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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道德主体性和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对“文化大革命”的批判与反思,又基于探讨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与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潜能,伦理学界掀起了关于道德主体性和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整体上看,主体性和人道主义的讨论,最先源于哲学和文学艺术领域的讨论,传到伦理学领域,同时引发了伦理学人的思考和辩论。而伦理学领域的讨论又在思想解放和为人的主体性与人文精神辩护方面起到了后来居上甚至引领潮流的作用。

(一)关于道德主体性问题的讨论

道德主体性问题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伦理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讨论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一是道德主体性的含义,二是道德的本质是规范性还是主体性,三是人与道德主体的关系。围绕这些问题,伦理学界开展了积极的讨论与争鸣,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当代中国的道德观念变革和人们道德生活的发展。

1.道德主体性的含义

如何界说道德主体性,当时的讨论中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将道德主体性界定为道德的个体性,并认为只有个人才是最真实、最根本的主体,道德的主体性就是道德的个体性,是个体从自我出发的、基于利己的自然必然性,是个体自我满足、自我追求、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道德肯定性。

第二种观点认为,所谓道德的主体性,是指人对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自主的、积极能动的、创造的关系,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能够把外在的道德准则转化为内在的要求,把抽象的行为规范转化为具体的行为指令,并在无所遵循的情况下创造道德准则。

第三种观点认为,道德主体性是人成为道德活动主体的规定性,包括人的群体道德主体性和个体道德主体性。在道德生活中,个体是道德的主体,群体也是道德的主体。这两种主体存在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

2.主体性是否构成道德的本质

在关于主体性的讨论中,围绕着主体性与道德的关系,学人们也展开了争鸣,出现了将个人主体性视为道德的本质和将群体对个体的规范约束视为道德的本质等多种观点。1986年2月,肖雪慧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人的主体性是一切道德活动的原动力》的文章;半年后,夏伟东在《哲学研究》刊文与肖雪慧进行商榷;次年,肖雪慧在《哲学研究》发文作答。 此后,我国伦理学界在一系列全国性或地方性的学术会议中,也将肖雪慧、夏伟东所争论的问题作为研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先后写了不少文章。肖雪慧、夏伟东之争主要是围绕着道德的功能与本质问题展开的,可以将他们的观点分别称为道德主体性说和道德规范性说。

第三种观点认为,道德的本质在于它是主体性和规范性的统一。道德的主体性和规范性,各自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如果说道德的主体性更多地体现了个人精神完善的方面的话,那么道德的规范性则更多地体现出道德是社会的一种特殊的调控力量。道德的主体性代表着主体在道德活动中的自我肯定方面,道德的规范性代表着主体在道德活动中的自我否定方面,两者的有机统一是道德的功能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是道德的本质充分表现因而得以发展的内在根据。

主体性是否构成道德的本质以及如何认识主体性与规范性或约束性之间的关系,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伦理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对90年代乃至21世纪伦理学的发展和理论体系的建立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3.人与道德主体的关系

在关于主体性及其与道德的关系的讨论中,都涉及了人与道德主体的关系,亦即究竟是人为了道德还是道德为了人的问题。这不仅是伦理学的一般理论问题,也事关改革开放时代个人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一种观点认为,道德的主体是人(包括个体的人和群体的人),然而并非人人皆可为道德主体,只有那些有着自我意识和自觉能动性,从而具备道德认识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的人,才能成为道德活动的主体。

另一种观点认为,主体是自主活动构建的,自主活动是主体进行的。因此,个体自主与个体成为主体、个体作为主体活动是同一的。个体自主即是个体成为主体的过程,个体成为主体即是成为道德上的自己。

(二)关于人性与道德的关系的讨论

人性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难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伦理学界对人性与道德的关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一种观点认为,人性是道德的本质属性,道德是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并为健康合理的人性服务的。有人甚至认为,道德不只是人的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表现与确证,还是人的自然属性的表现与确证。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与人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并不是所有的人性都是符合道德或与道德契合的,人性包含了人的天性和德性,天性大多是自然的、原初的属性,它与道德多是冲突的,只有德性才是与道德要求相吻合的。有人提出人性是道德的第二土壤;也有人借助于中国古代的人性善恶之辨来加以论述,坚持认为有些人性是善的,也有些人性是恶的,有些人性是有善有恶的,有些人性是无善无恶的,所以对待人性与道德的关系必须做出具体的分析和说明,从而采取不同的对策。肖群忠在《人性与道德关系新探》一文中认为,人性理论对于伦理学的特殊意义表现为它是伦理学说的理论前提,人性对道德的特殊意义表现为三个层次与方面:第一,人道主义意义;第二,道德价值意义;第三,道德理想意义。人性是道德的主体基础。人的本性即人的需要(利益,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是道德发生和实践的最初动力,不断地人化自己与动物相同的自然本能,丰富人的社会性,弘扬人的主体性,不断使德性超越天性,理性指导约束本能,社会性超越一己偏私、丰富个性,这正是人不断走向完善的必由之路。

