远留在圣路易斯的那个紧张兮兮而又彬彬有礼的男孩几乎一模一样。故事很简单,一个年轻小伙身处无法忍受的环境中,与另外两个家人劳拉和阿曼达·温菲尔德一起,困在一套公寓里。他的父亲在之前的某个时候消失了。他在一家鞋厂工作,就像真实生活中的田纳西和父亲科尼利厄斯一样(当然后者从事鞋业比前者长很久,也勤奋得多)。有限的业余时间里,这位年轻人以看电影为乐,丝毫不顾母亲的强烈反对。

第四幕的开头我非常喜欢。深夜,“汤姆”酩酊大醉,踉踉跄跄地回了家,钥匙掉在避火梯上了。值得一提的是,田纳西非常执迷于用“火”来做隐喻。很多剧作都在中间或结尾出现大火的情节,包括非常早期的《天使之争》和非常后期的《夏日旅馆衣装》。两部剧作中都有引火自焚,被活生生烧死的情节。《夏日旅馆衣装》中,这个不幸的人是泽尔达·菲茨杰拉德,而田纳西多次将泽尔达作为剧作女主角的人物原型。真人也的确是于1948年死于所住精神病院的一场火灾中。那场火灾夺去了顶楼被锁在病房中的十三名女性的生命。而《玻璃动物园》中这个“避火梯”,舞台提示中说得好,说这设施本身的名字就触碰到了事实,这些巨大的楼好像一直在缓慢地燃烧着,处处都跳动着人们绝望的火焰。

“汤姆”的母亲被吵醒之前,体贴的跛足姐姐劳拉来开了门。寒冷的夜色中,“汤姆”有些摇摇晃晃的,一边语无伦次地对姐姐讲述刚刚看过的电影:一部葛丽泰·嘉宝主演的电影;一部米老鼠的动画;最后还有一位魔术师精彩的舞台秀,他能让水变幻成红酒,还能变成美味的波旁威士忌。“汤姆”之所以知道那是威士忌,是因为魔术师抽了个观众上去帮他,而“汤姆”就是那个观众,还上去了两次。每每演到这里,看剧的观众都会哄堂大笑。而“汤姆”继续踉踉跄跄地绕着圈,像一条上钩的鳟鱼。魔术师最棒的戏法是“棺材戏法”。观众把魔术师装进一口棺材里,用钉子钉牢。而他一个钉子都不用拔掉就出来了。“汤姆”说,这个戏法说不定自己用得上。

事实上,上述这些蠢人蠢事原稿里都没有。1944年冬天,在芝加哥第一轮排练时,同时饰演“汤姆”的导演埃迪·道林即兴创作了一场相当粗糙的醉酒场景。田纳西当时被吓住了,但最终同意再费点神多写两句,于是就有了那生动无比的有趣一幕。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棺材戏法”这个优雅的比喻成为全剧大意的一个象征:上流社会越来越没落贫穷和互相依赖的噩梦。应该说一句,田纳西的父亲科尼利厄斯,中间名就是“棺材” 。而他才刚刚逃出父亲的压迫,就像从一口棺材中挣扎出来。

《玻璃动物园》的观众从来没真正目睹过“汤姆”的“棺材戏法”,只是听他用抒情的旁白来口述,再加上劳蕾特·泰勒出色地演绎了阿曼达,吸引了大批的话剧迷,先是在芝加哥引起轰动,再横扫纽约。“汤姆”就站在那个“避火梯”上,背后是闪烁着灯光的窗口,母亲正在安慰悲痛欲绝的姐姐。此时此刻,他说出了一段抒情的旁白,说自己去了比月球还要远的地方,因为两地之间最远的距离就是时间。他因为在鞋盒盖上写诗被解雇,之后就离开圣路易斯,最后一次走下“避火梯”的台阶,四处漫游。城市就像一片片枯叶闪过他身旁,虽然颜色依然鲜明,但已经从枝头飘零。他说自己本来要停下,但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不断追着自己,而且总是在出其不意的时候袭来……

1945年4月,这部话剧在纽约的剧场首演,台词余音绕梁,令人印象深刻。从那时候起,田纳西就身不由己地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他变成了一个公众人物,随着盛名而来的,除了机会,还有大家如影随形的目光,以及无处不在的压力。眼下的情况对于他来说,绝不是什么好的改变。尽管他在体弱多病的童年时期就曾渴望功成名就,光环加身。那时候的田纳西,躺在密西西比州哥伦布市祖父家的床上,独自演着“特洛伊的陷落”,没有观众,没有演员,只有一沓一面黑色一面红色的卡片。

