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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民”概念的生成

在西方,“市民”这一概念是伴随着中世纪时期商品经济和城市的发展逐渐产生的,它最初的含义是一个社会阶层,而后伴随着这一阶层的阶级化,此概念开始有了“社会”的指代意义。西方经济学家韦伯关于“市民”的定义影响较大,他认为市民阶级有三个含义:“第一,市民(Citizenship)可包括几个社会范畴或阶级,而这些范畴或阶级各有其特殊的社会或经济利益。照这样解释的市民阶级并不是一元的,其中的大市民和小市民,企业家和手工工人都属于这个阶级。第二,就政治意义来说,市民意味着国家成员的资格,含持有一定政治权利的意思。最后,就阶级意义的市民来说,我们把不同于官僚阶级或无产阶级和它们范围以外的其他人们的那些联合在一起的阶层理解为‘有财产和有文化的人’,也就是所有企业家、定息领受人以及一般有文化、有一定阶级生活标准和一定社会威望的人们。” 西方的“市民”是一个阶级化的群体,他们有着固定的职业和包括占有土地等相当的经济实力以及一定意义上的经济权利,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同时在政治上也有一定权利,并可以不同程度地参与城市法律的制定和行政自治,也认同城市运行的规则和公共利益。西方中世纪晚期的“市民”是古典民主制度与观念的继承载体,同时也使现代民主制度与观念能够继承传统而初具雏形。中世纪晚期的“市民”已具备了“公民”的一些权利和特征(即使在西方民主宪政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市民的独立性逐渐被制约)。中国封建时代的“市民”与西方社会的“市民”有着本质上的差异,既不具备独立的经济权利,又无法享有西方市民以契约方式立法、选举政府和行政自治的政治权利。

西方在面临近代“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逐渐分离的情况时,国家政治权力的影响不再无所不及,政府更多地受制于法律,公共权力对社会成员的资格、权利、义务的认同与立法保障推动了“市民”向“公民”的转变,其突出的特征就是对自主性公共领域认知的不断增强,追求以立法的方式维护与个人自由有关的基本民权,争取直接或间接参与政治实践,重新认识国家在公民权利保障中的实质作用等。因此近代意义上的“公民”远远超越了古希腊缺乏权利的“属于城邦的人”和罗马私法背景下对以产权为基础的个体,而是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统一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近代并没有进入“公民社会”,也缺乏“公民社会”构成的制度性要素。

在西方,近代意义上的“国家”观念出现也较晚,它是伴随着近代民族意识的产生而逐渐出现的,它突破了前资本主义时代的文化传统和种族意识,使得近代“国家”以“民族国家”的形式呈现出来。近代国家是一个拥有国家主权和相对稳定疆域的政治实体,其权力来源的合法性是国民的认同。它垄断了对内有效控制的合法性权力,同时具有对内保障国民权利与整体利益、对外维护国家安全和扩展国民与国家利益的义务。

然而,中国并不是循着内生因素的惯性发展轨道而进入近代的,社会发展在主体上仍然停留在前资本主义时代。中国未经历商品经济充分发展这一过程,因而“市民”阶层未能取得充分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特别是未取得类似于西方近代早期的立法权和行政自治权,他们仍只是封建社会依附性极强的一个小的社会群体,还不具备独立的实力,城市中基于商品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公共权力以及城市法律对私有权的保障并未形成。也就是说中国进入近代之时,“市民”阶层并未形成具有独立利益与权利的阶级,也不具备“公民”的基本特征。

中国是在西方列强侵略和工业文明冲击的背景下开始仓促而艰难地应对近代化的挑战的。这时急于救国的知识分子们不断向西方探求发展的“真理”,进而形成了西方文明中国化的语境,很多西方普遍使用的概念在中国开始使用。知识分子译介和引用西方词汇与概念时会加入基于中国传统的理解,并在大量使用的过程中逐渐赋予其对西方现代化理解的新义。

“国民”一词便是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对西方“市民”“公民”“国家”等词语解构的结果。相较于“市民”“公民”,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大量地选择使用“国民”一词。

中国人了解西学主要缘于两个途径,一是直接来自于与西方的交流,二是间接来自于日本对西学的引介。“国民”这一概念就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由日文辗转假借而来的西洋翻译名词 ,具备了指代国家成员整体的政治义涵,也可以指代国家个体成员,既有政治现代化的特征又有社会转型的意蕴。对于“国民”的塑造和认同在近代经历了漫长而矛盾的过程,这一概念的运用是借鉴日本对西学著作中Citizen和Citizenship的译介。因为中国与西方国情的巨大差异,“市民”和“公民”作为独立的社会阶层还未形成,而中国故有的“百姓”“臣民”“布衣”等概念又无法体现其现代性,所以中国的近代知识分子就引用了日语词汇中的译词“国民”以指代,同时对“国民”寄予了时代赋予的理想和救国出路的期待。鉴于现实的羁绊,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对“国民”的塑造和反思其实是前现代国家与民族想象、个人认同以及中国式启蒙的产物。所以“国民”更多地具有了维护国家生存(即使是专制国家)和排拒外来侵略以及民族振兴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伴随着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国民”蕴含了有限的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社会共同体认同与保障的意识。因此西方的“市民”“公民”“国家”在近代中国社会特殊的语境下被异化为一个兼具三者有限特征的概念——“国民”。

