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纹并非仅仅是蛙鸟神话的附丽而具神性的,只是因为蛙鸟神话的进一步拓展,S纹的神的地位才进一步强化。
自然崇拜是原始宗教的基本内容。虽然图腾崇拜在总体上也属于自然崇拜,但它只是自然崇拜中的一部分,即便是图腾崇拜消失了,自然崇拜的活力也不会衰竭。在中国,自然崇拜伴随着皇家宗教走过了极为漫长的历程。自然世界的神灵较之区域性图腾具有更广泛的辐射力,影响也更为深远。这里,我们将探讨性崇拜、图腾崇拜与自然崇拜合流后的神的形态。
半坡、庙底沟及马家窑文化中的蛙、鸟纹,最后都跟自然崇拜合流了。鸟、蛙分别与日、月合流,日神的鸟化和月神的蛙化,导致了日神和月神的抽象化,提高了鸟、蛙纹的神话含量。实际上,S纹也可称为日纹、月纹了。考古学家严文明先生指出:
从半坡期、庙底沟期到马家窑期的鸟纹和蛙纹,以及从半山期、马厂期到齐家文化和四坝文化的拟蛙纹,半山期和马厂期的拟鸟纹,可能都是太阳神和月亮神的崇拜在彩陶花纹上的体现。这一对彩陶纹饰的母题之所以能够延续如此之久,本身说明它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与一个民族的信仰和传统观念相联系的。
当鸟蛙与日月合流的神话流行后,中国文化认同的统一之路也就展开,天无二日,日月之光世上独有,日月崇拜便成为覆盖各类宗教的最高宗教活动,蛙鸟便由不同部落的神转为共同的神了。由中原仰韶文化发展到甘青的马家窑文化后,蛙鸟纹由性崇拜、图腾崇拜升华为日月崇拜及高级神灵的档次,揭开了中国神的发展史上的重要一页。
柳湾马厂型文化墓564的彩陶葬品向我们展露了这一重大信息(图十一)。这是整个柳湾原始社会墓葬群的随葬品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一座。据推测,墓主人应是这一地区的部落首领。墓葬彩陶数量与纹饰的选择,生动地体现了马厂型文化的宗教观念。
图十一 柳湾马厂型墓564器物组合图[据《青海柳湾》(上),第57页]
整个墓葬的陶器计九十五件,分有纹彩陶、无纹陶及工具三类。其中有纹饰的彩陶主要是三类:鸟纹、蛙纹、鸟蛙纹交织纹。下面重点分析这三类纹饰的数量及其含义。
三角连续状的蛙月纹计三十六件,它们的序号分别是:1、2、3、5、6、8、10、12、13、16、17、18、21、22、23、25、26、34、38、41、50、51、56、62、66、67、68、70、74、76、80、83、85、91、92、93。
圆圈十字状的鸟日纹也有三十六件,它们的序号分别是:15、20、24、28、32、33、35、36、37、40、42、43、44、45、46、47、48、49、52、53、54、57、59、60、63、69、71、72、75、77、78、79、84、90、94、95。
三角连续状的蛙月纹与圆圈十字状的鸟日纹交织的十件,它们的序号分别是:14、27、29、55、58、61、64、73、81、82。
另外,大型无纹陶缸五件,其他类型陶器及工具八件。
这是我们对柳湾墓564随葬品的一个分类统计。经此统计后,这座墓葬的一些秘密可以得到揭示。
鸟纹成日纹,蛙纹成月纹,这是日月崇拜的象征性转换,大量的日中有鸟及月中有蟾蜍的神话是这一命题的坚实支持者。严文明等一批专家对马家窑文化的鸟蛙纹即日月纹的论题作过较为深入的探讨,关于三角形蛙纹是月纹、圆圈十字纹鸟纹是日纹的问题已毋庸赘论。
那么这成对的三十六之数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这是蛙、鸟两大部落结盟联姻的标志。氏族不可能孤立存在,族外婚制决定着氏族必须两两对存,否则它将因得不到婚配支持而导致氏族的毁灭。人类早期氏族间的这种婚制称为“两合婚制”。两合婚制是蛙、鸟两大部落联盟的社会基础。经过了从庙底沟类型到马家窑文化间的漫长岁月,两部落已开始认同了共同的文化,这就使得单方面的图腾崇拜有所减弱,而共同的信仰日益趋近,因而这种联盟的标志逐渐成为共同神灵的标志。
当鸟、蛙演变为日、月之神,它就突破了氏族图腾的旧范,获得更加广泛的信仰,所以柳湾墓564中的蛙鸟纹组合,是柳湾这一地区两个部落共同信仰的标志。
日鸟纹三十六与月蛙纹三十六之数意味着什么呢?无论是三十六还是七十二,它们都是中国文化中的神秘之数。闻一多先生曾著《“七十二”》一文,列举古籍中出现的“七十二”数十五例,并约数七十若干,注文“七十二”十余条,论述这一中国文化中的神秘之数。而解释剖析这一谜底的主要标本则是《史记·高祖本纪》。