几十年后的1981年,在接受《巴黎评论》的采访时,田纳西回望过去,对于这种命运的突然转向,他的两个说法自相矛盾。一开始,他说这部话剧的成功“很糟糕”。首演那天晚上一共谢幕了二十四次,他也被人从座位上拉到台上,接受排山倒海般的掌声,但他还是说,从第二天早上刊登出来的照片来看,他的沮丧之情溢于言表。几句话之后,他就似乎要推翻自己这番言谈,说:“《玻璃动物园》大获成功之前,我的人生已经到了最低谷。我很有可能穷困而死……所以,要是没有《玻璃动物园》突然把我从普罗温斯敦解救出来,我可能都撑不过一年,应该是撑不下去的。”

幸运的是,普罗温斯敦还送了其他的东西给他,否则,天知道他怎么面对接下来几年的巨大压力。1947年夏天,在普罗温斯敦的山中,他和英俊的美籍西西里男人弗兰克·梅罗共度了愉悦幸福的一个小时。他们几乎一见钟情。但当时田纳西正在和其他人纠葛不清,所以两人并未保持联系。一年后的某个秋日傍晚,在莱克星顿大道上,田纳西在熟食店里看到那个年轻男人。“真是美妙的意外。”大概三十年后,在自己的生活几乎完全分崩离析之时,他描述了两人的再次相遇。

弗兰克重回田纳西在东58街的公寓,两人来了一场“午夜盛宴”:烤牛肉配着黑麦面包,加上腌黄瓜和土豆沙拉。他后来在《回忆录》中说,两人一直对视着。我猜想,两个鲜衣怒马的少年,注视着彼此,眼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辉,散发着不可阻挡的青春欲望;他们的头发光泽动人,他们的心,大概跳得有些快吧。公寓的房东是个雕刻家。公寓内部是一片白,毛玻璃墙背后有个充满异域风情的花园。卧室布置得像人鱼的洞穴,有个发光的水族箱,一大堆贝壳、浮木和渔网交织在一起。他说大床上的毯子仿佛魔毯,好像有着某种神奇的力量。

但要说真正相爱,还是花了点时间。直到田纳西待在圣路易斯他母亲的家里,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想念弗兰克。因为弗兰克长长的脸,田纳西还给他起了个爱称叫“小马驹”。他给弗兰克发了封电报,让他在那间公寓等他。但到了那里,发现公寓似乎空无一人。后来田纳西回忆说,那一刻自己感到无边无际的荒凉。他走进那间有魔力的卧室,而他的“小马驹”就躺在那张大床上熟睡着。接下来的十四年里,他都是田纳西忠诚的伴侣和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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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晚。我经过萨顿广场,回到旅馆,洗了个澡,换了身裙子,穿上高跟鞋,又走进城市的暮色中。这个点儿来杯鸡尾酒最适合不过。专业电影人也许会说这是一个魔法时刻,就像那个电影,《豺狼时刻》。天还没完全黑下来,那种蓝色逐渐加深,令人震撼;突然间,各种颜色都汇集在一起,仿佛有人一下打开了颜料的水闸。在那一刻,整个城市像极了巨大的水族箱,晦明变幻的灯光中,摩天大楼如同水下的植物;街道上来来往往的出租车就是成群结队的鱼。掉个头,往北开,绿灯一闪而过,一路往中央公园去了。

我取道第55街,去瑞吉酒店的国王科尔酒吧。这个城市今晚大概有上万个精彩的节目,而这里举行的是《热铁皮屋顶上的猫》话剧表演开幕派对。要是想感受纽约旧时的魅力与光辉,广场酒店和这里都是不错的选择。对了,也可以去卡莱尔酒店的贝莫曼酒吧,墙面上画着活泼可爱的兔子,身处一个奇异美丽的公园,正准备淘气一番。

科尔酒吧灯光昏暗,到处都擦得亮亮的,但显得很低调。我点了一杯“国王激情”鸡尾酒,坐在门口一张铺了软垫的长凳上。我的斜对面有个俄国女人,穿着一件丝滑的白色宽松上衣。毫无疑问,我这是来到了契弗的领地。约翰·契弗,这位身材矮小的“美国郊外契诃夫”,虽然不修边幅,头发凌乱,却通身有种干净的气质。虽然一直和北部的富人小镇奥西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却从二十二岁起就住在曼哈顿,直到过了三十九岁生日的早上。