中国近代知识分子赋予“国民”这个概念太多的、理想化的目标,注入自身太多的主观性的情感。这个概念认同的丰富也源于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对“国家”的理解和中国的近代化走向以及中国近代国家观念的形成与发展。这个概念的正式使用是建立在国人认识到中国是一个与世界各国平等的主权国家这个基础上的。据台湾学者沈松侨考证,1896年梁启超在翻译日本《中国论》一文时已使用具有近代意义的“国民”一词,康有为主张创立“国民学”培育国民,推动维新事业 ,此后“国民”一词的使用逐渐增多。梁启超在经历了“维新”失败流亡日本后,反思中国的出路,并深受日本国民主义者陆羯南、三宅雪岭以及日译版的伯伦知理的国家学说的影响 ,得出了这样的概念,“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 在这里,梁启超对“国民”内涵的认识较为丰富,已经有了社会契约、人民主权的认识,与他在戊戌维新时期的“兴民权”比较有了更为宽泛的对“民”的认知,并承载了列强瓜分背景下知识分子寄希望于“合群”救国万众一心的力量。近代化的时代潮流与紧迫的救国任务推动着知识分子的认知从“臣民”向“国民”转化。梁启超等维新派在日本创办的《清议报》在谈及其创刊宗旨时提到“维持支那之清议,激发国民之正气” 。在梁启超、康有为等人的影响之下,以“民”和“国民”冠名或者以促进国民觉醒为宗旨的文章、报刊、团体逐渐增多。笔者目力所及,以“民”冠名的报刊如《民报》(上海、澳大利亚、东京)、《民苏报》、《民铎日报》、《民铎报》、《民议报》、《民生日报》、《民吁日报》、《民呼日报》、《民呼图书日报》、《民国日报》《民生杂志》、《民兴报》、《民气日报》、《民立报》、《民主报》、《民视报》、《民声报》(上海、沈阳)、《民声》、《民立画报》、《民辛画报》、《民权画报》、《民心》、《民心报》(福州、天津、武昌)、《民德报》、《民醒报》、《民生》、《民国报》(天津、上海)、《民意报》(上海、天津、昆明)、《觉民》、《觉民日报》、《觉民报》(上海、杭州)、《觉民录》、《觉民钟报》、《醒民报》等,以“国民”冠名的报刊有《国民报》(日本东京、广州、重庆、沈阳)、《国民日日报》、《国民白话日报》、《国民新报》(香港、武汉)、《国民画报》、《国民公报》(北京、上海)、《国民晚报》、《国民日报》、《国民军事报》等。20世纪初很多报刊和文章都或多或少地涉及了“国民”语境。如,1900年,麦孟华撰写《国民公义》、《论中国国民创生于今日》。1900年,中国留日学生创办《译书汇编》,其宗旨为“务播文明思想于国民” 。1901年,留学生于日本东京创办《国民报》。1902年,梁启超在日本创办《新民丛报》,其宗旨是改造中国人民的素质,此后陆续发表名篇《新民说》《新民议》《敬告国民》《论中国国民之品格》等,影响巨大。同时,在启蒙国民的问题上,梁启超否定了严复等翻译作家用华丽古文翻译西方著作的做法,“著译之业,将以播文明思想于国民也,非为藏山不朽之名著也” 。同年,梁启超为《新小说》写代发刊词《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阐述了通俗易懂的文体对于国民启蒙的重要价值。1903年,冯镜如发起张园国民议政会,陈天华出版《猛回头》启蒙人民革命,“改条约,复政权,完全独立;雪仇耻,驱外族,复我冠裳。到那时,齐叫到,‘中华万岁’!才是我,大国民,气吐眉扬。” 此外,陈天华还出版了《国民必读》。江苏留日学生创办《江苏》,在第四期上发表《露西亚虚无党》一文谈到:“专制政体者,侵害国民之公益,剥削国民之权利之利斧也。故人生当文明之世,公理既明,权利之观念既强,未有不求去专制政体者也。” 《江苏》第五期发表文章《国民新灵魂》,要“铸我国民之魂”,发展社会主义,“先献身破产,铲平阶级,以为国民倡”。 《江苏》第五期至第六期的《新政府之建设》认为“国中有国民而无臣民” 。商务印书馆的八大馆办期刊之首《东方杂志》在1904年到1911年间刊登直接讨论国民性问题的时论文章共计五十余篇 。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张元济向盛宣怀提议,发展“国民教育”,“国民教育之旨即是尽人皆学,所学亦无取高深,但求能知处今世界所不可不知之事,便可立于地球之上,否则未有不为人奴,不就消灭者也。今日世运已由力争而进于智争。力争之世不必开民智也,取用其力而已足也;智争之世则不得不集全国之人之智以为智,而后其智始充。” 1905年,同盟会成立后将宋教仁所创报刊改名为《民报》,作为同盟会机关刊物出版发行。1906年,在清政府大臣呈递的奏折中甚至也使用了“国民”一词。

戊戌变法失败后,“国民”一词的使用频率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其内涵也逐渐丰富起来,更多的知识分子反思中国“国民性”问题,中国近代“国民素养”的构成逐渐形成了近代轮廓。与西方不同的是——西方强调“公民”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和政府及其权力存在的合法性在于“公民”利益维护的需要,其制度的设计和权力的架构都是以“人权”为中心的——中国在反思国家、政府与“国民”的关系以及权力与权利的问题时,出发点是国家救亡的需要。孰为手段孰为目的与西方截然相反,即使有近代思想家想借用西方社会契约和人民主权理论,引介西方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理论,畅谈权利与义务、责任与民族,但都无法脱离要解决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的鹄的。 Vv48fBdajtRfehsuC8rsjVEK0MByRzEJXXnTr4zQn9Lwrgp+Vua4ooxVT0qm7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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