在关于人性与道德的关系的讨论中,人们已经认识到,人性与德性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并不是一切人性都是德性,德性是人性中能够比较好地把自我与他人、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自我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关联起来的较为成熟、较为崇高的人性,意味着人要对自己的天性做出某种社会性的改造与提升。应该说,这是关于人性与道德的关系的讨论中比较理性、比较全面的认识和观点,对于促进对人性论和德性论的深入研究有重要的指导与启迪意义。

(三)关于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伴随着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以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深入推进,学术界重新开始了对人性、人道主义等问题的关注,探索人性、人道主义的系列文章和作品随之应运而生。构成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中期关于人道主义论争主潮的,是对人道主义的部分肯定论和全面肯定论,前者以黄楠森、邢贲思、胡乔木等人为代表,后者以王若水、高尔泰等人为代表。

1.人道主义的含义

如何理解人道主义的含义,始终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中期关于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中的关节点。争论集中在有没有广义的人道主义上。

以王若水、高尔泰等人为代表的一方认为,人道主义不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它最初是指文艺复兴的思想主题,后来泛指一切以人、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利益或幸福、人的发展或自由为主旨的观念或哲学思想。 因此,人道主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对文艺复兴精神的概括;广义是指把人放在优先地位,尊重人、关心人,以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与目的的一切理论、学派、社会思潮或社会意识形态。

以黄楠森、邢贲思、李奇等人为代表的一方则认为,人道主义有其特定的历史含义和明显的阶级属性,没有什么广义的人道主义,所以不能把某些貌似相同的思想、观点都放到人道主义的范畴中。 广义人道主义的理论内容并不广义,它们正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基本内容,人道主义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一种运动。

胡乔木在《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 一文中,把人道主义区分为作为世界观和历史观的人道主义与作为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人道主义两个方面,认为作为世界观和历史观的人道主义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与资产阶级的,它不能对社会历史做出科学解释。而作为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人道主义则具有一定的继承性,可以成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一部分。

2.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也是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关于人道主义讨论的热点甚至焦点问题。王若水、高尔泰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包含的。马克思主义有自己的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学说是人道主义原则的彻底表现,而人道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必然归宿。

黄楠森、李奇、辛敬良等人认为应区别不同形式的人道主义,抽象人道主义同马克思主义是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它们根本上是对立的。抽象人道主义不可能被改造成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思想体系。如果一定要把两者捏合在一起,那只能使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主义倒退到空想社会主义或伦理社会主义。

魏英敏在《论两种对立的人道主义》 一文中,针对马克思主义不仅包含人道主义的一般内容,而且是最“彻底的人道主义”“最高的人道主义”的观点做出了自己的批判性分析,指出这种观点显然是不正确的,它混淆了马克思主义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界限,把马克思主义降低为一种人道主义,把它看成人道主义发展的一个环节或一个派别。与此同时,魏英敏也对马克思主义同人道主义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不同思想体系等观点做出了批判性分析,指出马克思主义反对的是抽象的人道主义而不是具体的人道主义,是作为历史观的人道主义而不是作为伦理观的人道主义。

3.什么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的人道主义讨论,还涉及有没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以及如何认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等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在本质上不同于资本主义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一个道德原则或规范,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为基础的,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思想体系,因此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对立起来,更不能用抽象的人道主义来取代马克思主义。 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它既是一种世界观、历史观,也是一种伦理原则、道德规范。不能把作为世界观、历史观的人道主义同作为伦理原则、道德规范的人道主义割裂开来。

关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同共产主义道德的关系,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在社会生活中属于低层次,而共产主义道德则属于最高层次。 另一种观点认为,人道主义原则不是外在于共产主义道德要求的总体而从外部来补充共产主义道德的东西,它本身就被内在地包含于共产主义道德之中。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不是一种低层次的道德要求,而是一种中高层次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中期关于人道主义的讨论,涉及的范围之广,论及的问题之多,延续的时间之长,产生的影响之深,是空前的。据不完全统计,从1979年至1985年共发表相关文章近千篇,出版各类著作和文集数十种,仅人民出版社就先后出版了《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人性、人道主义问题论集》(1981)、《关于人的学说的哲学探讨》(1982)、《人性、人道主义问题讨论集》(1983)等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马克思主义与人》(1983)、《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研究》(1985)等文集。

关于这场争论的重要意义,人们一致认为它有助于正确总结过去理论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形成和增强自由讨论的学术氛围;有助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当然,在当时特定的情势下,出现把一些宣扬人道主义的文章当作精神污染来对待的错误做法,胡乔木的文章也带有从政治意识形态的态度来总结这次讨论的意蕴。但与20世纪60年代的论争相比,它并未上升到或提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并没有演化成大规模的政治斗争。这也反映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进步,反映了人们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经由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中期关于人道主义的讨论,中国社会普遍产生了尊重人的利益、人格、价值和尊严的风气,自由、平等、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日趋形成,至90年代末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人学学科,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被人们广泛接受,中国社会的人权状况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了法律和道德的维护。 /z/EJvZ3Ez8aDFGYcQMv0jVKXM61B1DWbl2tBhn4qawK56RZlHcsxrP86pg5IG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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