他在纽约的最后住所就在附近,东59街。瑞吉酒店大概是他最爱的去处之一。他喜欢那种带点“祖传财产”意味的东西。1968年,他离开纽约已经很久了,出版商把他安排在瑞吉酒店参加为期两天的记者招待会。其间他点了一瓶杜松子酒和一瓶苏格兰威士忌,给一个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猜猜多少钱?”大家来的时候,他特别愉快地大声说,“二十九美元!让克诺夫 看看!”)。那是1968年,再过五年,他就要到艾奥瓦去工作以维持生活,和雷蒙德·卡佛厮混;再过七年,他就要进入“史密瑟斯酒精治疗与培训中心”,和生意失败的熟食店店主共处一室,学习如何同时摆脱痛苦和酒精的“安抚”。

我对契弗非常着迷,因为他和很多酒徒一样,不可救药地陷入谎言与诚实交织的矛盾中。他伪造了自己的贵族出身,实际上他是在麻省的昆西区长大的,经济窘迫,情感上也没有什么安全感。尽管他后来功成名就,但永远没能摆脱那种令人痛苦的羞耻感和自我嫌恶。他和田纳西几乎是同时代的,尽管两人不是朋友。但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的纽约,两人的世界常常产生交集。事实上,就是在《欲望号街车》的百老汇首演上,玛丽·契弗才第一次意识到,丈夫不是完全的异性恋。

布莱克·贝利曾为契弗写过精彩的传记,里面提到,演出中,布兰奇死去的同性恋丈夫有专属的主题音乐,而这样的旋律萦绕在玛丽脑中,让她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丈夫的性取向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她从来没和契弗谈过此事。“哦,天哪,不能说,”她向贝利吐露心声,“哦,天哪,绝对不能提。他自己已经够害怕的了。”而她丈夫则在日记里写,这是“我在舞台上看过最颓废的剧”。他爱这部剧,用十分欣喜的笔触写道:

除了颓废,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肮脏污秽的公寓和美丽的傍晚,有种美妙的囚禁感。尽管很多时候人物好像接近疯狂。嗯,应该说是焦虑,在这压抑的空间和其他类似因素的催化下产生的情绪。另外,他不仅没有使用司空见惯的陈词滥调,连那些不怎么常见的惯用词也不见踪影。而我经常压抑自己,不听使唤地落入俗套。

日记以他给自己开的“处方”结束,“不要那么压抑,要更温暖……去写作,去爱”。在他的人生接下来的三十年中,他都在这样的思想中抗争着。

约翰·契弗是在波士顿的一场销售人员宴会之后被怀上的,于1912年5月27日出生在麻省的昆西市。和田纳西·威廉斯一样,他是一对十分不搭调的夫妻产下的次子。契弗很爱自己的哥哥弗雷德,也很清楚自己不是父亲最爱的孩子。事实上,从一些文字记录来看,听说妻子怀孕了,老弗雷德里克的第一反应是邀请当地的堕胎医生来家里吃晚饭。他已经有个很喜爱的儿子承欢膝下了,干吗还要一个?契弗从未在弗雷德里克那里感受过父亲的关爱,这种被忽略却又渴望爱的感觉,充分体现在他的短篇小说《全国消遣》中。故事里的小男孩努力说服父亲教自己打棒球,其实是热切地希望爸爸把那种美国式的男子气概传递给自己。弗雷德里克是鞋业推销员。“大萧条”时失了业,他变得古怪又忧郁,开始借酒消愁。啊,他的父亲好像也是个酒鬼,最后死于震颤性谵妄。

好在契弗的母亲玛丽·莉蕾是个相当能干的女人,尽管她对人冷漠,缺乏同情心,比较神经质,控制欲很强。她有幽闭恐惧症。成年之后的契弗不无羞恼地回忆起她在剧院的表现。她一般都得紧紧抓住包和手套,强迫自己进去,剧院里那种铺天盖地的压抑让她难以承受。不过,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那些黑暗日子里,是她挣钱养家,维持丈夫和孩子的生活。丈夫一蹶不振之前,她就已经把自己那种冷冰冰却又用不完的精力投入到各种出色的工作中。现在她在昆西开了家礼品店,亲自打理,然而她势利的儿子却羞于承认这个店的存在。

