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伦理学是相对于旧中国伦理学而言的一种崭新的伦理学类型,它是中国伦理文化发展史上最壮丽的日出,标志着中国社会的道德变迁和伦理文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尽管新中国伦理学的发展经历过特有的曲折和坎坷,有过不少值得深度总结的经验教训,但它总体上是与新中国史的进程一致的,总的是朝着繁荣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朝着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思想,朝着探寻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和中国人民道德生活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伦理文化相结合的方向迈进的,并取得了历史性的发展成就,助推着中国伦理文化的伟大变迁和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的不断发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初步确立的1956年,是东方太阳喷薄欲出和旭日初升的时期,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也抒写了人民共和国道德生活发展史上光辉灿烂的一页,为后世奠定了可资借鉴的范本,成为之后人们无法忘怀的美好道德回忆。当然,这一时期的伦理学研究如同太阳有阴影一样,也存在着某些令人遗憾的因素。1953年的高等院校院系调整将伦理学作为一门伪科学予以取缔,剩下的只是对共产主义道德的宣传和提倡。这一时期的伦理思想和学术研究同批判各种旧道德、提倡共产主义新道德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既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绩,也留下了一些值得深度总结的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