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僧传》的文体特征,读者只需要稍稍翻阅目次便可知晓,即除去序录部分之外,主体部分内容是由“十科”构成,每科在人数多寡不一的僧人传记后附以论赞(由“论曰”“赞曰”提示)。以往研究者都很关注“十科”传记部分的内容,因为这是了解中古佛教史的重要凭据。然而,遗憾的是,大家似乎没有对传记内容后面的“论”和“赞”投以同样的热情,有的即便有所留意,也不过认为它们只是对相应“科”目传记内容的议论,因此,从性质上说,“论”“赞”只是从属于“传”而已。事实上,这种对待“论”“赞”的态度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它可能会让我们因而忽略掉透视《高僧传》整体文体风格的关键信息。
实际上,慧皎本人对《高僧传》“论”“赞”部分的内容,是非常重视的。在序言中,他曾如此表达:
尝以暇日,遇览群作。辄
搜捡杂录数十余家
,
及晋
、
宋
、
齐
、
梁
、
春秋书史
,
秦
、
赵
、
燕
、
凉
、
荒朝伪历
,
地理杂篇
,
孤文片记
。并
博咨古(故)老
,
广访先达
,
校其有无
,
取其同异
。始于汉明帝永平十年,终至梁天监十八年,凡四百五十三载,二百五十七人,又傍出附见者二百余人。开其德业,大为十例:一曰译经,二曰义解,三曰神异,四曰习禅,五曰明律,六曰遗身,七曰诵经,八曰兴福,九曰经师,十曰唱导。……
及夫讨核源流
,
商榷取舍
,
皆列诸赞论
,
备之后文
。
而论所著辞
,
微异恒体
,
始标大意
,
类犹前序
。
末辩时人
,
事同后议
。
若间施前后
,
如谓烦杂
。
故总布一科之末
,
通称为论
。其转读宣唱,虽源出非远,然而应机悟俗,实有偏功。故齐、宋杂记,咸条列秀者。今之所取,必其制用超绝,及有一分通感,乃编之传末。如或异者,非所存焉。
凡十科所叙
,
皆散在众记
。
今止删聚一处
,
故述而无作
。
俾夫披览于一本之内
,
可兼诸要
。其有繁辞虚赞,或德不及称者,一皆省略。故述六代贤异,止为十三卷,并序录合十四轴,号曰《高僧传》。……
今此一十四卷
,
备赞论者
,
意以为定
。如未隐括,览者详焉。
从这段序言看,慧皎显然有着一种非常明确的辨体意识——一方面,他认为“赞”和“论”存在一个通常的文体规范,即所谓的“恒体”;另一方面,他又有意突破常规,将传记前面的“序”和后面的“议”结合在一起,放置在“一科之末”,并总称为“论”。
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慧皎的这一句自述——“今此一十四卷,备赞论者,意以为定”。这句话,很明确地说明了应该至少存在两种版本的《高僧传》,一种是没有“赞论”的,一种是含有“赞论”的,这点亦可在慧皎写给王曼颖的信札中得到印证。
今通行本《高僧传》第十四卷末,附有王曼颖与慧皎之间关于这部僧传撰作的来往书札,其中一封内容如下:
君白:一日以所撰《高僧传》相简,意存箴艾,而来告累纸,更加拂拭。
顾惟道借人弘
,
理由教显
,
而弘道释教
,
莫尚高僧
。
故渐染以来
,
昭明遗法
,
殊功异行
,
列代而兴
。
敦厉后生
,
理宜综缀
。贫道少乏怀书抱策自课之勤,长慕铅墨涂青扬善之美。故于听览余闲,厝心传录。每见一分可称,辄有怀三省。但历寻众记,繁约不同,或编列参差,或行事出没,已详别序,兼具来告。所以不量寸管,辄树十科。商搉条流,意言略举。而笔路苍茫,辞语陋拙。本以自备疏遗,岂宜滥入高听?檀越既学兼孔释,解贯玄儒,抽入缀藻,内外淹劭,披览余暇,脱助详阅。
故忘鄙俚
,
用简龙门
。然
事高辞野
,久怀多愧,来告吹嘘,更增
。
今以所著赞论十科
,
重以相简
。如有纰谬,请备斟酌。释君白。
该信是基于先前慧皎将所编撰《高僧传》寄给王曼颖,曼颖复函发表观后感(“来告累纸,更加拂拭”),其中可能指出了慧皎这部传记与之前一些人所编撰作品(“众记”)之间具有相似之处。而作为一种再回应,慧皎又撰此书札,声言“十科”之分类是自己这部传记作品的特色,并顺将“所著赞论十科”寄呈王曼颖。因此,我们不难看出,慧皎早前寄送给王曼颖的《高僧传》显然是没有“赞论”的,而皎公此番将“赞论十科”
寄呈,一则可见其对“赞论”的重视,二则皎公亦可用此来回应曼颖的质疑。
上引《高僧传》序言中,慧皎明确说设置“论”的意义在于将“序”和“议”两种文体结合在一起,标明科目大体所涉的具体内容,并对当代人的各种行为提出议论(“始标大意,类犹前序。未辩时人,事同后议”)。但是,他并没有就设置“赞”的用意做出说明,序言所谓“及夫讨核源流,商榷取舍,皆列诸赞论”,其中“讨核源流”“商榷取舍”是对“赞”的内容做出的说明(“讨核源流”“商榷取舍”这两点为“赞”和“论”所共有),而非文体功用——这点正是下文所要着力探究的问题。
总之,无论就《高僧传》的文本实态而言,还是从慧皎本人对于“赞论”部分的价值界定来说,都提醒我们关注《高僧传》的“赞论”。而在《高僧传》“赞论”部分内容中,或许是由于篇幅大小悬殊甚巨,加之缺乏慧皎本人的明确说明,所以“赞”语部分尤其容易为人所忽视。
事实上,关注各科传记部分的内容而轻视每科之后的“赞论”,在“赞论”部分中,又重视篇幅相对较长且位置靠前的“论”而忽视篇幅极短小、位置靠后的“赞”,这种根据篇幅大小来界定某部分内容在整部书中的价值和地位的做法,是存在问题的。它将《高僧传》的文本“粗暴”地割裂成三块(“传”“论”和“赞”),而忽略此三者之间的有机联系。换句话讲,如果我们无法解释“传”“论”和“赞”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将无法从整体上对《高僧传》的书写特征做出合理的说明,而这又将阻碍我们对这部中古佛教史上的名著做出切实的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