童年时期的契弗局促而孤独,像个女孩子,忧郁文弱,自然不擅长运动。但他拥有讲故事的天赋,编出来的故事特别精彩,充满扣人心弦的起承转合。他在昆西公立高中上过学,但很短暂,其他的求学生涯基本都是在私立学校度过的。他的学业表现并不出色,只在英语一科显出了超乎寻常的资质。他上的最后一所学校是萨尔中学,十七岁时,他自愿退学,学生生涯就此终止。带着从母亲那里遗传到的一点点进取精神,他写了个故事,充满心机地描述自己是被学校开除的,然后寄给了《新共和周刊》。

看中这篇故事的编辑马尔科姆·科里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好友。他很喜欢契弗,算是他开始文学事业的领路人。另外,马尔科姆大概也是引导契弗体验“纽约式享乐”的第一人。他办了个午后派对,邀请了这位后辈。五十年后,契弗回忆起这段令人有些恶心的经历:

(他们)有两种酒。一种泛着绿色,另一种是棕色。我想,两种都是在一个浴缸里混合出来的。他们告诉我,一种叫曼哈顿鸡尾酒,另一种是绿茴香酒。我只想表现得成熟老练一些,于是点了一杯曼哈顿。马尔科姆热心地把我介绍给各位客人。

我一杯接一杯地喝着曼哈顿,生怕有谁会看出我是个来自麻省昆西这种小城市的“土老帽”。四五杯曼哈顿下肚,我感觉自己要吐了。我冲到科里太太身边,感谢她邀请我来派对。又跑到房子的走廊上,全吐在墙纸上了。马尔科姆对我造成的“烂摊子”一直闭口不提。

也许觉得自己需要点城市的“熏陶”,1934年夏天,契弗搬去了曼哈顿,在哈得孙街633号的一栋楼里租下了四层的一间公寓,没有电梯,周租三美元。对于当时的他来说不算便宜。邻居都是码头工人、船上的厨师一类的。他的房间也充分体现了那个时期的穷困潦倒。著名摄影师沃克·埃文斯还专门去拍过(契弗和他有过短暂的联系),作为“大萧条记录”系列照片之一。这幅照片经常出现在关于那个时期的纪实文学作品当中:低矮的天花板让整个房间显得幽闭阴暗,唯一的家具是一张单人床,仿佛从照片中就能闻到刺鼻的防虱水味;墙上的石膏已经有些剥落;夜色中,两片过短的窗帘被勉强拉上了。

在这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实在冷得令人无法忍受。契弗靠牛奶、不新鲜的面包和葡萄干充饥,整天就去华盛顿广场与流浪汉和穷困潦倒的无业游民为伍。他在寒风中裹紧衣服,谈论的话题总也离不开食物。他零零散散地接了一些写作的活计,但这些工作没有一项能带来稳定的收入。不过,马尔科姆·科里再次解救了他。一次晚饭的时候,他建议年轻的契弗不要纠结着写那永远也写不出来的长篇,用短篇小说试试水。说要是接下来四天能写四篇左右,就试试帮他发表。这个建议救了契弗的命。几周以后,契弗收到了生平第一张稿费支票,是《纽约客》寄来的。他的短篇《水牛》发表了,就此开始了他一生中坚持最久的事业。

契弗正式成为一个作家,且声名鹊起。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城市生活仍然是拘谨而局促的。接着,1939年11月,他去拜访自己的文学代理人,在电梯里遇到了一个教养很好,长相漂亮的黑发姑娘。我就想要这样的姑娘,他心想。“二战”爆发前不久,他和玛丽·温特莱兹喜结连理。接下来的十年里,夫妻俩从格林威治村搬到切尔西,再到奢华的萨顿广场。在九层租了个带下沉式休息厅的公寓,窗外就是东河的美丽风景。