《史记·高祖本纪》载:“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对于“七十二黑子”,《史记正义》这样解释:“七十二黑子者,赤帝七十二之数也。木火土金水各居一方,一岁三百六十日,四方分之,各得九十日。土居中央,并系四季各十八日,故高祖七十二黑子者,应火德七十二日之证也。”闻一多先生据此认为《史记正义》已经给我们解答了此谜,并由此推断说,这“七十二”“大概本与五行系统无关,或关系疏远,因受五行思想的影响,或有意的与五行思想拉拢,或无意的被五行思想吸收,才采用了这个数字” 。至于这“七十二”流行的年代,闻一多先生定为“发轫于六国时,至西汉而大盛”,“‘七十二’这数字流行的年代,便是五行思想发展的年历”。
这些论断,对于西汉时期的解说可能能够成立,但不能解说新石器时代的马家窑文化中的“三十六”与“七十二”之数,因为这与战国秦汉的时间相差有近三千年,那时的五行学说尚未露头。
近年彝族文化研究的成就,为我们破解柳湾墓564的“三十六”与“七十二”之数提供了很大帮助。刘尧汉先生研究出的彝族十月历的奥秘给人良多启示,即研究“七十二”必须立足“三十六”,而“三十六”又须跟远古十月历相结合。
彝族是中华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它的文化保存了许多远古文化的元素。它崇拜伏羲,认其为远祖。西南地区、东南地区和西北地区虽皆有奉伏羲、女娲为远祖者,其图腾却不同,西南地区为虎,东南地区为龙,而西北地区为鸟。伏羲作为大神与祖神已超越了区域性的图腾的地位,伏羲崇拜扩散到每一个地区,即同当地固有的信仰结合,这就是为什么上古伏羲崇拜所带来的中华民族集体形象既有统一性,又有鲜明的个性色彩。彝族伏羲文化的遗韵与马家窑伏羲文化的遗存对比起来研究,才能揭开中国文化的许多谜底。
据刘尧汉先生的潜心探索,得出了彝族文化的三要素:宇宙万物雌雄观、葫芦崇拜和十月历法。 其中十月历法和宇宙万物雌雄观尤其具有特殊价值。
据刘尧汉先生调查,十月历的内容大致如此:一年十个月,一月三十六天,一年十个“时段”分为大年和小年两个岁首,过大年和小年共花去五到六天,不计在十月内,这样正好是三百六十五天。三十六天为一月,七十二天则为一季,五季为一年,这就是彝族十月历的基本内容。
彝族十月历以雌雄将十月划分开,一雌一雄为一季,每年五季均以雌为首,合伏羲先天八卦特征,故称为“伏羲先天太阳历”。这些就是彝族万物雌雄观在十月太阳历中的反映。
现在我们对柳湾墓564的陶器组合就可以作出这样的解释了:日鸟纹与月蛙纹的组合除直接表现一种部落联盟的象征外,它还代表了一种阴阳和谐、日月长存,以表示这种联盟天经地义、万古永恒。三十六日鸟纹代表雄月,三十六月蛙纹代表雌月,这七十二数代表一季。那十个圆圈十字纹与三角纹交织的陶器代表十月,五个无纹陶器代表五个过年日。柳湾墓564的陶器组合实际上是一幅古代的天文历法图,是为了强调墓主人天道永远、权柄长存的一种精心安排。
公元前3000年前后的这套历法绵延数千年仍存于民间或藏于地下,可谓奇迹,但这并非前后唯有的孤证,据考察,夏历《夏小正》也是十月历。《夏小正》称“初昏参中,斗柄县在下”,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其间半年相隔为五月。又记五月“时有养日”,十月“时有养夜”。养,长也。长日长夜即今夏至、冬至,二者间也为五月。这充分说明原夏历是十月历,殷历出现后虽将其改为十二月历,但《夏小正》中的十月历痕迹还是没法抹去。夏人继承了伏羲部的传统,采用了十月历,因为“姒与风本是一姓,禹与伏羲原是一家人” 。华夏诸族多可谓伏羲传人。他们继承了华夏的天文历法,也继承了伏羲族的神话。反映在这历法中的神话结构是这样的:
蛙神—女娲—女神—月神—阴
鸟神—伏羲—男神—日神—阳
这是由部落图腾之神转为部落先祖之神,抽象为女神与男神,扩展到日月神,最后成为普遍阴阳学说的基础,并绵延不断,成为中国神话的一个最基本的母题。
从蛙鸟到女娲伏羲再到日月神,这组神话都以一个对立的命题而存在,它相反而相存,两两而居。中国神的成长遂奠定了一种基本格局:由二元对立而存在,静态观察,神由对立面和谐并存;动态考察,则发现这种存在始终处于矛盾运动之中,就像S纹一样连绵不断。
S纹已经从具象中抽象出来获得了独立的神性,它的弯曲符号向两头伸展但又相互顾盼,正是这种对立而统一的神的存在方式所决定的。人们最终选择S纹作为神的符号,正是因为它典型地代表了人们心中的神灵形象。
S纹从神物中抽象出来后,又作为一种标志赋予其他具体神物,成为神的统一标志。黑格尔指出:“只有认识到神在本质上纯粹是精神性的、无形的和自然界对立的情况下,精神才能完全从感性事物和自然状态中解脱出来。但是,另一方面,这种绝对实体对现象世界仍保持一种关系:它从现象世界看到它自己的反映。” 这段论述能够帮助我们认识S纹从具象到抽象,然后又被赋予具体神像的发展历程。
龙与凤,蛙月与鸟日,前者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符号,后者是中国神话的核心符号,当然也是共同的文化符号。图像时代留下来的遗产,实际上是中国神话的基础,也是民族认同与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