住在萨顿广场期间,契弗写出了作家生涯中最优秀的一些短篇小说,比如《巨型收音机》《猪掉进井里的那一天》《普通的一天》和《再见了,我的兄弟》。这些故事有两种魔力。一种是表面上的,运用文字来调动光线与天气变幻,让麻省离岸岛屿上那些上流社会的鸡尾酒会流动着灯红酒绿。他描写黑暗与阴晦让本来柔软的空气变得沉重,描写清晨的大海泛着石头一样的青光,描写天边云的颜色和翻卷的形态。接着,当打破这绚烂的表面后,从里面升腾而起的战栗感则让人十分不安。契弗最出色的作品里,存在着一种几乎永不止息的暧昧,那种在讽刺和纯粹的魅惑之间游刃有余的写法,大概只有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才能与之比肩。比如下面这一段:

季末时分,天光消失得甚为迅疾。上一秒还是阳光普照,转瞬间就暗无天日。麦可比特和周围的山脊被落日余晖照出清晰的棱角。在那个时刻,很难想象山的那边还存在着什么,这难道不就是世界尽头了吗?年久失修的墙壁反射着纯粹无比的黄铜色霞光,仿佛从天地初开就一直存在。接着星星升起来了,整个土地仿佛在轰隆隆地下陷。让人错觉天地变成一个深渊。努德太太环视四周,时间和地点似乎有着异样的重要性。这不是在模仿,她心想,这也不是谁依据风俗造出来的,这是一个独特的地方,有着独特的空气,我的孩子们在这里度过了最好的年华。但一想到孩子们都没什么建树,她又颓然陷在椅子里。闭了闭眼,把泪水挤出来。到底是什么,让夏天总是变成一个岛,她想,这么狭小的一个岛屿。他们到底犯了什么错误?到底做错了什么?他们一直关爱友邻,尊重他人,谦虚谨慎,视名誉重于所得。那么他们是在哪里丢失了自己的竞争力、自己的自由和自己的伟大呢?她周围这些彬彬有礼的好人,为什么看起来就像悲剧故事中的人物一样呢?

“还记得猪掉进井里的那天吗?”她问道。

评论家都说契弗是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中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对上流社会地区景色的描写,但他本人比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要更怪异颠覆,更特立独行。有时候,会出现一个没头没脑的“我”,突然就变成叙述的主体。要么就出现怪异的“我们”。他的故事在时间上总是“爆炸性”推进,要么就会出现“假结尾”、“假开头”、中途陡然转向,或者在一些节点出现突兀而严重的割裂。契弗对笔下的人物总是很不负责,常常将他们中途抛弃,而他似乎从其中得到无穷的乐趣,随心所欲地操纵着他们,偶尔逃避一下碰撞与爆发,接着又忙碌地旋转起来。

契弗五十年代创作的短篇小说《金罐子》中,有些语句常让身处曼哈顿的我回味。小说里写到两个女人定期在中央公园见面聊天,在昏暗的暮色中和她们的孩子坐在一起。契弗描写说城市南边仿佛一个巨大的熔炉在燃烧,空气里弥漫着煤烟的味道,湿乎乎的卵石像炉渣一样发着光,而公园本身就像一个煤烟城市边缘的一块孤木。那句“熔炉”的描写,我总是情不自禁地大声念出来,觉得很生动,很透彻。我所知的其他作家,没有一个能像他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就构建起一个世界。

读过契弗日记的人都知道,真正的问题在于,尽管外表和内里之间的鸿沟让他的故事令人沉醉,但也让他的生活充满了欺骗性,而且还没有故事里那么愉快。尽管契弗已经逐渐跻身中产阶级,且在这个阶层还算受尊敬,但他始终摆脱不了那种自卑感,总觉得自己是“混”进来的骗子。部分原因来自经济状况。是啊,每天早上,他都给女儿叫专门的出租车送去私立学校。但他还是痛苦地知道,手上根本没有什么余钱,给不起门房小费,更没法及时付清各种账单。“房租没付,”1948年,他在日记中绝望地写道,“我们的食物也所剩不多了,只有一些罐头食品和鸡蛋。”

有一件多年流传在萨顿广场的逸事,说契弗每天早上都要去乘电梯:身材矮小却西装革履,打着领带,和那些每一层都挤进来的穿着体面的上班族没什么两样。但当上班族们从大厅鱼贯而出,各自步履匆匆奔向城市中不同的工作地点时,契弗则继续来到地下室,脱得只剩内裤,坐在打字机前写作。等到午饭前大家例行要喝一杯时,他又出现了,还是那副衣冠楚楚的样子。他把自己作为一个物件来“伪造”,真是刺激。但日记里的契弗则语气忧伤哀婉:“离开地下室,我才能寻回那些所剩无几的自尊。”

作家总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合群的,就算是那些最擅长社交,一直过得不错的也不例外。因为他们的工作本质就是深入审视和见证人性。即便如此,契弗的“两面三刀”似乎比其他同仁更严重。在富人区和一些有钱的朋友共度新年之后,他用困惑而狂怒的语气,写下自己在叠花押字毛巾时冒出来的想法:

我很早就下了决心,无论如何要让自己潜入中产阶级的世界,像个间谍一般。这样我就能占据攻击他们的有利位置。但现在我似乎不时会忘记自己的任务,把自己这个伪装看得太认真了。

这种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的心理负担,这种把那个笨拙隐秘的自己永久隐藏的需要,不仅仅是阶级焦虑那么简单。契弗痛苦地发现,男人也能挑起自己的性欲。而这些欲望与他所一直渴望的社交上的安全感相违背,甚至可能将他完全毁灭。“每个长相标致的男人,从银行职员到送信的小伙,都像一把上了膛的手枪,瞄准我的生活。”这段时期,他的失败感和自我嫌恶达到极点,令他十分痛苦,有时会在日记中提到自己有自杀的倾向。

在如此情况下,又有谁不想一醉解千愁,让酒精来消融这种苦苦维持伪装生活的巨大压力呢?和田纳西·威廉斯一样,契弗在十几岁的尾巴上,就一直在尽最大的努力,用它平息严重的社交焦虑症。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洋溢着波西米亚风情的格林威治村,酒依然是无处不在的“社交润滑剂”。即便深陷穷困的深渊,契弗依然能搞到钱去度过这些狂饮的晚上,来一打曼哈顿,或者一杯又一杯威士忌,第二天起来头痛欲裂。他有时候在家喝,有时候在朋友家喝,在树顶区(他出身富贵的妻子在新罕布什尔州的祖产)喝,在布雷沃特酒店喝,在广场酒店后面隐秘的房间里喝,在57街的蒙妮萨酒吧喝。从学校接了女儿之后,他就出入这些场所,把她甩在一边吃樱桃蛋糕,而他自己就随心所欲地猛灌杯中物。

醉酒当然免不了失态,但契弗对于体面生活的憧憬中,酒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只要摄入量得当,他就能从长期如影随形的自卑和羞惭中暂时解脱。和玛丽结婚前那个夏天的一篇日记中,契弗写下了自己的幻想:

我发现自己正驱车行驶在前往树顶区的路上。车很大。我看到惠特尼一家在打网球,我对此运动一无所知。我给了查尔斯餐厅的领班五美元,让他去买点花,再拿一杯加冰的香槟酒。我翻看菜单,犹豫着是点蔬菜牛肉锅还是鳟鱼汤,仿佛看到自己等在吧台边,穿着一身蓝色的羊毛呢西装,品尝着一杯马天尼,把一瓶白葡萄酒倒进随身杯里,准备带去琼斯海滩。从海滩回来,我全身晒得通红,一身海盐味……接着我穿梭于那些迷人的客人之间,又忙于到门口招呼迟来的人。

在这场令人飘飘然的白日梦中,喝酒不是什么粗俗且轻浮的口腹之欲,而是一种公认的社会礼仪,在合适的时机喝了合适的酒,就能带来一种近乎拥有魔力的归属感。他点了那杯加冰的香槟,但没有喝,也仅仅“品尝”了一点马天尼。而白葡萄酒只是从一个容器倒进了另一个容器。喝酒要看季节、看时机、看地点。

后来,1941年9月的一篇日记里,又出现了类似的内容,当时契弗在参军,休假十天。“玛丽等着我,”他的笔触欢快愉悦,“盛装打扮,散发着美丽的光辉。家里洁净如新,一尘不染。橱柜里摆着一瓶瓶苏格兰威士忌、白兰地、法国红酒、杜松子酒和苦艾酒。床单也洗得干干净净。冰箱里装满了大块的牛羊肉、贝类和做沙拉用的蔬菜。”这些叙述的语气让人想起童话《柳林风声》中,小老鼠不断喜滋滋重复着的那顿野餐。有趣的是,契弗的回忆同时强调了清洁和宽大这两个要点。洁净如新、一尘不染……这也许是对肮脏贫乏的军营生活的一剂良药。但对类似词汇神经质的重复,也让本来美好的意向变成了一句咒语,好像念多了就能获得安全与健康(毕竟,“清洁”一词在医院最为常用,甚至会让人想起停尸房,真是令人不寒而栗)。于是乎,我们很难不把那些一溜儿摆开的酒瓶解读为药品,能够预防肮脏不洁与繁杂无序,而这两者在今后的岁月里,年复一年地尾随着契弗,不管他逃向何处。

我突然从漫长的思绪中回过神来,因为听到酒吧里一个男人清楚无误地说了一句“奥西宁”。真奇怪。奥西宁是维斯切斯特的一个小镇,从曼哈顿要顺着哈得孙河往北走六十多公里。契弗声称这里才是自己的故乡。他故去后数年,这里依然因此而闻名(契弗去世时,奥西宁所有的公共大楼全部降半旗十天致哀)。巧合的是,田纳西·威廉斯那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姐姐露丝也在这里度过了成年之后的大部分时光,是田纳西选择了这里的一家医院,并支付了所有的开支。这种地方总会隐隐存在读者的心间,永远和契弗过去写给《纽约客》那些悲怆的郊区故事联系在一起。

我抬头扫视。那个说“奥西宁”的男人和一个女人坐在一起,女人的上衣很对我的胃口。对,就是刚才说的那个俄国女人。男人有秃顶的趋势,穿着那种时髦的海军蓝运动上衣,扣子闪着光,赋予穿衣者一种海军的气派。他俩之间的关系显然不一般。

“那么,”她说,“你的婚姻到底怎么样?你婚姻幸福吗?你家里是什么情况?”

“幸福?嗯,‘幸福’这个词挺确切的。我想我的婚姻是幸福的吧。但我被你吸引,而我控制不了。”

“我只是想知道你今天上午到现在都干了些什么。”

“事实上,我中午回了趟家。跟老板说我要去招待个很重要的客户。我说我婚姻幸福,你别伤心,也别疑惑。真的,要是我真的很幸福,就不会在这儿和你待在一起了。”

我的老天爷。有那么一会儿我怀疑他俩是演员,在排练什么俗套的肥皂剧。眼前就是一部现实版《窈窕淑男》啊。男人站起来,绕到桌子那边,坐到女人身边。“我想大多数男人和俄国女人做爱的时候,都会把钱包捏在手里,”他说,“俄国女人都是财迷。”她眼神空洞地看着他,他又自顾自地说,“哦,快别装了,你以前肯定听过这种说法。”我开始收拾东西,又听到他说,“那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每一分每一秒我都记得。现在这记忆被你毁了。”

如果这是田纳西·威廉斯的话剧,女人此时肯定没有台词,要开始尖叫了。或者她会狠狠敲他一把,像《青春浪子》( Sweet Bird of Youth )里的亚历桑德拉一样。她绝不做任何人的牺牲品,就算她美色渐消,惧怕死亡。而要是眼前的两人处在约翰·契弗的短篇小说中,他会如愿以偿和她共享鱼水之欢,然后回到奥西宁的妻子和孩子那里,肯定还有人在岁月静好地弹着钢琴。他会调一杯马天尼,走到露台上,俯瞰果园和远处的湖泊。一家人冬天的时候会去那里滑冰。男人迷幻的眼神穿透傍晚幽蓝的薄暮,会看到一只狗,一只叫“朱庇特”的狗,昂首阔步地走过西红柿藤蔓之间,嘴里叼着一只晚礼服鞋。夜色在他无限的想象中来临。

当然,这是契弗《乡下丈夫》( The Country Husband )的结尾,那些文字在那一瞬间突然摇摆起来,飞了出去,冲出壕沟,冲出凡尘俗世,仿佛地球的重力只是个笑话,而我们就像身处飞机之中不断俯冲又拉升。最近,我开始留意契弗小说中这些看似无足轻重的元素,似乎这也是他消极避世的表现,而这样的心态让他更有了酗酒的倾向。然而,现在,这些话看上去都十分可爱,是缓解这世间万物艰难困苦的良药。我拿出几美元,放在桌上,离开国王科尔酒吧,绕出旋转门,带着一点微醺的醉意,逃到了外面那被城市灯火照亮的凛冽空气中。 K5zCqfUrGCO6BnYnjSKvcDugrzcjyt9f3wcwHvVNoY932jK1dpaW14vNBYpTvG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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